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心里,紧张就如同我身体里的“心魔”,同时也是一道很高的坎。
每一次不管粘在讲台上、回答问题……时,我的“心魔”就会释放出来:一。腿不停地发抖。二。嘴里说的话,咬字不清。三。爱低下头,并且左右倾斜。四。身体爱摇摇晃晃。这就是我的四大“心魔”。
但是她——我的老师,兰老师,他帮我改掉了这四大“心魔”。我因她而与众不同。
当时,在学校里上播音主持的时候,兰老师叫我们自己读熟绕口令:其一。八百标兵奔北坡炮兵并排北边跑。炮兵怕把标兵碰,标兵怕碰炮兵炮。其二。粉红墙上画凤凰,凤凰画在粉红墙,红凤凰,黄凤凰,粉红凤凰,花凤凰……而我和我的同学,都认为很简单,简直是小菜一碟。所以,我们就坐在那里嘀嘀咕咕的讲话,果不其然,该来的总会来。老师发现了我们,那眼神如猛虎一样死死的盯住我们三个“猎物”,好像在说:“你们如有下次,你们就站上来依次背!”但是,兰老师的话只显灵了一会儿,我们又开起了“小会”。
说了许久,老师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吼”到:“你们不自觉是吧?老爷们你们上来说吧!”而我们极不情愿但看着兰老师生气有严肃的眼神我们只好乖乖投降。“顺序自己定!快点”兰老师一声令下,当然我们也不敢做无畏的“反抗”我眼看他们都成功了,到我了!怎么办呀……最终我果然“顺利”完成,“正常发挥”。兰老师点评了一下说:“前两位都还将就,但还是有些小毛病,但是,你……”当然,兰老师毫不掩饰当场就把我的“恶行”给揭发了出来。我当时也没把当回事,但是从此……
老老师每节课专门拿出时间单独训练我一个人,尽管戒尺在手,但是从没打过我一次。每天我喝着他给我的“鸡汤”听着她给我教的知识与建议。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慢慢地改掉了这些毛病,虽然过程很艰难,但是我坚持了!兰老师也陪我坚持了!最终,有个完美的结局——我顺利的改掉了这些毛病,克服了这些困难!迈过了这个道坎。
从此,我在班级里,举行各种的班会或活动,都会有我主持的身影。我因此变得与众不同,成为老师独一无二的好帮手。谢谢你兰老师!是你伴我成长,是你让我变得与众不同!
为了能更好的饲养它,我查阅了科学书和动植物百科,了解到它喜欢生活在潮湿的地方,喜欢吃菜叶,还会冬眠。我把它养在透明的塑料盒里,盒子上扎满了小孔,便于呼吸,里面还放了菜叶。把它放在我们的洗手间。
都说生命在于运动,我想也要给我的蜗牛一些运动的时间。所以有时候我会把它放在一块长长的石板上,让它自由活动。它软绵绵的身体吸在石板上缓缓地挪动,但是它的触角一直在不停的扭动,一定是那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在四处张望。当我每次触碰它的触角时,它都会快速地把触角缩回去。当遇到危险时,它会把整个身体缩进壳里。在它游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一条亮亮的痕迹。
我家的蜗牛总喜欢往上爬。不管在什么时候,它都不会抛弃背上那重重的壳。我真心希望它早日爬上葡萄树,遇见可爱的黄鹂鸟。
我,一张圆圆的脸,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算挺拔的鼻子,一张爱笑的嘴。可是一笑就引起我的伤心事,因为我的上门牙掉了,(不要认为我换新牙了,是因为我小时候糖吃多,牙被虫锯了,)他们就问我:姜鸣春你的“大门”怎么没看住?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与众不同的是前面是学生头样式,后面是蘑菇头样式,鬓角齐耳,这可是今年流行的款式呦!别看我上三年级,可是我还不到7周岁呢。1米2的我还不足38斤,所以妈妈老说我瘦,但我非常健康。
我非常爱动,会骑车、溜冰、弹琴、画画,这些都是我喜欢***事。记得刚学骑车时经常由于刹不好车而钻到冬青树的树空里,引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可是我也有一打缺点,就是干什么事非常马虎,为此不知道被爸爸妈妈骂过多少次,我尽量改,可是就改不掉,要彻底改掉还要做出更大的努力。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可爱又有一打缺点的小女孩,你们喜欢和我交朋友吗?
