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这个辩题的时候,就我个人而言,我可能刚开始会倾向于正方“美是客观存在的”,细思的话,却是更倾向于反方。
就正方而言,我所理解的,美如果是客观存在的话,那么,不管有没有人去感受,美都是存在的,不能因为没有人去感受它,而说它不存在。而美正是因为有规律可循才能形成所谓的美学。
众人所认为的美的不同,在于他们的审美感受,而不在于物体的本身,任何物体都是有它美的地方,当然也有丑的地方,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美丑,其实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们所存在的社会,人们用自己的审美去判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因此,我们所谓的美学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受到社会的各种影响,才产生了他自己的'审美,但不管如何审美,有些东西有美的地方,始终会被发现,就如吴哥窟、金字塔等的世界奇迹,或许会因为不同的人的审美不同而短暂地被认为不美,但它们的美不会因为人觉得它们不美而改变。
在美不能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这一点上,正方没有充分把握自己的优势。他们虽然多次强调反方将美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却没有更深入地去阐述,美与美的感受有何不同。另外,正方在一辩的时候,提出了美是有迹可循,是有规律的,却一直没有举例给出一个标准。
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奥斯丁分校心理学教授朗洛伊丝教授根据研究得出,人脸美的判定,关键在于人脸是否趋近于一种脸的平均状态。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纵使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主观感受,但是,美是有标准的,美还是在那里,只是人的审美不同。
就反方而言,我所理解的,如果美是主观感受的话,那么,可以从美的起源来论述。美,其实是人类所制定出来的一个标准,因此,由此看来,倘若没有人的主观感受,没有人来定出这个标准,根本就不会有所谓的美,既然美是由人所制定的,如何能脱离主观感受?
而对于动物,它们不存在思考,因此它们所喜欢的,只是本能的驱使,更不会有美的概念。由此想来,没有美的感受,所谓的美与美学也就荡然无存。吴哥窟、金字塔这类的建筑,当初既然建造出来,便是由人而设计,有人的主观感受才会有这些人为美的东西。至于大自然的美,没有人去感受,没有人去进一步体验,没有人去灌注感情,大自然纵使存在在那,但并不会有美。
在我看来,从辩题上面来看,反方其实应该是处于上风的,毕竟万恶之源这个词有点过于广泛,而用一个物品来归结原因,有点以偏概全。但是,纵观整场比赛,作为正方的武汉大学,却仍能稳稳地站住脚跟,与反方的马来亚大学打出了一场精彩的比赛。
正方一辩首先提出了三个观点,先从钱本身谈起,效用无限性以及占有有限性;再从钱会导致的后果,钱将非商品商品化,使得精神也被污染;最后从人的角度,人对钱的崇拜,使得人们将钱当做目的,进而衍生出恶。一辩的辞藻华丽,思路也颇为清晰,但我觉得,遗憾的是一辩没有对辩题中“万恶之源”进行进一步的阐述。
与正方一辩相比,反方一辩首先对正方的三个观点提出质疑,认为正方的观点缺乏全面性,也不能说明恶的根本,接下来提出了四个观点。首先对“万恶之源”进行了解释,阐述了恶是成千上万的,正方以偏概全只阐述了与钱有关的部分,在我看来,从一开始的立论开始,反方便站住了脚跟,纵使正方在二辩提出了“万”不等同一切这一观点,但可惜失了先机,虽然后面三辩口才确实很好,刚开始听的时候确实在理,细想却会有点诡辩论的感觉。
正方所提出的观点以及反驳对方的观点中,有几个点我认为打得相当不错。在反方提出邪教以及家庭暴力这样的恶并不是由钱引起的,正方的三辩举出了详实的事例,有邪教贩卖相关的物品,有人为了金钱出卖父亲,贩卖妻子,瞬间将正方从下风地位逆转;在反方提出了恶在先而钱在后时,正方同样举出了详尽的数据,说明在钱出现之后,恶的种类形式大幅度增多,而在原始社会阶段,所谓的恶并非道德上的恶,那时的人类还没有恶这一概念。
同样,在提出的观点方面,反方也有相当精彩的点。反方二辩一开始,就对正方一辩的第一个观点打出了十分有效的一个点:正方认为钱无限而拥有有限使得钱成为万恶之源,按照正方的思路,可以同理于健康、爱情等拥有同样性质的东西,这一反击着实漂亮。后面,反方还提出了钱并不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应当是人们追求钱的方法和手段,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该将责任推卸于没有主观能动性的钱上。
在自由辩论这上面,正方反方都提出了对于自己较为有利的事例,可惜的是,反方一直都纠结于负面话题上,而没有从正方提出的例子中找漏洞,双方提出的很多事例也很多没有回应,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正方反而做得好一些,正方懂得从对方提出的例子中,追根溯源地将之引到钱上面来,再反过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最后结辩上面,正方的四辩让我有些失望,辞藻十分的华丽,但恕我没有听到什么能够很好地打击对方又能巩固自己的观点,总的来说,正方四辩的观点就是“万”是指种类繁多而并非所有,对于反方的“为何有人用万恶之源开出了善之花”也只是略略地用人性一笔带过,有点太多单薄。而反方的四辩,先是说了正方的定义断章取义,接着从人没有恶的本性以及钱有助经济发展巩固自身的观点,最后,从正方的角度一点点地剖析对方打的点,得出自身的观点,四辩最后的结辩为反方增色不少。
前不久,我们六(2班举行了一场辩论会,主题是“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活动开始前的1个小时里,我的心一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因为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辩论会呢。
辩论会终于开始了,教室里顿时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正方与反方的选手瞪大了眼睛互相对视着,好象首先要在阵势上压倒对方似的呢,看来这是一场暴风骤雨的前兆啊!
