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小公主》,刚开始看我就着迷了,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它读完了。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弗郎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这部经典名著告诉我们: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结识萨拉,你就会像她一样在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萨拉,自幼就失去了母亲,由父亲抚养长大。为了让萨拉接受好的教育,他爸爸便把她送到伦敦的明奇寄宿学校去学习。因为她家境富裕,机智聪明,善于假装、想像和讲故事而受到学校的重视。可是正当她在举行快乐的生日宴会时,一个不幸的消息降临了:她的爸爸因为钻石矿***,心情不好,且又得了热病,不幸去世了。于是,她马上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活……最终还是因为她那善良、纯真和充满爱的心使她成为了真正的公主。
读《小公主》时,我恨不得为萨拉的遭遇大哭一场,她让我那颗正在原地踏步的真诚的心有了目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想成为公主,只有财富和美丽的外表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内在的美————高尚的品质。
看了书名就知道,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后来,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小兔盈盈捧着一颗又大又饱满的草莓开开心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盈盈最喜欢吃草莓了。咬一口,甜溜溜的,光是想着,牙齿就开始在嘴里跳舞了。可是,盈盈是不会舍得吃这颗草莓的。因为这是他要送给妈妈的礼物。要知道,为了找这么颗草莓,向来胆小的盈盈可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敢独自出门的。
我闻闻这香味就可以了。盈盈一边走一边想。
不久就来到小河边。这时盈盈觉得口渴了,于是,他抱着草莓一骨碌地从草丛里钻了下去。
咕嘟咕嘟。盈盈大口大口地喝水。(你瞧,他连喝水都舍不得放下手中的草莓呢。
真痛快呀!喝饱了的盈盈准备继续上路了。可当他一转身却被吓了一跳。小熊多多正直勾勾地看着他,不,是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草莓。
“这东西好吃吗?”小熊多多问。
“好吃。哦,不,……不好吃。”盈盈吞吞吐吐地说,生怕小熊多多会吃这颗草莓。对小兔盈盈来说,小熊多多可是个大块头呢。
“你骗人!一开始说好吃,为什么又要改口?”小熊多多一下子生气了。他最讨厌别人骗他。
盈盈害怕极了,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呀?你,你快别哭了!”这下轮到小熊多多着急了。他最怕看见眼泪了。
“这是给妈妈的,……不能给你,呜呜呜……”盈盈一边哭一边说。
“我也没想要啊。唉!”小熊多多摇摇头说,“好了,好了,别哭了,快把它拿回家给妈妈吧。”
盈盈赶紧抱着草莓爬上了河岸。
快到家时,盈盈停下脚步,把草莓放在路边,然后舔了舔手,顺了顺毛,又洗了洗脸,这才又重新抱起了草莓。可不能让妈妈知道他哭过,是不是?
嗒、嗒、嗒。盈盈敲敲自家的门。他小小的心脏也在扑嗒、扑嗒、扑嗒地乱跳着。这是他第一次给妈妈送礼物。
“是谁呀?”妈妈亲切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我,妈妈,是我回来了。”
“哦,是我的小宝贝回来啦。”话音一落,门就打开了,妈妈笑吟吟地站在了门口。
“生日快乐!妈妈。”盈盈大声说着,一把把草莓塞进了妈妈怀里,同时吱溜一下从妈妈身边溜进了屋里。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名叫《格列佛游记》。它已清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特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
其中一波三折的剧情,也使我为之心惊肉跳。我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曾经很友好的两个国家,不来夫斯古帝国和利里浦特国,受贪婪野心的驱动,导致兵戈相向,发动战争。主人公帮助利里浦特人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帝国的入侵,受到厚赏。后来主人公因心存正义而直接拒绝国君的无理要求。却让国君无法接受,从此在国君心中种下憎恨的幼苗,再加上官员暗中中伤主人公,他在国君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宛如天使变为魔鬼,以至与个别朝廷官员想把主人公置之死地。
这就如同书中所说“伟大的功绩在君王眼里能算什么,如果一时你拒绝满足君王的奢望,即使你从前立过大功也绝不能得到宽恕。”
读到此刻,我颤抖了,不由得感到一丝心寒……所谓忠言逆耳,忠臣自然不得国君心喜;小人对君子的猜忌之心,君子自然被诋毁形象。想到这,我不由得感叹历史上的忠臣最终能得到君王善待的又有几个呢?但至少主人公近乎是其中的一个。
在我脑海呈现出的,是一个浑浊,无情的生活。从作者描写隐含的嘲讽和蔑视中,处处体现出抗争精神。而游记反映出来的当时英国的社会风貌,也让我明白到在时代进步的背后往往充斥着不幸与荆棘,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生活,这篇小说可谓悲喜交织。
在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本书叫《格列佛游记》。
单看这个名字,格列佛像是一个坏人,就跟哈利波特中的伏地魔一样,没鼻子没心没肺的,但是,又看看这个游记,坏人应该是被关起来的,不应该流浪在外,像所有的旅行家一样自由地穿梭于自己想去的地方,可是,这是讲的一个什么故事呢?格列佛是好人,还是坏人,是逃犯,还是旅行家?
我最喜欢讲述格列佛刚到小人国那一段,格列佛的头发被一个绳缠住了,两只手被绑在一起,脚也绑在一起,动弹不得,而且只要格列佛一动弹,围绕着他的小人们就会拿箭射他,当然,这是在小人国,人小,武器也就小,就跟给格列佛挠痒痒一样,然后,小人国国王给格列佛松了绑,因为他觉得格列佛并不可怕,而且还大酒大肉的招待格列佛,还给他安排了六百个仆人,每次负责每人给格列佛喂两次饭,因为他救了人,国王宁愿牺牲自己国家丰富的食物财产来帮助格列佛的饥饿问题,就是为了让格列佛继续留在这里帮助小人国干小人国居民干不了的事情。让格列佛信任小人国,首先也要让小人国的居民接受这么个巨人。
我的感受是只要你对他人好,他人也会对你好,就像小人国的居民对格列佛一样,虽然他们大小不同,虽然他们语言不通,但是,格列佛帮助了小人国,所以小人国所有的人们都喜欢格列佛。
如果你看了我的读后感觉得有意思的话,那就抽空让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给你买一本,读读看看吧!还有,读完一定要写读后感噢,再向大家暴露一些有趣的故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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