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妈妈买来了两块有肥有精的肉,说中午要给我烧红烧肉!万岁,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白白的肥肉,粉红的精肉,看得我都快流口水了。妈妈开始烧肉了,我站在旁边看着,不停地问:“还有多久啊?”妈妈终于不耐烦了,让我先下楼玩。“我回来了!”一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红烧肉香香的味道。可红烧肉还在锅里呢!我越闻越馋,最后忍不住问:“我能先吃一块吗?”“还没熟呢!”妈妈回答。哎,熟都没熟,更加说吃了。
我只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省得那诱人的香味再飘进我的鼻子里。
“吃饭啦!”这声音像是发令枪似的,我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奔了出去。哇,远远的,我就看见桌子上那诱人的红烧肉。我冲到桌前,抓起筷子,立马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入嘴中。哇,轻轻一咬,香气四溢,软软的,糯糯的,还有肉皮是QQ的。“太好吃了!”我嘴里咬着一块肉,叫着,“It looks good, smells good and tastes good!”我对着这盘红烧肉,连连竖起了大拇指。
我连着吃了六七块,要不是妈妈拦着,那一整盘红烧肉就一个接一个地蹦到我嘴里了。
“妈妈,你看,还有那么多,你就再让我吃两块嘛!”“晚上吃!”哎,只有等那餐美味的晚饭了。
也不知何时好像听人说过:能被电视剧感动得流泪的男人是好男人,心中不免有些窃喜(俺是好男人),
剧中老何这一家人真是太惨了,看到感动处俺的眼泪不听使唤似的稀里哗啦,好久没哭过了,况且偶尔流流泪对眼睛有好处,就让它尽情的流吧。最感动的剧情有以下几个:何文慧被推进手术室时紧紧地抓着门框不肯撒手,说不许刘洪昌提离婚要好一辈子;文远在货场和男人们一起驼包,上货梯时蹒跚的脚步;何文慧的妈妈临死前对刘洪昌的嘱托,悄悄地拔掉了自己的氧气管;心心在刘洪昌的房里询问自己的身世,看着亲生母亲何文慧的相片暗暗流泪;何文涛出狱回家后才发现物是人非,母亲姐姐都已经不在了......
纵观全剧所有的悲剧都是何文远引起的,真恨不得扇她几巴掌,先是和社会上的小流氓鬼混,后来被xx,文涛为姐姐报仇***人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文慧也因此摔倒流产而强救无效死亡,最让人气愤的是她竟然嫁给了恩人俊玲姐的老公......
小说毕竟是小说,现实中不可能有刘洪昌这样的男人,也不可能有杨满香、高俊玲这样的女人。刘洪昌因为对何文慧的爱奉献了自己的一生,杨满香因为爱刘洪昌等了一生,高俊玲对丈夫白青山给自己的几十万却无动于衷......
但现实生活中像何文远、白青山之辈却大有人在,何文远为了金钱和死要面子的`白青山勾搭在一起。高俊玲对爱的要求很简单,她对白青山说:我不图什么,你总有老的一天,能为你做顿饭,我就知足了;钱可以换回一切,但唯独一样换不回,那就是我高俊玲的骨气!
这部电视剧给人们的警醒:情义无价!虽然何文远嫁给离了婚的白青山不违反法律,但违反了良心、道德,正如文远的妈妈说的:没有俊玲的帮助何家是不可能走到今天的,那不是借条,是俊玲姐金子一般的心......刘洪昌对何文慧的爱,为何家所做的一切,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那是情义!
今天晚上,我在咱们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厨神”老妈大人的指导下完成了一道美味的、多肉多汁的红烧肉!!作为一位“殿堂级”吃货,光会吃,不会做,no, no, no! 是不行的!所以,今天我一定要学一招绣春刀!
首先,将洗好的五花肉切成大小适中的一块块,切成的五花肉最好是肥瘦相当;接着,将五花肉放入锅中焯水,把焯水后的五花肉捞出洗净、沥水;然后,将色拉油倒入锅中,同时把事先准备好的葱、姜、八角、花椒倒入锅中,煸炒,爆出香味儿后,倒入五花肉,继续翻炒,直到五花肉的肥油在锅中发出“嗞嗞”地声音后,马上倒入一勺料酒、一勺半的酱油、半勺糖,加入少许的水,盖上锅盖焖煮10~15分钟后,先搁入少许的盐,再倒入一勺香醋,小火收汁;最后,关火装盘!
