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布莱森写了《万物简史》这本伟大的书。
他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惊奇和感叹组成了本书,历历在目的天下万物组成了本书,益于人们了解大千世界的无穷奥妙,掌握万事万物的发展脉络。
这本书写得通俗易懂,不象一般的科普图书带给人们晦涩、枯燥之感。从组成人体的原子讲到宇宙大爆炸,从太阳系的形成讲到居里夫人为什么得了两次诺贝尔却没当选过她所在科学院的院士?(据说是因为她在居里先生死后和另一位科学做了有伤风化的事,所以学院里的老头子们对她十分抵制。)以及人们曾痴迷的火星人的种种传说,只是源于一个科学家看到了火星上的图纹,就武断的说那是火星人开凿的运河,目的是为了从南北极运水以灌溉赤道上干旱而又高产的农作物(看到这,还真让人哭笑不得呢)。它就象一个有魔法的盒子,总有新奇的东西不断的跳到你的眼前,科学和科学家在这里都变的生动有趣。
这本书的语言风趣幽默,在读到描写哈雷这位科学家的文字时,我一下子笑出了声。其实,类似这样的语气和描述在书中比比皆是。“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他惟一没有干过的事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07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16年之后。”
《万物简史》唤起了我对生命的崇敬之情。生命在它长达四十多亿年的时间里,虽然历经无数艰难险阻和灭顶之灾,但是却能繁衍生息代代相传,她的光辉史不得不使我从心底升起敬畏和崇敬之情。正如作者在本书的'最后写道:“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寓意的话,那就是我们来到地球上,实在是十分的幸运——这里的我们“我们”,我指的是所有的生物。在这个宇宙中,获得任何一种生命都是一个奇迹。当然,作为人类,我们更是双倍的运气。我们不仅享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个存在的能力,甚至还可以以多种多样的方式使其更加美好。这样一种技巧,我们才刚刚开始懂得。”《万物简史》让我重新认真的思索起“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的千古命题,我的回答是:“我”也是“我们”,“我们”是“生命”,生命之舟必将驶向光明美好的未来——回顾四十多亿年的生命史,我有理由坚持这条信念。”“一个星球,一次试验”。我想对待对待生命的最好方式,一是珍惜她的美好,二是要为她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们——人类,应当自求多福,好自为之。
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一本好书就象是一个好朋友,有时可以启迪心灵,有时可以陶冶情操,而这本书,会带你走进另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你会从心里不断的感叹:噢......原来是这么回事!希望你也和我一样,在这本书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乐趣。请记住它相对于精彩内容来讲有点乏味的名字《万物简史》!不会让你失望的!
距离上一次发读书笔记,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在这一个多星期内,我读完了两本书,一本漫画集,一本科普书,还有一本社会学类正在读。今天要说的是这本叫《万物简史》的科普,不过我的思维有点乱,没什么信心写好——这是大背景。
总体而言,这本书的前半部分读得我非常兴奋,后半部分读得我如坐针毡,这主要与我的个人兴趣有关,与书无关。
提到《万物简史》,绝大部分人都会产生一个疑问,这到底是是个什么史?所谓的万物又包括了哪些方面,其实说白了,这就是一本人类探究万物的科学史,你能想到的很多科学领域,诸如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都在这里有所涉及。究竟人类是如何从无知变成有知,如何认识世界与认识自我(生物意义上的自我),科学的发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如果你对这些感兴趣,这本书会很荣幸地登上你的书单。
