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蒲江伟,给我带来了快乐,同时,我也给他带来的快乐。
蒲江伟的人生格言是:偶的字典里没有悲伤,气馁。并且他做事从来都是不紧不慢,不急不躁。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东西,别人都写完了,可他还迟迟没有动静,我都替他着急,可他呢,不紧不慢的一笔一划的写着,不知道多少分钟了才完成了那次写作。
我们在一起经常闹笑话。
一次他买来了一本书,慷慨的给我看,我高兴的说:“哇塞!”“赛什么赛,我可跑不过你。”真有他的,这不,课间他想让我出去,可是我不肯,我们的斗嘴又开始了:
“浩润,***喊你回家吃饭。”
“瞎说,你知道我家?”
“地球人都知道。”
“哈哈哈……”
前几天不知从哪里搞来这么一腔:“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我说:“要相信哥,哥就是权威,有了哥,花儿才开放,有了哥,草儿才伸张。哥就是太阳。”
“呵呵呵呵”
前几个星期,江伟要到我家拿小鸭,可是等了半天也没来,我就出去玩了,没想到我前脚走,他后脚就来了。这不,他费了好大的劲才又和我“重逢”。我大为感动,给了他三只小鸭,江伟在他的院子里就地盖了个“养鸭场”——其实就是用砖头四周为了个墙。里面放上野菜,又找了一个破碗盛水,可是小鸭子可不听他这一套,一用力飞出来了(看这墙有多高吧!),江伟紧追不舍,前面是韭菜畦,鸭子停下吃起来,才让我们轻而易举的“逮捕归案”。
他很爱看书,看到“我们要有志气”就一本正经的对我说:“我们要有志气!”我说:“对,我们要有志气,‘志气’是啥?”“这个‘稚’!”“哈哈哈……”又是一阵笑声。
真希望我们永远是同桌。
我读了里面的《小红帽》,她有点胆小,所以,我又写了一个剧本叫《小红帽2》,看看我是怎么智斗大灰狼的'吧!
放学回家,我拿出《格林童话》,看了看,突发奇想,不如,我和弟弟还有小伙伴来演一遍,可又想了想,不对呀?小红帽的故事人人皆知,演了也没什么意思?对了,改成《小红帽2》吧!我高兴地说。我立刻写好剧本,叫上弟弟和好朋友小明。
开始演了,我穿上红色的衣服、裤子,还有一个被记(系)上红领巾的帽子,拿一个盆,盖上盖子,里面装点水果,还有一把被胶布粘成夹子样子的软尺。这样,我就是一位小红帽了。我在家里走来走去。
这时,弟弟大灰狼出现了,对我说:求求你,小红帽,给我点水吧!本来我想拒绝的,可没办法,谁让我是善良的小红帽呢?于是,我把篮子放到旁边,去找水。大灰狼看我走远了,于是把手伸进篮子里,啊—!大灰狼叫了一声,原来是被夹子夹到了,我回来时,把水给大灰狼,又看了看篮子,发现夹子少了。心想:还好我早有准备,果然,大灰狼还是邪恶的。我对大灰狼说:我去喝点水。说完,我就走了,可我不是去喝水,也不是逃跑,而是去找上次救了我和外婆的猎人。我和猎人小明去的时候,大灰狼已经吃完水果,睡着了,猎人就把大灰狼带走了,而《小红帽2》也结束了,那就让我们一起期待我创作的《小红帽3》吧!
玩游戏带给了我快乐;我和家人去公园散步也带给了我快乐;但读书给我带来的快乐更多!
