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喜欢想象,想象世间的美好,想象世界的惊奇,想象属于自己的天地。
不知为何,幻想的世界里,我总是别有一番天赋,我总是喜欢由最坏的一面想到的一面,因为这样会有一种忆苦思甜的强烈想往。
最近看了郭敬明的《爵迹》,也许这正是一本穿透我灵魂深处的书籍,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的文字,更喜欢它的幻想,在幻想的世界里,一切都是那样强势,胜者为王,而败者只能屈膝,亦或惨死刀下。我渴望成为一名王者,成为***戮王爵,回报这个黑暗的世界。刀、剑、匕,这些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文字,确实成为王者不可缺少的后盾。梦里,我是王者,我挥舞着刀剑,黑色的披风在狂风的把玩下是那样的显耀,银灰色的秀发随风摇摆,站在天格------亚斯蓝帝国的峰,享受第一王爵的无限雄姿,我仰望天穹,贪婪地吮吸着那属于我一个人的新鲜空气,徜徉在先行者的轨迹里,我是如此的潇洒大方,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无人可挡,硕大的躯体散发着无限诱人的魅力,世界就在我的脚下。
但无数的嘈杂把我拉回现实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也许只是一只折翅的小鸟,想要飞却永远飞不高,矮小的我面对这个硕大的世界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微不足道。我希望主宰世界,但世界却永远用冷落的目光蔑视我,弃我于不顾。
为了适应这种格式化的世界,我学会了沉默,我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看那花开花落,夕阳退却;我喜欢一个人想象,想象世间的黑白翻滚,想象时光的倒流;我喜欢回忆过去,重新体验生活的一点一滴,一分一秒。
地球在自转,时间在跳跃,而我也在前进,向着天格抛洒想象......
在未来城市里有好多好多神奇的东西。
在那里有一种超级汽车,这种汽车浮在半空中,这样就不会出车祸了,汽车里面更稀奇,坐在椅子上面,它会自动帮你按摩。假如你按一下车上的一个按扭,车子就会自动行驶,如果有坏人攻击这辆车子,车子就会瞬间移动到安全的地方。
未来城市的房子更是好玩。如果你想买东西,家里有一台食品传送机,只要把钱放在机器上,说一声你要的东西,那钱就会变成你想要的东西。打电话时,电话会显示出和你通话的人的形象。家里的墙,可以随着天气变化调整出最适宜的温度,和空调差不多,夏天变得凉快,冬天变得温暖。还有一种电视机镶在墙上,你没看到的节目可以回放,不需要摇控器,只要说一声想看的那个节目就可以了,还可以和电视中的人物对话。
未来城市里的高级东西还有很多,这些东西等着我们去发明创造吧,我相信人类总有一天能造出这种东西,只要努力我相信没有什么不可能实现的。
各位盟友:
你们看看我现在的样子,是惨不忍睹!可我以前独领风***——我原是一棵高大而又美丽的树王。家就是热带雨林。我们家族是地球的肺。我们一如既往的为人类制造氧气。可是有一天,一阵轰鸣的机器声打破了我们宁静的生活。我看见自己的兄弟姐妹一个个倒下了。突然,我听到有个面目狰狞的家伙在脚趾间说话:“嘿,我发了!瞧,这棵大树,既粗又大,定能值不少钱。”紧接着,就看一群同样丑陋的家伙开动机器锯起来。不管我心里流多少血,他们最终还是把我放倒了。
我被抬上汽车,连同兄弟姐妹一起拖离了家园。
一路上,我们感觉有颠簸到舒服,后来竟梦见了我可爱的森林……
一阵轰鸣惊醒了我。我向车外张望,不禁大惊失色。在这个工厂,到处是堆成小山的树木。车主和老板正激烈的讨价还价。
后来,价钱搞定,我就被机器千刀万剐,制成了一双普通的筷子!
