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六下午,我高兴而又激动的去金笔作文学校了,你知道为什么高兴与激动吗?因为,我们八班的全体同学要到鲁能超市去上课。为什么去呢?当然是为我们提供写作素材了。去那里干什么呢?用有限的钱――十元钱,买无限的东西。
到了学校,同学们都正议论着呢,过了一会,我们就出发了。大家在路上谈笑风声,快步的向鲁能超市走去。一到超市,里面的物品好像发着金光,琳琅满目的物品看得我眼花缭乱,馋得我垂涎欲滴。见到我喜爱的东西,可大部分是贵的,我只能对那些喜爱而较贵的物品说拜拜了。因为要用这十元钱购买无限的东西呢。我来到了零食区,我要买便宜的,这样才能买的种类多。无意间,我看到薯片、薯条,有各种各样的口味,我想把全部的口味都买一包,可为了买的种类多,就只选了一包一元钱牛肉味的薯片,又买了一元三角钱的泡泡糖。接着来到了饮料区,买了一瓶易拉罐的零度可口可乐,我问了一个同学文具的位置,她把我带了过去。我买了支中性笔芯。有个同学给我推荐了一个东西――旺旺碎碎冰,我就买了一个,还买了小布丁。看见了泓一咔吃巧克力和泓一巧克力小熊,就毫不犹豫地各拿了一个,另外还买了一个喜之郎果冻和一包奶茶,外加一瓶娃哈哈纯真年代矿泉水……这时,我算了一下货品的总金额已经超出了十元,没办法,就去掉了巧克力、果冻和大大泡泡糖,拿了些徐福记的散糖果。
换完之后我一数,十一样东西正好十元钱。我也从这次活动中知道了精打细算的好处。
今天,阳光明媚,天气晴朗,我从家里看到了朵朵白云飘浮在蔚蓝的天空中,我们家没芹菜和糖块儿了,妈妈在厨房喊到:“儿子,咱家没芹菜和糖了,你去超市给我们买点儿回来。”我随口答应了一句:“啊,好的。”我拿我妈给的零钱去了离我们最近的华润万家超市。过马路的时候,我看见来来往往的车辆在马路上穿梭着。我一看是绿灯,就安安心心的过了马路。
到了超市,我把钱装到了我的口袋儿里,就推了个车子,进了超市。到了超市里,我看见超市里的人是人山人海的,货物都整整齐齐的摆在货架上,叫人看得眼花缭乱。因为我妈常带我到这里来买东西,所以我很熟悉这里。我推着车子往电梯的方向走去,到了第二层,我就到了蔬菜区,我一时找不到芹菜,就想起妈妈对我说:“你如果你找不着你想要的东西,你就可以问售货员阿姨。”我随后就去找售货员阿姨,售货员阿姨给我说了我要的蔬菜去哪里,我很顺利地买到了我要的芹菜。我离开了蔬菜区,来到了副食区,我这次一眼就瞄到了我要的糖块儿,就推着车子飞快的跑到了那里,我拿了一包糖块儿,就推着车子坐电梯到了一楼来到了收银台,快到收银台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钥匙扣,就非常想买,但又害怕买回去被妈妈扔了,就心想:“我还是不买为妙比较好一些。”我就加快了步伐。到了收银台,售货员的电脑上准确的显示出了我买的货物价格,我付了钱,拿上了货物,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到了家,妈妈夸我真是一个能***小伙子。
今天,我和妈妈去购物,我们打算上午买菜,下午买鞋子。
上午,我们一走进菜场,那些蔬菜们仿佛在说:“快来买我啊!快来买我啊!”它们好像在比谁更漂亮。西红柿在阳光的照射下,变成金色的.,成了“西金柿”;花菜像花儿一般美丽,散发出淡淡的清香;红萝卜也不甘示弱,它们像灯笼一般,向人们招手……看着这些漂亮的菜,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挑选好了许多可爱的菜,回家了。
下午,我们去了商场,买鞋子时,妈妈讨价还价,本来200元一双的鞋子,妈妈最终只用180元买到了手。讨价还价的时候,妈妈说:“我每次都在您这边买的,可以给我便宜点吗?180元?”老板笑嘻嘻地说:“本来要220元的,我已经给你便宜了。”不过,最终还是妈妈赢了。
回到家,我偷偷地问妈妈:“您这样讨价还价会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妈妈微笑地回答:“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买卖呀。”我追问道:“为什么您出的价格,老板会卖给您呢?”妈妈想了一会儿回答道:“因为我已经跑过好几家商店,知道什么价格可以买,而且我的心里有一条底线,守住自己的底线,不随意迁就别人。”“噢,原来是这样啊,要有自己的底线,做人也应该如此。”我心想。
这一次购物我看到了很多琳琅满目的商品,学会了如何讨价还价,坚持自己的底线,今天和妈妈购物,收获多多。
妈妈每天都要在网上购买许多衣物,这时我想:有这么多钱买衣服,还不如给我买玩具呢。你看,我家的鞋架和衣柜都要装不下了,每次打开衣柜就会有很多件衣服向你扑来,好像在争先恐后地说:“穿我,穿我!”但是妈妈就一个身体,真正能穿多少呢?
