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家养着一只牧羊犬。
它只有三个月大,全身长着棕黄色的毛,脖子上的毛是白的,耳朵是竖直的,一双眼睛像两个黑宝石一样镶在头上。它总是昂首挺胸,眼睛注视着前方,显示出它的贵族风范,所以我为它起了一个很酷的名字叫——火影。
每天我放学回家就会看见火影对着我摇尾巴,并冲着我汪汪地叫,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
在暑假里的一天,我带着火影去龙泉广场滑滑板。我绕着广场滑,火影就忠诚地跟着我后面跑。等到中午的时候,在我们回家的路上,我发现火影有些异常。它的眼睛失去了往日的神采,耳朵耷拉下来。回家后,火影就把头放在前爪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于是,我马上抱起火影飞也似的跑到了宠物医院。到了以后,医生检查完说:“没什么大事,只是中暑而已,它毕竟只有两个月大。”之后我拿上医生开的药,抱起火影回家了。回家后我把药倒进牛奶里喂它,它闻了闻,可能觉得有异味,怎么也不肯吃。我蹲下来,摸着火影的头说:“火影,吃吧,吃完了病就好了。”火影好像听懂了,于是它把药和牛奶很快地舔完了。之后每天这个时间,它就会守在饭盒旁等待吃药。渐渐地,经过我的精心照顾火影的病好了,它有恢复了往日的神采。
我的火影是一只既聪明可爱又乖巧伶俐的小狗。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我的玩具小狗是最可爱的,它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它有一身褐色的毛,而且它的毛是卷的,它还有一对水汪汪的眼睛,眼睛下面就是一个黑乎乎的鼻子,再下面就是它的樱桃小嘴,还有它那一双可爱的耳朵,立着可爱极了。
它还会走路哦!你只需按一下它的小脑袋上的按钮,它就会汪汪的叫起来,叫的同时就走起来了,它还有一个很好玩的地方,就是你摸一摸它的尾巴,他就会边叫边走,不过它好像在说:别拉我的尾巴,讨厌!还有它的嘴巴,就是一按它的嘴巴上的按钮就会在它鼻子上发光,如果两三下就是饿了,所以按它的嘴巴就是喂它食物,这样它才开心,有时它还汪汪的叫,它好像在说:你过来和我一起玩。我爱我的玩具。
怎样?我的小狗可爱吧?那大家也来介绍自己的物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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