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你好,我是20xx年的你,不必惊讶,因为我的确是8年前的你,这也的确是我亲手写给你的信。也许你不记得你13岁时的样子了,也许你记忆犹新,仍记得13岁时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那个敢为梦想而奋力拼搏的女孩。
你现在一定是一位大姑娘了,你还记得你的童年时光吗?还记得你小时候种了几棵草种,一天浇了好几次水,搞得那几颗可怜兮兮的小苗被你用水给淹死,最后你心疼地把它拔了出来吗?还记得你每天都朝邻居家的大狗“汪汪”直叫,吓得它每天都警惕地竖上耳朵?还记得……这些都是你童年趣事,想必你一定很怀念吧。
也许,现在你考上大学了,成绩又很好,那未来的我一定会高兴坏了。
也许,你现在只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小公司里面的一位毫不起眼的小员工,拿着微不足道的月薪,还是一个穷光蛋,拿出身上的所有的钱来,还不够租一个像样点的'房子。上班遭boss劈天盖地的痛骂,工作被级别相同的员工挤压,串门还被亲戚之间说闲话。。。。。也许你会感到世界都是冷漠的,也许你会感到自己已经没有了斗志,请你回想一下,在你儿时看过的漫画里,阿衰被骂了多少次,大雄被挤压了多少次,他们都没放弃自己,你呢?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的斗志呢?加油,2021年的你是不会放弃的,跟20xx年的你一样。
祝愿你考出优异的成绩,考上理想的大学!
祝你:
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韩雪
火,我是再平凡不过的事物了,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离不开我呀。因为在平常的事物中常常融进了神奇。我的功绩,可以以书为证。古书上曰:“古人氏,钻木取火。”我,使人类走出了漫漫长夜,挣脱了凄凄严寒,然而更重要是,我使人类逐步远离并最后抛弃了野蛮和落后,走进了最值得珍惜的文明和进步的圣域,可以说我使人类卓有成效地进行了破天荒的伟大变革。这种变革,就像太阳第一次照亮和温暖了地球一样,具有无可比拟的崇高价值。然而我一开始就不是那样容易得到的,人们为了得到我,付出沉重的代价。伟大的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更好的得到我,把我从天庭中盗来.结果让宙斯知道,被悬在高加索山脉,让老鹰啄他的肉.每啄一次,让他痛一次,不断地啄,不断地愈合.让他痛苦不堪.普罗米修斯是值得歌颂的伟大人物.所以我在以后的日子里,终于职守,搞好我的本职工作,为人类多作贡献。
令人惊异的是一簇簇、一点点跳动的红色的、黄色的、蓝色的、银白色的'小小的火苗.它竟能使人类发生惊天动地的伟大变化,这确实有点不可思议.你看,自从人间有了我,人类的一切行动似乎都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夜行的人看见前面闪烁的一点火光,就会忘却漆黑和恐怖茫茫大海中的船只看到导航灯(也只是那么一丁点儿火光),就会立即开足马力快速驶向目的地在荒漠的原野里,燃起一堆篝火,就会照亮多少双熠熠闪亮的瞳仁,多少张眉飞色舞的脸.又有多少颗赤诚的心随着那激动人心的火焰迈着轻盈的舞步。此刻,夜空中回荡着欢快的笑声。
我还能给野外求生的人们,带来希望:烧烤食物,驱赶严寒.但我也有缺点。俗话说,“水火不容情.”人们也应该小心地用我才对。我也有时也会耍一点儿脾气,玩皮的时候,甚至给人类造成巨大的灾难。古时候,气急败坏的莽夫用我烧毁了阿房宫.还有当年,八国联军攻打北京,他们也是用我烧毁了园明圆.我成了八国联军用“文明的手段毁灭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的文物”的帮凶.我于是背上不该有的“骂名”.有时,我也能够给人们带来快乐.杂技团的叔叔、阿姨们运用我来训练小狗,让小狗钻火圈等.也让其他动物表演一些与我有关的节目,以博得大家的开心.民间艺人用我来表演“火龙”,以增添节日的快乐气氛.中国少数民族还有“火把节”。 我就是火,火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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