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真实的材料,要求MBA考生对所选用的材料要去伪存真使其符合客观实际,正确反映生活的本质和事物的主流。不同文体对材料的真实性要求不同。
选择典型的材料,就是选那些能够深刻地揭示事物本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强大说服力的材料,力求以小见大。
选材还应求其新颖,要选那些内容新鲜、富有新意、吸引入、打动人的事物。MBA考生应培养自己善于敏锐地发现新事物的能力。
选择一词最早出自于《墨子·尚同》中,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从古至今,我们无时无刻不在面临着选择。鸟之所以选择成长,是因为飞翔的意义,我们之所以选择,是因为成长的意义。
人生不是直线而是抛物线。原点我们无从选择,但终点毫无区别,能把握的是抛物线的高点,不要轻易自我满足,不要下意识的进行自我下限,我们要竭尽全力提升抛物线的高点,那是人生最精彩和绚烂之处。
我们要全力以赴堆起我们人生抛物线的高点,为梦想而努力,我们现在或许还无法改变我们的现状,不一定逆风翻盘,但我们一定要积极乐观,向阳而生。看似平凡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许会在某天给我们带来惊喜,会突然在某一天让人看到坚持的意义。加油,少年,加油,陌生人。
李大钊曾经说过,凡事都要脚踏实地的去做,不驰于空想,不骛于嘘声,而唯以求真的态度做踏实的功夫。人生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我们既然选择了就要去坚守,那么我们就必然会舍弃一些东西,就像我们选择了千里之行,就要放弃亲人团聚,我们选择了努力奋斗,就要放弃安逸洒脱,我们既然选择了繁华的都市,就要放弃宁静的乡村……选择就是一场舍弃,有舍才有得。世间没有那么多的好事,切记不可贪心,深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鲁迅弃医从文,选择了当个文学家,用笔杆来挽回中国人的血性,他的选择迸发了强大的力量,他既成就了自己,也让中国的思想发生了改变,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他写出的文章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董卿在正红时毅然选择了退出,她选择出国深造,用更加坚实的文化底蕴来塑造自己。她放弃了安逸,选择迎难而上,几年学成,她变得更加自信优雅,她回归到央视的舞台上,成为了央视一姐,成了每年春晚必不可少的一个人。成了一名优秀的主持人。选择是我们每个人必定要学会的一门课题。人生没有真理,只有选择,我们不是神仙,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也无法因后悔而回到过去,我们的人生在选择中已然渡过了20余年,我们时时刻刻面临着各类大大小小的选择,从小的方面来说,每天吃什么饭,什么时间做什么事儿,今天读什么书,看什么电视……这些都是选择,都是我们的生活,生活中处处体现选择而选择有源于生活。从大的方面来说,我们以后要上哪个大学,与哪个人结婚,做什么工作……这都是未来我们所必须要做的选择。
我们要在选择的时候听从自己的内心,不管最后选择的结果达不达不到我们最初的满意,我们都应坚守。尽管不完美,但是对得起我们的初心,人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无论任何时候做出任何选择,我们都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违背自己的原则,要尊重自己的选择。
选择可以改变一个人,甚至是改变一个国家的发展,选择有巨大的力量,选择可以让我们敢于迎接困难,不惧任何险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未来迎接我们的必然是满眼盛景。选择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我们面对困难不在逃避,不是因为成长了而是因为我们在一次次的选择中找到了坚强,我们拥有了坚硬的铁甲。选择可以带我们更快更好的奔向美好的未来。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我们在驶向未来的小船上,我们或许会面临许多诱惑和陷阱,我们要学会辨别,学会选择,我们要扬帆起航,驶向远方,穿越惊涛骇浪,到达春暖花开的成功彼岸。
人的一生总在得与失之间,失去日月,得到繁星,失去冬雪,得到春风,失去纯真的童年,得到成熟的人格。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所选择的东西,毕竟鸟想要成为云,而云却想成为鸟。
