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的,就看见山了,多么壮观呀有的连绵起伏,绵亘蜿蜒,一直伸向天际;有的一峰独秀,直插云天,令人望而生畏;有的突兀险峻,拔地而起,使人心惊胆战。
人虽坐在车上,可我的心却已飞向了大自然中,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向山林,飞翔自然。
终于站在了山脚下,我被周围山峰的气势所震撼。抬头仰望,我在这山脚下是如此渺小,在我面前,群山仿佛是一个个巨人,神气地挺立着。苍翠的树木紧密相连,织成了一件又一件的巨大绿袄,披在群山上,颇是壮丽。
雁荡山的美,是一种幽静的美。走进山林,人仿佛一下子被幽静包裹着,林中一丝声音也没有,仿佛是一个与外面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直到一只突然醒悟的鸟儿长鸣一声,才打破了无声的世界。
雁荡山的美,是一种磅礴的美。我们往深处走,听见了瀑布雄壮的.歌喉,越往里走,歌声就越清晰,越响亮,越震撼人心。闻声来到瀑布前,一下子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汹涌的河水紧贴悬崖咆哮而下,滔滔不绝,一泻千里。真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银河飞落直下,落地撞开万朵莲花,顿时水雾飘飘洒洒,让人仿佛置身于人间仙境,陶醉于此,留连忘返。
雁荡山的美,是一种惊险的美,来到方洞,我才真正感觉到了这一点,方洞在很高的山上,所以我们先开车上山,盘山公路呈螺旋形,弯度很大,车开上去很是惊险,车里尖叫连连。进了方洞,迎接我们的是一条羊肠小道,我们往下看,所有景物都像玩具似的,人都成了小蚂蚁我们站的高度也由此可见一斑了。继续往前走,一座吊桥出现在我的眼前,爸爸胆大,冲在最前面,我和妈妈胆子小,只敢一步一步往前挪,到了桥中间,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万一桥断掉怎么办?下面可是深渊哪!最终我们平安走过了桥,并顺利到达山顶,我俯视山下的一切,心潮澎湃,我对着山谷大喊:我爱你大自然
雁荡山,美得洒脱,美得自然,美得无可挑剔,美得令人梦绕魂牵,留连忘返。雁荡山,你最美……
我的家乡是在南昌的一个小县城里,虽说四季变化不太明显,但唯独秋最有有韵味。
初秋刚至,那满树的叶子还是翠绿翠绿的,太阳依然高高的挂在在天上,没有一点寒冷的意思,但是十月份一到时,早上六点钏起来,外面便还是灰蒙蒙的。凉凉的风吹来,不禁让人打了个寒颤。路旁的落叶还不是很厚,安详的睡着,到了中午时刻,太阳才光照四方,周围的一切才亮堂起来。各个村庄也热闹起来,田野里,谷堆旁,无不洋溢着农民们欢乐的笑声。顺着小路走到田边,风轻悄悄地从一条不麦穗上跳过,田野里的一片金色顿时向一边倒,“沙沙”的响着。向那一望无际的田野瞧去,一粒粒硕大的麦穗把麦杆都压弯了,像一层一层的海浪,在海风中碰撞出一朵一朵灿烂美丽的浪花,又像一层棉被,捂着农民们的心尖上。乡间的小道在此时也算美的了,一片片有棱有角的树叶盖住了土黄色的泥土,一脚踩上去,“吱吱”地响,两旁棕色的树干上还有许多柠檬黄的树叶,一个人漫步在小路上,其实也挺诗情画意的。
听“滴哒、滴哒……”,是什么?是秋的使者来了,它带着一筐筐的希望。路旁的秋叶“沙沙”作响,你们也来欢迎它吗?不穿雨衣,也不带雨伞,坐在小路旁边,静静地望着这雨。风还在括,满天的秋雨在天空中飞舞,带着那一份清爽,清脆的感觉,扭动着晶莹的身躯,抚摸着你润红的脸。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正觉秋窗秋不尽,哪堪风雨肋凄凉……”,用林黛玉的话来形容这场秋雨,还是有些悲伤的感觉。用“私语三秋的情思情事、情语情节,临了轻轻将它拂落在秋水秋波的秋晕里,一涡半转,跟着秋流去”来话雨该更好一些。仔细聆听秋雨,“沙沙”地是主旋律,“呼呼”地风是伴奏,“滴哒”地风是点缀音。许我给这场雨命个名吧,就叫《秋雨三重奏》。听雨也要看时候,在晚上听雨是最好成绩不过的了,小雨缠绵的下着,坐在河边,皎洁的月光照在河面上,像点点繁星闪烁,给读音的夜景带来一处梦般的景色,小雨点落在河面上,荡起一阵阵波纹,心里油然而生出一种安宁的美妙的感觉,再大大咧咧的人,在这一声场雨中,也能变得诗情画意。一片树叶从树枝上落下,小河带着它慢慢地远去,去进行它快乐的旅行,多好啊!
