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一夜之间,镇上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无数“现刻瓦片”的小摊,摊旁挤满了喧闹吵嚷讨价还价的游人,摊后站立着油嘴滑舌却又分心刻瓦的摊主。我站在街头,脚下依旧是那条麻石板路,却似乎很多东西都走远了。
一抬头,镇口石门上是陶二爷十多年前雕刻的巨型“福”字,“田”中藏“寿”, “口”中藏“禄”,“喜”依“示”边,团团喜气,却又因瓦的灰色显得肃穆起来。“福”下是喜鹊登梅、貔貅招财、麒麟送子、三阳开泰四副吉祥图案,极为传神。穿过石门沿着石板路走,两侧屋顶上青瓦鳞鳞千瓣,古朴素雅,沉稳宁静,纹路古拙若桑间鸡鸣,桃源犬吠,淳朴可爱。
十多年前,小镇尚未被开发成为景区,未被冠以古镇之名。幼年的我热衷于观赏陶二爷雕瓦刻砖。他好两口小酒,颊上微酡,使描样上线条飘逸圆润,下刀时力道匀适,打磨时凹凸有致,上药后浑然天成。一抬腕,是丹凤朝阳,一低头,是鱼跃龙门。凿削铲旋,如写书法,抑扬顿挫间光影流动。陶家一排“福”字瓦简单而各异,掩映着后院小叶黄杨密密匝匝的叶子,流淌着时光静好。
可现在,那些生意红火的摊主并不描样,遑论上药——现刻嘛,效率第一。彼时的认真与虔诚呢,精雕细琢与岁月安稳呢,难道都随着这十余载光阴渐行渐远了吗?我听着耳边高高的鞋跟叩击着石板路,望着尖尖的伞顶划过起伏的墙垣,心下一丝迷惘。
七拐八弯进深巷,熟悉的木门,斑驳的低槛,陶二爷竟一直没搬家。推开半掩的.门,一声旧旧的“吱呀”声还是昔年音客。他正刻一条鱼,砖石中心只寥寥几笔,一条极生动的灰鲫,然觉满砖江湖,烟波无尽。抬头见是我,一怔神,旋即爽朗一笑: “丫头还记得我这老头子?”我可处江湖之远啦!”复又低头。有细密的雨丝飘舞,屋瓦上浮漾着湿湿的流光。
跨出门槛的那一刹那,我恍然意识到,那些我以为走远的,其实都在这儿,从未走远。也许在深巷里,也许在职业掩映下,陶二爷始终如此,怀着雕刻的信仰刀刀笔笔,岁岁年年。
那宁静空灵的檐雨滴声,从未走远。
缓缓步于现代高楼大厦的间隙之中,空气中弥漫着尘灰飞扬,行人步履匆匆,已然不见半点儿古典的韵味,似是缺少了什么东西。
小时候的我虽年幼无知,却也被大人们带去过戏台,有幸听过京剧。一踏进楼阁,便全然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历史厚重之感,韵味别样。蓦地,鼓声急促响起,似大大小小的雨点动人心弦,鼓点一出,二胡啊、京胡啊、琵琶啊,纷纷奏响,只见一个胭脂掩面却朴素的女子大声唱起:“苏三离了洪桐悬,将身来在大街前……”廖廖几句,却让我看到了一个美丽善良、知书达礼的苏三,一个有情有义,外柔内刚的苏三……
儿时偶然的一场相遇让我对戏曲产生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尽管咿咿呀呀听不懂唱的什么,但鼓点响起的那一刻,世界骤然安静了,那种古典韵味雅丽浓艳又不失慰籍。
抬头,看见了熟悉的楼阁,原来它未走远。放不下对戏曲的痴迷,便又走了进去。
细细地摩挲着岁月的质感,光影浮动,蔓草生香,还是原来的'样子,原来它一直在这,从未走远!熟悉的鼓点争先恐后地涌起,开始是急促有力,后来却愈来愈缓,如桃柳抽新,似春水煮茗。“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此境非你莫属,此貌非你莫有。”又是一出好戏——《霸王别姬》。那儒雅的形象,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深得我心,不放我目,朱唇轻启,眼神恍惚迷离,你只一个风华绝代怎够!在蝶衣为戏而痴的灵魂里,也可以看到另一个自已,纯粹的倒影!
一平一仄,一高一低,与戏曲结缘;唱念做打,吹拉弹唱,让文化传承,看透繁多剧种舞动乾坤,惊叹中华文化魅力无限!婉转的腔调、生动的色彩,一句句戏调唱遍天下曲;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一声声唱出中华魂!
