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西瓜、苹果、香蕉、梨子是我们常吃的水果,而我喜欢吃的就是在那秋天成熟的一种水果——草莓。
草莓的外表光鲜红润,吃起来更是美味,甜丝丝的。如果把草莓切开,会听到一种比喻不出来的声音,听上去有可能和“嘶嘶、吱吱”是邻居。
草莓摸上去软绵绵的,非常舒服。它那红艳艳的身上长满了一粒粒像芝麻一样的黑籽,不仔细看地话,还瞧不出来呢!草莓的头上还有几片小叶子,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娃娃戴着一顶荷叶帽。成熟的草莓是深红色的,好像一颗透亮的红玛瑙,漂亮极了。
草莓甘甜无比、味道鲜美、又软又滑、芳香诱人,形状更是千姿百态,与众不同,咬一口,就会露出洁白如雪、如玉的果肉,鲜嫩的肉里就会渗出红色汁水,沾上舌头上,甜丝丝、酸溜溜的味道,真是好极了,会让你吃的津津有味的。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草莓。它全身粉中透红,身上还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根部长着几片小绿叶子就像戴着一顶绿草帽。它的直径大约是2——3厘米,和一个鹌鹑蛋一样大。摸上去软软的,虽然闻上去没什么香味,但是非常好吃。
把它洗干净放在水果盘里,就像一颗颗美丽的玛瑙,我的口水忍不住都要流下来了。只需轻轻一咬,草莓那甜甜的汁水就会流进你的嘴巴,越吃越爱吃。就连带着满身甜水的甘蔗,也比不上它!
春末夏初正是草莓上市的季节,市场上就数草莓的生意最红火了。可是我一年四季都希望妈妈给我买草莓吃,即使是暖房里的我也无所谓。妈妈告诉我,暖房里的草莓没有天然的草莓好吃,可我不在乎,只要看到那红红的草莓,哪还有心思管这些啊!除了爱吃草莓,我还爱吃一切有草莓味道的东西,比如草莓蛋糕,草莓冰淇淋,草莓牛奶和饮料等等。
草莓,你是我的最爱,也是我一辈子的朋友。
民以食为天,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说法。粗俗点,吃喝拉撒睡,吃喝也是排在前位的,可见,饮食在我们生活中所占的重要位置。梁实秋先生的这部《雅舍谈吃》中介绍的各种食物或说菜式是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的,毕竟都是基于他的亲身经历,与他的生活,他的时代背景息息相关。他用一种轻松、有趣,具有故事性的手法带我们走进他的那个时代,尝到那个社会的味道。
翻开书,看到目录上那一排排的菜名,什么水晶虾饼、锅烧鸡、瓦块鱼、烧饼油条,真真把人的馋虫都勾出来了。特别是在深夜,看着书,更觉胃里的空虚,真是体会到书里不断强调的“馋”。人有口腹之欲, 其实是一种生活幸福的表现,所以做一名吃货,有着对美食的追求,就像作者一样,于平淡生活中收获点滴温暖和美好,亦不乐哉?
每一小篇对美食的介绍描述,都让读者跟随作者追忆到他的以前,那是一个个他与亲人、好友及他生活中存在的人关于美食的回忆和故事。有母亲在儿时给做的核桃酪,有和先君在东兴楼吃饭时的醉酒,有和多位好友聚会时一桌三十元的酒席,食物因为有了人的`联系,而充满了人情味。想想以后,因为一道菜而忆起一个人,食物已不仅仅是食物,是感情的纽带,另一端系着的是回忆中的人,也许是不在人世的人,再无机会共食一道菜,共饮一盅酒。
这样的食物是温暖的,是别有滋味的,纵使再无机会一膏馋吻,我相信,那味道始终留香齿颊间。
今天我们全家一起去郝老婆火锅店吃火锅。
我一踏进火锅店,就看见有许多人正在吃火锅。
我们要了很多食物,如四盘羊肉,鱼丸火锅等。
我们把食物在锅里煮了一些,我尝了一下,大叫“哎呀!”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尖叫吗?原来呀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羊肉味,熏得我差点晕倒,于是我便说不吃了,后来妈妈问了一下火锅店的阿姨为什么羊肉味这么浓,阿姨说放点辣椒就盖住羊肉味了了原来呀爸爸怕我们吃不下辣椒,就告诉火锅店的阿姨别放辣椒。
于是妈妈听了阿姨的话让阿姨放了些辣椒,妈妈率先尝了一下,随后连说好吃,我也试探的尝了一下,果然好好吃呀,我认为辣椒的辣味可能压倒羊肉味了,这样火锅就好吃多了,我于是大口大口地吃起火锅来,吃了一碗又一碗,直到再也吃不下为止!
