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爷爷奶奶的鱼塘里喂养着一大群鸡,在这群鸡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一只大大的公鸡。
这只公鸡,头顶上有一个大红冠,好像戴着帽子。身披五颜六色的羽毛,好像披着一件漂亮的衣服。走起路来雄纠纠、气昂昂,神气极了。我喜欢它有三个原因,一是在我被谁欺负的时候,它就会帮助我。还有一个是,它一大早就叫,好像在说:“起来了,不然上学就会迟到了。”说完我就会起来。我喜欢它还有另一个原因,每当家里的母鸡被鹅追的嗝嗝的叫,公鸡看到了飞快的跑过去,骑在鹅的身上啄它的脖子。吓的大白鹅灰溜溜的逃到河里去了。公鸡帮助母鸡抢到了食物。
这就是我喜欢的公鸡。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
小狗很可爱,毛白白的,耳朵小小的,嘴巴小小的。
有一次,我拿了一个苹果,把它套在一根绳子上。我拿着一个苹果在小狗面前摇来摇去,小狗也跟着跳来跳去的。我把苹果往上提,小狗就跳了上去,一口就把苹果咬住了。我夸它是好孩子。它一会儿就跳到我的身上,用舌头舔我的小白脸,像帮我挠痒痒呢!
一次,我们一起吃饭,小狗三下两下就把饭吃完了。爸爸叫我夸夸它,又让我向小狗学习。我说:“好的。”小狗摇摇头,好像在说:“不用不用呢。”
小狗既聪明,又很有趣呢!
一天,我带着小狗去公园玩。小狗一下子跑到滑梯上,迅速地滑了下来。小狗咬着我的裤子跑到滑梯上,让我和它一起玩呢!
我家的.小狗很有趣吧?
以前在湖南时,每周末都要回一趟外婆家。外婆总会为我们做一桌好菜—门前池塘中养的小鱼小虾、香喷喷的土鸡蛋、门前竹林中挖的嫩竹笋,有时还会炖一只土鸡或买几根大骨头炖着给我熬骨髓。米饭蔬菜都是自己种出来的。味道都有一种自然的气息,很醇厚。
外婆总是天没亮就去池塘里捞小鱼、挖竹笋。在我还在梦中时,外婆就戴上一个草帽—怕晨露打湿头发—打着手电出门了。我有一次跟外婆去捞小鱼,天还没亮,门外是一片浓雾,门前的石阶蒙上了一层水汽,滑溜溜的。我走得小心翼翼,而外婆却己熟门熟路。外婆穿着雨靴走入池中,撒下了渔网,几次险些滑倒。池水一看就很凉,虽是春季,早晨还是十分寒凉。外婆站在及小腿深的水中,一定很冷。
撒下网后,傍晚就可以收到大约小半盆的鱼虾。外婆剔净鱼肚中的内脏,然后把它们在灶上熏着,晚饭时我就可以吃到外婆的拿手菜—熏鱼了。
喜欢吃外婆做的蛋汤,外婆便顿顿做给我吃。外婆家养了三只母鸡,她便每次把鸡蛋放在一个小瓦罐里,自己舍不得吃,留给我。外婆做的蛋汤总是十分鲜香,谁也做不出来。小时不懂,长大了才明白,外婆把对孙女的爱也作佐料煮进了汤里。那汤总是鲜而不太咸,香而不腻,没有名贵的食材,却出奇的美味。
外婆家的菜,吃了三年,直到要回无锡了。临走前,最后一次吃外婆做的菜,外婆说:“好好学习啊,多给外婆打电话……”眼泪滴在汤里,迅速溶了进去。
要走了,车窗外的外婆不断用手背抹着眼泪,唠唠叨叨的嘱咐我,又塞了一包熏鱼干之类的给我以后吃。车开动了,外婆在后面目送我离开,眼中满是泪水,身后是北风萧瑟,一片枯黄的树木,没有一点生机。风,吹散了满天的残雪。外婆真的老了,瘦弱的身躯仿佛无法抵御一月的寒风。我终于哭了起来,不舍而饱含对外婆的`心疼,那时我多想扯下所有可以御寒的东西来帮外婆挡住这刺骨的寒风。
外婆做的鱼干,妈妈烧出来却全然不是外婆做的味道,不是妈妈手艺不够好,而是……
眼前不由浮现出外婆用吹火筒吹燃柴火的场景,那被烟熏红的眼睛,落了些许柴灰的白发,以及那一桌她自己平常舍不得吃却给我吃的饭菜。
难忘外婆家的家常菜。外婆给我的爱,满得无处安放,就溶入了她做给我的饭菜中,我吃下那些饭菜,外婆的爱,就全都存在我心中了,存期,是一生。
