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弥散有墨香味道的书籍有个约定,便是在每个阳光明媚抑或阴雨霏霏的日子相见。
坐地日行八万里,晨曦、日暮、晌午、静夜,年年岁岁,岁岁年年,几度春秋我同它携手走过。曾经,它用几近繁琐的行文传颂《孔融让梨》的佳话,如今我才享受风平浪静于天空海阔的乐趣;它用和蔼的语气向我诉说《海的女儿》,如今我才如此沉浸于五彩泡沫之美;它用抑扬顿挫的调子将“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告知于我,如今我才明了滚滚长江的气势磅礴……那本泛黄的小册子,来自我用心读出的。
相识
兹有一名孩童不慎走失,身着粉色公主裙,当文字工作者是她的大志,满街去寻金龟子是他的专职,是谁把她带了去,仁人君子。听说,是位叫书香的老人,赠予满腹感慨、五车故事做礼物。我,便如同走进黄金屋的孩童,吮了甘泉,赏了如玉,披一身波光终于与它相识。
相知
我大抵同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悉知晓风前辈的细致笔韵和优雅笔风,目睹蓓佳老师塑造人物形象的功力,以致于我至今还为杜小亚被病痛折磨得苍白而伤感,为单明明“义气之举”接二连三而雀跃,为狗娃儿天真纯朴而倍感欣慰。我亲临了春日,见证了年轻,重识一个包子的重量和家乡辣酱的回味,全是它带来的美妙。我曾在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意境中流连,在海边小屋的精神中小憩。清晨,海浪奔鸣,朝阳晨曦,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相守
有它相伴,真好。
我们在生命之路虔诚相遇,清丽阳光下,在相似情节中邂逅。是“遥遥迢迢”不约而同,或是注定相守一世,莫知。喷薄绯红的黎明,一袭光亮洒于尘世,于是,我捧起香香的它——如同鱼儿——孜孜不倦地游来游去。
我,爱阅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读书名言。
我喜爱读书,我是一个天真活泼,爱幻想的的一个小女孩,我愿意整天漫游在书海洋当中,我更加愿意去探索读书带给我的惊喜和享受读书的乐趣。以前的我特别喜欢吃零食把自己的零花钱都拿去买零食了,现在的我自从我迷上了书之后,自己会把零花钱省下来去买书。
每看完一本书之后我还意犹未尽,还想再看,家里的书已经被我不知看了多少遍,书皮都掉了。我总能在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我看过多少遍。
我最喜欢看每个女孩梦想的公主故事,每看这本书一次你都能沉迷在它的故事里,你会跟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喜怒哀乐。一起去冒险。其中我最喜欢的公主心语给我是:用坚定的信恋和不懈的努力去战胜你所面临的一切困难。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做事不要半途而废,要有始有终,只要有坚定的信恋和不懈的努力就一定可以成功。
记得有一次,中午回家吃晚饭后我便捧起我的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一会哭一会笑,一会皱起眉头一会把脸拉长,自言自语的。
连妈妈叫我都没有听见。过了一会妈妈走过来把我的书拿走,说:“你这个孩子怎么回事一会哭一会笑,还自言自语,是不是发烧了?要不要去医院?”我疑惑不解的说:“妈你说什么呢?快把书还给我,我还没有看完呢!快点等会就要上学了。”
妈妈不满的说:“你这孩子在看下去就要变成书呆子了。”把书扔给我掉头就走。我拿起书,继续看着,当这事没有发生过。过了一会,爸爸出来了,他一来就把我的书扔了。