这样的秋夜、秋雨、秋景,怎么不让人想起“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衫。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这一首诗。
平凡的世界,故事从一九七五年开始,路遥先生带领大家把视角转移到一个小山村,小山村里的那一些人身上。我的感触一向杂乱无章,我也不想将它理好,那样会让我的情绪太过明了,若是这样,我想我会很累,会背负太多的精神负担。
小说从少平开始,又从少平结束,这个故事留给我太多的压抑。我曾为他们生活的艰辛而流过泪,我知道世上永远有那么几个地方,人们总是在为自己的生计而劳苦。我们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资格说,把一切都看开就好。我是一个期待圆满结局的人,我也希望人们可以从一而终。所以当我看到少安和润叶彼此喜欢时,我在祈祷,他们最终可以在一起。我也希望,晓霞不曾逝去,少平不曾受伤,他们两个也会幸福的走下去。
少平的一生,就如同现在的打工仔一般,一生都在奔波。他的一生受尽磨难,可以说最终也没有苦尽甘来。他选择了离开,拒绝了金秀,也许是在为金秀着想,只是这样的结局对金秀来说未必如意。也许他的后半生会一直呆在大亚湾,不过我想他不会孤单,他还有矿工的那些朋友。该怎样评价他的一生呢?或许就是努力过、争取过、尝试过,只是结果并不理想罢了!我祝愿他的未来会有一个体贴的女人陪在他身旁,给他温暖!
另一个主要人物就是少安了,恐怕他就是这个故事里唯一幸福的人物了,用一个词来形容他就是苦尽甘来。他的少年时代也并不顺利,幸运的是他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他用努力和拼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虽然在成功的道路上遭遇了许多挫折,他最终还是成功了。
联想到自己,我的抗打击力实在不敢恭维,当人生路上出现风浪的时候,我总觉得很揪心,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有时候会埋怨作者,为什么不能让他们顺利一些呢?后来我明白了,那样就不是真正的人生了。像我们常说的那般,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太过顺利的人很难成大事。故有“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之说。
路遥曾说: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对此,我的理解是,人的一生,不要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是一些类似纯真朴实而又努力向上的品质。
平凡的世界,讲述的是几个平凡人的一生,也许这会是我们某些人未来生活的真实写照。只是当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漂泊时,请不要忘了,在对自己狠一点的同时也要对自己好一点。生活真的很不容易,只有对自己狠一点,不给自己留后路,才能不留余地地努力,去获取成功。要对自己好一点,生活是用来享受的,不要对自己太苛刻。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我看的书目是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看了第一部第一章就被唤醒了很多的回忆,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学生,梅州市,广东省经济倒数几名的市,梅州市十几年前的农村,物质生活当然是很不发达的,虽然比书中描述的生活状况好多了,可是还是会有类似的感觉,因为小学的时候,中午有时是自己带饭去吃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咸菜,梅州的咸菜也是比较出名的。
