提到溜冰,我对它情有独钟,每到假日,我就到溜冰场溜几圈,露一露自己的绝活。
说实话,去年暑假我可没有如此的风光。记得刚学溜冰那几天,我穿上溜冰鞋,站在滑溜溜的溜冰场上,就像置身于悬崖边,脸通红,心直跳,连大气都不敢喘,更别说移动脚步了。几次想脱下溜冰鞋,坐在场外当观众,可又怕别人嘲笑。几次想找借口离开溜冰场,可又不好意思讲出来。
还是爸爸好,他最了解女儿的心思,马上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说:“别怕,有老爸呢!”他一手抓着我的膀臂,一手扶着我的腰。哈哈!有老爸这座靠山,我悬着的心顿时落下来了,身体也放松了下来。我边走边溜,半走半溜,好开心。
谁知,当我第二天来到溜冰场时,爸爸却摇摇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说:“我的女儿根本不想成为雏鹰,只想成为屋檐下的小麻雀。”“爸,你为什么说这样的话?”我大惑不解地问。“雏鹰的翅膀是靠自己练硬的,而你却依赖别人扶,不是想成为小麻雀吗?”我被爸爸问得哑口无言,可又不服气。我的理想当然是像雏鹰一样展翅飞翔,怎么会是小麻雀呢?想到这儿,我推开爸爸,鼓起勇气,溜起冰来。这一天,我摔了多少跤,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费了多少劲,都无法算清。然而,我终于掌握了溜冰的本领。
从此以后,这件事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它让我充满了自信,学会了自强,懂得了自立。
“好累啊,跑不动了,还有最后一圈了,慢慢混过去算了。”我拖着灌了铅的双腿心里暗暗想到。慢慢地,慢慢地,脚步移动速度越来越慢。忽然一个身影从身后越过去,我呆呆的望着他,“你就是没我跑得快。”他得意洋洋甩给我这么一句话。“就你这次能啦,以前你啥时候跑在我前面了?”我不服气,气呼呼地回应他。“好汉不提当年勇,有本事现在跑在我前面啊!”他激将我。“大丈夫怎能受这样的奇耻大辱。”我咬紧牙,“今天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迈开步伐,甩开双臂,一圈过去,我还在他后面,两圈后,我和他并列,三圈后,我在他前面。到冲线的时候,使出吃奶的劲,把他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跑道上,如果没有那份努力,我就不会超过他,也不会有长跑这份小小的成功。
匆匆走过,走着那段似曾相识的路,仿佛落了什么似的。也许,我只是记住了目的地,却忘了自己从哪儿来,也记不清那真实的乡村的模样了,记忆里只留有那微乎及微的故乡印象。好像是忘了自己也曾是一个悠闲的孩童从这个乡村走出来,忘了梦里的路原来近在眼前。总觉得好像缺失了某种意义上的过往,好像那过往早已被现实取缔了。
走在路上,差点忘却了自己曾紧紧拉着爷爷的手奔向那个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永嘉昆阳里斜。
那天,也许是被无意间召回了那个久别的故乡,我受邀赶向永嘉参加一个“全氏宗祠重修庆典”的活动,恍然察觉到自己正悄然离开了些什么,带着茫然的神情,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仿佛那是必然隔着一层膜的。假若把故乡比作一根扎在心底的绳子,那根绳也许已开始渐渐被内心松绑,留着的只有模糊的绳头上打过结的记忆。
有些东西,失去了或许也就永远难以寻觅了。听母亲说,小时我最喜欢缠着爷爷去永嘉幽静的山里走路,与其说走路不如说是采山间的狗尾巴草把玩或是摘几多雨露后清晨的喇叭花,在人烟稀少的山里凭着天生孩子气的臭美作乐。可惜,那并非是在我记忆里的东西。我把记忆全停留在了爷爷离开的那个场景里,犹记得自己双手持着一根竹子把爷爷送进了混泥土深处看不见的去处。
宗祠庆典那天,感觉一切都被唤醒了,那根失去的绳子好像可以被找回来,那根欲断未断的绳子仿佛可以被我重新接好。于是,我开始每隔一段时间思索儿时的记忆和故乡,我要用文字记录下忙碌中忘了的一切。忽然想起了二爷爷,或许是因为爷爷过早离开了我,他是爷爷的弟弟所以我才亲昵地叫他二爷爷吧。“你还记得你爷爷吗?”当我把曾经拿着竹送走爷爷的记忆从心里拉出来时,二爷爷忽然说:“那不是竹,是爷爷的魂魄。”
其实,在那之前我离开故乡已足有四年之久,曾经挂念的故乡渐渐从忙碌的生活中渐行渐远。每每想起,我总是试图避开那段忧伤的离别,而今的一次回乡使我突然有一种醒悟:我也许应该把记忆写在笔记本里,以防每天走路总是害怕丢了点什么。
人生如歌,友谊是乐曲中最动听的乐章;人生如画,友谊是画面中最美妙的色彩;人生如诗,友谊是诗篇中画龙点睛之笔。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不能没有友谊,我们也不能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
