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照应法的作文三百字(头尾呼应的小学生作文)

正反照应法的作文三百字(头尾呼应的小学生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1-03 07:15:54
正反照应法的作文三百字(头尾呼应的小学生作文)

正反照应法的作文三百字【一】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眨眼间已经是公元2035年了,我的已经长大成人,成了一个企业的小老板。窗外上外的轮船来来往往,我极目远眺,看着从远远地看见一辆货轮驶向码头。"呜呜"的气笛声也伴随着它,人来了。商人把船停在岸边,向我们走来。一切都像往常一样,只是好像多了一点东西多了点什么呢?我半天也没想起来,只好摸了摸脑袋尴尬地笑。商人们大声喊:"验货吧!"我看了看货物。确定了情况,因为已经是交易多年了,所以很信任,便交了钱买下。

交易完之后,我转过身便进入工厂。准备包装好这批物品,并售卖。我我掀开表层,发现里面全是假冒伪劣产品时,我气得火冒三丈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那些罪犯远渡重洋,不仅更换了国籍,还取得了暂住证,并且摧毁了一切有关于他们的痕迹,自以为逃过一劫。可他们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一会儿就放松懈怠了。就是很快被警方账户,同时公司要变得欣欣向荣了。看着那些假冒伪劣产品,我有感而发: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谋取暴利,但这种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国的核心主义中严格的法律规定,这同时也是我们社会安定的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祖国富强了,更要守法,知法,懂法。就像我经历的那样祖国帮助了,我保护了我的人生财产与个人安全,我希望祖国能够更加繁荣富强,人们过上更加安定的生活,让我们期待着。祖国的富强更需要我们的努力,让我们付出汗水,让祖国雄于地球。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七(3)许典。指导老师:程耀。

正反照应法的作文三百字【二】

分合照应,就是在行文之中,通过分与合互相关联而形成的一种照应方法。“分”在文中表现为并列性的内容,并列内容的标志是可以互换而不影响结构的完整和内容的完备。如写笔,先写钢笔,后写铅笔,或者反之,都无不可。“合”在文章中表现为总体性的内容,是对“分”的内容的总领或总收。就分合位置来看,“合”的内容多用于开头、结尾,“分”的内容几乎都出现在文章的中部,是主体部分,是内容中最具体的文字。

分合照应的特点,一是规律性强,不管怎样行文,照应的形式就那么几种,虽也有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二是依附性强,这种技巧,一般依附于文章的内容和结构,只要是分合式的文章,必然运用了这种照应方法,它是为内容和结构服务的。三是严整性强,这种技巧,照应比较严密,结构比较严整,承转圆合,规范简明,读者易于把握要点。

分合照应法中“合”的部分均为概括叙述、总体说明、领起论述的文字;“分”的部分都是具体叙述、详细说明、分项论证的内容。“分”的内容要在“合”中提到,这样才能构成分合式照应。例如,《福楼拜家的星期天》这篇记叙文,以写人为主,照应的形式是“合—分—合”。文章共10个自然节,第一二节是概括介绍,为“合”的文字,体现的语句是“每到星期天,从中午一点到七点,他家一直都有客人来。”有哪些客人来呢?体现“分”的句子有:“第一个来到的往往是伊万·屠格涅夫”(第三节):“过了一会儿,都德也来了”(第五节);“接着来的是左拉”(第七节)。可见,每两节写一个人,又形成“分”的并列性的内容,照应的语句也都在段首,显得十分明确。最后,九十两节仍然是“合”:“渐渐地,人越来越多,挤满了小客厅”;“最后,他的朋友们一个个陆续走了”。以此总收全文,既照应了中间六段的“分”,又照应了开头两段的“合”。使文章分合有致,照应十分严密。

运用分合照应法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能抓大忘小,就是在全文大分合照应的过程中,还要兼顾有的段落里小分合的照应。二是在分合照应时,要防止重合交叉现象,特别是内容上,“分”的内容一定要是“合”中的一部分,而且“分”的几个方面也要处于同一层次。

正反照应法的作文三百字【三】

伏笔式照应,就是在文章的前面为后面设下埋伏的内容。这种照应,有的体现在事物上,有的体现在线索上,有的体现在情节上,用得比较多的是后者。伏笔式照应讲究的是“伏”,“伏”的内容设计要服从全文的主要情节,不能旁逸。同时,后文要有对前文“伏”的内容的说明,使“伏”的内容有个圆满的交代,从而形式前伏后应的密切关系,使文章结构严谨。

伏笔式照应既有单一性的,又有多样性的,前者按一条线索设置伏笔,单线发展,这种照应,比较简单,读者容易掌握.后者多方面地设置伏笔,也多方面交代结局,这种照应有一定的难度 ,读者不易把握,但用得好,可以增加文章的结构美。例如,《挺进报》就运用了这种多样性的伏笔照应。

文章开头提到陈然:“决心学写仿宋字”,狱中党组织又指示陈然“心须坚持写仿宋字”,这两处都是伏笔,后来,特务们核对许晓轩的笔迹,得出“笔迹相同”的结论,这是对前面两处伏笔的交代,照应十分严密。如果前面没有那两处伏笔,这个结论就很难作出,如果硬写上这个结论,就显得突兀了,这是第一组伏笔式照应。