作为一部科普类书籍,目前分为了给大神看的高难度版本和给小白看的通俗入门版,如果非要给这本书下个定义,它应该算作小白进阶版。所谓进阶不是因为它难懂,只是相对于浅显易懂的轻科普而言,这本书显得很有逻辑。谁都不知道作者脑子里装了多少知识,竟能将五花八门的科学史谈得如数家珍。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是很典型的故事性科普,前后逻辑性很强,一旦书中出现了某个科学界人物,作者接下来一定会简单介绍一下这个人的生平,顺便谈谈他的“黑”历史,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话里总是携带着一丝幽默感,好像一个诙谐的老头——实际上作者今年已经66岁了——在给你讲述科学界野史。
你能够读到一点《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的意味(如果作者文笔再好一些,再会讲故事一些的话),也能够跟随作者的步伐开发一下脑洞,试着想象一下已经灭绝的古生物或者地球内部会是什么样的景象,总之,它可以成为你了解科学与了解世界的渠道,如果你不是个科学界大神的话。
那么究竟所谓的“万物”包含了哪些方面?本书分为了六个部分,通过这本书,你能够读到:人们了解宇宙史的过程、了解地球年龄的过程、发现古生物化石的过程、地质学的发展过程、微观世界的认知过程、生命科学的发展过程等。
作者提到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科学家与一些我们从未听说过甚至到死都没看到自己的研究成果被世人接受的苦逼科学家,这些人物与人物构成了整个科学的发展史,也使这本书变得生动有趣。
如果你能够有兴趣读下去,你会发现在作者的文字中,你的思绪会从缥缈的宇宙渐渐来到这个蓝色的星球,从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一路看向文明的现代,你会发觉世界的伟大与自我的渺小,顺便补充一下在社会生活中难以获得的理论知识——它可以成为你很好的睡前读物。
那么话说回来,我在开篇说到后半部分读得我如坐针毡,主要原因是后半部分基本都在聊生命科学,地球上各个化石的发现过程以及DNA的发现史等,相比于前半部分的恢弘宇宙和量子力学,这几节由于本身知识储备不够,读起来有些疏离感。
既然最后提到了生物史,悲天悯人的人类一定要感慨一下,我们***了那么多物种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用作者的话来说,这就是一种“运气”。和很多科学史作者一样,比尔·布莱森也反对一种“智人至上”理论,认为人类并不是上帝委派来主宰世界的宠儿——的确啊,一个存活时间与漫长的地球史相比根本微不足道的生物,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统治了这个星球呢——于是在漫长的科学史结束之后,他说道:“我们确实还处于起始阶段。当然,问题的关键是确保我们一路走好,并且永无尽头。而这一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仅仅有好运相伴是远远不够的。”
Part1:
“一见倾心,二见倾情”
初次相遇在party,霍金与简一见钟情。她听他聊痴迷的宇宙,他听她说西班牙的诗歌。他们互相爱慕,彼此崇拜,凝视对方时,眼里的光足够让身边的万物都黯淡。
害羞而又暧昧的眼神,鼓起勇气伸出的手,烟花下笨拙的初吻,一切都显得那么可爱。
Part2:
“哪怕只剩一秒钟,我也想与你相拥”
霍金和简陷入热恋,事业上也处于上升期。他不知道,不怀好意的命运正在等着他们。一天,霍金忽然失去控制摔倒,送医后被确诊为”渐冻人“,预估寿命只剩两年。巨大的打击让霍金无法面对自己,更无法面对简,他深知无法给予简未来,所以选择了逃避。霍金的父亲甚至很直白的告诉简,她不清楚她面临的是什么。简非常坚定又正式的回答:”我爱他,他也爱我,这就够了“。
这就够了,即使有再多的不确定,再多的困难,只要相爱,我就有勇气去面对。我们的结束只能死别,不能生离。
Part3:
“我爱过你,我尽力了”
霍金与简在亲友的祝福下,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俩人笑的很甜,而此时,也预示着真正的考验开始了。霍金的病越发严重,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都无法离开简一分钟。
有一个画面我记得很清楚,霍金的好友在把霍金和轮椅搬上台阶时,说了一句”天哪,这么重,真不知道简是怎么做到的“。女子本弱,为爱则强。
有了孩子之后,简已经完全失去自我时间,她甚至无法为心爱的诗歌留一分钟空闲,而这样的状态,也让她接近崩溃。简的母亲察觉到她的焦虑,建议她每周参加一次唱诗班,也就在这里简遇到了同为可怜人的乔纳森。乔纳森的妻子一年前死于白血病,来唱诗班也是为了缓解丧妻之痛。