虽然在翻炒五花肉时,油溅到了我的手上,但是,只要能尝到自己做得美味的'红烧肉,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写到这儿,我的口水又流了下来)
“上菜咯!”我把那盘点缀着胡萝卜丝的红烧肉端上了桌。爸爸妈妈都加了一块香味四溢的红烧肉,我紧张地、期待地看着他们脸上的神情,爸爸回味无穷地说:“这烧得实在是太好吃了,跟***烧的味道一模一样!”“没错,这红烧肉烧得色香味俱全,肥肉肥而不腻,吃一块,唇齿留香,美味极了!”妈妈说。我既兴奋又激动,说:“那我一定要学会烧更多美味的食物!把你们养成大肥猪!”“哈哈哈!”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了,因为妈妈是做这道菜的高手。当然喽,“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自然也成了做红烧肉的.“高才生”了。
这不,今天就该轮到我掌勺了。吃完早饭,我就来到了菜市场。来到卖肉的摊点,我左瞧瞧,右看看,卖肉的师傅也情不自禁地问了起来:“小朋友,买肉吗?”我回答:“嗯,五花肉,十二元一斤,卖不卖?”经过我的一番口舌,师傅终于答应了。我拧着一块上等的五花肉回到了家里。
我先把肉用清水洗干净,切成块,放入菊花锅中,再加入水,水比肉高一指,行哩!再加入配料∶两只八角、三四片生姜、五六根葱,盖好锅盖。“啪!”随着一声响,打开煤气灶,用猛火煮,约十分钟,等锅与盖之间的缝儿冒气时,用勺将锅中的沫子撇出来,在用小火烧十分钟。等闻到肉的香味,再倒入三两冰糖,两勺老抽酱油,半勺食盐,盖好锅盖,继续用小火焖烧。不一小会,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肉香。再过十分钟,等汤黏稠了,关掉煤气灶,把红烧肉放进盘里,只见盘中的块块红烧肉似红玛瑙一般,红红的,闪闪发光。使人一见之下就产生想吃的***。
我立马搬去给妈妈品尝,妈妈吃了一块,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后继有人啦!”我也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块,嗯,真好吃,更何况这是我用我自己的汗水换来的。
改写括号中的内容,使其句式整齐,韵律和谐。
醒来眼里布满了泪水;(大病之后我疲乏,依依不舍的离别,旅行途中的辛苦,到家后可能的恐怖的事实,)都到心上来了。
分析:这是一道典型的语言运用试题,在近年中考语文试卷中经常出现。这类句式修改,一般要求句式整齐,语意连贯,可调整个别词语和句子顺序,但不得改变句子愿意。
句式整齐,语意连贯,其实就是修改为整句。整句是什么呢?整句就是把结构相同或者相似的一组句子整齐地排列在一起。整句形式整齐,音律和谐,气势贯通,能够把内容表达得鲜明集中,有利于突出作者的思想感情。
本题的实质是将原句修改为排比句(排比句就是整句的一种),但在题目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意在降低试题难度,只要句式基本整齐,意思和原句差不多都能得分。
查看本题中要修改的部分,我们很容易发现,出现了“大病之后”、“旅行途中”、“到家后”三个时间状语,只要第二个短语“依依不舍的离别”可以修改为时间状语修饰,句式基本上就整齐了。“依依不舍的离别”就是离别的时候依依不舍呀,“离别时”不就是一个时间状语吗?