正反照应法的作文三百字【四】

首尾式照应在记叙文中的运用,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运用倒叙方法的记叙文,必然是首尾照应,这种情况最多,也最典型。例如《记一辆纺车》,它运用了倒叙的方法,首尾照应很严密。请看首尾两段的`有关内容:

首段:“我曾经使用过一辆纺车,离开延安那年,把它跟一些书籍一起留在蓝家坪了,后来常常想起它。想起它,就像想起旅伴,想起战友,心里充满着深切的怀念。”

尾段:“就因为这些,我常常想起那辆纺车。想起它就像想起旅伴和战友,心里充满着深切的怀念。围绕着这种怀念,也想起延安的种种生活。……”

这两段文字,在内容上、感情上、修辞上、时间上、地点上、表达方式上等方面,几乎都是相同的,前者放在开头,领起全篇,造成悬念,揭示主旨,激发读者阅读的兴趣。后者放在结尾,总结全文,强调中心,回扣文首。这样,既强调了作者与纺车的密切关系,又深化了纺车的不平凡意义,使文章形成了一个很严密的整体。

二是运用顺叙方法的记叙文,也有首尾照应的,但没有运用倒叙方法记叙文的照应那么周密,那么严整,运用的频率也不高,难度却较大,但如果运用得好,会产生别出心裁的效果,例如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用顺叙方法写成的记叙文,其中就运用了这种照应的方法。

先看开头:“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再看结尾:“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

这两段文字的照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情节的照应,即“散步”;二是人物的照应,即“我”母亲、妻子、儿子等祖孙三代四个人。而且,照应的顺序很有讲究,开头是“散步”总概,结尾是具体的“散步”;开头由“我”到“母亲”到“妻子”到“儿子”,结尾依然是这样的安排顺序。这样照应,既有序,又有物,既合理,又严密。

首尾式照应是使文章完整的最主要方法之一,运用时,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照应的语句要有所变化,不能简单重复,否则显得呆板;二是开头和结尾的文字,要有明显的适应性,开头只能作开头,结尾只能做结尾,不能互换而用。

正反照应法的作文三百字【五】

因果式照应,就是所记叙的内容前后有因果关系。它具有这样一些特点:一是具有完整性,即因和果的文字,尤其是“因”,交代得比较详细,一两句话不能解决问题,就用整段乃至几段文字去完成。二是具有重点性,即因与果两方面的文字不能平分秋色,要有所侧重,一般情况下,“因”是主要的,要详细记叙,而“果”是次要的,笔墨不宜多,常以交代性为主要特征。

因果式照应是十分严密的。运用中,它有两种情形:

一是先果后因,即先交代事情的结果,然后再一步一步说明原因,形成照应,这种照应,先设悬念,后释悬念,具有倒装的特点。例如《看戏》就运用了这种照应的方法。文章先说结果:“古树是静静的”,叶子同样是“静静的”,整个剧场“同样是静静的”,天气闷热,人挤的很满,“简直是一个人海”,这么多人,为什么这么“静”呢?原来,这里有一场演出,人民艺术家梅兰芳将要来这里表演;然后具体记叙梅兰芳的出场、演技、形象等。这是第一次因果式照应,以因为主,写了两大段,以果为次,仅用了两小段。第一次“狂暴的掌声“之后,接着又先交代“果”:“观众向着了魔一样,忽然变得鸦雀无声”,又静了下来,静得出奇,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原来是观众“看得入了神”,然后写戏达到了顶点,记叙的高潮也达到了顶点,原因的交代十分清楚细致。这是第二次困果式照应,仍以因为主,用了一大段,以果为次,仅写了一句话。可见,这种因果式照应抓住了重点,关照严密,有明显悬念,可增加阅读情趣,增强表达效果。

二是先因后果,即按人们正常的逻辑思维顺序,顺向成文,从因到果,自然发展。但同样以因为主,以果为次。例如《老山界》这篇记叙文,就是先写翻越老山界的原因和经过,包括瑶家歇脚,山腰露宿,到达山顶等。然后交代结果:“我们完成了任务,把一个坚强的意志灌输到整个纵队每个人心中,饥饿、疲劳甚至受伤的痛苦都被这个意志给克服了。难翻的老山界被我们这样笨重的队伍战胜了。”这个结果,主要是体现在“完成了”、“克服了”、“战胜了”三个动词上,既是前文原因过程的自然归结,又是本文故事情节的自然发展,还点明了题目。这种照应,紧凑和谐,使读者易于把握文脉。

因果式照应主要是从内容上来考虑的,其难度,显然要比语句式照应大一些,运用时,要重点在“因”上多下功夫。原因的交代和叙述属于铺垫性文字,要写得充分实在,合乎情理,还要自然,有了这个前提和基础,结果的交代才有依据,才令人可信,才有力度。

正反照应法的作文三百字【六】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犯法的占80%以上。青少年作为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还要注意不侵犯他人权利。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既要维护自身权利又要履行义务;如上学,服兵役等我们必须执行。

在现实生活,侵犯他人权利的事件经常发生,我们未成年人涉嫌其中的也有很多。所以,我们既要保护自己,又要做到不伤害他人。

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小君沉默寡言,爱好数学,一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哲活泼开朗、思维敏捷,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哲与小君发生争吵,小

君先给了小哲脸上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哲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君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殴中,小哲掏出了随身带的水果刀。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无效死亡。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君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君讨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律师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职业。

我们在享有生命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法律伴我们同行,让我们远离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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