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过是一枚签,慎重地被夹进时光的书页,倾注所有情感。书页轻翻,一念起,一念灭。
一念起,万水千山
那年,孟姜女用泪在长城上注下悲愤的签,留一段传奇;那年,屈原用悔恨在汨罗江畔注下爱国的签,留一个伟大;那年,司马迁用心血在史记上注下执着的签,留一部典范;那年,李后主用柔情在春花秋月下注下不朽的签,留一份亡国之痛;那年,文天祥用气节在零丁洋注下正气的签,留世代民族精神……一种叫历史的东西以时光为横轴把事物串成一本书,而那一枚枚签,则成了亘古的、不变的记忆。
而这所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的瞬间。
纵观历史,不免幻想如果可以活一千年,我们大可以像一株山巅的红桧,扫云拭雾,卧月眠霜。如果可以活一万年,那么亦效仿悠悠磐石,冷眼看哈雷彗星以76年为一周期,旋生旋灭,尽情翻览秦时明月汉代边关。如果可以活10万年,那么就做冷冷的玄武岩岩岬吧,纵容潮汐的乍起乍落,浪花的忽开忽谢,岩岬只一径兀然枯立。果真可以活一百万年,你尽管学大漠砂砾,任日升月沉,你只管寂然静阒。然而,我们只拥有百年光阴。其短促倏忽,只如一声喟然叹息。
我们如此渺小,繁华落尽,又是一出剧的落幕,又是一盏灯的熄灭,即使孤独的老演员还在台上等人提词,时光也不再允许。于是,明月再次照到深院的时候,梧桐树不曾变化,却少了那个惆怅的人,飞鸿再过,寒色依旧,那个眺望的人却已不在。
一念灭,沧海桑田
于是心里不忍,因为物是人非。才发觉,原来,这一枚书签才是一直的守候。人类真是神奇,普通的物件,竟可以被赋予如此丰富的意义;一段记忆,竟可以玩味如此之久。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我们吝啬每一轮硕硕东阳,不放过任何一个落叶的季节和斜阳浅照的午后。所有的一切,竟都因为一种莫名的幸福,成了青春的书签。而青春,不过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很多事物,如一段旋律,一场画面,一个背影,在我们的心里拿不去,抹不掉。它们成了我们青春的签。是我们,在青春的书页上,细致做好批注,小心翼翼把它们夹进书页中珍藏,慎重标注那样一段属于我们的灿烂回忆,标注那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幸福的感觉。以便有一天,在一个落着雨的黄昏,我们记忆迭起,这些书签带我们回到那个岁月的烟尘所企及不到的地方,便想起了生命中最最光华的那一段时光。
在那段时光里,你曾如一棵树在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前世的盼望。前世,我们因这样一枚枚书签联系到一起,今生,我们续一段尘缘。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一切,都那样熟悉,又都染上了时间的味道。你怅然不已,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原来,我们都已沿着时间的道路走了那么远。而这一切,都是书签存在的意义。
闭了眼,它们一直都在,仿佛一切不曾改变……
我有很多个书签,但我把它们都弄丢了。因为它们实在是太丑了。
其实它们不算很丑,我刚得到它们的时候,也像小时候喜欢洋娃娃一样,对它们爱不释手。
书签是做什么用的?当然是在读书的时候做个标记。每当我要用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被我卡在书里。有的人习惯把书签别在书的扉页,用到的时候直接将它换个位置。而我的习惯不是这样的,我原本有一盒漂亮、小巧的书签。
读书读到了第十三页,突然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从书签盒中精挑细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小心翼翼的夹在十二页与十三页之间。
等我忙完,回到书房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本书。书名吸引我走到它跟前,看完简介我就更加迫不及待将它翻开,想要沉浸其中。
“嗡——”水开了,是刚刚烧好的热水,要赶紧去关掉,不然该出事儿了!嗯,顺便再沏杯茶吧。于是我再一次地重复了我的“精挑细选”与“小心翼翼”。
我就这样循环往复,终于书签盒空了。
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我的那些精致、小巧的书签落在了哪里。也忘记了,我那些没来得及看完的书,究竟有多少。
但是我还记得,当初在集市上,看到这些精致的书签,想着要配我那些精致的书时,迫不及待的心情。
我感叹着,这还真是神奇啊!