反方辩手朱晨阳带头向正方猛烈“发炮”:“我们认为上网是不好的,因为网络上随处都可以见到一些不良信息,学生很容易误入迷途!”嘿,开头就给我们一个下马威啊?别牛!看我们不收拾你。
我方辩友不甘示弱,猛地一站,抬高了八度音量吼叫:“我们小学生是有自制力的,绝不会被这些不良信息迷惑住的!”说的好!我在心里啧啧赞叹,看你们还耍什么花招。反方辩手稍微沉默了一会,低头商量对策,好象是在找我们话句里的破绽呢。
这时,对方阵地的吴欧文胸有成竹地站了起来,滔滔不绝地说:“网上的游戏太多了,那可是致命的危害,吸引人整日整夜地泡在网吧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经猝死在网吧里呢!”话还没全完,对方居然又抢着站出了一位:“现在网上出了很多暴力游戏,会让人情不自禁地学着做违法的事……”
面对反方接二连三的攻击,我方辩手措手不及,被打得晕头转向,几乎已经丧失了还手之力,看来对方准备的很充分,个个不是吃素的呢,一口气就打破了我们的阵脚。就在这危急关头,我方选手施雨安挺身而出,拼力反驳:“上网可以查看资料、可以网上读书、可以QQ交友增强同学友谊……”我们的阵营里不约而同地鼓起了热烈的掌声,大家以为这样一还击,我们一定是胜券在握了呢!
不过对方也毫不逊色,继续朝我们“开火”着,我躲在几阵“乱箭”中,蓄势待发,终于,机会来了,在最关键的时刻,我毅然发表了我的观点:“我是个典型的网虫,但我能注意分寸、适可而止,我也玩游戏、看新闻、下载软件,这些不仅没影响我的学习,反而还在上网冲浪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知识,掌握了很多本领,现在我的电脑水平比妈妈还高很多呢!”大家好不吝啬地把掌声送给了我!
辩论会持续进行着,双方都是寸步不让,争得是天昏地暗、你死我活!“丁铃铃……”下课铃响了,一场精彩的辩论会也匆匆结束了,我们迫不及待地问老师胜负,谁知道老师的宣布是两个字:“平局!”我们带着欢乐与一丝失望告别了辩论会!
做什么事都要趁热打铁,写心得也不例外,辩论赛已过去一段时间了,当初千头万绪的情绪都已慢慢地被淡忘了,但在辩论赛中所培养的能力是很难被忘记的。
不得不说辩论赛是培养大家多方面能力的一种活动。先说辩论赛前的准备工作,找材料、整理资料需要能力;根据现有的材料写陈词,想问题需要能力,在宿舍人员中选择辩手确定每个人的位置锻炼的是协调能力;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要想到对方的反应锻炼的是换位思考的能力。
再说辩论时,最重要的是心态,心态要平稳。一般而言,比赛前都会有些许紧张,尤其是第一次上场的人,也就是新手,如果辩手能平衡心态,迅速的进入状态,紧张也就立刻烟消云散了。而经过一两场这样的辩论,再上场的时候,就懂得把握心态,不再紧张了。辩论场上除了比心态、比谁更有状态,它还要比较双方的应变能力、协调配合能力、整理总结能力、咬文嚼字的能力等等。哪一方的这些能力强,哪一方就更容易在气势上压倒另一方,而所有的这些能力在辩论完后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辩论赛看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荣誉、荣耀都是转瞬即逝的东西,而在比赛过程中所培养和锻炼的能力却能让我们一生受益。
当然了,由于之前大家都较少参加这样的比赛,所以这次的辩论赛和别人的相比还是存在差距的。比如说比赛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词不达意的情况,也会由于比赛前的准备不足而出现冷场的现象,诸如此类。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虽然有缺点,但总的来说,这次的辩论赛是一次成功的辩论赛。有缺点,发现不足才有改进的可能。我相信,具有人力班特色的辩论赛将会办的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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