我就是我,我与众不同,我独一无二。
我喜欢吵闹。比起那些幽静的小路,我更喜欢喧闹的人山人海的市场。叫卖声、车鸣、牲畜的吠叫交织在一起成了无与伦比的交响曲。
我喜欢笑,无论是微笑、狂笑,还是捧腹大笑,都点缀着我的生活。但在严肃的场合下,我绝不会一笑。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该笑的时候就应该开怀大笑,笑,使我永远拥有一颗快乐的心。
我喜欢唱歌,在班级音乐会上不可能没有我的身影。因为我太爱音乐了,又一次,我正读着一本书,我读到写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时候,我便来劲了,随及哼起了张杰的新专辑《天下》,我如此如醉,进入忘我的美妙境界。还有一次,外教问我来自哪里,我情不自禁地唱起了:“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唱的十分凄惨,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不管前方的'路有有多么广,至少还有勇敢的自我欣赏。”没错,我酷爱音乐,音乐是我生活中的一部份。
我这人很奇怪,特别爱和男孩子一起玩,别的女孩子认为男生很讨厌,十分暴力。其实,男孩子也有温柔善良的一面,他们会在女孩子受欺负的时候保护女孩子,给人一种安全感。所以,我和不少男孩子没有过结,我想: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让男孩子和我开生日聚会,这样才有乐趣嘛!
我曾经默默哭泣,我曾经在终点前轰然倒下,我也曾经对前途自暴自弃。我用泪水来隐藏过去,用疲惫来掩饰懦弱,用逃避来避免失败。我像是脆弱的,但我不能气馁、灰心,我要站起来!我努力着,我最终站起来了,在自我陶醉的同时,但我会敲响心中的警钟,告诫自己,千万不可得意忘形。
这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我想:就算我混在拥挤的人群中,你也一定会找到我的。
从什么时候起,网络小说成为了“地摊文学”、“低俗文学”的代名词?
他们为真正文学的悲呼,让所有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奔走相告。他们为文学痛心疾首,于是将唾沫喷溅在所谓“网络小说”上,仿佛这样就能让文学有一丝安慰。
但文学不就应该是海纳百川、包容一切的吗?
我就是个异类,无论是在同龄人中,还是在一群同样有着文学梦的少年中,对写作网络小说的狂热让他们以为我自甘堕落。
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六岁开始接触网络小说,这几乎与我的写作生涯同时开始。它是我前进的动力,写作的目标,同样是我被鄙夷的原因。
有多少人把它当作金钱的代名词,有多少人把它和低俗划等号!
可又有多少人,能从中看见一位网络写手炽热的心?
看不见的,看不见了。在匆忙的时代,在连莎士比亚也被遗忘的时代,在慢文学被抛弃的时代,网络小说也不过是一扫而过的消遣,没有了灵魂的文学,连文学也称不上。
但这又是怎么造成的?在他们的唾沫中,在他们的痛心疾首中,有多少和我一样抱着对网络小说一腔热血的人,因此自甘堕落?灵魂都没了的作者,不过是赚钱的工具。
当我怀着满腔郁愤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在想什么?
我想起了当初一分钟都打不了几个字的我,却坐在电脑桌前一天就打出了四万多字的文章。
我想起了当初每一篇文章都要改七到八遍的我,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敢有纰漏。
我想起了当初每一条评论都要慢慢回复的我,因为对于我来说,读者就是上天给予我的恩赐。
我想起了因为发稿后文章中还有一个错字,而难过自责得三天吃不下饭的我,最后只能在评论区公开道歉。
我想起了当初被同样热爱文学的朋友调侃,他们问我为什么对网络小说那么执着,执着去当所有人批判的对象。
我多么想对他们说,对所有老师说,对所有不理解我的人说:
“因为我爱它。它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么不堪,它的背后依旧可以有一位拥有灵魂的作家。”
“我的执着,也仅仅是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的新世界。”
但是我做不到,怀着无限热情的我做不到,我的认真,我的执着,我对我所热爱的东西的尊重被人当作儿戏,当作玩笑。
而我也只能像旋转木马一样,在起起落落中,执着被当作偏执,认真被当作任性,热爱被当作虚荣,永远追赶不到我的梦想。
但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践踏的世界。
就算他们中有着低俗,但是更多的是对文学的单纯的热爱,热爱自己所创造出来的那个虚拟的世界,就像我如此热爱着它。
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践踏的世界。
那么,我的执着就不会被当作偏执,我也能光明正大地说出我对它的热爱。
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肆意谩骂的世界。
那就会有更多的少年沉下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文字,聆听一个灵魂的呐喊!只要用心去听,就定能听见——
