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新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并颁布了许多法律保护我们。
提起法律,往往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但法律则最权威。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变得秩序井然,我们的权力才得到了切实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给我们带来的一切。未成年人更应该这样。
《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专门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法律武器。现实生活中就有许多法律保护我们的实力。
1994年春,13岁的.小学生小风自创了一首歌词,参加当年的“全国少儿歌词征集活动”这首歌词由于新颖富有感情而被评为特别奖。然而,小风并未收到后将通知书。进过调查发现,是复评中小学教师李某何其学生张某做了手脚。小风知情后以侵犯自己著作权为由将他们告上了人民法院,经审理小风获胜,获得了1700元的经济赔偿。同时要回了获奖证书。
小风用了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学习。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由于我们的社会不足却自我感觉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无法无天,没有学生样。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后无反应,待冷静后见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后悔不已。大家不要认为我在这危言耸听,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实力:
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是班干部。有一次,他考得特别好,爸爸奖励他10元钱。小王与同学商议怎样花这些钱时,有人提议去游戏厅,没想到就这么一次,小王就被游戏迷住了,学习时间越来越少,视力逐渐下降。父母给的零用钱不够,他竟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社会。一次他被收银员发现后,为了不被抓,居然用啤酒瓶砸向头部,使之当场死亡。
因痴迷游戏而丧失人性,由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为一个***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事情。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是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就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
最近几天,我观看了一部名叫《与法同行》的\'电视剧,里面讲述了与我们同龄的青少年朋友不小心误入歧途,无法自拔,最终违法的故事。那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时时刻刻在我的脑海里徘徊。其中,最令我感触至深的是一位羽翼未丰的少年马文的故事。
马文从小住在他继父的家里,虽然母亲对他是百般的溺爱,可继父留给他的,往往是一句句冷酷无情的话语,他的心灵无时无刻不在受着摧残。马文的心里缺少爱心和温暖,更多的是仇恨和逆反心理。长大后,马文开始对电脑产生强烈兴趣,立志要当一名电脑天才,通宵上网,上课睡觉,被老师批评,萌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买来了非法的黑客软件,破坏了老师的电脑,攻击了继父公司的网络,使其陷于瘫痪,最终被警方抓获,锒铛入狱。
少年马文的遭遇,在令人感到心痛和惋惜的同时,也引起了我的深思:马文有着美好的理想,可他却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违背社会道德法律准则,聪明反被聪明误,走上了一条违法犯法的错误道路。曾经有一少年犯忏悔道:“以前,我以为自己的行动是自由自在的,自己喜欢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是不受一点儿约束的。上了法律课后,我知道了法律带有强制性,人人必须遵守,它规定人们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如果不懂法,就会干糊涂事,就会走上犯罪道路,我现在知道了,学好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是啊,在我们的四周,有多少因为不懂得法律而酿成的悲剧,有多少鲜活的生命在法盲的阴影下渐渐枯萎?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不经意间流露着,很近,近得触手可及。此刻,我不禁想高声吟诵:与法同行,可以让我们懂得生命的宝贵;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人生的道路不再迷茫!
提起“法律”一词,相信人人都不陌生,一些家长让我们不偷、不抢、不上网,可是他们自己做到了吗?
如果没有法律,你可以放弃自己的梦想,不在拼搏,你将会去偷!去抢!甚至去***!你可以任意的\'让浓浓的血腥味飘散在空气中,你可以让整个世界火光冲天!你可以破坏家庭的和睦!多么虚伪!多么残忍!多么狡诈!这些肮脏的品质有谁来约束他们?只有法律!
世界上如果没有法律,人类不就会自甘坠落,走向灭亡,亲手毁掉自己吗?? ? ?
聪明的人,才会懂得尊守法律,不与那些肮脏的品质接触!以至于他们永远隔绝。
遵守法律也许真的很难,曾今有这样一个新闻:
有一个少年叫小兴,他十六岁了。自打接触了网络游戏CS之后,就着了迷,往往吧里钻,无奈,因为家里管得严,天天上网,肯定会被发现,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每天早上背着书包装模作样的去上学,其实是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了放学点了才回家。就这样,光阴似箭,半年多过去了,小兴不仅把父亲给他的学费都人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的向父亲所要周末补习班费等各种其他费用。后来到了期末,小兴迟迟拿不出成绩单,父亲开始起疑心,他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已经半年多没上学了,更可气的是学校也没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时,又传来令一个厄运:小兴因为上网钱不够,就拿了家里的一把水果刀,去抢劫一名女学生身上的二十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你看,犯了法,毁了自己的前程,还给父母丢了脸,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路上留下了一个污点,这样的行为不仅害人又害己。儿且还对养育自己的父母留下了深深的愧疚。一时的爽快,还买来这样的悲剧值得吗?
在当初踏入网吧的那一刻,你为何不想想这样所做的结果,想象围绕在你身边关心你,疼爱你的人,在得知这样的厄运时,会多么伤心啊!世上觉没有后悔药,一旦做错了,谁也无法挽回!
法律,是公平的化身,是维护社会的使者,是人的防护盾。乖乖的遵守它吧,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而犯下天大的错!
切不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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