我想我从未如此喜爱和感谢某一样东西,之前谈的梦想全是自己一时的***,因为翻开了它,我甚至认为我的人生发生了变化。
第一次看的漫画,是三大民工漫之一的《火影忍者》,我立刻就被那种成熟的设定和奇妙的世界观吸引了。那黑白灰的碰撞与速度线的激情,无一不让我沉迷。我开始把自己的那个小小世界的大门打开一点,把漫画拉了进去。
渐渐地,我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漫画,我把漫画中的人物当成了真实世界的人,会给他们过生日,常常拿着本书叽叽咕咕地与他们对话,妈妈都说我已经傻了,和书里的人说话怎么还能谈得那么开心?我笑了,因为别人并不知道这是我的世界,而在我的世界里,他们都是存在的,是与我们一样的。
漫画看多了就想画,我立志成为漫画家,但现在我并没有告诉我的家人这个理想,我要用实际告诉他们,我会实现心中那个小小的'梦。半夜灵感来了,手感对了,就干脆不睡觉了,先画了再说。其实现在我的家人认为,漫画家这个职业是不被国内大部分人认同的,成为这个职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承认,漫画家的工作压力是很重的,万一被腰斩,你的生活就维持不下去,所以,漫画家就等于失业了一样。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想放弃这个梦想,就算不被理解,就算只能过流浪一般的生活,就算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我也要咬咬牙撑下去。就像《食梦者》中的真诚最高和高木秋人,他们在初三下半学期立下了当漫画家的梦想,从那一天开始努力,每天睡眠时间不足三小时,为了画出稿子,为了连载漫画,当最高劳累过度被送进医院后,依然手握着笔,为自己的封面上色。那句“你没实现的梦想由我来实现!”不知鼓舞了我多少次,青春,就是要你去跌倒,要不向上爬着,要不烂到最底层,你的人生由自己选择。
我会在几年后,让所有人看到《jump》上看到我的名字,我想,不,是我要成为那本世界销售量最大漫画杂志的支柱,我会去当那么一个傻瓜。
漫画,成为画漫画的漫画家,这两个东西给我源源不断的动力和快乐。
要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是什麽,那就是同学们了。从幼儿园到现在,每天都和同学沉浸在快乐中。
放假也不例外。有一次,我一人在家无聊的看着电视,心情非常不好,因为外面下雨,没有办法出去玩。
“叮咚、叮咚”,我马上打开门,外面站着张明珠,手里拿着雨伞,她来叫我出去玩,我一边穿鞋、拿伞,一边想:今天又是快乐的一天。
我们站在我家的樱花树下,天空中满是飘落的花瓣,我们在树下聊天异常惬意。
后来,我们又去了水泥操场,那里很滑,踩上去觉得很舒服。我和张明珠脱了鞋,走进水里,我们打着伞在操场上奔跑,水花四溅,好几次差点滑倒。
突然,我说:“几点了?”张明珠回答:“差不多五点二十了。”我急忙说:“快点走吧,不然被我妈看见了,准要揍我,把我从楼顶上扔下去。”我们俩穿好鞋,狂奔回去。太快乐了。每次想起,都希望天天那样。
到了学校,下课就和女生们打打闹闹,总是祈祷,游戏不要中断。
同学给我带来快乐,使我健康快乐地生活成长。
今天天气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我和同学陈益益一起来到三甲街道办事处放风筝。我们拉开线,准备把线系在风筝上,可风太大了,把线卷吹走了,一丝丝细线像在跟我做游戏似的,东跑西追的,真叫人拿它没办法。风爷爷似乎看到了这场面,吧“风儿们”带回了家。风停了,我连忙跑过去把它抓住。
开始放风筝了,我把风筝往上一抛,然后我就往前跑去,当我回过头一看,“哎呀”!风筝不但没飞起来,线还散了一地。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我并没有泄气,就这样试了一次又一次,我有些不耐烦了,就不放了。而我的同学陈益益说我们放的方法不对,我想“我们应该一个拿着风筝抛,另一个拿着线卷顺着风跑,这样风筝自然会飞的很高”。于是我就照着陈益益的方法试了一下,没想到风筝还真飞上天了。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仿佛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在空中翩翩起舞……
夕阳已经斜着山巅了,我便收好风筝,在回家的路上还有说有笑的。我好久都没这么开心了。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快乐!是什么带给我快乐呢?是我的同学!我来到二班这个大家庭度过了六年的美好时光,与我朝夕相处的`小伙伴有许多,今天我带你们认识一下我的几个好朋友!
我有个同学叫薛贝奇,他是个古灵精怪的人,每天总会想出一些别人想不到的笑话来讲给我听,每次我们都会笑的合不拢嘴,他有时会有点坏心眼逗我玩,但是也只是开开玩笑!
我的好朋友胡宇航是个“四眼儿”,但是他可不是一个书呆子。他是一个喜欢玩的人,每次他都积极的邀请我跟他一起扔沙包,玩悠悠球,每次我们都玩的很开心,很兴奋,我跟他还很有默契感!
张帆也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他很喜欢问我学习的问题,他一有不会的题目总是来找我问:“焦寅烁,这道题怎么做?”我总会耐心的给他讲会每一道题目。有时候,他也很调皮,总有一些顽皮的鬼点子,比如他和我一起在漫画书上给那些人画一些奇怪的表情,给人物的脸上加上一些饰物,最后人物的表情变的千奇百怪。有时候我觉得他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次我想什么,他都会第一时间想到,甚至有时候他先要说出我要说的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真是神了!