我觉得,做一双筷子虽没有当栋梁作用大,但总算发挥了作用吧,也就心安理得了。
可万万没有想到,在一个繁华的街市上,我被一个学生轻轻拿在手里也就十来分钟,突然丢到垃圾桶!
同胞们,你们想想,我在风雨中熬过了多少岁月,也就那么十分钟的价值呀?
我讨厌那些无情的人!沙尘暴仅仅是向他们敲响的警钟。如果人们再不收敛,等着吧,我们的行动方案已经订立,随时就能付诸实施。
我的名字叫钢笔,小主人可喜欢我了。他每天带着我到学校,对我真是爱护有加。
我穿着漂亮的蓝色塑料外衣,上面有可爱的米奇图案。摘下我的帽子,露出不锈钢制成的笔尖。别看我的头又尖又硬,样子不够可爱,可是从我嘴里吐出来的字工整漂亮,写出的文章也很生动。脱下我的外衣,你会看到我蓝黑色的小肚子胖胖的,里面装满了写字用的墨水,每天小主人都把我喂得饱饱的。
别看我有肚子可身体却很苗条,特别适合主人灵巧的小手。我每天陪他一起学习新知识,完成各科作业,我们俩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记得有一次,上自习课的时候,小主人不小心把我掉到了地上,我的帽子摔出去很远。小主人紧张极了,赶紧弯下腰,把我抓起来,好在我的头没有受伤,他这才放下心来,又去捡回了我的帽子。从那以后,我的名字叫钢笔,小主人可喜欢我了。他每天带着我到学校,对我真是爱护有加。
我穿着漂亮的蓝色塑料外衣,上面有可爱的米奇图案。摘下我的帽子,露出不锈钢制成的笔尖。别看我的头又尖又硬,样子不够可爱,可是从我嘴里吐出来的字工整漂亮,写出的文章也很生动。脱下我的外衣,你会看到我蓝黑色的小肚子胖胖的,里面装满了写字用的墨水,每天小主人都把我喂得饱饱的。
别看我有肚子可身体却很苗条,特别适合主人灵巧的小手。我每天陪他一起学习新知识,完成各科作业,我们俩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记得有一次,上自习课的时候,小主人不小心把我掉到了地上,我的帽子摔出去很远。小主人紧张极了,赶紧弯下腰,把我抓起来,好在我的头没有受伤,他这才放下心来,又去捡回了我的帽子。从那以后,他变得更加细心,对我更加珍惜。
“啦啦啦,哈哈哈,我是无处不在的风,四季都有我的监管……”我哼着跑调儿的歌儿,快乐地穿梭在湛蓝透亮的天空和软绵绵的、口感清凉的白云棉花糖之间。
很多人都会问,我要干什么呢?看你们都是我的哥们儿,我就说了吧,春天来了,邻近的一位山伯伯那精心培养的七彩光玫瑰该授粉了,他请了许多蜜蜂弟弟和蝴蝶妹妹来帮忙,可人手就是不够。眼看自己的命根就要枯死了,山伯伯想起风大圣(我)的授粉工作做得非常好,所以花了重金请我帮忙。
一眨眼,我便出现在七彩光玫瑰地里了。嘿!真不得不说山老头这玫瑰真是丫丫滴那叫个美呀:娇艳欲滴的玫瑰大约有6,7种颜色,各种色彩不同的花,全身笼罩着与花颜色相同的柔和星光之中,红得热情,绿得生机,蓝得幽静,紫得神秘高贵……“没想到这山老头有些本事呀,回头让他送我‘几枝’。”我嘴角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开始工作了,我先用“分身术”(其实是把自己分成四份),分别站在花圃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小心翼翼的朝中间吹了口气,让那些花粉轻轻地浮上来,在轻轻一吹,那些不同的花粉落在不同的花上。一阵风吹来,像在为我拭去满头的冷汗,又像是花儿在向我道谢。我笑着去山老头那领奖咯!
有一次,我听说有许多诗人在写我,比如韩翃的“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我好开心,没想到我在人间“粉”有人气耶!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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