原来,戏曲从未走远,一直在我们心中,在每一个炎黄子孙心中。我们应传承戏曲,让更多的人与戏曲结缘!
戏曲,从未走远!
在这个大千世界中,所有人都在追寻着自己的幸福。我问过不计其数的人,幸福是什么?答案五花八门。
老师说,幸福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奉献;爷爷说,幸福是子孙满堂,共享天伦之乐;同学们说,幸福是远离书本和的那份轻松……而我的幸福一直在我身边,从未走远。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早晨,碧空万里无云,小鸟叽叽喳喳地叫着,柳姑娘一动也不动,花儿露出了灿烂的笑脸。但是,我的心情却格外的糟糕。早上出门前,因为妈妈的唠叨,我们吵了起来,最后惹恼了妈妈,妈妈说再也不想见到我了。我气急败坏,摔门而出。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走在放学的路上,抬起头仰望原本蔚蓝的天空,忽然间觉得好“灰暗”。下午快放学时,老天爷还真的变起了脸,还不到2分钟,风雨雷电发狂似的,全来了。不一会儿,大雨倾盆。看着同学们的爸爸妈妈来接自己的孩子回家,同学们在父母的呵护下,没有淋到一滴雨,我真的是“羡慕嫉妒恨”啊。这又使我再次想起了,出门前妈妈的话。
妈妈是不会来接我了,而自尊心很强的我,碍于面子,也不想回家。我把书包顶在头上,跑到一家商店门口去躲雨。大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就在这时冰雹也来凑起了热闹。我哭了起来,因为我害怕打雷和闪电。现在,豆大的冰雹也向我发起了攻击,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又冷又饿的我,淋得像个落汤鸡,狼狈地坐着。突然,远处出现了一个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背影。仔细望去“是妈妈”,我失声叫了起来。也许真的是母子连心,妈妈也看见了我。我像离弦的箭一般向妈妈冲了过去,紧紧抱住了妈妈,真的好想再也不松手,就让时间定格在那个幸福的瞬间。
“傻孩子,怎么不回家啊?”我说“我以为您真的不要我了。“怎么会呢,你永远是妈妈的好女儿,早上是妈妈不对,我不该说那句气话的”。妈妈说。“不是不是,是我错了,我不该和您顶嘴,惹您生气,更何况您是为了我好。”
回到家,爸爸对我又是一顿责备,但我感觉我是幸福的,那不仅仅是一种责备,更多的是一份关爱。对了,妈妈呢?这时,厨房里飘来了一股姜汤的味道。
推开窗户,雨停了,雨后的彩虹比以往更迷人。
其实,有些时候,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关爱和唠叨都凝聚着父母对你深深的爱。幸福的定义有成千上万种,只是要看你怎么去寻找。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幸福一直都在你身边,从未走远。
在百花盛开的春季,花香在春季的空气中弥漫,我站在迎春花树下,看着含苞待放的花朵,陶醉在这空气里。
迎春还是我前进的动力,也是我和爷爷一个没有实现的诺言。
“爷爷,您说它会活吗?它看起来好弱小呀。”我一边用收拍实迎春花树根旁的土,一边疑惑的问。“会,它一定会活的,因为它像你一样坚强呀!”爷爷看着刚在好的迎春花,笑着说。“爷爷,你可不许骗我,万一它要是不活,怎么办?”我嘟着嘴问。
“一定会的,只要你好好照顾它,然后每天都很快乐,它就一定会活的。而且我告诉你哟!它还会开花呢,可漂亮了。”
“真的?”我的眼里闪着愉快的光,“那……我们去给它浇水吧!”
爷爷笑了,眼角的皱纹挤在了一起,眼睛笑成了一条缝日渐消瘦的脸庞线条已不再明朗。只是,那是小小的我没有发现罢了。
爷爷给迎春花浇水,我在旁边看着爷爷的动作傻笑。“爷爷,等到迎春花开的'时候,你再来我家和我一起看花,好不好?”
“好呀!到时候你可就上学了。”爷爷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名叫幸福的笑。
迎春花慢慢出枝,长叶,长大,而我也随这时间的流逝慢慢长大。
可是不久爷爷因为突发性疾病去世了,我没有哭,因为爷爷说过快乐才会让迎春花长大,我还要和爷爷一起看迎春花呢!