印象最深的一次选择,便是自己在6岁的那年,选择了古筝。当时的一个选择,换来的便是6年的学琴时期,那一个个红色的考级证书,应证了我的学琴时期的一个个脚印。我很喜欢那黑白的琴键,也曾想过,如果当时选的是钢琴,那该多好。可我并不为我的选择感到后悔。虽然选择古筝,我失去了当年学钢琴的机会,但那中华大地奏出的淳朴之音,缔造了钢琴所不能弹奏出的古典韵味,高山流水,是只有古筝能演绎出那种流畅。如果当时我为自己的选择感到懊悔,只看到自己失去的钢琴的美,那么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我珍惜我的选择,因此生活给了我音乐之美。
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选择,正是因为我们选择了不同的答案,一个个选择,才构成了我们多彩的人生。
在污浊的官场里,李白选择做一回真正的自我,因此,他拒绝了平庸。李白的选择,造就了自己在历史上的辉煌,他留下的诗作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着璀璨的光芒。但他的高洁傲岸更加闪光。即使是寂寞失落之时,也要“花间一壶酒”,用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何等的洒脱,何等的乐观。他的选择,造就了他壮丽的人生。但是,三鹿集团的负责人却选择了金钱,因此他们抛弃了良知。他们用墨汁把自己的良知浸成黑心。等待他们的,将是漫长的囚徒生活,这便是他们为自己选择所付出的代价。他的选择是违心的,他不顾自己心的强烈呼唤,而是义无反顾地跟着金钱走灭亡。所以,每当我们选择前,都要反复斟酌,倾听自己内心的呼唤,在心的指导下,做出正确的选择。
也许有人会说,可是选择就意味着失去,选择古筝,失去钢琴;李白选择了做一回真正的自我,却失去了在官场中创造政绩的机会。是的,选择的确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的一种选择,都必须以放弃某种事物做为前提,否则便不是真正意味上的选择。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的选择,心灵的选择,就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因为懊恼已经无济于事,甚至还会平添烦恼,我们只有好好地珍惜自己用心所选择的,把我们所选择的东西,发挥到最好。
人生充满选择,我们要理性分析,好好把握自己,在择决前三思。如果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我们将一马平川,做起事情得心应手,尽赏春暖花开;如果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我们将愁眉不展,脸上乌云密布,慢慢地走向深渊。选择很重要,每个职位的人都要好好做出选择。学生们理应选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处理好自己的学业;医生们理应选择耐心待人,为病人着想,待病人如亲人,为病人解除疾患;作家们理应选择更好地创作作品,“我手写我心”,给读者们以美的享受;科学家们理应选择刻苦钻研,为祖国的科研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选择,这两个方块字,让伶人起舞,***客放歌。好好地选择吧,你会感那山更青,水更绿,风儿更温柔。
鲁迅选择弃医从文,成为一位“战士”。
鲁迅从小心怀天下,一心想救苍生于水火之中,在鲁迅年轻的时候,他看到国家衰弱,民生凋敝,于是想当一位医生,救死扶伤,救治百姓。他刻苦专研医学,很有造诣,最后还去了日本留学。一次考试,鲁迅得了很高的分数,让日本同学们惊诧不已,不相信这个考生是鲁迅。鲁迅本可做一位高深的医生,了此一生,但是一次“看电影事件”让他做出了改变一生的选择。鲁迅看到电影中
比尔盖茨选择辍学,开启自己的“微软王朝”。
比尔盖茨考上了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哈佛大学,他本可以安安分分地读完大学,走一般的途径。但是比尔盖茨却做出了一个后来看来最智慧的选择,他选择辍学,与保罗艾伦创立微软,后来微软公司开发了操作系统等,成为了软件行业的领军者。多年以后,比尔盖茨收获了巨大的财富,成为世界首富。如果比尔盖茨不选择辍学,他就失去了最好的时机,也浪费了青春年华。比尔盖茨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让我们叹服。
王治郅选择不效力国家队,被国家队除名。
当初,王治郅进入NBA,但是混的不是很好,他想趁夏季空闲时间好好练练,想让自己的事业更上一层楼。当时有国家队的比赛任务,王治郅想国家队已经有了像姚明这样的人物,而且自己的事业也要发展,所以拒绝回到国家队。不料,这一选择却导致他被国家队开除,而且背上了“卖国贼”的骂名。王治郅做出了不理智的选择,让我们唏嘘不已。
人生路漫漫,要变成红地毯。
让我们做出正确的选择,拥抱生活的精彩;让我们做出正确的选择,收获智慧的人生!
