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书中所说,面对死亡,这是一场终将失败的抵抗。既然不可避免,怎样克服心里的恐惧,如何幸福的走好最后一段路,都是每个人需要正视的`问题。
现代医学,对生命长度的提升是一个恩惠,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哪怕去看垂危的病人也一直会说“你会好的你会好的”。过度的技术干预,人在监护室度过最后的时光,身体上插满管子,皮肤上刚缝合的伤口。这是目前中国人的常态,可是,这真的是你想要的吗?生命不仅仅只有长度,活下去的动力是什么?延长生命不只是单纯的活着,人的眼睛里必须有光芒,这才是一个活人应有的样子。
不知死,焉知生。认知死亡是想要活的更好。
用医生特鲁多的墓志铭,送给所有考虑过死亡这个课程的朋友:“ToCureSometimes,ToRelieveOften,ToComfortAlways。”
“偶尔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
我,要毕业了!
每当纯白的栀子花开满校园,便是新生进校,老生离开的时候。看着新生们开心的笑容,闻着栀子浓浓的花香,眼前闪过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一帧帧温馨的画面,心里全是满满的不舍。
嗅着栀子花的香气,再到校园里走走吧!
教室里还保留着书本的墨香,课桌上还刻着同学们的友谊。小学六年中陪伴我们最长的就是这套老旧的土黄色桌椅,幼稚的我们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涂鸦在上面。瞧!这张桌上写着谁和谁的名字,承诺“友谊天长地久”,却不知
讲桌上还有着浅浅的粉笔印,看着上面的座次表,我想起了这里的一切。在老师眼皮底下做的恶作剧,让我们多了一丝窃喜与害怕。厚厚的书墙里,埋葬了我们多少操场的自由与梦想。不知多年以后还能不能亲切的叫出你的名字,重温儿时的快乐。
窗外,明朗的阳光下,纯白的栀子花被碧绿的树叶衬托着,如同遗落在校园里的白色天使,在树梢上散发着幽幽的清香。
操场上,是谁的助威声、呐喊声回荡在我的耳边。在这里,我们打过篮球、打过羽毛球、打过乒乓球、甚至打过架。不打不相识,热血的男孩子在挥洒汗水后,情谊在阳光下缓缓升温。可是即使友情如火,也有似雪分别,那时,也值得无奈的摇头。
还有多少知心的话儿来不及述说?还有多少开心的事情来不及分享?还有多少熟悉的面孔来不及铭记……一切的一切,随着照相机一声“咔嚓”,天真近乎傻傻的笑容被定格在毕业照片上,为六年小学生活画上不完美的句号。
回忆是美好的,但时间不可能停在某一处。是时候说“再见”了。再见了,我的母校;再见了,敬爱的老师;再见了,亲爱的同学;再见了,纯白的栀子花!每一次分别,是为了再出发,每一次再见,是为了更好的遇见!
初中,我来了!
一抬起头看见栀子花开在树枝上,真美,记得去年栀子花开的时候,就是这样送走了上一届的学姐和学长,今年的栀子花开了,难道它们也要用同样的方式来送走我们吗?
在不知不觉中初三了,回想着三年前还带着童真的喜悦踏进初中部的大门,告诉自己已经长大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想法也许认为很天真很可笑,作业加多了,科目也加多了,压力也加多了,但我们还是那么青春,三年的时光眨眼而过,转眼间我们要毕业了。
三年了,我们把青春的脚印留在了初中的母校,每一天都会怨的话题就是饭堂的饭菜,这一顿饭却成了我们的美味佳肴;三年以后班主任还能一一地读出我们的每一个人的名字吗?还记得我们的长相吗?应该不行了吧!以前我们总是说离中考还有很久很久,但是再过不久以后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也许来不及留下几句简单的祝福,来不及说上再见.更来不及把校园的栀子花印入脑海的中珍藏。
看着操场,还有着我们在上体育课的味道,天还是那么蓝,上课的铃声总是那么有威严性,校园的榕树又长高了,不知以后回来看母校时这棵充满智慧的榕树还能不能长到四楼呢?看着栀子花落下的那一刻,我们该毕业了!
这一刻我们都不想离开,不想长大,想永远留在母校中,相信母校也舍不得我们每一个人,但是我们是会长大的,是有梦想的,母校你孕育了我们每一个人,我们也不会辜负您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期望。
再见了我的母校,一个记载着我青春成长的地方,一个给予我们“财富”的地方,谢谢您母校,今天我以您为荣,明天您就以我为荣。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人生由许多“你好”和“再见”串起。所有的“你好”一定对应着一声“再见”,直到和这个世界说“再见”。这是一本哀伤的小说。
作家们塑造了许多侦探,彼此性情各异,只有一点相同:都是虚构的。因为真实的世界不存在如此有魅力的侦探(们)。我知道的侦探手指头数得出来:工藤新一,金田一,福尔摩斯,大侦探波洛,马普尔小姐,再就是这部《漫长的告别》中的菲利普.马洛。许多人应当都熟悉前面几位侦探,但对马洛很陌生。不奇怪,大部分人都没听说过雷蒙德·钱德勒,他在中国谈不上著名。我从这本书才得知这个作家。和其它侦探小说相比,本书侧重的不是逻辑推理,而是人物,命运,和故事——至少我的感受如此。
本书在国际上闻名遐迩,曾获爱伦坡奖(此奖项在世界推理小说界享有极高声誉)——而且受村上春树推崇(以及艾略特、加缪、钱钟书等多位著名作家),村上春树曾阅读此书多达十余次:“每当我的写作没有灵感而停滞不前时,就会翻这本书。”进一步说明《漫长的告别》不仅仅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是一本重要的文学作品。我把本书当作严肃小说阅读,希望从中学到一点写作技巧。
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漫长的告别》:每一页都有闪电。雷蒙德·钱德勒擅长描写和比喻,短短一两句话勾画出生动鲜活的情景,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甚至可以让读者“看见”,“听见”,“闻见”,享受到文字的美妙,不时地会心一笑。精妙绝伦的句子几乎每一页都能看到。如此高超的表达技巧只有少数顶尖作家才具备。另一本让我体验到“每一页都有闪电”的书是钱钟书的《围城》——而钱钟书是钱德勒的粉,他们都姓“钱”。
侦探马洛的形象与其他侦探的不同之处突出表现在“硬汉”二字——马洛是一个硬汉。他身上具有美国文化中的拓荒精神,粗旷,豁达,西部牛仔的勇敢和正直;他对朋友义薄云天,对顾客忠诚尽职;“好管闲事”,“怜香惜玉”体现了他浪漫的一面。他幽默乐观,不畏强敌,蔑视凶狠狂妄的人,遭受打击毫不气馁。此外,还能映衬“硬汉”形象的是他手中的卷烟,总是一支接着一支,几乎永远不会停。马洛身上吸引人的地方很多,最有感染力的是,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会挨打,会受伤,会郁闷,伤心,痛苦,悔恨。这是其它侦探不具备的。我们成为不了福尔摩斯,但是从马洛身上,或许可以看到一点点自己的影子。
我读的这个版本译者是东北人,文中多处出现东北俚语,我需要查百度才能知道它的含义。翻译难以做到完美,译作总体瑕不掩瑜,感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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