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柜子里放着一本我最珍爱的书,那是因为它有着一段不平常的来历……
那天,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知道她喜欢看书,便找出了那本我最心爱的作文书递给了她。她看见了这本书,似乎有点惊讶,因为她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她轻轻地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像是在抚摸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好一会儿,她才翻开书,细细欣赏起来。突然,她合上了书,吞吞吐吐地对我说:“你能……把这本书借……借给我吗?”我犹豫了,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正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但是她的动作突然使我觉得,我们是好朋友,朋友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好啦,”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借给你吧!”她猛地抬起头,紧紧地抱住了我。“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我找她还书,谁知,她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书……被我弄丢了……”“你说什么?”我一把抓住她的衣领,发疯似的朝她大叫,“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推倒在地,哭着跑回了家……
第二天,她敲响了我家的门。她什么话也没说,把一本崭新的书递给我就走了。我一看,原来是那本遗失的作文书。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了还我这本书,掏光了自己几年来全部的积蓄。这本书很贵,她的那些钱都不够,便不吃早饭,用省下来的钱买这本书。多好的朋友啊,那天我还那么骂她……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我要收藏这本书,更要珍藏这份友谊,直到永远……
友情是飘飘洒洒是春雨,滋润干涸的心田;友情是义无反顾的扶持,使孤寂的心不再寂寞;友情是冬日的太阳,扫去心灵深处的寒冷;友情更是朋友无微不至的关怀,是你成长路上的加油站。
今年的某个周末,阳光明媚,暖阳高挂,我和宝玉去水北溪玩。那天,我们放下所有学习的负担,尽情地玩,像疯子一样。在回家的路上,我们有说有笑,有歌有舞,仿佛天地之间就属于我们。可高兴的时间总是一闪而过,意外还是发生了。突然一条全身棕黄色,身体有着一条条斑纹的蛇向我们游来。我们俩人被吓得花容失色,颤抖不已。我惊叫一声后,不知所措,竟然一动也不能动。宝玉身手敏捷,跳到了旁边的石块上,躲过蛇灾,但是也不比我好。她衣冠不整,像一个落荒而逃的士兵,两脚战栗,站在那里,结结巴巴地安慰我:“别。别。别怕!我。我。我会。救你的。。”
听到她的安慰后,吓呆的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也许是我的哭声,使她的勇气倍增。只见她,从旁边的捡起一根竹竿,眉头皱紧,嘴唇紧闭,连吃奶的气力都聚集到那竹竿上,慢慢地把我身旁的蛇挑到路边的草丛中;紧接着如大猩猩般跳到我身旁,拉起我冰冷的手,发疯地跑;一边跑一边安慰我。
那天,虽然险遭不幸,但是我感受到友情的温暖,友情的珍贵!它让我知道:友情驱散我心中的阴霾;照亮我前进的方向;使我成长的路上不再孤单!感谢朋友!感谢上天!给我一份人间真情!
友谊,是人类最纯洁的感情,是天空中两颗星的邂逅,即使匆匆擦身而过,也会闪出明亮的光华;友谊,是心海中两叶小舟的偶遇,虽不会永远相伴,却能彼此留下难忘的印象。友谊不是送礼就能得来的,像这样大于大脚地送礼物,彷佛不是在倾吐友谊,而是在攀比礼物。真正的友谊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人生如戏,所谓真心付出,换来的是一份欣喜的收获,一份付出,换来一份真诚的回报!友谊万岁!