很快,乔纳森成为了简的帮手,她总算松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许多。也许是同为可怜人的遭遇,也许是日久生情,俩人滋生了情愫,但都选择了默默埋在心里。可旁人的闲话越来越多,在简生下小女儿后,乔纳森无意撞见了简的婆婆正在质疑孩子是否为霍金血脉。为了不让一切更难堪,乔纳森选择了离开。霍金一切都看在眼里,他爱简,更心疼她的不易,于是主动创造条件让简与乔纳森相处。那一次,霍金倒在了没有简陪伴的活动现场。简接到电话后,赶去了医院,在这之前,她和乔纳森含泪说再见,他们都明白,需要去放下感情做正确的事了。到了医院后,医生给了俩个方案:一是可以让霍金没有痛苦的离开已经捆绑了他许多年的人间,同时简也能得到解脱;二是需要开刀,这样会有存活概率,但是之后再也无法说话了。简浑身发抖,但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让他活下去,她的眼神和当时回答霍金父亲时一样坚定。
霍金活下来了,他的第二任妻子伊莲也以护工身份出场。她热情、幽默,没有过分的”照顾“霍金,而是把他当成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对待,这恰巧是霍金需要的。不知不觉中,霍金对她的依恋超过了对简。一次活动,霍金选择了伊莲陪他参加而不是简,简此时意识到,霍金已经不在需要她了,她含着泪,蹲下身认真的看着霍金说了一句:“我爱过你,我尽力了”,然后彼此痛哭,奔向各自生活。霍金有了伊莲,而简也与乔纳森过上了平凡小日子。
整部电影看下来,其实是很压抑的。霍金在我们心里的定位是一个伟大的人,伟大到当初听闻他去世我无比震惊,因为在我潜意识里觉得死亡这件事不会降临到他身上。而这部电影恰恰告诉我,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普通人,会因为看到别人能正常吃饭而难过,会因为被孩子看到自己摔倒无法爬起来而羞愧,他每天都要与无数的小事做斗争,而这些小事无非是穿衣服,上厕所,陪孩子玩这些我们旁人压根不会放在心上的事,但这里面的任何一件事,都有可能压垮他。而简也让我觉得非常佩服,她的坚定,她的勇敢,她的成全,都让我心疼她。她也是有梦想的人,但她为心爱的人放弃了梦想,选择了做一个坐在讲台下鼓掌的人,这一坐就是20多年,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呢?
电影的最后,一切倒放,画面停在了霍金与简最初相遇的时刻,人生若只如初见,回眸瞬间,一切注定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科普书《万物简史》,我非常喜欢。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比尔布莱森,他是美国著名的旅游文学作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宇宙中上所有事物不是一下子就变出来的,而是经过了漫长的进化而来的。就像我们的地球产生于几百亿年,刚开始是没有生命的,经过了好几百亿年,才有了水和生物,之后又有了陆地,又过了几十亿年才有我们人类。
我最感兴趣的是地球的历史。很久以前,地球没有水,只有滚烫的岩浆。过了好几亿年后就有了水,这段历史被称为寒武纪。寒武纪的生物各种各样,有珊瑚、有贝壳、还有水草。又过了好几亿年,产生了陆地,陆地上有了许多植物,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现在被称为活化石的银杏树了。在这时又出现了爬性动物,之后恐龙时代来袭,这时也出现了较小的哺乳动物,这段历史叫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之后一颗小行星使恐龙灭绝了,出现了大型哺乳动物,然后终于出现了人类。
这本书里还讲述了很多科学的奇迹和成就,还有很多科学家的有趣故事,让我了解了大千世界的无穷奥秘。
每次写新的书评的时候,我都会陷入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漩涡之中。事实上,内心是很紧张的,总怕自己的知识面不够宽广,或者是对某些知识的认知程度不够深入,害怕因为自己的遣词造句给读者带来什么样的误会。耽误了一本好书,也耽误了自己的表达。
这本《自然,万物最美的姿态》并非由某一个人所写,它精选收录了吉尔伯特·怀特、亨利·梭罗、沃尔特·惠特曼等等八位自然文学大师的优美随笔。
怎么说呢?翻开这本书,我的`脑子里首先响起了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赵忠祥老师的声音:春天来了,动物们又到了繁殖季节……咳咳,翻开这本书,书中的八位作者就如同八个优秀的向导一样,带着我们从波光粼粼的瓦尔登湖到飞鸟翩翩的沙郡牧场,从仲夏日的加州内华达山,到雷雨夜的大西洋科德角,听松鼠窜行枝头,看鲑鱼游巡溪底。从喧闹都市回归生灵万物,以日月为友,与天地共饮。如此情景,与苏轼所描绘的侣鱼虾而友麋鹿颇有异曲同工的感觉。