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就等于拥有一份精神财富,他可以在你开心是你的时候与你分享,在你悲伤的时候与你分担,在你成功的时候提醒你不要得意忘形。在这样的环境中,你还能感受温馨真诚与快乐,这实在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
我曾经也有过这样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个特别活波可爱的女孩,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就是因为这个朋友的出现,让我改变了自己。
在还没认识她以前,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总害怕与别人说话,不敢与别人交流,所以我总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直到有一次。那天雨下得很大,爸爸妈妈还没来接我,于是我像小骏马一样蹦跑,才跑了一会儿,我就累得不行了。于是我便在别人的屋檐下躲雨。又来了一个人来这躲雨,他一看见我,就像见了老朋友似的,热情地说:“你好,你也是来这里躲雨的吗?”我的脸顿时通红,一声不吭。没想到对我这个“木头人”能聊得如此起劲,于是我也尝试着与他交流,不久,我们便成了好朋友。我们每天都等着对方。我也就不再像以前那么胆小,害羞,从人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是后来我离开了那座城市。
友谊是一抹云彩,染饰我们的生活;友谊是一股清泉,润泽我们的生命:友谊是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的旅途;友谊是一座火炉,温暖我们的人生。人的生命中因有友谊,才能绚烂!
夕阳的余辉照在门口的修鞋摊上,剪子、刀、锤子……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出耀眼的光芒,夕阳也照在那个修鞋匠身上,他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大。
—题记
“倒霉,现在的鞋质量真差,刚穿上一个星期,就开胶了!”
来到那个修鞋匠面前说:“哎!我的鞋坏了,能修吗?”他头也没抬,慢条斯理地说:“你拿过来我看看,修修试试。”“好,小心点,别你修修,在没修好,又把别的地方给弄坏了。”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埋头修鞋了,过了一会儿,他大声地对我说:“给修好了,试试吧。”“多少钱?”我边掏边说,“十元。”“什么?十元,你干脆去抢得了。”我不满地顶了他一句,他愣住了,然后笑着说:“你这鞋,本来坏的地方就很多,十元钱又没多收你的。”听了他的话,心想: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明明多收了我的,还充好人,这年头,人都钻钱眼里去了。”
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记得一次下雨天,我刚刚走出几步,感觉脚上松松的,一看,我的鞋又坏了,心想:天哪,这可怎么办,鞋坏了,怎么回家呀?遇上这个倒霉天,我又身无分文,可怎么办呀?”“鞋坏了,脱下来,我给你修修。”我低头一看,原来是那位修鞋匠,我看了他一眼说:“没事,我自己能回家。”他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说:“不要钱,你就放心吧。”我半信半疑的坐下了,他慢慢地粘着,细细地缝着,过了一会儿,他把鞋递给了我说:“修好了,快回家吧,不然家人好担心了。”我的嘴好像不是我自己的,不由的说了一句:“谢谢。”说罢,便高兴地走了。
在那蒙蒙细雨中,那矮小的身影,显得格外的高大,从此,我便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每次路过他的鞋摊,我都会默默的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每当我在公交车上看到有人让座,就会回忆起那件事。
那是三年前的一天上午,我上完兴趣班就准备乘公交车回爸爸单位。车进站了,门开了,我一个箭步跑上去,抢了一个空位,一屁股坐了上去。车开了,我往车厢一看,车厢里的人可真多,比肩继踵,拥挤不堪。我正悠闲着,透过窗户看风景,一位老奶奶上了车,朝我这边走来,我想:“老人来了我应该让座,但又一想离爸爸单位还有好多站呢,让了座在人堆里站着多累呀!何况……唉,管她呢,就当没看见吧。”此时的我转头继续欣赏车外的风景。而这时,听到一个声音对老奶奶说:“您坐我的位子吧!”转头一看,只见一位老伯伯扶着老奶奶小心翼翼地坐在了他的椅子上。车又继续向前开,可车上只有上车的人,没有下车的人,车厢变得更加拥挤了,温度好像也上升了许多。我看见那伯伯热得满脸汗珠,由于拥挤他的腰渐渐的弯下了,看他的样子很难受。
