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人性,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血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个性作为一种积极自由,不简单的意味着个人有权做自己喜欢的是而不受他人的阻挠,它还意味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的个性去追求自己的自主性,而将世俗的、社会的的观点置于一边。
一个社会中怪癖性的数量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赋异禀、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敢于怪癖的人如此至少,这正是这个时代主要危险的标志。
中华民族富有才能,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由于遇到了难得的幸运,在岁早期就配备了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是一些人的杰作,在某种程度上,即使是最开明的欧洲人也尊称这些人为圣人和贤哲。做到这一点的人民无疑已经发现了人类进步的奥秘,并且已经牢牢地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然而切切相反,他们已经变成静止不动的了,维持现状达千年之久,如果说他们还有改进,那必定是外人做的。这就是一个民族人人都雷同,以同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而这就是成果。
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利”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理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人管制的政府。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意志。于是结果是,人民会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它种。因此,党掌权者对于社群,亦即社群中最强大的部分正常负责时,限制政府施加于个人的权利也不失其任何的重要性。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还把“多数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须警防的诸种灾祸之内。
社会主流道德:哪里有一个占优势的阶级,该国道德相当大的部分就必出自该阶级的利益和阶级优越感。…另一方面,以前居于优势地位的阶级如果已经失去优势,或者其优势已不受欢迎,那么,此时主导的道德情感就往往带有一种厌恶优越的意味。
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对于得势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以束缚任何与它的方式不相协调的个性的发展……关于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要找出这个限度并维持它不遭侵蚀,这对于获致人类事务的良好情况,正同防御政治专制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记得有位哲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知识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曾长我们的见世面。例如,在日常生活中,与人相处,沟通也大有裨益。在三国时期,诸葛亮就与高雅之士,徐庶元直,结交挚友。也不乏言诗作赋,讨论天下大事。人生之幸事,乃有一知己,便足以。
读书可以使人克服一些艰难险阻,实现人生的理想。我最敬佩的花朵,就要数冬天的`梅花。自古就有赞美他的诗句。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又怎会不使人心生敬佩,怜悯她,垂爱她。宋代大文学家,宋濂正是如此。他从小刻苦读书,借书记录。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都没有阻挡他嗜学的真心,可谓志坚不移,好男儿就要胸怀大志,报效国家。
说到这,使我不禁想起方仲永来。想当初仲永天资聪慧,几岁便能作诗。赢得乡人称赞。可那又怎样,天意弄人,他不注重后天教育。最后,一切一切都付诸东流。使人惋惜伤感。历史是一册厚厚的电影剪辑带。不断启发我们,严律于己,自强不息。
培根也曾写出这样的文章,其言我就不一一道明了。总而言之,一些获得成功的人,都建立在文学之上。书籍,似辽阔的大海,凭我们跳跃;似蔚蓝的天空,任我们飞翔。因而你会绽放不一样的精彩,不信,你就试一试。
《论快乐》是钱钟书的第一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中的一篇。文中作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复阐述了对快乐的种种理解。文章不仅文采斐然,议论也深入浅出,活泼灵动,通篇蕴含着浓郁的幽默与睿智。而且这种幽默并不是那种没有半点营养的滑稽,作者可以说是以一种幽默的情趣,为文章披上一件微笑的外衣,让人笑过之后又让人沉思良久,再三咀嚼回味……
在我看来,快乐实在是个是个平凡的东西,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它,享受它的权利,我们也确实都在追求它,享受它。千百年来,中国的***人墨客尽是咏些离愁别绪,怀才不遇的东西,愣是没让“快乐”染上些文人的雅气。但钱钟书却在快乐前加一个论字后,好像将本是通俗的东西文学化了,就像是一首打油诗经大师之手后立马变成了古体诗,顿时让人觉得深刻了不少。作者站在人生的边上谈论人生的大问题,但却字字珠玑,大放智慧的异彩,自然地把读者引入一个广阔无垠的人生天地,给予我们丰富多彩的人生启迪。
曾经读到过这么一段话:“死亡才是真正的永恒。人类千方百计地追求永生,一旦真正达到永生便会发现,这永生不过是物质的长存,精神却无法一成不变地存在。”生命如此,快乐亦如斯。钱钟书开篇另辟蹊径,从法语、汉语、德语的精微之处分析入手,提出“快乐”的“快”说明“乐”不能持久,“快”意味着人生一切乐事都短暂难留,“欢娱嫌夜短”啊。在生活中,人们也总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快乐的时光特别容易过去。“永远快乐”是古往今来人们一直的期待和祝福。
