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议论思维的说法,先秦多用单个汉字,议、论、辩、述、说,偶尔也用两个汉字的,议论、论述、论说、讨论、辩论、论辩。近代引进西方逻辑之后,才有论点、论据、论证等等系统性的表述。
现代汉语关于议论思维的说法,已经受到形式逻辑深刻的影响,以至于当西方学界反对理性主义,试图摆脱形式逻辑的羁绊而提出非形式逻辑的时候,现代汉语反而显得无所适从了,虽然众人的日常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并不严谨。
幸好人类的论证思想是相通的,示—告—断,这个论述思维程序也是可以有相应表述的:
观念—问题—观点(道理)
观念—论域—论点—论证(讲道理)
一个人静思默想,根据自己的观念,针对问题产生看法,形成观点,这就构成一种道理。在没有吭声之前,道理就静默在脑子里,旁人不知道。王充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文章尚未写出来,还隐藏在内心的时候,就好比美玉隐藏在石头里,珍珠蕴藏在鱼腹中一样,不为人所知。
要是这个人说,我发表一下我的观点,那就进入讲道理的状态。实际的问题情境于是转化为讨论的场域,称为论域,同样由观念引领,就论域里的问题产生看法,因为要表达出来加以讨论,所以这种看法就由观点变为论点,然后展开论证,这就是讲道理所蕴含的内在机制。
道理和讲道理是两种不同的状态,内在思维特征相同,外在表现形式不同,讲道理需要把内在思维用论述话语表达出来。
其实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已经深刻地揭示了形式逻辑自身的困境,要不然就不会有非形式逻辑的兴起。事实上人类的思维,在逻辑形式化的形这里面有几种关系还需要说一说。
观点,是具有某种观念的人对某一具体问题的看法。论域,是议论的范围,是在一定的文句或在一定的对话中所论及的问题,近似于通常说的“话题”。论点,是一定论域中的观点需要论证以期获得他人认同时的话语表达形式。所谓论题,只是论点的不同说法,它是论证中需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判断。显而易见,它们之间既紧密地互相联系着,又有着或大或小的区别。
观念不等同于观点。观念一旦形成,可以相对独立地存在于脑海里,它常常是模糊的、不自觉的,尤其是那些集体无意识的积淀。象阿Q对革命就天生地存有偏见。观念只有当被某种具体的问题情境触发时才起作用,从而形成观点,当革命来临时,阿Q就觉得革命便是与他为难。
按照立象尽意的'原理,为了尽意才需立象。因此先得有意,然后再为尽意而立象,意动成象,意在象先。因此象思维的出发点是“意”,当然这个意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才会获得此意。不过,作为表达的开端则是意。在议论场里,意在笔先,就是观念先行,先有观点再讲道理,观念是汉语论证的起点。
进入议论场,面对的问题情境也就是论域,所以论域是观念的用武之地;而观念在论域中用武的结果便产生论点。因此,论点必须存在于某一论域中,而且它必须是明确的、自觉的。在同一论域中,不同的观念在论战时就会形成不同的论点。例如,对于柯瓦连科和华连卡骑自行车一事,别里科夫就认为:难道中学教师和小姐骑自行车还成体统吗?而布尔金却觉得:这有什么不成体统的?因为两人的观念差异实在太大了。
观点也不等同于论点。观点形成以后,可以是潜在的,只存在于思维之中。假如当别里科夫与布尔金在议论教师和小姐骑自行车是否有失体统时,有个旁人在场,那他完全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却未必要说出来,这时断不能说此人没有观点。但是论点必须是外显的,存在于言语形式之中。当你的观点发表出来,加以论述,以期引起他人注意时,便构成论点,因此,论点是待论的观点,是观点的物质外壳。观点与论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的,讲道理必须用明确的判断句把观点表述清楚,从而使论点鲜明有力。
至于论题之不同于论域,本是毫无异议的,但还是有人借用论题来代替论域。殊不知论题就是论点,只不过前者是逻辑学的术语,后者是文章学的术语罢了,它们的意义还是同一的。为明确起见,还是不要以论题代替论域为好。但是论点(论题)与论域的关系倒是需要重视的,因为论点要是离开了论域便不复存在,而在同一论域中又可生出形形色色的论点来。论域里的论点就像鱼缸里的鱼,一只鱼缸可以养多条颜色不同的鱼。
由观念出发,对具体问题形成看法,然后加以论述,一切都有序展开,王充有一个生动的说法:及出荴露(敷陈表露),犹玉剖珠出乎!烂若天文之照,顺若地理之晓,嫌疑隐微,尽可名处。且名白,事自定也(《自纪》)。等到文章一经出于胸中展露在外,就如同美玉从石头里剖出珍珠从鱼腹中取出一样了!它的光辉像天上的日月星辰一般灿烂,条理像地上的山脉河流一样清楚,凡是不清楚不明白的问题,全都能说得清清楚楚,况且事物的名目一旦表示清楚了,所论述的事情也就确定无疑了。
议论文的阅读和写作,是高中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对于很多人来说,高中阶段的语文学习是其最终学历,以后读专著写论文,都是在此基础上的自我摸索。而高中议论文教学的一个薄弱环节,恰恰是对观念的塑形作用缺少足够的认识。
一种有效的训练方法,让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用一个明确的判断句说出自己的观点,再从观点追索其背后的观念,此时的观念总是以评判标准的姿态出现的,相对比较容易把握。组织辩论是比较好的具体方式,双方针锋相对的观点,更易凸显深藏的观念。
从观念出发,论证的程序变得清晰可见,接下来《理》要对论证的展开机制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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