张晨阳是我们班里的一个小胖子,他性格豪爽,每次我借他东西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的借给我,有什么烦心事,他都会找我来一起诉说。他爱搞科学小制作,每次在科学课上的发言都令老师和全班同学震惊,他自己在家里有一些他自己搞的无土栽培和实验田,好多次我问他关于种植栽培的问题,他都会做出渗透着科学原理的回答,真让我心服口服,我不由得在心里暗暗的佩服他。
高宇是我们班里最能搞怪的一个同学,他每次做出的种种动作都让人发笑。他迷上了电脑游戏—赛尔号,我以前的时候也玩过,他是个新手,所以他老是缠着让我给他讲赛尔号的故事。他有时候喜欢发呆,有时候发现没有人比他精神的,这个人做事高深莫测,我总是琢磨不透他!
六年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同成长共精彩,他们带给我难以忘怀的快乐,无穷无尽幸福,我一生也不会忘记我的这些好朋友的!
第一次看的漫画,是三大民工漫之一的《火影忍者》,我立刻就被那种成熟的设定和奇妙的世界观吸引了。那黑白灰的碰撞与速度线的激情,无一不让我沉迷。我开始把自己的那个小小世界的大门打开一点,把漫画拉了进去。
渐渐地,我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漫画,我把漫画中的人物当成了真实世界的人,会给他们过生日,常常拿着本书叽叽咕咕地与他们对话,妈妈都说我已经傻了,和书里的人说话怎么还能谈得那么开心?我笑了,因为别人并不知道这是我的世界,而在我的世界里,他们都是存在的,是与我们一样的`。
漫画看多了就想画,我立志成为漫画家,但现在我并没有告诉我的家人这个理想,我要用实际告诉他们,我会实现心中那个小小的梦。半夜灵感来了,手感对了,就干脆不睡觉了,先画了再说。其实现在我的家人认为,漫画家这个职业是不被国内大部分人认同的,成为这个职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承认,漫画家的工作压力是很重的,万一被腰斩,你的生活就维持不下去,所以,漫画家就等于失业了一样。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想放弃这个梦想,就算不被理解,就算只能过流浪一般的生活,就算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我也要咬咬牙撑下去。就像《食梦者》中的真诚最高和高木秋人,他们在初三下半学期立下了当漫画家的梦想,从那一天开始努力,每天睡眠时间不足三小时,为了画出稿子,为了连载漫画,当最高劳累过度被送进医院后,依然手握着笔,为自己的封面上色。那句“你没实现的梦想由我来实现!”不知鼓舞了我多少次,青春,就是要你去跌倒,要不向上爬着,要不烂到最底层,你的人生由自己选择。
我会在几年后,让所有人看到《jump》上看到我的名字,我想,不,是我要成为那本世界销售量最大漫画杂志的支柱,我会去当那么一个傻瓜。
漫画,成为画漫画的漫画家,这两个东西给我源源不断的动力和快乐。
——题记
还记得就在去年暑假,住在三楼的大伯伯买回了十只小鸡。大伯伯把小鸡养在小区里一块正方形的草地上,草地周围种着栀子花,那里就像一个小农场,寄给小鸡提供给了活动的空间,又能不让小鸡“逃跑”,而且里面还铺了石子路,种了树,人也能进去。每天中午吃完饭大伯伯就会带小鸡下来,然后他就回家了,小鸡很乖,一般都躲在栀子树下乘凉。
中午吃完饭,我趁家里人不注意,蹑手蹑脚的溜进厨房,抓了几把大米放进了口袋里,就大声喊:“我去下面散散步!”说着,我一溜烟儿跑下去了。这正是骄阳似火的夏天,我来到“牧场”里,寻找小鸡们的踪影,果然,它们正在树荫下打盹儿。
我走过去,从兜里抓出一把大米,一点一点地往下撒,小鸡见了熟人,便凑过来吃米,啄着啄着,它们来到了我的.脚边,我蹲下身,伸出手抚摸小鸡柔软的毛,我一伸手,小鸡一惊,往后退了几步,恐惧地看着,但见我不过去,便战战兢兢地走了过来。没办法,我只好用大米来拉拢它们了,我又掏出一把米伸过去喂它们,没想到它们毫不犹豫地啄了起来。原来鸡嘴也是不可小看的,它们并不是一啄一个准,而是乱啄一通,我的手顿时又痛又痒,但我看它们安静的吃着,还是开心极了。
我想把它们抓住,好好瞧瞧它们。但我一向它们奔去,它们总能迅速逃跑,钻进树丛中。我只能沮丧地坐在长椅上。这时,它们会一点一点向你靠近,好像在安慰我。我一下踩住它们的绳,因为小鸡很精,不好抓,所以大伯伯在每只小鸡腿上绑了一根塑料绳拉着它们在院子里溜来溜去,它们宛如宠物狗一样跟在我身后,我骄傲极了,也开心极了!
小鸡渐渐长大了,也被吃掉了,我既难过又高兴,小鸡——给我带来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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