我是如此热爱着它,以至于让执着变成偏执,却在茫茫人海中,寻觅不到一个知音,一直如此狂妄的我,有那么一瞬间希望我不再是因为我的热爱而与众不同——如果有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物存在。但奇妙的创新,是永无止境的。我也因创新而与众不同。其实每个人都会喜欢新鲜的事物,没有哪个人会一直一陈不变。地球还在每天转动着,在我们生活中的新鲜玩意儿却越来越多了。我相信这个世界会变得越来越美丽。到处充满创新。那么,创新世界,我来了。
曾经的我也是一个不懂得创新,明明是很呆板,却不敢承认。只会麻痹自己,说自己只是专一而已。可是后来的后来,我懂得了许多。也终于有勇气承认自己当初的嘴硬。
读到这里,你会不会问当初的我是怎样的呢?好吧,接着往下读哦!告诉你哦,当初的我是一个到商店里买东西都会选西选东,花很长时间思考到底要买些什么东西。但是呀,买来买去都还是那一个。即使一家店去了十几次,但每次去只会尝试自己第一次去时尝试的东西。明明价务表上的东西琳琅满目。却还是一直固执的买那第一次选择的东西。永远都不知道,其他东西的价值。永远不知道其他东西的价值是好是坏当同学朋友们问我,为何每次只买那一样东西时,我都会执拗的告诉他们,我是一个专一的人,我喜欢做专一的事他们总是会笑我,可我却不以为然。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我行我素。
直到后来的一天,我懂得了创新的重要。便疯狂地爱上了创新,这个大的决定。思维不再像以前那么固定。知道什么时候该怎么做,知道踊跃去尝试新鲜的事物。不让自己的思维定住。知道适当的给它晒晒阳光,不让它冻起来。
现在的我,因为创新而与众不同。我的性格不再像以前的那么内向,会外向的同他人交往。对待事物的看法,也比以前的思维宽阔了许多。我想这就是创新给我带来的改变吧。
地球还在转动,创新永远不止。奇妙的创新,奇思的构想会给人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让我们一起爱上创新,一起变得与众不同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都有自己无与伦比的灵魂,都有与众不同的爱好。正因为如此,我这个热爱唱歌的男孩才与众不同。
我曾问过自己,为什么喜欢唱歌?也许是为了好玩吧,也许是因为开心吧……但是这通通不是原因。我爱唱歌,是因为我热爱音乐,音乐能够让我静下来,细细地品味其中美妙地音律。我见过很多唱歌非常动听的人,他们无非是把唱歌当成一份工作譬如歌星,音乐老师等等。我把唱歌当做一种娱乐方式,为了舒展自己的心灵,为了使生活更加充实,为了每分每秒都在愉快中度过,所以我爱上了唱歌。
九月是开学季,我凭借着自己不经意的歌声,打动了许多同学。于是每当一下课,一小部分同学们便围过来要听我唱歌,我一开嗓,同学们便欢呼起来,这样一来,更多的同学围了过来,争着抢着要听我唱歌。还有几个掉进钱眼里的同学直接说:“要不你开个演唱会,我们来收门票费,然后三七分怎么样?”一说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而我却拍拍他们的肩膀,故作郑重地说:“你们呀,放下钱财,回头是岸。”“哈哈哈……”这一次,便是哄堂大笑了。
时间倒转回一年前,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K歌软件(全民K歌),当时翻唱了几首自己拿手的歌,发布过后,听着自己演唱的歌曲,别提心里有多么满足了。就在最近,网上来听我唱歌的越来越多,关注我的人也越来越多,最高的时候已经达到905人。我想:既然大家都这么喜欢我的歌声,那么我就把我最动听的歌声唱出来,让大家沉浸在音乐的海洋里,忘记烦恼,忘记忧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每一天。
因为歌声,我才与众不同。
我正要上床睡觉,目光偶然从镜子前掠过。我顿时一惊:镜子里的人是我吗?短短的头发,平淡的五官,这是我吗?看着镜中的这个人,我的心里不禁出现了许多问号,我是谁呢?我是怎样一个人呢?
在老师的眼里,我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好学生;在同学们眼里,我是一个冷静负责的班干部;在好朋友眼里,我是一个坚强安静却充满活力的小女孩;在家长的眼里,我是一个文明礼貌的乖孩子。而在这么多眼里的我,哪一个在是那个真实的我呢?
这是一个安静的我。总是把沉默是金挂在嘴边,不太喜欢说话的我总是喜欢安静地端详着周围的一切,总喜欢畅想未来,总喜欢想像这样一个意境:蓝天上,有几朵白云悠闲地飘着,我静静躺在蓝天下这片绿油油的草坪上,吮吸着大自然的味道。
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我。本来,是不太爱说话的,但是,我却总是那么有活力的样子,上课,我会积极的举手发言。如果有什么活动需要参加的,我绝对是第一个报名的。不管是表演还是怎样,我总会很放得开。好多人都有问过我,你这么安静的性格和这么有活力很不配呀?你到底是怎样?我能说什么呢?也不过是笑笑罢了。
这是一个敢于挑战的我。不太喜欢运动的我却报名参加800米得长跑比赛,经过长期的练习后,我竟然取得了第2名的好成绩;积极参加演讲、作文、绘画等多种比赛,并都获得不错的成绩这就是我,勇于挑战自我,并有着必胜的信心,就像我常常说的一样:知识无限,实力尽献,挑战自我,谱写精彩!
由于我很容易相处、与别人交流、沟通,再加上我40%的快乐、30%的真诚坦率、20%的安静沉默和10%的热情,我交结了许多知心朋友。
原来,我的心中有这么多优秀的我。但是,人无完人,我也有那个不完美的我:我常为一点小事就乱发脾气、常只顾了玩忘了学习,常粗心大意忘掉这个忘掉那个
镜子里那个女孩笑了,她说:只有释放自我、挑战自我、完善自我,才能够收获那个成长了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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