但钱钟书的《论快乐》却告诉我们:“永远快乐”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因为苦难和荒诞才是人生的本质——“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享到快乐。”有快乐就意味着有快乐过后的冷清,寂寞;有了繁华也就意味着有繁华过后的凄凉。于是乎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没有了永恒,能永恒的惟有痛苦,犹如作者说:“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能使你尝到什么叫永生的滋味。”
不过,钱钟书接着又告诉我们:人生虽痛苦,却并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因为“精神是一切快乐的依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他觉得:快乐是一种心境,拥有了快乐的心境,就拥有了永久的快乐。在文中钱钟书举了穆勒对“快乐”的说法,从对立面的角度论证自己的观点。“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作比较。”即把快乐分为肉体而和精神两种来谈,而钱钟书则反对这一种说法,他认为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
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但如果精神不痛快,“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东西,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惟有精神上的愉快才能使人真正得到快乐,如果精神上不愉快,那么再美味的食物也食之无味,在漂亮的花朵也熟视无睹。所以说“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了一步”,也就是说人懂得了怎样使自己快乐,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源泉,于是便懂得自得其乐。佛家亦有云:“快乐即在你心中”,故快乐是精神上的,是人的一种心态。
接着钱钟书又用了一系列的事例来说明这一点,他说,世人懂得了快乐是一种心态后,于是便有人从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如苏东坡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还有诺凡利斯、罗登巴煦、白洛柯斯等人都能把忍受变为享受,这是精神对物质的最大胜利,所以保持快乐的心态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
我们都希望快乐地活着,但不要指望有这种美事,人只能总是痛苦而偶尔快乐地活着。面对这样的人生,我们只有时常保持快乐的心态才能把人生过出美好的滋味来。
本书为《西方经济学圣经译丛》之一《赋税论》,本文结合爱尔兰的现状及社会问题主要阐述各种税收类型的性质职能,同时也在行文中穿***其他税收的相关概念。
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名著,如以1882年上海美华书馆印行《富国策》[英国经济学家H.福西特(1833~1884《政治经济学指南》(1863年中译本]为开端,迄今为止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回顾这段不算很长然而曲折的历程,不难看出它同中国社会百多年来的巨大深刻的变迁密切相关,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思想界特别是经济思想界潮流和走向的某种折射和反映。单就建国以来对西方经济学名著的翻译出版来说,窃以为明显呈现出各有特点的两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几十年间,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著作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其宗旨在于提供批判的对象和资料。对于出现这种局面的不可避免发生及其长短是非,人们的看法和评价可能不尽一致,但此种局面不能再原封不动地维持下去已是大多数人的共识。改革开放以来,对西方经济学著作的翻译出版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短短二十多年间,翻译出版数量之巨,品种之多,速度之快,影响之广,均前所未有,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这是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的进步,主流无疑是好的;但也难免有选材不够精当和译文质量欠佳之嫌。
华夏出版社推出这套新的《西方经济学圣经译丛》,可谓正逢其时。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中国经济学队伍的建设和壮大,我们需要更多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西方经济学;而以往几十年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所积累的教训,也正在变成宝贵的财富,使我们将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名著这项事业,得以在过去已有成就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会以实践为标准,比以往更恰当地把握选材范围和对象,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西方经济学的优秀成果,将各历史时期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著作纳入视野;我们对译文质量会以人所共知的“信、达、雅”相要求,尽力向读者推出上乘之译作。我们还会认真听取广大读者和学者的任何批评和建议,在分批推出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在西方经济学迄今的发展中,涌现了数量不少的重要著作,其中亚当·斯密《国富论》(初版于1776年、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初版于1890年和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年,是公认的三部划时代著作。 《国富论》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奠定了基础;《经济学原理》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作,为经济自由主义做了总结;《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则标志着经济自由主义的终结和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开端,故将它们同时首批推出。其他名著将陆续问世。
