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初晨的云飘在天空的一端,飘啊飘!向着那座山行去。
我走在这个清晨中,我向着那座山行去,翻过了一条河,几十里路的征程,很快的踩在了山脚的石砾铺地上。青山送着一度又一度的生机,鸟鸣声婉转的放飞在山间四处。细水轻轻流淌,明灭可见,我沿顺它着向上看去,消逝在了茂密的丛林处。
靠近,我寻在了一处稀疏的丛林处,踩在了一条或许第一次被走的“山路”上。脚下枝叶,杂草交织,绵软软的薄被,像是踩在了一个曾经的岁月里。大山里是沉静的,我一个人走进了这个世界。
山是几重重的,我在这山望那山,一山一山高。突然急转而下的山势,我奔跑在穿行,树林在我身旁飘过,而且那山风携于我的,感染在每一处的呼吸中。山中的树有一个很长很长的年岁,落下的枝干垂在四处,织造了林立错落的的世界。我想会有一个个精灵住在里面吧,也许这里本来就属于一个精灵的王国,他们生活在这里,可是会是我打扰了他们吗?我会离开的,可是也让我记住这个世界吧。
行到半山腰上,山谷间草色连绵,一带黄,一带绿,和几处点缀,层层抬上去的山的阶梯和青草缕带交相流动。山谷也是远的,从这一尽头,望向远处的端头,两侧山峰相对,天门仿佛从此被打开了,可是他离我们的世界这么远。
慢慢前行的,走在了山脊上。山脊上的风,吹散了几日几日前的不快,我和两边的树叶儿抚过,留恋在每一处的花开处,绕在这条山路上,不断的寻着尽头,不待停留。在此山望那山,不知身处何地的,停靠在末端的山石上,四周望遍了田野和村庄在平原上交织的平和,在这里,从高处望向四周,停留在一个世界的末端,仿佛历历在目的存在的,有一个说不尽过去的语言。
山里的语言是纯净的,它在岁月下是一直在守护的,山里的语言也是最简单的,当你去了哪里,有一份最自然的呼唤,便会带着你陷入山林的呼吸中。曾有的多少繁忙的的事,却抵不过山里逍遥的片刻,自在游走的,没有方向的,我探寻着每一处的好奇,在这个看也看不完的世界里,玩耍的孩子仿佛又找到了一份简单的回味的快乐。
《包氏父子》是我在第八届校信通获得阅读之星的奖品—张天翼作品精选里的另一个故事。读后换位思考,收益匪浅。
一个忠厚老实的勤劳中年男子老包,把自己一生的期望全都寄托在了儿子小包身上!虽然自己生活艰苦,清贫,却从没让自己的儿子吃过苦!忠厚的他居然去偷也一定要让他儿子体面。老包把儿子奉若少爷,百依百顺,以为儿子能够有出息,好让他下半辈子可以享清福。自己省吃俭用没关系!可是,小包又把父亲当奴隶。认为这样无能的父亲耽误了他。最后换来的是什么?不过是一个个梦想的破灭罢了,当小包因为做了太多违反校规的事被开除时,老包被吓傻了,富于幻想的父亲老包的支柱倒了……
故事没有离奇的情节,平平淡淡的。可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却入木三分。老包一件穿了几年的旧棉袍,一双破棉鞋。小包一件青布棉袍,一双锃亮的皮鞋,油亮的头发。反差极大的衣着,把包氏父子俩的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
是一种什么样的爱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无私奉献?也许只有亲情才能有这样的力量。同样的望子成龙永远是当今父母对子女的期盼。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多少,只记得他们那同样沉甸甸的期盼!我不是一个好儿子,因为爸爸妈妈对我的期盼和付出总是比得到的回报要多的多,至少现在是!每当看到爸爸妈妈为我操心,我后悔以前的不懂事。未来的日子,我总是希望能多做一些让你们高兴的事,多做一件,你们就少为我操一份心!
每至假日,我总是一个人,骑车到外婆家,悠闲的在那儿亭中,享受独一无二的自在。外婆家的.后院是特别设计的,一小片池塘,弧形的花园环绕四周,中间孤立一座小亭,放眼望去,还真有点雅致;花园种的植物也别具一番特色,不是娇艳富贵的牡丹,不是俨然气派的松柏,是一棵棵摇头摆尾、风姿绰约的“柳”。
也许是受到文人外公的薰陶吧!自幼就喜欢柳的感觉,它并没有什么抢眼之处,也无香气的迷幻,只有那纤细柔美的身影,是值得观赏与称许的。外公在我儿时,经常对我谈贤说圣,论古判今,说些词诗,什么“二月春风似剪刀”、“折柳相送罢”……稚幼天真的我,只知道柳条很软很好玩,用力折它还不会断,风吹时会低头过弯,让风姐姐任意拨弄它的秀发,也不会生气。
上了中学,开始接触文言文,才发现,原来和蔼可亲,顺流朴实的柳,竟然有如此深层的意义:“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奥妙的涵意,又让对柳枝嬉皮笑脸的我,有更崇高的敬意,又看到五柳先生那般认真自得的个性向往不已,它象征的,不只是我儿时的回忆,更有着广阔无边的真理。
如果问我:待人处事应当何为?柳,就是最完美的诠释。它没有华丽的叶瓣,却有着不可亵渎的高雅,令人感到清新脱俗的气质;它没有扑人鼻息的迷香,只有淡淡摇曳,彷彿从远处用小扇,轻动流云而带来的清幽;它没有高傲的枝干,挺立风中,而是谦卑垂下腰,不卑不亢的随性飘动,风来了,就摇曳着身段,不与人对抗,安分守己的缓缓带走。君子的风雅,圣者的清高,贤人的谦逊,这不就是做人最极致的境界吗?