岁月长,人世变迁,许多的灿烂斑驳。你走,我来,人物皆非。一种、习惯而已。然而,有那么多的习惯,那么多的习惯让我不知所措,到底如何是好?那么多的习惯,我究竟该习惯哪一种习惯呢?有些茫然、思绪缱绻…可不可以要求老天:不要让我去习惯任何一种习惯,那样,就或者不会失去依赖自己双脚行走的自由。
不会在失去一种习惯时责怪自己太容易习惯成自然。比如,离别…比如,重逢…更多的时候,大家是相聚的,就习惯去忘了还有离别这天;有时候,大家时分开的,就又忘了还有重逢这回事…人,是贪婪的…总是想要得到最多最好最美的东西,偏偏时间也是贪婪的强盗,把那些最多最好最美的东西都留给了自己,所以:生活的烦恼才会像眼角的鱼尾纹,越想弹走却越来越多…不过,一切、时间都会证明是一种习惯。习惯生活在时间中的堆垒的磨难…我想,我也会的。习惯生活的磨难。习惯成自然…
校园林荫小道上,瓢泼大雨,倾盆而下,花儿草儿都被淋得弯腰低头,受尽摧残。我没有带伞,只好随着其他同学一起静静地等候着晴空的来临。看着一面面小花伞在我眼前称开远去,我回家的渴望在心中愈演愈烈。忽然间,一阵熟悉的味道传来,一把小红伞在我的头山绽开了。我抬头一看,一张笑嘻嘻的脸庞,正将伞向我这儿拼命凑呢。“一起走吧,我们同路哪”,她天籁般的声音就这样传来,我感动极了,立刻点了点头,和她手挽着手,一起走向车站。车站人可真多啊,我和圆圆在仅有的空地中蜷缩着身子,狼狈极了。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终止的痕迹,可我的衣服为什么一点也没湿哪?扭头一看,远远竟将伞侧着打,自己的半边衣服都湿透了。我内疚极了,一把将伞推过去,可圆圆还想推回来。我威胁她我要去淋雨了,她才作罢。
一盏茶的功夫,车已经开来了,我们收好伞,正准备踏上,我一摸口袋,坏了,月票丢了。我赶紧冲回车站,但没有叫圆圆。一会儿她发现我并未上车,顾不得已经刷过卡了,毅然冲下车来。我哭着说了事情的原委,圆圆立刻安慰我,并翻起她自己的书包。终于,1元钱浮出水面,可那只能坐普通车了啊。我们撑着伞坐在路边,从欣赏夕阳到月光,交通灯变了一次又一次,等车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公交车来了一辆又一辆。我绝望得靠在她身上,她却不急,还不停地给我讲笑话。终于,我们要等公交车来了,我赶紧招呼圆圆,才发现她的伞还是一直斜着拿的,她湿湿的肩膀说明了一切。天真得很晚了,店铺都收摊了,行人稀少,望着圆圆疲倦的身影,有一种叫做感动的小花在我心头绽放。
下车后,圆圆将我护送到家,就准备离去了。我问她要去哪,她说去车站转车。转车?那说明根本不同路阿,可她,我都还没有来得及说声谢谢。望着圆圆远去的背影,我的心开始心疼,这份友情,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春去秋来,岁月如歌,三载已逝,曲终人散,劳燕分飞,可这份沉甸甸的友情在我心中却似沙漠中的一场甘霖,大河上的一叶扁舟,峡谷上的一座飞桥,雨林中的一把细伞,将我深深温暖。圆圆,你最爱的荷花开了,我们一起去看吧……
对于我这样曾做过编辑的人而言,去看《天才捕手》,还是倍感新鲜。当然我是杂志,大名鼎鼎的麦克斯威尔·伯金斯从事的是书籍。惟一的共同点,我们都会对作者的标题进行修正。好比《马尔乔在西卵》被改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又或者影片中所提到的托玛斯·沃尔夫的成名作《天使望故乡》,原名是叫《啊,失落》。无论是从销路考量,还是仅从韵味而言,不难看出,伯金斯自有他的独道之处。
科林·费斯饰金牌编辑麦可思·伯金斯,裘德·洛饰作家托马斯·沃尔夫
我在做编辑的时候,大多时候不对文章内容有大幅度的增删和改订。起码从字数上来说,是提前就敲定的。这应是杂志和图书,在面对稿件时的另一差异。在《天才捕手》里最吸引我的,自然是五千页的稿纸如何变成几百页的书册。从影片的表现来看,这是金牌编辑伯金斯和天才作家沃尔夫的珠联璧合,感觉作主导的还是那个基本不摘礼帽的伯金斯。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伯乐和千里马,更像是骑师与良驹的绝配。