终于到了终点站,下车的人特别多,大家你推我挤地朝门走去。突然,不知哪个人把那位伯伯的腿撞了一下,伯伯“哎哟”尖叫了一声,咬着牙,脸上露也痛苦的表情,捂着腿下车了。我心里觉得很奇怪:“撞一下也能疼成这样?”我带着一个“问号”走出了公交车,只见伯伯坐在路边,卷起裤腿,查看伤口。啊!原来那是条伤腿,被纱布紧紧地包住了膝盖。我站在那里,瞠目结舌,看看胸前的红领巾,觉的脸上火辣辣的,心想:“我是一个少先队员,我对得起红领巾吗?我真是太惭愧了,我今后一定要见到需要帮助的人就伸出援助之手。”
那天,我跟妈妈一块儿坐公交车出去玩儿,我见了一位老爷爷上车,我便毫不犹豫地让出座位,妈妈表扬了我。我还是头一次觉得帮助别人自己真的更快乐!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那么久了,但我却记忆犹新。因为我知道了,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人,都要学会帮助别人。同时,我也到帮助别人的乐趣。我一定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一弯新月宛如一叶小舟,翘着尖尖的船头,在深夜的静湖中划行,给我送来一片回忆。
——题记
银白色的月光,洒在地上。鲜红欲滴的花瓣被蒙上了一层银白色,似真似幻。笔直的茎支撑着我那轻盈娇小的花盘。在周围经风雨敲打过的废墟中显得尤为独特。那,便是我,一株红色的蔷薇,在风雨的洗礼过后,我学会了独立。
午后,明媚的阳光,照耀着那从前的我,我依附在那低矮的栅栏上,显得悠闲惬意。那时的我,如温室的花朵般,不愿意靠自己的力量直立生长,而是靠着栅栏,我那类似藤蔓的茎缠绕在上面。
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下午还明媚的阳光,现在已然消失殆尽。出现的,只是天上乌黑的云,落下的雨点,和远处令人心惊胆战的闪电。
“没有关系,闪电离我那么远,不会有事的。”我如此自欺欺人的说着。
豆大的雨点打在我的身上,生生的疼。没过多久,我的花盘低了下来,那依附在删栏上的茎也越发无力。而就在这时,一道闪电犹如一条巨龙,咆哮着打在了那已经摇摇欲坠的删栏上。
第二天,当清晨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时,我环顾四周,看到的只是化为灰烬的删栏,和我那卧在地上的茎。看着那灰烬,我才明白,只有自己,才是关键时刻的救命稻草。
我开始学着独立,日复一日,我终于靠着自己碧绿的茎,支撑起了花盘,我抬起花盘,看到了那银白的月光,看到了那星,看到了那远处的山。
远处的星星一闪一闪,仿佛在向我微笑。
那月,在深邃的夜空中,也在笑。
天使,一听到这名字我就会很开心,因为我喜欢天使的东西,那是因为我看了一本爱情小说所引起对天使的极大兴趣,那书名叫《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明晓溪著的。
那是我第一本看的爱情小说,也是我最喜爱的小说。那本书像是有一种魔力吸引着我一次又一次地看也不厌倦它。每次看到那悲惨的结局,我自己像亲身经历那样淡淡的心痛。这本书是我一年前所买的,它已被我翻了许多次,那书已经泛黄了,已经开始破旧了,在我的眼里,那本书就像我心头上的一块肉,看见它逐渐破旧,我像是被人割了一块肉那样的痛。我到现在为此所看的每篇爱情小说都是明晓溪著的,我希望能收集她所有作品,因为我喜欢她写小说的方式。
由于我喜欢喜欢看爱情小说,所以我非常佩服写小说的人,我觉得她们的心里感情应该会很丰富,很多姿多彩,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往事,她们也很耐心的写那么多的内容。
渐渐地我也开始喜欢上写散文,觉得很有乐趣,觉得能把自己的感情写下去,像是对一种对心里的感情的诉说吧!虽然不像小说的`那么多的内容,但至少我自己也能当一个作者,至少我能把自己的感情用文字表白出来,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写出来。
是一本书让我改变了自己,把从前的自己变成了现在的明若溪^小耀,所以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主角,喜欢作者,喜欢这本书的每一个字丶每一个符号,喜欢那纯洁的天使。
我最幸福的事情是上能看到那么多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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