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做了一道家喻户晓的休闲食品——骨肉相连。这可是我最喜欢的食物啦!阿姨刚把材料买回家时就把我馋的口水直流三千尺。
我央求着妈妈让我自己动手做,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同意了。妈妈帮我烧着火,(是老家那种炉灶我不会烧)。我等到锅有点烫手后,先向锅里倒了一些油就叫妈妈再加些柴火。过了一会儿油开始冒起了小泡。这时,妈妈说“油还没有热,因为这是菜籽油,必须等泡没有了,泡开始冒烟,泡也越来越少,才可以放下去炸。”我点了点头,又过了一会儿,我看到油开始有些冒烟泡也越发少了。我想这下可以放了吧,问过妈妈后。我就把骨肉相连从锅边小心翼翼的让它滑入热热的油中。油开始“滋滋”做响,慢慢的有好多的泡也冒了起来,等了五分钟左右骨肉相连变成了颜色,我敢紧用筷子帮它翻了一下身,这时候油突然间炸了一下,把我吓了一跳。慢慢的看到骨肉相连变成了金黄色,已经能闻到得香味,我又有点担心了,因为我怕锅里的油会把我烫到,但我想自己动手,我还是壮着胆子把它们慢慢从锅里一根一根的夹了起来。放在准备好的盘子里,这时候我的口水快要溢出来了,我又撒了一些佐料,这样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就完成。
看着这一盘美味的美食,吃着自己做的这骨肉相连,我又把一根根的骨肉相连分给了一个个朋友、亲人,看着他们的吃的样子,我的心里喜滋滋的。
说起我最喜欢吃的菜,当然是爸爸做的红烧肉了。
爸爸做的红烧肉,没出锅之前就已香飘万里,香味几十米外都能闻得到。刚出锅的红烧肉,装在白色的盘子里,红褐色的肉配上细碎的葱花,红的油亮,绿的鲜嫩,光是看看就会口水直下三千尺吧!
看起来美味,吃起来更是美味。夹一块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肉质嫩滑,伴随浓郁的酱味和一丝葱香,简直太好吃了,让人欲罢不能!
不过,好吃归好吃,还是要管住自己的嘴哦!要不然,就要变成小胖子了!
龙虾是一种甲壳类的杂食动物,也是餐桌上一道美食,我也非常喜欢。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们一起去了0574龙虾店。不见其形,先闻其味。坐在椅子上,已闻到缕缕清香,那是属于美味龙虾的。阵阵沁人心脾的香气扑鼻而来,香得诱人,香得无法用语言来描述,香得我想立马就吃上龙虾。
当这盘龙虾“飞”上桌面,一幅画面映入我的眼帘:那雪白的龙虾肉像一个“小精灵”正在呼呼大睡呢!你瞧,它似乎躺在那一望无际的绿草地上,盖着那红色的棉被。它是在冬眠吗?或许是它太累了吧!我的口水已经直流飞泻“三千尺”了,不过,我还是在欣赏这幅和谐的图画,因为它实在是太美了。
红!一片片龙虾壳红得耀眼,绿!铺着的菜叶青翠欲滴,白!一块块龙虾肉白得似玉。我实在是不忍心吃掉它们,可它们又令我垂涎三尺。最终,我还是忍不住这美味的诱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放入口中,咀嚼了几口,仔细用味蕾品尝,清清的、淡淡的,还有一点咸味,隐隐有一股鲜味在召唤着我。令我回味无穷,对它念念不忘。
啊,龙虾,虽然我不可以经常和你亲密接触,但是我却怎么也忘不了你给我留下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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