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吃的水果可多了,有菠萝、西瓜、苹果、香蕉、橙子,可是我觉得最喜欢吃的还是草莓。
我最喜欢吃草莓。它颜色鲜红,像一颗火红的心,还有一顶遮阳帽――绿色的叶子,真可爱。它浑身长满了像芝麻似的小点,别以为它长满了小点就很坚硬,如果你使劲捏它,它就会破。
我奶奶家的后院种着十几株草莓。草莓没熟前是绿的,渐渐地变成黄色、橙色,成熟后,就变成红色的了,这时,也正好是秋天,奶奶总是摘下一袋送过来。有一次,奶奶送草莓时,我发现袋里有一个又黄又红的草莓,我好奇地问奶奶:“这是怎么回事?”奶奶说:“这很简单,黄的是受光少的······”奶奶的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说:“红的就是受光多的了!”奶奶夸我说:“真聪明!”说着,我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当我的舌尖一触到草莓那细而软的小点时,一股醉人的香味便流向心头,那细腻的果肉比表面还红,轻轻一咬便“化”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可爱鲜嫩营养丰富)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熟透的身体红通通的,没熟透的红白相间,全身布满了芝麻似的种籽)。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回味无穷)。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因为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因为它好吃,还因为(我出生在草莓成熟的季节),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草莓。它全身粉中透红,身上还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根部长着几片小绿叶子就像戴着一顶绿草帽。它的直径大约是2——3厘米,和一个鹌鹑蛋一样大。摸上去软软的,虽然闻上去没什么香味,但是非常好吃。
把它洗干净放在水果盘里,就像一颗颗美丽的玛瑙,我的口水忍不住都要流下来了。只需轻轻一咬,草莓那甜甜的汁水就会流进你的嘴巴,越吃越爱吃。就连带着满身甜水的甘蔗,也比不上它!
春末夏初正是草莓上市的季节,市场上就数草莓的生意最红火了。可是我一年四季都希望妈妈给我买草莓吃,即使是暖房里的我也无所谓。妈妈告诉我,暖房里的草莓没有天然的草莓好吃,可我不在乎,只要看到那红红的草莓,哪还有心思管这些啊!除了爱吃草莓,我还爱吃一切有草莓味道的东西,比如草莓蛋糕,草莓冰淇淋,草莓牛奶和饮料等等。
草莓,你是我的最爱,也是我一辈子的朋友。
自古民以食为天,倘若没了赖以生存的食物,我们这些汲汲饮食男女恐怕便不能保全自身生命,生命既然都保全不],又遑论其他潜在发展?可是人类必竟有别于其他物种,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所需之后,人类开始了实现梦想与追求的行动,为了活的有尊严有价值,裹腹之余高雅的精神文化追求随之而生。饮茶发展出了茶道文化,插花形成了花艺文化,吃的食物自然也不甘落后不肯马虎。
梁实秋是文学大家,他的《雅舍谈吃》便搜罗了中国大江南北的各地特色食点,以诙谐生动的笔触旁征博引纵横捭阖的文字,打动读者之心。这部美食小品,完整收录了梁实秋96篇令人馋涎欲滴的谈吃美文,全书分为“雅舍谈吃” 和“谈吃拾遗”两部分,“雅舍谈吃”完整收录初版《雅舍谈吃》所有内容;“谈吃拾遗”辑录初版《雅舍谈吃》未收录的39篇谈吃美文,这两部分合在一起,构成了一部极其完备的《雅舍谈吃》。生活之余,夜深人静,泡一壶香茗,焚一缕幽香,灯下捧书细读,也不失为自己的精神生活来点放松的愉悦。虽然身体不能亲临他处的世态,但也不能孤陋寡闻了不是?人生如此珍贵,何必浪费时光于酒肉之聚?天地广博,身虽不能行至,眼睛却能通过读好书来体味其中美妙。这便是好书的作用吧。
梁实秋的文字温润动人心,优雅之中有谐趣,无论是食材选择、煎蒸熬煮要领,还是人生掌故,皆是信手拈来,笑谈间人生之乐尽得于此。我喜欢读梁实秋的文字,一边读,一边流口水,特别是饿的时候,恨不得钻进书里,饕餮一番。唉唉,人皆是馋,正常,而对馋,梁实秋说,“馋,则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位。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就像周浩晖在《邪恶催眠师》里介绍的七宗罪之一,好吃也是其中一条嘛。因为好吃,把自己的舌头都可以吃下去。噢,有点恐怖,但也可以理解。
人莫不饮食,而鲜能知其味,梁实秋显然是其中的最知味者。知味,知昧,就多了那么一杠而己。美食之味也是如此,由美食到人生岁月,可见口腹间的旷达幽默以及美食中的智性人生。
一串串红色的核桃般大小的荔枝,就像一颗颗红玛瑙,挂在树上。又像一块块槟榔,看着我口水直流,我多想吃它呀!我小心的摸摸它,凉凉的、硬硬的、痒痒的,就像有人在挠我一样,我用手轻轻地摘下,拨开它的皮。雪白雪白的,汁水像牛奶一样流出来。荔枝的果肉是透明的。里面还有一颗黑黑的核。
甜甜的、冰冰的、爽爽的,略带一点酸酸的味道。那个美啊!一直美到我心里,几颗荔枝下肚,连呼出来的气息也变成荔枝味的了。不过,你不要贪嘴,要不然你就会上火。
今天晚上,爸爸带我到一个叫“青瓦台”的烧烤店去吃烧烤。
走进店一看:怎么这么小?再仔细往里一看,原来后面还有个楼梯直通二楼呢!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二楼要了一个包厢,然后爸爸点了许多的菜:有土豆片、五花肉、牛肉等等。
我问爸爸:“是他们帮我们烤好的,还是我们自已动手烤呢?”爸爸笑着说:“是要我们自己动手烤。
一听这话,我心里一乐心想:这下我也可以大显身手了。
不一会儿服务员把菜端上来了,看着这么多好吃的菜,馋得呀我心里直痒痒。
哎,我也顾不得我的“绅士风度”了,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片鲜红的五花肉,把它放在铁板上烤了起来。
“嗞嗞嗞……”不一会儿,我就听见五花肉在铁板上欢快地唱起了歌,铁板上不时的跳出许许多多小小的油点儿。
再一细看,铁板上的五花肉早已脱下红裙换上了新衣。
这时我赶忙用筷子将它翻了个身。
啊,好香啊!那诱人的烤肉香直窜入我的鼻子。
我不由分说地将烤熟的五花肉从铁板上夹起,让它在调味盘里沾了一下,放入口中。
“好!好吃!真好吃!”
这次烧烤让我觉得:自己动手快乐多!自己烤出来的东西才是最好吃的。
我觉得那可是世界上最好的美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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