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是在南昌的一个小县城里,虽说四季变化不太明显,但唯独秋最有有韵味。
初秋刚至,那满树的叶子还是翠绿翠绿的,太阳依然高高的挂在在天上,没有一点寒冷的意思,但是十月份一到时,早上六点钏起来,外面便还是灰蒙蒙的。凉凉的风吹来,不禁让人打了个寒颤。路旁的落叶还不是很厚,安详的睡着,到了中午时刻,太阳才光照四方,周围的一切才亮堂起来。各个村庄也热闹起来,田野里,谷堆旁,无不洋溢着农民们欢乐的笑声。顺着小路走到田边,风轻悄悄地从一条不麦穗上跳过,田野里的一片金色顿时向一边倒,“沙沙”的响着。向那一望无际的田野瞧去,一粒粒硕大的麦穗把麦杆都压弯了,像一层一层的海浪,在海风中碰撞出一朵一朵灿烂美丽的浪花,又像一层棉被,捂着农民们的心尖上。乡间的小道在此时也算美的了,一片片有棱有角的树叶盖住了土黄色的泥土,一脚踩上去,“吱吱”地响,两旁棕色的树干上还有许多柠檬黄的树叶,一个人漫步在小路上,其实也挺诗情画意的。
听“滴哒、滴哒……”,是什么?是秋的使者来了,它带着一筐筐的希望。路旁的秋叶“沙沙”作响,你们也来欢迎它吗?不穿雨衣,也不带雨伞,坐在小路旁边,静静地望着这雨。风还在括,满天的秋雨在天空中飞舞,带着那一份清爽,清脆的感觉,扭动着晶莹的身躯,抚摸着你润红的脸。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正觉秋窗秋不尽,哪堪风雨肋凄凉……”,用林黛玉的话来形容这场秋雨,还是有些悲伤的感觉。用“私语三秋的情思情事、情语情节,临了轻轻将它拂落在秋水秋波的秋晕里,一涡半转,跟着秋流去”来话雨该更好一些。仔细聆听秋雨,“沙沙”地是主旋律,“呼呼”地风是伴奏,“滴哒”地风是点缀音。许我给这场雨命个名吧,就叫《秋雨三重奏》。听雨也要看时候,在晚上听雨是最好成绩不过的了,小雨缠绵的下着,坐在河边,皎洁的月光照在河面上,像点点繁星闪烁,给读音的夜景带来一处梦般的景色,小雨点落在河面上,荡起一阵阵波纹,心里油然而生出一种安宁的美妙的感觉,再大大咧咧的人,在这一声场雨中,也能变得诗情画意。一片树叶从树枝上落下,小河带着它慢慢地远去,去进行它快乐的旅行,多好啊!
这样的秋夜、秋雨、秋景,怎么不让人想起“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衫。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这一首诗。
她是海洋的灵魂,她如同神话般。所有的鱼儿无不为她倾倒,可她却不以为然,她觉得那些鱼儿是愚昧无知的。她觉得她是一切美的化身,只有高贵的东西才配得上她。她心中只有那宽阔的舞台,让她自由的舞动,她并不嫌弃这狭小的空间,不管他们如何夸耀着路地的一切怎样的'繁华,她只憧憬无波澜的宁静生活。她不愿意任何人阻碍她的生活,她愿意自己孤寂过完人生。
那条美丽的鱼儿在水中摆动着,她尽情的享受免费阳光。但她却不知道她美丽的身影将一只雄鹰吸引在岸边停歇。她舞动着,水藻是他的舞伴,橘红的夕日是他的灯光,大海是他的舞台。这让她更加放肆的摇拽着。就在这时,她发现了岸边的身影,一眼万年,那雄鹰身上也散发着同样的贵族气质,那尖锐的眼睛深深的镶在那冷俊的面孔里。鱼儿停止了动作,凝望着这只如王子般的雄鹰,鹰也静静的注视着她。时间停止了,空气也静止了,鱼儿不得不承认,她深深的爱上了他,只要一眼,只要一秒这已经足够……
夕阳将要跃人大海时,鱼儿就在哪舞动,细水流长般,她的舞姿如柔和的音符,缓缓流入人的心坎上,而她的舞姿只为他而摆动。
那只鹰站在岸边欣赏着,而他们只是静静看着对方,没有语言。他就象谜一样,是别人不可读不懂的,鱼儿也不知道他是在想什么。
日复一日,剧情都在重复的演练着,鱼儿发现原来安静是这样可怕,她眼睛婆沙的看着鹰。夕阳将要完全融入了海洋中,那意味着鹰的身影将消失,他们又要无言的告别。雨儿发疯的跃出海面,每一次跃出海面,她都感觉他们的距离又近了,她嘴巴微开,刚要说什么,却又沉入海里。她不知疲倦的跳跃,她开始讨厌那可怕的海洋,如监狱,牢牢的扣住她。她愿意放弃舞台,选择自由和她深爱的鹰在一起,她不会后悔的,永远不会
站在岸边的鹰面上好象很疲倦,但很快她就飞走了,留下了仍在跳跃的鱼。
我看的书目是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看了第一部第一章就被唤醒了很多的回忆,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学生,梅州市,广东省经济倒数几名的市,梅州市十几年前的农村,物质生活当然是很不发达的,虽然比书中描述的生活状况好多了,可是还是会有类似的感觉,因为小学的时候,中午有时是自己带饭去吃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咸菜,梅州的咸菜也是比较出名的。
8岁的时候从老家到城里读小学,爸妈都不在身边,居住在姑妈家,也是属于生活不富裕的那种,应该说整个小学,在城里读书,心里都会有孙少平的那种卑微的心理,不过我是比较细微的这种心理,每当下午放学之后,当大家欢呼着要去街边吃好吃的时候,因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所以我只能先一个人走回家。
因为本身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跟不熟悉的人交流,所以刚到城里也是跟孙少平一样会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没有了村里面的同龄人一起玩,感觉很寂寞。有一个共同点特点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大哥当年为了让他和妹妹上学,十三岁高小毕业,连初中也没考,就回家务了农。至于大姐,从小到大连一天书也没有念过。
家里能让他这样一个大后生不挣工分白吃饭,让他到县城来上高中,就实在不容易了。这些,都是说明他的家人都很爱他,同样的是,我的家人都很爱我,虽然我只是姑妈的侄子,她待我就像是亲生儿子一样,除了爸妈,我最感谢的就是我姑妈了。
虽然我爸妈没有在我身边,可是有时我妈会千里迢迢地搭车到城里来看我,就为了帮我洗脸洗干净点。爸爸有时也会到城里来帮我修改作文。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变坏了,我觉得现在我还能在广东商学院读大学,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家人对我无与伦比的爱。感谢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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