我从这次吃火锅懂了做事情要勇于尝试才能知道其中的奥秘。
“六一”儿童节到了,爸爸妈妈带我去好想来去吃西餐。
我们来到了西餐厅,里面的环境真好,放着轻柔的音乐,天花板上布满了绿色的叶子,中间还点缀着红色的小果子,可漂亮了。
里面的椅子坐上去摇来摇篮去,好像是个摇摇篮。
我们找一个座位坐下。
爸爸给我点了一份儿童牛排套 餐,一杯草莓汁,还有一份水果拼盘。
服务员阿姨先给我铺上了红色的餐巾,又给我拿来了刀、叉、勺子等餐具,牛排上来了,盛在一个椭圆形的木头盘子里,里面有两块牛排,一个鸡蛋,一些像镙丝要样的卷卷面。
爸爸告诉我吃牛排的时候要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先把牛排切成小片,然后用叉来吃。
我就按爸爸说的去做,不一会就吃完了。
牛排可真好吃呀!
吃了牛排后,我喝了又酸又甜的草莓汁,吃了别致的水果拼盘。
最后,服务员阿姨送给我了一朵花,花心是用一块心形巧克力做成的,非常漂亮。
我拿着花,就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自古民以食为天,倘若没了赖以生存的食物,我们这些汲汲饮食男女恐怕便不能保全自身生命,生命既然都保全不],又遑论其他潜在发展?可是人类必竟有别于其他物种,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所需之后,人类开始了实现梦想与追求的行动,为了活的有尊严有价值,裹腹之余高雅的精神文化追求随之而生。饮茶发展出了茶道文化,插花形成了花艺文化,吃的食物自然也不甘落后不肯马虎。
梁实秋是文学大家,他的《雅舍谈吃》便搜罗了中国大江南北的各地特色食点,以诙谐生动的笔触旁征博引纵横捭阖的文字,打动读者之心。这部美食小品,完整收录了梁实秋96篇令人馋涎欲滴的谈吃美文,全书分为“雅舍谈吃” 和“谈吃拾遗”两部分,“雅舍谈吃”完整收录初版《雅舍谈吃》所有内容;“谈吃拾遗”辑录初版《雅舍谈吃》未收录的39篇谈吃美文,这两部分合在一起,构成了一部极其完备的《雅舍谈吃》。生活之余,夜深人静,泡一壶香茗,焚一缕幽香,灯下捧书细读,也不失为自己的精神生活来点放松的愉悦。虽然身体不能亲临他处的世态,但也不能孤陋寡闻了不是?人生如此珍贵,何必浪费时光于酒肉之聚?天地广博,身虽不能行至,眼睛却能通过读好书来体味其中美妙。这便是好书的作用吧。
梁实秋的文字温润动人心,优雅之中有谐趣,无论是食材选择、煎蒸熬煮要领,还是人生掌故,皆是信手拈来,笑谈间人生之乐尽得于此。我喜欢读梁实秋的文字,一边读,一边流口水,特别是饿的时候,恨不得钻进书里,饕餮一番。唉唉,人皆是馋,正常,而对馋,梁实秋说,“馋,则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位。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就像周浩晖在《邪恶催眠师》里介绍的七宗罪之一,好吃也是其中一条嘛。因为好吃,把自己的舌头都可以吃下去。噢,有点恐怖,但也可以理解。
人莫不饮食,而鲜能知其味,梁实秋显然是其中的最知味者。知味,知昧,就多了那么一杠而己。美食之味也是如此,由美食到人生岁月,可见口腹间的旷达幽默以及美食中的智性人生。
三年级的科学课,我表现特别好,因此,老师送给了我一只蜗牛,我高高兴兴地回到家,饲养了起来。
那只蜗牛,可白了,背着一个重重的大壳,一只黑溜溜的眼睛,滑滑的皮肤,像是抹了面膜一样。短短的小手几乎看不到,而且,你知道吗?它的壳下还有腹足呢。
我的这只蜗牛可喜欢吃了,我每天都多给它一点食物。可是,它跟没加食物似的,照样三十分钟吃完,而且吃的干干净净,还时不时地发出细微的“咯——咯——”的声音,我想应该是它的饱嗝声吧。它吃饱了往往会非常想睡觉。结果,这次它一睡竟然睡了三个多小时才慢慢苏醒过来。平时,它睡醒都会活动活动,但是这次却没有活动,这应该是因为它吃太多了吧。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出去玩没有给它喂食,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就看见蜗牛已经到我家客厅的天花板上了。我立马把它捉下来。捉下来之后,我就跑到我为它做的“家”里,发现它“家”顶端的红色部位已经被它咬了一个洞。再仔细一看,啊!不得了!泥土上有一坨红色的大便啊!我灵机一动,立刻拿出了一张粉红色的纸让它吃,它两三口吃完后,马上拉出了一坨粉红色的大便。原来,它吃什么颜色的东西就会拉出什么颜色的大便呀!
啊,不好,我的蜗牛又爬到天花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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