《论快乐》的读后感是语文的期末考察题,本来想在网上随便复制一份交差,但仔细想来,钱老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如果真这样做,想必我自己也不会感到快乐。记得初中初涉《围城》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这位睿智的老人,高中时又将它认真细致地重读了一遍,加之年龄的增长,就愈加能从他的幽默洒脱的文笔中领略他的个人魅力。随后看了他夫人杨绛写的《我们仨》和汤晏所著的《一代才子钱钟书》更为他照相机式的记忆力,淹贯中西古今的博学,滔滔不绝的口才,浓郁的机趣与睿智,澹泊宁静毁誉不惊的人格所倾倒。
《论快乐》也是这样一篇充满他智慧的小短文,广博深湛,俯仰拾掇,字字珠玑。文中对“快乐”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诠释。首先说它是易逝的,“欢娱嫌夜短”;再说“永远快乐不但是渺茫地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地不能成立”;接下来又向读者阐明快乐是人生存下来的催化剂;然后又说明快乐其实是精神层次上的感受;最后作者坚定地认为“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这里前面的“快乐”意味着物质上的享受,而后面的“乐观”这个精神意义上的涵义才是作者所认为的真正的快乐。而这句话也是文章的主旨。
快乐是什么?这个不知问和被问过多少遍的问题如今仍反复出现在我们面前。钱老有他的解释,我也有我自己的理解。当然他总能给我带来许多新的启迪,并使我受用终身。
虽然他在文章中也没有给快乐下明确的定义,但是他说了这么一句,“一切快乐的享受都是属于精神的。”他反对将“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并且认为“这是最糊涂的分析”,由此就递进得到了“人生虽不快乐,但仍然乐观”这样一个论断。正如他所说属于精神的,快乐其实是一种心理感受。要不要快乐由你自己决定。懂得快乐、善于快乐实在是一种智慧、一种气度、一种气魄。有人说,快乐有时就像在天上飞的风筝一样,虽然有时你看不见它,但线在你手中,它不会飞远,只要你愿意,快乐就会随时围绕着你,直到永远。拥有了一颗快乐的心,你就知道,快乐是无处不在的。有人说痛苦。
其实痛苦和快乐原来是一对孪生兄弟,不同的只是在于你的选择。就好像冬天和夏天一样,如果你选择夏天,认为夏天会给你带来快乐,然而冬天定会来临,它并不会给你带来不幸和痛苦,只是你选择了夏天而拒绝了冬天,所以才有不幸和痛苦的产生。其实,不管是夏天或冬天,对你来讲都没关系,不同的只是你的感受。
对于我们这代80年下的蛋,对快乐的感受一定和钱老所在的年代大不相同。当我终于理解父母的指责源于他们的爱时,我会快乐;当得知自己暗恋了好久的心上人同样也暗恋我的时候,我会快乐;当和朋友通宵聊天喝酒狂欢的时候,我会快乐;当找工作处处碰壁突然有人告诉我“你被录取”的时候,我会快乐;当上网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帖子或博客点击率大增的时候我会快乐……其实快乐很简单,就在于你会不会满足。人家说,知足者长乐。
Aman’s wisdom is the source of pleasure。(智慧是快乐的源泉。)之于我们学生来说,这句话更是至理名言。我们在不断努力的求学过程中,既丰富了自己的内涵,又把握住了自己快乐美好的人生。你就会感到生活原来如此美好。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讨论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讨论,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开始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开始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这时候,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一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现在(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驳,实际情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御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御得势力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舆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舆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作者以英国的情况为例,分析了人们在特定事务上所持的态度完全取决个人的择取,而毫无准则。以此,表明本文的写作目的,“即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控制个人之事,不论所用的手段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手手段或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他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可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他还认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有三个方面,意识的自由;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个人间联合的自由。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