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爱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但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对比的角色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美好,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很细腻,多数通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当他得知自己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但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己的仇人。忠于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己的内心。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我看的很慢,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说道《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我早已被它的题目所吸引,我的脑海闪过一个念头:傲慢与偏见,不错嘛!应该挺好看吧。看完后果然没有令我失望,使我明白了一些为人处世的方法与技巧:不要太相信第一次的直觉,有些人,要长久相处才能真正彼此了解。
小说主要写了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波折,也次写了简与宾利的爱情。我觉得这部小说最主要的是折射出当时英国绅士们的狂妄自大,及对那些爱攀权势的人的强烈讽刺。像班纳特太太这种唯利是图的人,总想着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有钱人,她是当时腐败贵族的一个鲜明代表。伊丽莎白自尊、简朴、不追求奢侈的富贵令我佩服。
达西虽然开始时待人很傲慢无礼,但他在多次向伊丽莎白求爱失败后能反省自己,变得热心助人,令伊丽莎白另眼相看,在得知丽迪雅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翰私奔了,伊丽莎本以为达西会瞧不起自己,想不到达西不仅替威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迪雅完婚,最终对伊丽莎白的求婚成功了。达西知错能改、热心助人的性格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
事实上,在我们生活中,也存在许多傲慢与偏见的例子:富人对穷人的歧视与穷人对富人的偏见、知识人才对文盲的鄙视与文盲的愤愤不平、人与人之间的妒忌成恨。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有钱的应努力去为这社会贡献,而不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没钱的也不必自卑,应该去追求知识致富,不卑不亢、落落大方,这样的社会,利你利我利大家,何乐而不为呢?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它带给了我很多,让我受益匪浅。它并不是一部普普通通的作品,它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病历本;他描述的不只是社会事件,而是披露封建社会腐朽制度的写照!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跃然纸上。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弃医从文,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哀伤。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而在《呐喊》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阿Q正传》了。《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却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终还是落得个被迫害致死的下场。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当时,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虽然阿Q的“精神胜利法”最终还是无济于事,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在精神上宽慰自己,鼓励自己,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它能让自己的内心更加强大,只不过阿Q宽慰自己过了头,最后演变成了自欺欺人。而在我的生活中,当自己遇到挫折时,我会积极面对,而不是逃避现实,该来的总会来的,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梦里面,最后被迫面对现实,只会更加痛苦难耐。就像那一次,我的考试成绩很不理想,但不理想又能怎么样呢,成绩是自己考出来的,总该面对的。想想:人生的旅途中总会遇到挫折的,太完美的人生总是不太现实,何况,挫折能历练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正是这样的剧情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成长了很多。这本《呐喊》注定从来都是孤善,我们在其中找寻息息相关,仍未足够冷却的时代,又向往着从罅隙中觅得我们知道,却又不知道的传统的桥接。在对于传统的有限接续中,我们每次停下来回头,都会发现,有响亮,但却孤单的呐喊声投诸前方。然而,前方,仍未知晓。
抱着应付公事的心态,毫不情愿的拿起了这本早被我遗忘到九霄云外的《简爱》,不得不承认,我读书的态度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被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当小简爱被斥骂的时候,我不禁对这位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报以同情的眼光,或者在她的眼中,这所谓的同情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童年的悲惨遭遇让她反感,也会让他感到痛恨。
或者是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的出现,让她学会了改变,但在闲暇之余,我们不得不感慨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伴着简爱的每一次的化险为夷,我不禁为她欢呼,当他勇敢拒绝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择所感动,当她去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
每一段的经历更重要的还是写出了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感纠葛和心路历程,她的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她对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将女主人公的热情奔放,藐视习俗,追求解放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简爱的身上,不得不对今天的生活报以庆幸,相比较而言,我们所缺少的不都在简爱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吗,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简爱的任何一点都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当今社会的典范。
1866年,在大海的.不同地方,一些船只发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怪物,它身长数百米,偶尔浮出水面。在不少船只受到这怪物攻击而沉没之后,美国政府派出护卫舰“林肯号”前去跟踪追捕。
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参加,这个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教授,曾经撰文探讨过这海洋怪物,认为是一头巨大的独角鲸。
从1866年开始,海洋上发生了一连串神秘而离奇的事情,一个“庞然大物”如幽灵一般在海上兴风作浪。这个怪物的外形以及行动时难以估计的速度,还有转移时惊人的力量、特殊的本领等等,都令人难以置信。
为此,美国政府派遣高速战舰林肯号负责追击这个怪物。巴黎自然科学博物馆教授阿龙纳斯先生接受了美国政府的邀请,带了一个叫康塞尔的仆人,跟随林肯号开始了他的远征。
作为小说的开头,本章介绍了故事发生的原因。作者设置了悬念,描述了海洋上发生的一连串神秘而又离奇的事情,勾起了读者的好奇心。此处,他还写了一些具体的事例来突出这个庞然大物神秘而又确实可信,为下文林肯号的追击提供了证据。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这部小说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这部小说。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这部小说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从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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