此刻的我站在迎春花丛中,迎春花又要再次开花了,我仰望天空,心里喊着:“爷爷,你看见了吗?迎春花要开花了,而我真的好快乐好快乐,因为这是一个我们永远的约定。”
春天,幸福的起点,而我陶醉在花海中,享受着只属于我和爷爷的快乐。
所以,被大家推荐了很久的魔道我也是今年年初才接触到。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在此表白魔道/天官/渣反。尤其是魔道和天官的人物,宿命感真的是棒到没话说。
这两天花怜的车难产得厉害,跑去读了很多原耽。最近读的所有作品里,最喜欢的是谦少的《从未忘记》。《明恋》也是这位太太写的,可是我不喜欢,太苦了……涂遥也好,肖林也好,赵黎也好,都让我觉得苦。对于齐楚,我只能说:路是自己选的,苦果也请自己吞下。
话题回归《从未忘记》,我为什么喜欢这篇呢?
很简单,因为它够甜。基本上可以算是个童话故事一样的结局。
我没在作者的淘宝店铺里找到实体书,也就无缘知道后续。至少到网上的部分完结为止,这真是一个很甜的故事。
叶岚和许辰,可以让我记起一些开心的`事:暗恋一个人的感觉,被回应的喜悦,小心翼翼的触碰,点点滴滴,都是甜的。
这两位虽然都各自纠结过,说到底都是幸运的。世界这么大,能在很小的时候就遇到携手一生的人、兜兜转转又能回到对方身边,太幸运了。
北方的冬天异常的冷,他抱着她走了很远的路,喝遍了村里村外所有刚刚生完孩子的女人的奶,以致于渐渐地人家开始躲他,任他怎么叫喊都不再开门。
他决定去山后偷牛奶,结果被人家发现,他拼命的跑,拧开了装牛奶的酱油瓶子,把牛奶倒在自己的棉衣上,他被打的鼻子出了血,脱下棉衣抱在怀里,棉衣上的`牛奶已结了冰,想着到家把棉衣放在炕上烤,冰融化了,挤出奶来。他回到家,一头栽在地上,把棉衣递给父亲,说了句“把奶烤出来”,就昏了过去。
他醒来,父亲说棉衣上的冰被烤化了,可牛奶已经渗进棉花里,挤不出来啊!
几年过去了,哥的鼻子总会流出红色的东西。以后,他每次流鼻血,都把她叫到一边看,他拍着巴掌笑,和邻居家的孩子炫耀,我哥会变戏法。
小妹身体不好,磕磕绊绊长到5岁。这5年里,他忘记爬山下河的乐趣,唯一记得的是带她玩,教她写自己的名字,教她在纸上画出太阳和月亮。与别的孩子吵架时,她被骂做野种,她就挺起胸,骄傲的说,我有哥,我哥会变戏法,会当大马。那些孩子笑她,你哥也不是你亲哥。
她哭了,她不明白,哥怎能不是亲哥呢。他知道后,把与她吵架的孩子教训一顿,认真地对她说,记住,你哥是你亲哥,要不你能和哥长得这么像吗,你看你和哥的下巴,都有个小黑痣,这叫兄妹痣。
她一天天长大了,可他的背有点驼,不似同龄孩子那般挺直。母亲埋怨她,就是你总让你哥背。她撅着嘴走开,她习惯了母亲对她的冷漠,父亲的呆板,只有哥对她好。
她没有考上高中,父母说,去县上的工厂挣钱吧。他态度坚决的对父母说,小妹10岁了,必须去上学。母亲冷冷的说没钱,他急了,小妹聪明,一定能学好,我挣钱供小妹读书。
他在县里的水泥厂上班,每个月领到工钱的那天,她就去给她买诸如笔记本和蝴蝶发卡之类的礼物。其余的钱交给母亲,一些家用,一些留下给她读书,而他自己,终日的工装,回家也不曾换下,鼻子依旧经常出血,在工厂吃大锅饭干馒头,瘦了一整圈,背更加驼了。
每次他回来,她就缠着他讲县城里的新鲜事,但他已不再让她看自己流鼻血的样子了,上一次,她见了后就哭了,问哥怎么总流鼻血。她长大了,不再相信那是变戏法。她懂得心疼哥了。
有一天,家里来了两个城里人,是她的亲生父母,她才不肯跟他们回去,挣扎哭喊中叫着哥,哥,快来救我啊,他回家时,她已经被带回城里了。她的父母留下3万元钱,说以后还会分期再付给他这些年的抚养费。他第一次在父母面前发火,摔了家里的碗。
那段时间里,他瘦得不成样子,哭得眼圈红红的。就在这时,因为工作时分心,他的右手被绞进运转机,被齐刷刷的绞断了。拿了厂里的抚恤金后,被送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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