8岁的时候从老家到城里读小学,爸妈都不在身边,居住在姑妈家,也是属于生活不富裕的那种,应该说整个小学,在城里读书,心里都会有孙少平的那种卑微的心理,不过我是比较细微的这种心理,每当下午放学之后,当大家欢呼着要去街边吃好吃的时候,因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所以我只能先一个人走回家。
因为本身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跟不熟悉的人交流,所以刚到城里也是跟孙少平一样会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没有了村里面的同龄人一起玩,感觉很寂寞。有一个共同点特点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大哥当年为了让他和妹妹上学,十三岁高小毕业,连初中也没考,就回家务了农。至于大姐,从小到大连一天书也没有念过。
家里能让他这样一个大后生不挣工分白吃饭,让他到县城来上高中,就实在不容易了。这些,都是说明他的家人都很爱他,同样的是,我的家人都很爱我,虽然我只是姑妈的侄子,她待我就像是亲生儿子一样,除了爸妈,我最感谢的就是我姑妈了。
虽然我爸妈没有在我身边,可是有时我妈会千里迢迢地搭车到城里来看我,就为了帮我洗脸洗干净点。爸爸有时也会到城里来帮我修改作文。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变坏了,我觉得现在我还能在广东商学院读大学,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家人对我无与伦比的爱。感谢亲人!!
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和我们一大家到灯火通明的广场去玩。
广场可真美呀!一进广场,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如龙似月的水坛,水坛边上用花岗石砌了个光滑发亮的石圈。水坛里,水是那么清,清的能见底;水是那么深,光都照不到底。就在那一瞬间,灯光点亮了,我还没搞清发生了什么事,喷泉的水柱就直插云霄,有的中高边低,样子似乎像山一般,围在“利剑”旁边,后面的喷泉一会儿交叉,一会儿分开,就像人的手指交叉分开一样。突然,站在最前面的小喷泉向四面八方喷出水花,又忽然转起来,形成了“速成水龙卷风”,最后出现的让大家大饱眼福,因为水柱后的灯光和水柱“搅”在一起形成了图案,就像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样,让观众目瞪口呆。
又过了一会儿,灯光在水中炸开了,红的、黄的、绿的、蓝的、白的……水停了,一门“多孔‘炮’”“发炮”了,“炮”在天空中“打响”了,发出许多“炮”。其实“炮”是五颜六色的灯光。
我们还未参观完全部广场,就晚上九点半了,真是光阴似箭啊!我们只好一步三回头地回家了。
简评:想象丰富,在动与静的变化中绽放美丽。
我的家乡在句容市白兔镇倪塘村,我们村的旁边有一所果园,它的名字叫做“漫天遍红”
走进院门,就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唐老鸭,看上去就像守门神把守在那里儿。仔细一瞧,哈!哦,原来是一个大气球!
一走进果园就能看到果实,在果实是几月撒种,几月结果呢?如果是你一定会问和我一样的问题,走让我们去问问所长。在所长那我知道了。在灿烂的3、4月的时候,有红艳艳桃花,有白银银梨花。到芬芳的5、6月的时候,本是红艳艳的桃花,现在也是又大又红的桃子,本是白银银的梨花,现在变成又黄又大的梨子,哦!还有黄灿灿的杏子。在满人心窝的3、4月的时候播下小小的西瓜种,到炎热7、8月的时候就能吃到红、黑相间的“绿胖子”。在美好的3、4月本是白花花的人参花,到金黄的9、10月就能吃到脆脆的人参果。在美好的3、4月种下一棵棵桔子树,到那寒气逼人的11、12月就能吃到让人当做“取暖炉”的桔子,在人们的嘴中“颠簸”着。
我喜欢冬天,是因为我喜欢后山。落光了叶子的苹果树和梨子树上挂满了毛茸的银条,葡萄架上和桔子树上缀满了蓬松的银球。一丛十分矮的树就像戴上厚重的白帽子,远望去,就像笨重的北极熊。
好一派迷人的风光呀!我爱家乡,也爱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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