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军训的时候,乒乓球地下室里的小卖铺是最热闹的,每天中午12点半,排队付款的人从东侧的门一直排到老远处西侧的门,几乎人人手里都拿着冰镇的可乐,蓝色迷彩服套装套着人,人被分成两列码得齐齐的,嘴里却叽咕叽咕的讲着话“我寝室里还有两套衣服没洗。”,“我们教官人超好,都往凉的地方靠。”,“皮肤已经黑了三层了,过两天还要去拍身份证照。”然后莲花广场的音乐响起来,一个个又急的喊天:“阿姨你快点啊!”前面的或许还会等两分钟,排在后面的同学直接把饮料扔回搁架上就跑。迟到要罚跑绕整个广场一圈呀。把视线拉高,可以清晰地看到,整座学校穿着蓝色迷彩服的人儿都迅速奔向体艺中心,主任早早就站在最高的地方,拿着个大喇叭,高喊:“还有5分钟。”
我们那届军训结束的时候,大家拍纪念照,都统一把照片p白了点。
等到下届军训,我凑巧在那个时间点去了趟小卖铺,发现,西门也安了两个收银处。回来笑着和他们说:“这届小朋友待遇倒比我们好些。”
“知——了——知——了——”
吵闹的蝉声在头顶盘旋着,烦心之意混杂在那灼热到窒息的空气里愈升愈高。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耷拉着的树叶,一切的一切都诉说着这个城市的夏天。
“又是一年夏天了啊。”不由得,我自言自语了一句。
也不知道是第几个年头了,我依旧在这个操场。老实说,与这个操场相伴了这么久,心中免不了把它当成了自己的老伙伴。见过他春意盎然的样子,也见过他狂风骤雨的模样,落叶与白雪纷飞的\'时候也并不少。那一个个发生在这个操场上的故事,到现在我都历历在目。
在那个角落里。“那个......我......我喜欢你,可......可以做我女朋友吗?我从很久以前.......”少年红着脸说着,他的手紧紧地贴在身体两侧,视线则慌慌张张地在他自己的脚边游走。而站在他对面的是一位比他矮了小半个头的少女,她也正满脸通红地望着自己脚边,同时也在很认真地听少年说他和她之间的故事。
在那个台阶上。“喂,妈......嗯......没什么大事儿,就打个电话问问你怎么样了。嗯......我好着呢,好着呢......真的好着呢,东华食堂又好,宿舍也好,没什么好担心的......嗯......我知道......我知道,学习没耽误呢......不用寄钱,够了够了,你和爸两个人吃好点......吃的惯,挺合口味的......嗯......哎好,妈,先挂了,还有作业要写呢,先回宿舍了。”
在那排座位上。两个少年安静地坐着,他们的头上戴着毕业礼帽,身上穿着毕业礼服。不远处,同班的同学正在欢呼,庆祝着他们人生的又一里程碑。
“大概以后很难再见到了吧。”一位少年看着远方。
“嗯,你在地球另一边的研究所。”
“这四年里有你,我很幸运。”
“两个大男人,这么伤感干什么,哈哈。有缘再见,邮件保持联系!”说着少年站了起来,走远了。
“有缘......再见......”
这个操场上,有过悲伤,有过快乐,有过感动。我就是那棵站在操场边的树,迎来了一批又一批穿着军装的,又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穿着毕业礼服的。
“今年的他们,又会摩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看着远处缓缓进场的迷彩色,我不由得充满期待。
说起军训,
想到的大概是盛夏烈日下站军姿时留下的汗水,
因为一个5分钟的休息时间而响起的欢呼,
起哄着教官唱军歌时异常爽朗的笑声,
用似乎要冒烟的嗓子坚持着大喊口号。
比起军训的苦累,想到的更多的是那些特别的记忆。
大概是很惊讶自己原来还有这样的一面。
会为了不让班级落后而拼命扯着嗓子大声喊口号;
会在意队列是不是走齐,站姿够不够标准;
会在教官严格训练时暗暗抱怨,然而道别时又总会涌上强烈的不舍。
就像军训中的正步走一样,
我们都变得和往常不一样,
我们变得利落整饬,
学会了咬牙坚持,也会感受到凝聚力和归属感。
那年夏天
我们青春正好
迷恋清晨
不舍黄昏
流下青春的汗水
留下年华的追寻
高考之后
迎接崭新的未来
一个人偷偷的喜欢另一个人,这种一厢情愿的心里只能算是个暗恋吧!我真的也暗恋过而且是三年之久,就是因为自己胆小怕事不够勇敢,错过了人生中的黄金时期。
在职业学校学习期间,我偷偷的喜欢上了我们班的班长。我在前排第二个座位,每节课上课下课班长都会从我的课桌旁经过,每次经过我都会偷偷的看着他,不胖不瘦的身材,将近一米八的个子,不黑不白的皮肤,表情总是笑咪咪的,左边脸上还有一个鸡蛋大小的半圆形的痕迹,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帅气。浑身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
我始终没敢说出自己的感觉,更不用说表白了。有的时候班长和同学们去操场上和同学们打蓝球,我便爬在教室的窗前,一个人默默的注视着最帅气的班长。
这件事虽然没有结果,我却忘不了那段难忘的日子,忘不了在职业学校时的点点滴滴。后来毕业了,我们都各自结了婚,我只能把这段记忆深深的埋在心里。我想这也许是每个青春期女孩儿都有的过程吧!只要自己不说,一辈子都不会有人知道是吧!