看看,这样修改后就变成了“大病之后我疲乏,离别时的依依不舍,旅行途中的'辛苦,到家后可能的恐怖的事实”
是否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呢?同学们在修改中也要试着读一读,看看还有不有别扭的地方。我们很快就可以发现,第一个短语和后三个是不同的。我们只需要把第一个短语也修改成的字短语修改的偏正短语就行了。
“大病之后的疲乏,离别时的依依不舍,旅行途中的辛苦,到家后可能的恐怖的事实”
这已经非常不错了,当然,你还可以进一步美化。
“大病后的疲乏,离别时的不舍,旅行途中的辛苦,到家后可能的恐怖的事实”
前三句字格式、字数完全相同了,最后一句是不能改为“到家后的事实”的,也不能改为“到家后的恐怖事实”,因为去掉“可能”,就改变原句的原意了。
红烧肉,顾名思义,做法便是红烧,而红烧则非用酱油不可,酱油,奠定了它的基本色调。且说我心目中上等的红烧肉吧,外表一定要具有肥肉剔透、瘦肉色浓、整体酱色之特点,妈妈的红烧肉,乍一眼望过去看见的便是那类似绍兴酱菜的.酱红,细看却又能分出许多层次,从深红至浅红,从厚重到晶莹,从浓妆到淡抹。一盘家常小菜,就这样被母亲赋予了最初的躯壳---------形与色。
光有身体固然不够,更重要的是灵魂。
此菜做法可繁可简。繁琐,可加几十种香料文火慢炖几小时成为进阶---------东坡肉;简单,只需放入浓油赤酱红烧便可出锅。妈妈的做法,恰于这两种极端之间。
菜市上买来的新鲜五花肉,一定要带皮且肥瘦相间风味最佳。洗净,放入小碗加入一些佐料腌制做打底,制造出略咸的底味。入锅倒酱油小火慢炖熟至七八分,在这个时候,经验告诉妈妈,加入少许冰糖进一步着色,几瓣陈皮提升口感清甜所得风味最佳。继续盖上锅盖炖到如巧克力般入口即化方可出锅。虽可以开高火速熟,但因火候难控,妈妈并不会采用。
出锅装盘,肉块已然褪去那份生涩,转而变得如果冻般诱人,且具有了果冻不具备的迷人酱香。托着盘子稍一颤,它们便左右摇摆。这道菜不仅考验端盘者技术,也挑战食者的筷子,因略不注意,肥嫩的肉块便滑下了。我总是把它们扒拉到盘边啃食。入口,肉皮略带韧性,软糯且弹牙,肥肉肥而不腻,转眼便化为满口咸甜充溢口腔的各个角落;瘦肉而不柴,被佐料染了浓郁醇香,上鄂稍用力就变成丝丝纤维平铺舌尖。我细细回味这红烧肉,仍觉余香绕舌口齿生香。纵然狼吞虎咽也难掩那独特的风味。
每次吃红烧烤肉,我总会想:为什么红烧肉这道小菜在历史流传中有无数人钟情于它?或许,人们钟情它便是因为那千变万化却不离其宗,如同乡味,可人之味。相信长大后,不管我走到哪,走多远,妈妈菜的滋味总能勾起那些美好的回忆。
今天爸爸要烧了红烧肉,要知道,我是特别喜欢吃肉的,除了咸肉,酱油肉……
开始,谁知爸爸耍无赖,罢工了,只有我自己烧了。
开始行动了,我先把肉洗干净,再把肉切成块,菜切成小段。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是加工了。我先炒青菜,在锅了倒入些油,加热后再小心翼翼地把肉倒进锅里翻炒,最后加入盐、味精、白糖拌匀出锅,(其实,我真得不会烧,平时只吃过爸爸烧的红烧肉,看了的做法,请别见笑。)这样这盘“红烧肉”也出锅了。情不自禁夹起一块全是瘦肉的红烧肉,就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嚼起来,真的太香了!
红烧肉的主材是五花肉,而且还得是连皮带肉、肥瘦掺杂的那种,因为正宗的红烧肉味道好就好在猪皮和肥肉的浓而不腻。外公的红烧肉入口一块,乍觉甜爽,牙齿嚼下时,肉的芳香顿时在口腔中爆破,而且肥肉决不腻。
我吃到现在从来没吃过烧的比爸爸烧的更好吃的红烧肉,也不曾见过比爸爸烧的更吸引人的红烧肉。或许这是一种情结吧!情是真情,爱是真爱,只有加入了真情真爱的红烧肉才能让我驻留在这充满了爱的红烧肉之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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