我喜欢一个人坐在凉亭,吹着地面的微风,观赏着柳叶、柳枝、柳条,三者规律的摇动,轻拂地面,一波波涟漪渐渐扩散开来,宛如小小的浪头,拍打着朱红的凉亭,心情也随波逐流,一晃一晃的摇着,望着如此宁 静安详的景致,柳枝也陶醉其中,薰薰然也。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如有手注佳茗,天上之乐乐何如?
黑夜又降临了,收拾好东西的我走出了教室,教室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本想在教室在等待妈妈的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走到路灯下,我想那个光亮的地方应该足够让妈妈看到我了吧!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今天倒是没有点点的繁星,只有一片黑压压的宇宙顶在我的头顶上,它可真重啊!压的我透不过气来,脚步也不禁缓了下来。
自从中考失利后,我再也没有灿烂的笑过了,由于没有考上理想中的高中,所以我只能舍近求远选了一个离家很近的学校。
本就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顿时肩上又多了一条担子,每次看到妈妈那布满皱纹的脸,我的心里总是会痛苦万分,心里责备自己当初没有考上那个可以减免学校的学校。
而他们也无须再奢求独立能力并不好的我外出锻炼,闯世界,只想紧紧拉着放我这只风筝的线,似乎风筝飞得越远,线会拽得越紧。
十多年的含辛茹苦,换得的,却是漫长的等待,放风筝的人就会日思月盼,等到头发花白了,却兀自不盼,盼着看那个从生下来就哇哇大叫不爱吃饭,却在背地里抓好衣服,那个有过叛逆,有过懂事的孩子。可是,那个已长大了的孩子呢?
那个孩子或许应该懂得,风筝飞得够高了,也要下来看看,不能让下面的人等待太久,而且不只是匆匆的一瞥,而是,一生的坚守。
今天是七天长假的最后一天了,可是我的语文还没写完,我得快点写。先写的是听写,妈妈不在家,只好让爸爸帮我听写。这时有一个字我不会,只好空下了。
这时,正好电话响了,是找他的,他只好去接电话,并把语文书放在床上。我想,这个字我不会,正好趁着爸爸接电话,看一下吧。可是我想起了一个小故事:一个小孩,考试的时候别的题都做对了,只有一道题不会。这时一个同学告诉了他答案,他想,这个同学是班上学习最好的,写不写呢?
这时,他想起了父母说的话:“诚实,诚实最重要!”想到这儿,我不禁想,是呀,诚实最重要!于是那个字我还是空着。等爸爸和那个人聊完了,我们赶紧继续听写,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死了哈利的父母,却***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你喜欢茶,走到哪儿,都喜欢拎着茶杯,当你掀开茶盖时,那浓浓的茶香氤氲在空气中,让人心旷神怡。
现在,突然发现你也如茶叶般枯瘦。不见你矫健的身姿,不见你健硕的肌肤,只见你那弯曲的手指,深深地皱纹,秃秃的头顶,那是病魔将你折磨到这个样子,让人看了如此心疼。
你陪我走过的日子是短短的童年,是一次次的误读与简单的包裹,是你无声的爱与我的幼年无知彼此充实。爷爷,到了此刻我才懂得了你,原来你是爱我的。你冷峻古板我却爱笑,你沉默寡言,而无知的我却把你无声的爱误读了,我对你心怀不满,你对我却满怀期待。
你陪我走过的日子是心疼的青春,我也在疼痛中长大,我不会再轻易任性,我怕我习惯了你那>温暖的怀抱后,你又突然离去,我会茫然该何去何从。
你陪我走过的日子是种种误会交织的鸿沟,任性的我不知道化解,只是让彼此的误会愈演愈深。在我生日前夕,我打电话回去,问你:“爷爷,我生日你会来吗?”“爷爷可能不会来,再看情况吧!”你的回答给我泼了一瓢冷水。可在生日当天,你病来了,当我看到你的时候,我的眼眶模糊了,但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怕你也伤心。那天,你送来了许多我最爱吃的东西,当爸妈数落我的时候,你处处维护我,怕我生日过得不开心。当我和你离别时,你不舍地望着我直进入教室才离开,你殊不知,当我转身的那一刻,我已泪流满面。放月假回家,在与奶奶的谈话中,她说:“你这孩子,过生日就过生日,为什么一定要你爷爷去呢?你明知道爷爷有病,还这样瞎折腾他,我不让他去,他偏要去,说孙女过生日,她又想我去,不然她会伤心哎,说实话,他是怕再也不能陪你过生日了!”我此刻才明白原来爷爷的身体已经如此糟糕了,年幼的我>长大了,爷爷也老了。
原来你我一起走过的日子里不仅仅是一次次彼此的误解,也有爱,也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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