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的我处在生命中最叛逆的时刻,或感伤,或兴奋。像很多青春期的孩子一样,也想过种种不好的念头,但最终被现实的残酷打败。成长,一个在茫茫词海中不起眼的词语,但它却是一个人的生命中最宝贵的时刻。
如果问一个已过花甲的老人最美好的年华是哪个年纪?他一定会说,我青春的那会儿。所以,十四岁的我,处在人生中青春的最开端,自尊,自立,自强,自爱是我的座右铭。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马上升初三的学生,回顾以前八年的学习时光,我最难忘的还是小学一年级,那时候的我什么也不懂,对课堂上的一切都很好奇,我常常被绚丽的图画所吸引,总想着这些图画是不是魔法变出来的。现在想想我当初的想法好像很幼稚,但那时的我却是最天真无邪的。
八年的学习时光给过我们很多友情,或许我们有时也被友情伤害过。或计,我们也为友情感到绝望过,但决会出现一个让你重新对友情充满希望的人,因为朋友就是这样,需要相互包容,相互关心,相互鼓励。友谊,才会天长地久。没有朋友的人是孤独的,如果你没有朋友,那你就会缺少友谊所带来的特殊的温暖。
在这期间,我曾经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出过丑,那时的我变的自卑起来,但现在的我却能将这件事讲给我现在的朋友听,和他们一起大知,这样的我才是自信的我。
十四岁的我有很多缺点,我会在成长的岁月中改掉缺点,这样的我才会在成长岁月中,青春无悔。
在我的记忆里,童年是一片无忧无虑的小天地,它给予了我自由,赋予了我快乐,给我带来了美丽与幻想。
可是,自从上了初中,一切都改变了。分数与名次一下子跃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的主要部分。当13岁的我信心满满的踏入初中的的大门对初中三年的生活充满了期待,但当第一次的月考成绩下来时我才明白校园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刚刚升入初中的我,不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是一团乱麻。九月开学典礼已经过去二十几天了,学习成绩真可谓是不容乐观。
当时我仍然以小学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尽管老师一再强调不能如此,但潜意识里似乎已经给“存档”了,只要不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就一定会犯错。像小学时那样时常忘带作业的情况经常发生。次数一多我明显感觉到自己如果还这个样,以后肯定完蛋。只好一而再再而三的向自己强调“要改正”但总没有效果。久而久之,我进到了这个班的倒数前十之列。
“你凭什么这么要求我?考不好就不管我了?那照你的想法,B班、C班的还要不要活啊?”不知这是第几次和爸爸吵架了,期中成绩不进反退年级名到了三百七十四名。“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文轩,你有好的机遇,遇到了好的老师,好的同学,机会是自己把握的,唉。”不等爸爸说完,我就回了房间,关上门前只听到这一声重重的叹息。
那一晚我想了很久,抬起头,再一次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只见一片漆黑没有一颗星星,小时侯夜空天幕上总是有许许多多的明星,现在我只想看那漫天的明星。
我决定一定要改变,从每一天的家庭作业开始,从每天的课堂开始,认认真真的完成为一天的作业,专心致志的上好每一堂课。
终于辛勤的付出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十二月的月考中,级飞升二百三十名。
这份挫折我花了整整四个月的时间才去面对,才去克服。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学会了许多东西懂得了面对,知道了只有面对才能成长。
初三,就像是一张乐谱,想要弹好这张乐谱,不需要多么熟练地琴法,不需要你把它弹得有多么的完整,多么的优美,只需要你努力地去演奏好每一个音节。
初三,有很多事例可以从我们选择。如:我们的学习生活,课余生活等等。
我喜欢弹钢琴,优美的琴声永远地围绕在我的课余生活,一直到现在每当我拿起以前钢琴的考级证书时,每每都会让我想起我的一级考试过程。
八月的太阳,火辣辣的灼烤着大地上的生物。而我平常也是最怕热的,可是今天非常的奇怪,我一点想要出汗的感觉都没有,有可能是因为紧张过度的原因吧!
当广播里叫到:“0921号王凯陌”进考场时,我的心中只有一个念想,那就是临阵脱逃,可是当我转身看到爸爸妈妈那两眼闪烁着光芒的时候,我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想了想平时我那么努力的练习钢琴,怎么可能会比他们差呢?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了考场,坐在了靠边的沙发上,仔细的聆听着那大姐姐演奏的乐曲。自己在心里默默的跟自己说了一声,Fighting,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的。
等那位大姐姐弹完乐曲后,我走上前坐在了琴椅上并且向老师报告了自己的考号,就开始了演奏。
我相信学习也是一样的,只有你努力了,就一定能得到成功。
初三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五彩缤纷的,只有自己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和耕耘了那你就一定能取得完美的果实。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出自意大利文学家但丁的代表作长诗———《神曲》。我觉得这句名言说的没错,我自己也很赞成这个观点。
有这样一则小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古老的部落,他们很早就发现一片丛林,有许多人都进去了,试图从中走出去。但那些青年从未出去过,有的甚至没有回来。从此,就没人再敢进去了。许多年之后,那个部落的.酋长从部落里挑选出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让他们去完成这个任务———从丛林中走出去。他们告别了酋长,便出发了。他们来到了那片丛林后,便分头去找出去的路。第一个青年走着走着发现前面有一条满是脚印的小路,看起来有很多人走过,于是他就沿着这条小路向前走去……第二个青年走着走着也发现了这条小路,但他想了想,去并没有像第一个人一样去走这条路,而又调转方向,自己又开辟出一条道路,最终走出了这片丛林,获取了成功。
这个小故事,我是三年前读的,只能靠回忆,也许我回忆的不对,但本意却都是一样的,都告诉了我们一个同道理:要走自己的路,不要一昧的去模仿别人,最终是对你有害而无益的。有些人,为了省事,而去抄别人的作业,在考试时,靠见不得人的方法来获得成功。其实,这些人我们身边就有很多。
在1904年美国圣路易举行的第3届现代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中,出现了现代奥运第一个冒牌冠军————美国选手弗雷德·洛茨。弗雷德·洛茨在比赛开始时一直处于地拉,但当跑完12公里后,他便两腿抽筋,只得放弃比赛,搭车回运动场。当汽车行驶了17公里后,他感到体力有所恢复,又下车继续跑回体育场。弗雷德为了赢得冠军而作弊,失去了诚信,最终连冠军也丢了。他是不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要以他为教训,走自己的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完成一件事,这样我们才有所收获。
我们要走自己的路,只要我们是正确的,就不要怕别人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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