总是在莫名其妙地丢东西。真是神奇的书签。就像那些发卡和皮筋儿,总是神奇的消失一样。现在我又tm有了神奇的书签。
总是想着丢失的神奇的书签,都让我忘记了读过的那些半途而废的书了。
我们总是在盲目的选择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其实我们真的喜欢它们吗?不一定。
我们只听到了一面之词,关于它的美好。我们误以为,那就是我们想要的。于是我们向前奔跑,想要抓住想象里的美好。可是我们却忘记了自己的懒惰。也忘记了那种美好,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忘记了凡事,最应该面对的不是它的美好而是可能的困难。
没了这些神奇的书签,读书的时候我只好一口气读完。我发现原来书中的故事并不像简介的那样单纯,却有着另一番吸引力。
最后我认真读过了每一本书,将夹在书中那些神奇的书签扔掉了。
原来真正热爱一个东西,是不需要书签的。
午后,翻书,拿起书签。
书签很简单,一张黄底纸片,水染的印迹,就是岁月的写证。上面有自己写上的卧龙先生的话——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清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平静安详全神贯注地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
若我们过分地热衷于眼前的功名利禄,亦不思考他人感受,忽视掉长远打算,只为逞一时之快,那么短暂的愉悦将会蜕变成断线纸鸢,迎来无尽的反噬。
继续凝视着书签,沉思。
想想刚刚做成时的欣悦,再转观今日这破烂不堪欲丢之的窘态,难道,时间流逝的那么快吗?
书签上一个大大的指纹油印,如同墨汁一般颜色的文字,仍泛着点点光芒。
每每学习无力,心情郁闷之时,翻开书,看到你,心血便沸腾起来,一股奋发向上的勇气向四周迸射!
眼神中冒着火,激动!
书签,你承载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啊!
你甚至快成了我人生的知己!
看着你,我有时想换掉你,不再用了,可是,我换不掉啊!谁能够将一个人生的知己抛弃?谁能够将这么多年的信仰毁弃?谁能够将这岁月的沉积遗弃?没有人。
……
午后,合书,放下书签。
以前一向不喜用书签,读到哪停下,就轻轻折上一个角,像一只欲飞的纸鸢。但一次得了一本自我格外心爱的好书,并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翻阅时就显得格外地细心翼翼,生怕扰动了书中沉睡的文字。折,自然更是舍不得的了,于是便有了我的第一枚书签,也是我唯一的一枚书签。
用“枚”似乎过于精巧了些,其实那只可是是张淡棕色的硬质卡纸,未来避免过于单调,就简单而随意地勾勒了古朴的花边,并写上一句我最爱的诗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喜欢这句话的美,正如我读书时的心境“宁静闲适,轻盈舒畅”。
细细想来,这书签已然伴我走过许多有书相伴的日日夜夜,或许仅有它见证了我的成长。
依稀记得中学时疯狂痴迷于《西游》的妖魔鬼怪和《水浒》的行侠仗义,以至于成天手不释卷,连入了被窝还偷偷用手电专心致志地读。为此,挨骂是免不了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学会了在听见妈妈靠近的脚步声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签卡入正在读的那页,再把书藏进枕头下,闭上眼睛佯装入睡。就这样,我成功地逃脱了“追查”,但这枚书签也因我的惊慌和频繁使用,被“蹂躏”得皱皱巴巴,简直能够说惨不忍睹。这枚书签,承载的是我童年的纯真欢乐与无限的好奇心。
渐渐大了,爱上了诗词中别样的美,爱那“叶上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清新柔美,爱那易安“绣面芙蓉一笑开”的风情万种和“花自飘零水自流”的惆怅落寞,爱那“提携玉龙为君死”的忠诚决绝,更爱那“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铁骨。还有那青莲的豪放,李煜的无奈悲苦,容若的清丽哀怨……待一个澄澈的午后,携上一身轻盈,撷一份诗词的清新隽永,余辉殆尽时,把那签轻轻嵌在书中,也嵌在如画的风景里。
慢慢地,自我仅存的那些完美的阅读时光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逝去。浪漫的诗意不再,读书也不再是我闲暇时的唯一选择。那书签,就这样夹在某一本书中,静静地封尘进房间的某一角落,沉淀进记忆的最深处。直到一天,打扫房间时,无意中看见自我以往最爱的那本《雨季不再来》,仿佛又触到了心底的那一块柔软。拂去表面的尘,怀着庄重的心境缓缓翻开,熟悉的淡棕色与清秀的笔迹又一次映入眼帘:“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缓缓的心境,缓缓的生活态度,真好!其实心中的那张签不曾远去,它只是有待开启……
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下心来,将身心托付在书中。
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温暖。《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掉,我越发看清了那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期望的双瞳。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礼貌、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
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地,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那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出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
以往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以往清新沁脾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以往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地填满。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了。书页越发地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可是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地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长久的等待,长久的窥视,我最终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以往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能够看手機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它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礼貌的以往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了这种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枚书签,只是一枚书签,我无法让当今的人们再关注、呵护、使用我,但我还是想高声呼吁:远离手机,远离碎片化阅读,真正地将人文精神记录并流传下去,即使你不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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