妈妈为什么这么爱购物?不可以做其他的事情吗?再这么下去,我们家都要被妈妈买“穷”了。真担心妈妈的爱购物变成慢性病一样麻烦呐!
爸爸也许知道妈妈为什么这么爱购物,去打听一下吧。他说:“***妈的事我怎么知道?去去去,别妨碍我工作,不赚钱***拿什么购物。”老爸可真小气,这都不肯说,哼,再也不问你了。也许爷爷知道妈妈为什么爱购物,谁知爷爷反而问我:“购物?购物是什么?”唉!可见问题又复杂啦!去问妈妈,也许她自己知道为什么执迷于购物。妈妈轻描淡写地说:“购物就是把自己想买的`东西买了而已。”听完我沉思了几秒,购物应该是让妈妈开心的方式吧!
真的是这样吗?我还是有点疑惑,购物可真是一件非常难搞清楚的事情,到底是谁发明了网购?马云!看来都是马云惹出来的麻烦。真担心妈妈长期购物会把我们家逼到绝境啊!
但是只要妈妈开心,其實我和老爸也是可以同意妈妈购物的。
小松鼠明明一家生活在一片美丽的大森林里,爸爸妈妈都很爱明明。明明像一只快乐的小精灵,整天在松枝间来回穿梭。一天,松鼠妈妈生病了,家里的松果也吃完了,怎么办呢?让明明去买吧,妈妈还不放心。可是松鼠爸爸不在家,妈妈没办法,只好叫来了明明。还没等妈妈把话说完,小松鼠明明就兴奋地答应了,这可是明明的第一次购物呀!
小松鼠明明拿着五十个森林币.一蹦一跳地来到了森林超市。超市好大呀,各种各样的松果把明明的眼睛都看花了。最后明明挑了自己认为最棒的一种松果,想象着妈妈吃松果时的幸福样子,明明偷偷笑出了声。松果只花去了二十个森林币,明明想:还剩下三十个森林币,爸爸妈妈那么辛苦,给他们买点什么吧!买什么呢?明明看看这儿的椰果糖想买,可是爸爸妈妈不一定喜欢。又看看那儿的动物保健品,也想买,太贵啦,钱不够。最后明明的眼睛停在了松脂茶上。一瓶松脂茶爸爸妈妈都可以喝,就买松脂茶吧!