这本书是节选了八位作家的不同作品而成,为便于我们了解这八位作家,书中在每篇文章的开头都配上了作者的简介和照片,照片我们不去管它,毕竟在那个还不知美容整形为何物的年代,一张脸长成什么样那真的都是爸妈给的了。所以我们还是来说说这些作者,关于这些作者的描述,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就是自然主义文学,比如约翰·巴勒斯就是被誉为“美国乡村的圣人“”的自然散文家,亨利·戴维·梭罗更是自然随笔的创始人。
所谓自然文学,属于西方文学流派,诞生于法国,因为自然主义文学主要描写自然中客观存在的景物,所以有人认为自然主义文学是西方现实主义文学发展到极致的产物,因为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质,所以也说这一流派是受了遗传学、生物学等科学理论对文学的影响,因为其成果主要集中在文学领域,所以相对而言,创作路线狭窄,故而存在的时间也不是很长。一如日本的推理小说一样,不论是日本的本格推理还是社会推理,其终点都在于对人性的讨论,所以创作道路并不宽阔,所以前途也并不光明。
至少从本书所选取的八篇随笔来看,书中的文字具备相当的.科学性,我个人认为,这些词句,就算是拿到科普性质的纪录片中做解说词,也是完全能够胜任的。而最精彩的地方在于,书中的每一篇文章的文笔都非常的优美,在优美的同时又不失通俗和易懂(作为一部外国文学,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翻译)。
这八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要属《瓦尔登湖》的节选部分。当然,其他文章也并不逊色到哪里,我喜欢《瓦尔登湖》节选的原因不仅是因为这本书名声在外,更重要的是,相比于本书中的其他文章来说,读过《瓦尔登湖》节选以后,书中的文字让我产生了去瓦尔登湖一看究竟的想法,这是其他几篇文章没有带给我的感觉。
所谓大师的作品大概就是这样,每一个字,每一个段落都毫无词汇的堆砌感,但就是这些看起来平实的词句的组合,让人有着如沐春风的感觉。我想这大概就是一个写作者在文字上的返璞归真吧。
近些天里,我读完了一本名为《万物简史》的书。作家自称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
作家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看着一本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
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做过的事情,几乎是人类做不到的: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这些人中,最让我惊讶的就是卡文迪许的那件事了,他不惜自己的投入到科学当中,还有牛顿、富兰克林他们,都是用自己来做实验,这点让我非常敬佩。
其实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很简单。它能告诉我关于地球多大多重多老,它并不像其他的科普书那样死板,他十分有趣,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
最后我要说,《万物简史》是,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这是一部有关现代科学发展史的既通俗易懂又引人入胜的书,作者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妙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
本书在讲述科学的奇迹与成就的同时,还侵润着浓郁的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全书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作了极为精当的阐释。每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人生、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
一位美国小读者的父亲说,读过《万物简史》之后,他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这是一本书所能获得的最高评价。
我喜欢这本书。有时候我会静静地翻看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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