我们每天忙忙碌碌为了生存而奔波,当稍微歇息喘口气之时蓦然驻足才发现已是人生的夏秋季节,按理说这是一辈子最辉煌时刻应该是放眼满目金黄收获喜悦的年华,然而方知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没有再多的选择余地。当现实的一切一切好像为我们设计好了的诸多关隘激流已经涉过的时候,突然发现今生今世真正依靠自己能够选择的东西实在是不多了。
小时候我们选择不了家庭和出身,谁不想出身于帝王之家?可惜世界上太多的是平民。既然如此或卑贱或高贵都是上帝的安排,不管愿意与否或幸灾乐祸或无可奈何我们来了,来到这个充满争斗充满玄机充满诱惑充满美丽的世界上,于是出身就给我们首先上了一堂活生生的课:出身的差别就注定我们互相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想改变命运吗,不可能,想适应命运吗,首先从适应这个出身开始。于是便要悬梁刺股的寒窗苦读,于是便有集腋成裘的原始积累,或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或偷奸取巧投机钻营,或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或落井下石狗苟蝇营,为改变生存状态我们已经选择了很多方式,而得到的结果只是为了下一代的出身创造一个有别于自己的称谓而已,为了这些我们朝磨夕琢付出了许多不愿盘点,终于得到了才知道最宝贵的应该是失去的青春。为了改变出身或适应命运换来的不过是满头的白发和脸上的沟壑,仔细想来不值吗,确实不值。然而,人望幸福树望春,改换门庭,光宗耀祖,人之所愿,天经地义,谁又能越过这个门槛哪,只有神人。我不是神人。
青年时我们选择不了职业和地位,所做非所愿的比比皆是。尽管我们认为自己可以统帅千军万马,可是现实中一个你看来实实在在的窝囊废足以把你整治得服服帖帖,你对艺术孜孜以求没准就是个吹喇叭送葬的,你自以为自己混混噩噩没准哪天就让你当几天一把手,都说量体裁衣是明君可真正的明君实在太少,说不上什么缘由就把你放在某个位置上。机遇来了想躲躲不了,麻烦事到了想甩甩不开,处心积虑想追求的千呼万唤它不来,百般排斥的说不准就和你如影随形,这就是现实。说到这里方知人生中确实有诸多不能自己选择的东西:出身是父母为我们选择的,职业是社会为我们选择的,老婆是媒人为我们选择的,地位是金钱为我们选择的,身体是遗传基因为我们选择的,尤其是在官场,你的说话速度表情如何甚至起杯时机乃至排便习惯都是你的上级为你选择的,你即便当个个体小老板,市场都要对你选择。我们选择健康,其不知病魔早已在不知不觉之中侵入你的肌体,即便你想死,连死的方式都难以选择,想喝敌敌畏都没准儿是假的。你就是选择好墓地如果贪个不孝之子没准把这最后的归宿转卖了。呜呼,能够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伟人,咱不是伟人,对一些东西只能顺其自然,无法选择。
这么说我们没啥可以选择了?有,其实很多,关键是自由度不要太大。就像焦大选择林黛玉我选择宋祖英纯属瞎胡闹一样,还是现实一些吧。对一些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不可能的东西就当不存在。那么选择啥哪?如果没有贪欲,可以选择自在,就省去许多烦恼。如果不做亏心事,可以选择好梦做做,就不怕警车呼啸,如果不总想占便宜,会选择许多好朋友,就不会孤家寡人。是啊,只要不挑挑拣拣,顺口的东西还真不少,何必非要山珍海味不可呀。何不对到来的选择容忍和接纳,对得不到的选择忘却和放弃。说来说去,什么才是最值得选择又难以选择的?心情,如果说活到这个年龄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话,就应该为自己的现在营造一个好心情。昨天已经过去了,咋想也没用,须知覆水难收,时光不可倒流,回忆不能当饭吃,至于明天是咋回事鬼才知道。朝霞满天我们就欣赏璀璨,逢上雨天撑把伞就是了。须知此时的感觉最重要,不应错过杨柳婀娜着此刻的温暖,善于发现长空深远着今天的蔚蓝,让我们感受这眼前的愉悦吧,如果现在能够拥有一个豁达乐观,空灵自由,纯净透明,坦然恬静的心理状态,这才是真正的享受。突然想起一句话,说命运总是选择强者,那么我觉得强者同时也是智者,他们有一个特质,就是始终具备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善于把握现在,享用现在,这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西方思想从康德以后发生了“诗性转向”,自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开始,各门学科都调整了视点,力图从艺术阐释入手进入本学科领域,最初的理由是宗教起源于神话,可神话并不是教义,而是艺术作品。进入十九世纪后半叶,如结构主义语言学、存在主义哲学等几乎就是从诗歌研究起步的,存在主义哲学在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理性主义的质疑中,毫不留情地讨伐了苏格拉底对柏拉图灌输的“要追求真理必须走出感情魔障”的论断最终让人失去了“本真”的“此在”,让人无法聆听到神圣的声音,直至丧失了最安全最可靠的“家园”。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经验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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