我委屈的抬头问:“你干嘛这样做?”爸爸的脸立刻阴沉下来,额头的青筋都爆出来说:“你不好好学习,看这些书有什么用!你现在马上去上学,以后不准在看了。”我忍住眼泪捡起那本书走进房间偷偷哭泣。经过这次的教训我便不敢在我爸爸面前看课外书了。即使这次被我爸爸骂了一顿,但是阻止不了我对读书的热爱。
一本好书就像一座宝藏,一篇好文章就是一盏明灯,她给我知识她教我做人,使我健康成长。
学校组织了跳蚤市场,这次的主题是——卖书。不过,不是卖新书,是卖自己看过的,家里闲置的旧书。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亏本甩卖啦……”诸如此类平时在商场听到的叫卖声,回荡在教学楼之间,一声高过一声。我坐在自己冷冷清清的书摊前,看着别人做得热火朝天的生意,忍不住想去凑凑热闹。我委托旁边的同学帮我看着书摊,自己就拿着钱包到处转悠去了。
没走几步,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了我的眼帘。呀!那不是大名鼎鼎的小书虫小陈同学吗?她那里一定有很多好看的书吧。我一边想就一边朝她书摊的方向走去。我一看地上的书,哇塞!真丰富啊,各类书籍应有尽有,而且还有我喜欢的曹文轩的《叮叮当当》系列。
我俯下身问:“小陈,你这本书多少钱?”她回答:“这些既然我都看过了,放在家里也没什么用,我们又是熟人,那就卖你3元一本吧。”我指着地上的三本书说:“我买三本,能便宜一点儿吗?”“可以,嗯——10元吧。”我听到她回答“可以”两个字,便在心里偷着了,3元一本确实划算啊,而且这书还是八成新的呢!没多想,我顺手给了她10元钱,拿着我买的书欢欢喜喜地离开了。
晚上,我给妈妈讲今天买书的事情时才恍然大悟。天哪!3元一本,10元三本,那不是更贵了吗?Ohmygod!我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还和人家说“三本便宜一点”,当时在想什么呢。妈妈笑得直不起腰,说:“文潇涵,你出了这么大的糗,要是让人家知道了非笑掉大牙不可。”
唉,我真是太糊涂了,这样糊里糊涂地买了“3元一本,10元三本”的书。不过想想倒也无碍,10元三本八成新的书,我还是不亏!我想,小陈同学肯定也是糊涂了,恰好两个糊涂虫撞到一起了。
“有了梦,生命的银幕亮了。”我曾经读过一本与众不同的书,它的名字叫《造梦的雨果》。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用了大量精美的素描画来展现故事中主人公的生活环境,使故事的情节一步步推向高潮。翻开书的第一页,白色的银幕上只有一个字“贼”。再往后翻,在漆黑的宇宙里出现了一个星球,又从一个星球拓展到了星空,在星空的下方有一座城市,从城市又看到了街道,在这条街道上有一座火车站,我们的主人公雨果·卡布莱终于出现了。
裹裹挟挟的人群中,我们尾随着他上了楼梯,走进长长的走廊中。雨果从走廊中的一个壁橱里钻了进去。在走廊的尽头有一个玩具店,店中坐着一位老爷爷。雨果猫着腰从一座大钟的后面向玩具店张望……这一幕幕就像放电影一样呈现在我们眼前。主人公——十二岁的雨果·卡布莱的一举一动都让人琢磨不透,牵引着我们继续读下去。
在巴黎火车站的二十七座时钟后墙的暗窄通道里,十二岁的雨果·卡布莱一直过着不为人知的凄惨生活。直到他发现了那个机器人,暗淡的生活才有了目标和希望。雨果的父亲生前是个钟表匠,曾经在工作的博物馆里发现了一个非常精致但是已经损坏的机器人,后来父亲在修理机器人时丧生于博物馆的大火之中。
雨果想修好这个可以写字的机器人,以便得知父亲遗留给自己的信息。为了修理机器人,雨果只能去玩具店老人那里偷玩具零件,却被老人逮了个正着。老人没收了雨果父亲留给雨果的一个重要的笔记本,那上面画满了修理机器人的解剖图。
雨果费尽了周折才修好了机器人。但是,机器人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写出父亲留下的只言片语。失望之时,他却突然发现,机器人展示给他的是更为复杂的信息。机器人最终写了什么?为何有这么多的机缘巧合?带着这些疑问翻开书吧!