这种记忆,有的根深蒂固,永远忘不掉,有的只是瞬间,几天或几个月。
一个人一种境界,一个人一个故事,一个人一种修为。不同的是长像,相差的是身材,差不多的是环境。无论怎么样的环境,无论什么样的长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都会有一条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
这些年过去了,我也想明白了,人不能刻意去想某个人某件事,因为我知道,遇见了是缘份,应该感恩,路过了就应该释怀。但是,偶尔还会在许多许多的瞬间想起,想起在学校时的日子。比如一部电影,一句歌词,一条小河,一棵小树,还有无数个闭上眼睛的瞬间。
是啊,很多时候,我就在想,一厢情愿去想某件事某个人,那不成了廉价的自己了吗!圈子不同,不能强求,道不同,不相为谋。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珍惜眼前的,做好当下的,经营好自己的,不能把时间浪费在没有结果的事情上。
那些来不及细数,悄然走过的日子,在时间的褶皱里渐渐的开始蛰伏,那个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经过光阴的不停漂洗,已经无法还原了,可我还是希望用文字的形式来安慰自己,一厢情愿不是爱,那只是懵懵懂懂的青春期反应,不需要为相别而抱怨冷眉!
许多光阴过去了,我经常是在总结了一段行程后,又开始了另一段行程,穿行在每一个白天黑夜,用自己的双脚踩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自由的心灵之路,我是一个行者,也是一个路人,我的行囊中装着充实的每段日子,累,并快乐着!
时间让你看透了别人,也让我认清了自己,很多时候,都是在跌跌撞撞中学会了照顾自己!
记得那是一个炎炎夏日,四面的蝉都无力地叫着“知了,知了……”。幸运的是,天下起了倾盆大雨;不巧的是,走在路上的我没有带伞……
心乱如麻的我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跑着,想找一处避雨的地方,可是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收纳我这只可怜的落汤鸡。
突然,眼前一亮,像是冻得发抖的小鸡找到了一处明火般惊喜——有一家不大不小的小店,可以供我躲雨。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跑到了那里。我站在店门口,等着哗哗的大雨停止。谁知,店里的大娘似乎认为我挡了她的大门,凶神恶煞地瞪起她的铜铃眼,对我说:“不要挡在我的门口,给我走!”没办法,她下了逐客令,我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传来:“进来躲雨吧!”我有些不可思议地转过头去,只见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大娘,笑着冲我挥着手。我不敢上去,急忙说:“我没钱买你的东西!”老大娘笑眯眯地说:“不用你买,快进来吧!”我急忙匆匆地跑了进去。大娘略显胖的身体一直在忙前忙后,但却没有忘记给我一杯热腾腾的白开水。水一直冒着热气,暖了我的手,也暖了我原来有些冷却的心。
紧接着陆陆续续地又来了一些人,老大娘依旧是用热情的态度对待他们。
雨渐渐小了,藏了许久的阳光终于照了进来,让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暖洋洋地。阳光洒进了这个小店,让雨后的小店处处充满了暖意。
大娘的样子我早已忘记了,但那洋溢著名叫“帮助”的小店,却深深地烙印在我心中……
太阳温暖我的身上,
而你照亮我的心房。
你是我心中第二颗太阳,
在黑夜中发出耀眼的光芒。 ——题记
我从小就是一个病孩子。在我的童年生活中,几乎找不到让我感到有意义的事情。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离异了,从此,我最爱的爸爸开始借酒浇愁,天天喝得醉醺醺的回家。所以,现在我讨厌他,讨厌他的软弱,也恨他不振作。但是,又有什么理由让我离开我的爸爸呢?十几年来,我始终活在黑暗里,没有阳光,也没有欢乐。唯一让我看见眼光的,就是她——亲爱的叭喇。
她是一个开朗的女孩,就像我网名后面的留言一样:在我的世界里,没有一丝乌云,到处充满着的是灿烂的阳光。这也是我心里向往的生活,也许我注定得不到阳光,所以苍天把我安排在黑夜里最诡异的地方。我和叭喇成为好朋友时,她对我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难忘,“我要为你带来世界上最温暖的阳光。”每次想到这句话时,在这个叫做“心”的地方,总会感觉很满足、很高兴。其实她不知道,她就是我心中的太阳,她送给我世界上最灿烂、最温暖的阳光。在我慢慢地被黑暗吞噬时,她把我拉向光明的殿堂;当我倍感孤独无助时,她带给我快乐的时光;当我在惧怕的黑夜里摸索时,她为我及时送来温暖的阳光。
“美好时光总是太短暂,”听着何洁的《希望》,让我心中充满了无比的惆怅。因为我手心的太阳,已经回到了她原来的地方。叭喇用生命代我承受了所有的苦难。在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地狱”前,叭喇为我挡下了疾驰的卡车,她说:“对不起,我没有让你身上充满阳光。”我说,你就是我的太阳。但最后,她还是永远的离开了我。
每次经过这个地方,总会感觉到叭喇用生命为我换来的那一缕阳光,即使在黑夜中,也会发出最耀眼的光芒。
我手心的太阳,在黑夜中特别明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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