说来也是无聊,晚上看电视,无论遥控翻来覆去也找不到一个喜欢的节目,直到看到《家常菜》。有人说《新闻联播》的牛逼之处在于无论你怎样不断的换台,也可以看完一条完整的新闻,其实《家常菜》比《新闻联播》牛逼,因为你只要看一小段,就会深深的被他吸引,忍不住一定要把它看完。
后来浏览网友们的留言,出现最多的字眼就是两个字——感人!确实,正因为被其深深的感动才有了现在要写出的冲动。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国家刚刚恢复高考,天生丽质的何文慧考上了大学,全校只有她一个人考上了,就连平时成绩很好的同学李建斌也没有考上,考上大学在那个年代就意味着从此平步青云、从此一路高歌、从此高人一等,就像天上的星星,被全国人民捧着,仰望着。与此同时,有为青年李建斌向文慧表白了,给她看了他的'本,文慧默然接受,如此,我们的文慧不仅收获了人生,还收获了爱情。同学们纷纷来向文慧道贺,文慧请他们吃饭但是她只有二十块钱,这远远不够同学们一顿饭的钱,好同学谢娜介绍二食堂的厨子刘洪昌给文慧认识,刘洪昌帮助文慧避免了这次尴尬,文慧决心通过暑假打工挣钱还给刘洪昌,每天挣一块钱还一块钱,像交租子一样。
也正因为文慧家里穷才有了下面跌宕起伏的精彩剧情,38集电视连续剧欣然展开……何文慧,家里的长女,下面还有一个妹妹文远,两个弟弟文涛、文达,父亲早逝,妈妈先前在一家制衣厂上班,就在文慧考上大学的同时,妈妈的眼睛也不行了,医治无效成了盲人,文慧百般无赖只得放弃了上大学,从此代替妈妈照顾这个家,即使冒天下之大不韪,她毅然决然的做出了这个决定,可是文慧还是太年轻,一个人根本挑不起这副沉重的担子。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他与李建斌分手,刘洪昌的一片真诚终于俘获的她的芳心,但她和刘洪昌的爱情发展到高潮,准备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年轻的生命突然凋零,整个故事陷入低谷,可是电视剧才放一半。在何文慧不长的生命历程中,给观众的感觉除了美好,我想更多的是~懂事。当她同李建斌分手后,答应和刘洪昌交往时,她不知所措了,经过谢娜的一番游说,她更加迷茫了,他甚至不知道她和刘洪昌之间的感情叫不叫爱情,她去找俊玲姐述说心中的苦恼,经过俊玲姐的开导,她终于理解了自己的爱情。在和刘洪昌结婚后,越不过少女心理的羞涩,不准洪昌碰她,经过妈妈的指点也终于悟了,原来男人也是需要被爱、被心疼的,遂主动坐到刘洪昌的怀抱。
刘洪昌,男主角,父亲亡故,上有哥哥、嫂子,王翠兰的次子。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当中老刘家虽算不上富裕,但至少衣食无忧。在剧中你会发现两个极端,在家里他被妈妈宠着,哥嫂惯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好不潇洒;可是结婚后来到何家,就是当牛做马不说,还要遭受不少人的白眼和挤兑。他对文慧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所谓爱其实就是一种责任,他心甘情愿承受这种责任,无论它有多么沉重。随着文慧的离世,文涛***人入狱,文远赴深圳打工,文达去读大学,再是丈母娘于秋花的去世,我们可爱的洪昌却一直坚守着这个家,不管妈妈、哥嫂怎样的规劝和杨麦香热情的爱意都无法改变这份坚守,看到这里肯定大多数观众会反感,会认为这是一种冥顽不灵,一种固执,直到最后,心中迷雾才被揭开,原来这叫做忠诚!所以大结局,我们才会看到他那张久违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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