“有了梦,生命的银幕亮了。”读了《造梦的雨果》,我得到了一个新的启示:人生要有梦想,并且要执着地去追求。如果这样,你的人生一定充实而有魅力,你收获的将不仅仅是成功。
人的外表像是书的封面,人的内心世界不就是书的内容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人都用一支神笔,撰写着自己人生大书。也许,一天就是一页,一年就是一章。有的人将鬓发写白,成为智者;有的人将生命写红,成为英烈;有的人将声名写紫,成为“大款”;也有的人将良心写黑,成为奸人。直至生命终止,这部大书才算脱稿***青。
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样高雅;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等粗俗。有的人,虽然封面不起眼,内容却精彩无比;有的人,虽然封面如金似玉,内容却不堪入目。所以,请不要怪母亲没有给你美丽的封面,也不要怨父亲没有给你绘出漂亮的插图。自己这本书,终究要靠自己来写--用你的智慧和勇气,用你的心血和汗珠……
人生在世,草木一秋,谁都是匆匆过客。雁过留声,人过留书。神仙皇帝渴望其书名垂千古,文臣武将渴望其书流芳百世,凡夫俗子也希冀其书世代传承。寿高之人,书自然很厚,但也未必精彩。命短之辈,书无疑很薄,但有的却句句箴言妙语,页页经验人生。
人生如书,每个人的一生,每一个人走过的路,都可以在人生之书中找出相应的章节来,所以人生必定是一本书。
每个人不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只要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在用自己的行为作笔,时间为纸,在人生的道路上书写着一页页或平淡无奇,或波澜壮阔的无字“天书”……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一件件令人回味的往事,组成一段段章与节,当这本人生的无字“天书”落下最后一个句号时,合上书,组成一部长篇鸿着,留给后人去解读。
别指望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精彩纷呈、绝妙无比,但只要是用心去感悟了,留下的总是最值得留的,当然,也是留有遗憾的。
你在翻阅别人写的书的同时,你写的书也在被别人翻阅!
如果我是鸟儿,那么书就是那无边无际的天空,任我在天空中飞来飞去。
记得我九岁那年,妈妈带我去图书馆,那里有无数本书,弄得我眼花缭乱。后来,我从古代历史类的书籍中找到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贪婪地读着,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忘了时间,忘了一切。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妈妈的声音唤醒了,妈妈急切地说:“都下午六点了,快点回家吃饭,就算你不吃,图书馆也要关门了。”临走时,我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书的标价,10元一本,唉!看来我要回家好好给妈妈打零工才能凑够这些钱买它回来 。
后来,我对妈妈说要为她打工买那本书,妈妈同意了,前提是不占用学习的时间。就这样,我为妈妈打了一个月的零工后终于凑够了10元钱。妈妈带我来到图书馆门口,我手里紧紧地攥着那张10元钱,生怕把它弄丢。当我从售货员阿姨手中接过书时,心里高兴地像长出了一朵花。回到家后,我拿着书坐在沙发上又一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看完一遍之后,又接连看了好几遍,直到把书上的知识差不多都弄懂了,才把它工工整整的放在了我的书架上。
有了这次之后我经常利用节假日为妈妈打工,赚到了不少的零用钱。妈妈让我自由支配,可我就是喜欢书,只要看到有意思的书我就会把它买回来。一本本的书就让我在收获知识的同时也得到了历练生活的机会。
书,我的良师益友,是你带给我丰富的生活,是你带给我无尽的知识。书,我会让我身边的小伙伴和我一样爱上你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诗。而相比它被人津津乐道的字面含义,我更愿意去探求墨迹之下的深远。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阅读精神的诠释。我向来认为阅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途径——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遣词造句的拘谨,只剩下单纯的、灵魂的交流。认同一个作者,你会沉浸于他的作品,陶醉于字里行间溢出的人格魅力;排斥一个作者,你会对他的文章避之不及,以免深陷精神上的违和感。不需要知晓什么,不需要交谈什么,这是精神上的直接沟通。书到用时方恨少,又也许是一种寻知己而不得的失落?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探索精神的演绎。纸页间的财富永远无法衡量,它的耀眼、神秘与未知性促使一代代人投入到发掘其宝藏的洪流之中。揭卷而起,便是一方全然不同的天地——又有谁能置此等奇遇于不顾?笔墨间的探索与荷枪实弹的冒险相去甚远,前者虽没有后者的性命之忧,有时却难上千百倍。而在字里行间摸索所带来的触动,终究会让你感受到一路艰辛的价值。它从不曾让我失望。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感性精神的表述。一个能把书本真正“读进去”的人永远不会感到生命枯燥,因为他知道这片苍穹下最美好的景致已然执在指掌之间。而一个冷情淡漠之人,又怎么可能感受到那最纯粹的行文之美?视线掠过墨字,被某一个不经意的语句直击心脏——这是世上最神奇的情感传达。然而它的存在,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读书千遍其义自现,目中见义则心必有感,心有所感则下笔如有神。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兴许就是在这样珍贵过程中的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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