拿定主意后,明明叫来了店员兔子阿姨,一手交钱一手接东西。明明特别有成就感,心想原来买东西这么简单啊!和来的时候一样,明明还是一蹦一跳地往家里赶。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右手提的松脂茶不见了。明明急得大哭,那可是自己的一片孝心呀!怎么办?正在明明又急又恼的时候,猴子警官笑呵呵地走了过来冲着明明说:“明明,你的松脂茶找不到了吧?”明明一愣惊奇地问:“咦?叔叔你怎么知道的?”猴警官不慌不忙地说:“刚才在巡逻的时候看到小狐狸鬼鬼祟祟地拿着一个袋子,叫来一问,他就承认了。来,给你的松脂茶,以后可要小心啊!”明明脸红了。
回到家,妈妈看到明明买的松脂茶,感动得稀里哗啦!明明没有告诉妈妈松脂茶的曲折经历,他在心里告诉自己,以后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掉以轻心。
今天,家里有客人来,妈妈想买些水果招待客人,可爸爸却不在,没人去买水果。
我想:这可是一个表现的好机会,于是我自告奋勇地说:“让我去买水果吧!”妈妈很怀疑地说:“你能行吗?”我信心十足地说:“当然了,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帮家里做事了。”妈妈点了点头,于是我拿过妈妈给的钱去买水果。 我来到楼下的水果店买水果,这家店的生意可好了,里面有许多的水果,有红利透青的苹果,有金灿灿的梨,玲珑的草莓,像灯笼似的桔子……各种各样的水果令我眼花缭乱,害得我都不知道要买些什么了。 经过几分钟的考虑,我决定买桔子,我紧张地问阿姨:“请问,桔子和苹果怎么卖?甜不甜?”“两元五一斤,包甜,你尝一个试试吧!”阿姨亲切地说。说完阿姨拿了一个桔子递给我。我拿了过来,心想:尝一下试试,免得上当了。我接过了桔子,剥开了皮,拿了一片放在口中一咬,酸中带甜,冰凉凉的,好吃极了!我又对阿姨说:“就买这个了。”阿姨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的是又大又甜的桔子,然后把这些桔子称了一称,有两斤重的桔子共五元,最后我付了钱,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到家后,妈妈见我把水果买来了,高兴地说:“恺楠,你长大了,懂得帮妈妈做事了,真是一个乖孩子。”我听了,比吃了蜜还甜。
今天,我的水彩笔快没水了,我要爸爸和我一起去超市买水彩笔,爸爸叫我自己去,并拿给我10元钱,我爽快地答应了。
临走时,爸爸再三吩咐我,过马路时一定要小心。我兴冲冲地来到路口,准备过马路。先观察四周有没有来往的车辆,一看,没有,我鼓足勇气,跨出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
不知不觉到了中间的黄线上了,我再左看看,右看看,也没有车辆,急忙三步并成两步,走到对面,我终于过了马路。来到超市,琳琅满目的东西令我眼花缭乱,有毛茸茸的布熊、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时尚的服装……
我来到学习用品区,有中华铅笔、铅笔刀、笔记本、图画本。可就是找不到我要买的水彩笔。没办法,只好问服务员阿姨,服务员阿姨一边整理物品,一边告诉我:“水彩笔在左边那个柜中的最上方。”“哦!谢谢阿姨。”原来在最上方,怪不得我找不到。我来到那儿,够不着,我拈起脚尖,抓住一盒水彩,往下拉。拉下来的水彩笔是车子型的,封面是米老鼠在射箭,身边是米妮,我打开水彩笔的盒子,里面传出阵阵的芳香。
我对这盒水彩笔爱不释手,看看价钱:8元,就决定买下它了……
无过错责任,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各种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工业损害,环境污染,产品致损等现象大量存在,传统的过错原则使此类侵权难以举证和认定,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出现了所谓的无过错责任,即在特定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里有一个逻辑上的悖论:在行为人没有过错时,我们以什么理由要求他承担责任呢?事实上,无过错责任只是立法者对特殊情况的一种技术处理:一方面,此类情况出现频率高,过错举证困难,不给受害人以补偿有违公平;另一方面,此类过错专业行强,难以抽象出共同的标准,不以过错为要件也是效率的要求。况且,无过失并非指行为本身无过失,而是不以确定的过失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而不以过失为要件的原因不是对过失的否定,只是法律已形成对过失的推定,所以不必再去考虑过失的具体形式。[15]
严格地说,无过错责任并不能作为一种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并列。其真正作用不是解决责任的归属,而是解决损失的分担。其在立法上的表现也以列举式的规定出现,事实上也 是作为了过错责任的例外情况。由于侵权行为法是将法律调整的视野局限在一对一的责任归属争执之中。所以,当依侵权法的过错归责一方不应承担责任,而另一方又确属无辜并值得同情时,无法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在工业事故上表现尤其明显。受私法公法化理论影响,既然社会选择了工业化,受益于工业化,那么由社会承担损害后果也是理所应当。用王卫国教授的话说,致损风险是工业化的必然成本。[16]既然只是为了分配损失,那就必然要选择有能力承担损失的人,即所谓的“大钱袋(deep pocket)”理论。因为它们不仅本身有负担能力,更重要的是,它们有提供保险金的能力,即将损失分担社会化。这样,就有效弥补了侵权行为法自身的缺陷。但无过错的适用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不宜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侵权行为。因为这会导致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才能不承担责任。而当履行义务的成本过高时,往往会走向它的反面-不履行任何注意义务。这就如同一座设置不合理的人行天桥,为了方便人们甘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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