凡知冷知热,且自身也有温度的文字,都应划学这一范畴。而高级的文学,它的体温是浮在空中的。所以,也有人说,真正呕心沥血,并心血灿然之作,它的读者最多只有两个,一个是作者本人,一个是另一个“作者”。这个“作者”在技术和艺术上与你完全合拍,在心智和情商上与你高度吻合,伯金斯和沃尔夫就是这样的一种类伯牙子期式的灵魂伴侣。两个人若真的心有灵犀,绝不仅仅是现实意义上的功名利禄,而是精神边界的一再重合。这样的情感交织,应该说几百年来才会落到几个人身上,但命数的无常就在于,不管你如何珍惜、培植,愈美好的愈容易走失。《天才捕手》讲述的就是这一令人扼腕的过程。
所以,影片中最动人的一幕,是沃尔夫领着伯金斯去了一家爵士酒吧,《爱乐之城》也有类似的桥段,其说辞也一样。大意是爵士乐的每一次演奏都是一次艺术再创造,它的迷人之处就是它千变万化的即兴色彩。《爱乐之城》的这段台词到最后是不了了之,《天才捕手》则是借爵士乐,那等待每一次改写的神奇魅力,来暗喻一个编辑和作者之间的美妙关系。若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那是二人在一起最甜美的精神蜜月。这比沃尔夫给伯金斯送行时,情难自制高声喊叫的“我爱你”要更加缠绵细微。不少人认为这两人的关系,就差被掰弯,在这个腐文化盛行的时代,我只能保留我的最后一点老派,我一直坚持人的交往是能超越性别的。
让我们再回到那个爵士酒吧,貌似有些刻板的伯金斯在那样的一个声色场所,好像一直保持着一个局外人的状态。但他也自有他的舒服受用,他能一口气读完沃尔夫反文学与生活这双重常规的《天使望故乡》,就已说明他亦有我心狂野的一面,他大概常冀盼着有那样一种不管不顾的文字,把他的陈规旧礼在内心深处去捣个稀巴烂。但这一时刻,并不是偶尔的心灵出轨令他人声鼎沸的所在去甘之如饴,而是他作为一个精神上的“父亲”,看到子一代如此健康、充盈和活力四射,涌上心头的一种满足感。接下来,沃尔夫大展他的撩妹技能,而且是双撩,太过倜傥的沃尔夫,闲庭信步般同时把住了两个妹。这不是《发条桔子》中尽显颓靡的让动物性战胜人性,而是生命力的自由挥洒。伯金斯再度尽了他作为编辑的职责所在,他愿意当一个愉快的看客。
要求每一个观众在看《天才捕手》之前,先成为《天使望故乡》的读者,是有些强人所难了。但假如你因这部电影,而对沃尔夫的成名作有了翻阅的***,那这电影也是建了一番功德。《天使望故乡》是进入《天才捕手》的钥匙,这是一部典型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尤金就是沃尔夫,他的父亲甘特是个有艺术天分却从未成功的雕刻家,书中称他为石匠。
王牌编辑伯金斯就是沃尔夫父亲形象的延伸,正是经伯金斯的妙手,沃尔夫这块顽石才变成了一尊熠熠生辉的美玉。由此,沃尔夫对伯金斯既有子对父的依赖,又隐隐地裹挟着弑父情结。同时,还藏掖着对这“父爱”的独亨,他对另一位经伯金斯点石成金的大作家菲茨杰拉德,就免不了要夹枪带棒,一逞口舌之快,这也是两位最优秀的编辑和作者分道扬镳的起端。男人之间,也可说人与人之间,都应验了李宗盛的一句歌词:我只见过合久的分,没见过分久的合。但又一想,人生正是因为不完满所以才完满的,也就了然加释然了。
最后想说一下妮可·基德曼,她夺得奥斯卡影后的《时时刻刻》中扮演的是位神经质的女作家,恰巧也叫沃尔夫(中译一般称为伍尔夫。她此次扮演的艾琳·伯恩斯坦是位戏剧舞台服装设计师,也是有点神经质。她在片中最惊艳的亮相,是她去火车站接沃尔夫,而沃尔夫舍下美艳不可方物的她,毅然和伯金斯同行。她处在镜头的中央,两侧是与她逆行的男子,不少人被基德曼的冷峻惊着了,以为这里有着不与男性同行的女权意识。实际她在片中那些歇斯底里的表现,跟中国妇人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没什么区别。那么这一幕要表现的无非是她无法进入男人的世界。
这个男人的世界是孤独的,孤独从来不是一个人来完成的,那是孤单。孤独通常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天才捕手》所要讲述的,就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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