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时期的我们各种调皮,各种叛逆,甚至去抱怨当学生的苦恼,抱怨着各种,各种作业。但是,当你长大,当你再也回不到过去,回不到那短暂而快乐的青春时,你会觉得,原来青春对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
青春无疑是我们成长的重要阶段。叛逆的时期的我们总觉得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看全世界都不顺眼。然而,当你难过,觉得这个世界抛弃了你时,总有一群朋友围在你身边,做着各种鬼脸,尽管这都很幼稚,可你却总是被逗笑。
青春很简单,却是每个人最美好的回忆。时间像一指流沙,我们要好好珍惜仅剩的青春,紧紧把握住它,因为它随时会像一把流沙,在你手指间流逝。
青春时间的校园有很多值得留恋的美好回忆。你可曾因看到那个阳光干净的男孩而脸红,你可曾呆在校园对面的一家甜品店,迟迟不肯回家,你可曾因为快要考试,却没有复习好而焦虑,你可曾记得老师们的各种“”。
青春易逝,愿每个学生都能好好珍惜。珍惜那原味的青春。
踩着梦想的足迹,我搭上理想的小舟,朝那深不可测的大海驶去。——题记
幼儿园时的我,年幼无知,只想天天快快乐乐地玩,没有任何负担,也没有作业。在幼儿园的游乐中,我一次都没想过以后干什么,甚至希望长大以后,能在玩耍的同时赚钱,做一个快乐的富豪,买一栋超大的房子,有花园和游泳池,快乐地度过一生。
上了小学一年级,我走进了小学的校园。每天背背生字词,写两页口算,就可以完成所有的作业,依然有很多时间可以去玩儿。但是,我的理想变了。我开始羡慕那些在宇宙里飞来飞去的宇航员,希望能像他们一样,穿上高科技的宇航服,体验失重,看看外面宇宙的.美妙之处。
二年级,作业仍然不多,但是我开始想像那些坐在诊所里看病的医生一样,每天给不同的病人看病。如果他们中有一个人是我,那该多好!我可以拿着各种工具,给病人诊治。让家人和中国的老百姓都健康,又成了我的目标。
三年级,我的作业开始多了,有事还要写作文,但就在二年级暑假,妈妈为我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兔兔小窝”,发表我的作文和画作。我开始想当一名画家。宅在家里,养养宠物,画画图画,每天准时喝点下午茶。嗯,悠闲自在,感觉还是不错滴。有空还能去幽静的乡村写生,美好的梦想!
四年级,这个悠闲的梦想又被我抛弃了。我相当一名老师,像一根蜡烛,燃烧自己,照亮他人,偶尔开点小玩笑,或在宁静的办公室里看看孩子们的文章。尽管很忙碌,但是能造福后代,造福子孙们,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才,还是十分充实的。
现在,我长大了,成了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我理想的脚步又转变了方向——我要当一个旅游者,去世界各地感受各国风情,来一个“环游地球”。在大海上漂流,在雨林里探险,在沙漠里骑行,在冰川上俯视北极熊。环游结束后,回到祖国,我要把所有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探索地球》。
后记:足迹绕来绕去,我一路追寻着自己的理想,内心的念头只有一个,坚定地跟着自己的足迹,向远方走去!
寒风凛冽的吹着,地上的积雪已经很厚了,我独自一人走在路上欣赏着童话般冰天雪地的世界。
这时远方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慢慢向我挪来,在白色的映衬下格外醒目。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双腿残废的人坐在一个下面有轮子的木板上,用手在艰难的走着,木板的两旁留下了一排“脚印”。
“他不是来讨钱的吧?真煞风景,我是向回走呢,还是装作什么都没看见走过去呢?”正想着,他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唉!倒霉。给他一两毛算了,我的手还没有触及钱包,他就开口了:“小伙子,你愿不愿意听我给你吹一段口琴呢?”他会吹口琴?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想必是为了掏钱找借口吧,听听也好,“好吧,我听。”
他从容的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把很破旧的口琴。这时我才仔细的观察到他的衣服很破旧很单薄,那双手瘦得不成样子,在雪地里冻得像胡萝卜一样,脸上又黑又脏,皱纹已经爬满了他的脸,头发杂乱,脏的结成了……
正观察着,优雅的琴声响起了,我睁大了眼睛。
多么美妙的琴声呀!仿佛一股溪流缓缓的流进了我的心田,我陶醉于其中,思绪和着他吹出的高山流水而翻腾着。这一刻,只感觉世界上的万物都在聆听,风停止了呼号,雪花停止了飞舞,万籁俱静,唯独那婉转的琴声回荡着,回荡着……
等我醒来,他早已吹完,见我如痴如醉,他满意地笑了。
这么精彩的曲子竟然出自一个残疾人之口,我被震撼了,连忙拿出10元钱放到他的手里。
“不,我不是乞丐,我只是想看看自己的口琴水平怎么样了,谢谢你肯听我吹完这首曲子,耽误你的时间真对不起。”说罢,他把10元钱还给了我。
我再一次被震撼了,再次打量他,一颗多么纯净美好的心灵啊!我把钱塞给他,“这是我对您让我听到如此美妙乐曲的感谢,请您收下吧。”
他显得有些生气,“我不能丢掉做人的原则!”
话已至此,我无言的收回那肮脏的钱,不让它玷污一颗纯洁而又神圣的心。
他继续向前挪动着,坚定、自信的走着,用它的自尊、自信及做人的原则在路上留下了一行足迹,这足迹代表着一颗美丽的心灵和一个伟大的灵魂!
我要沿着这足迹走下去,他会教导并指引我走向成功与希望!
这足迹,留在我心田的足迹……
买回的草莓像是经常妈妈精心挑选过的,每一个都那么大,比我的大拇指还要大的多。上端尖尖的,末端圆圆的,大大的,就像平常见到的“鸡心”的形状。“鸡心”的头顶上长着几片绿色的叶子,好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戴着一顶绿色的小草帽。
草莓浑身凹凸不平,布满了细小柔软的黑刺。熟透了的草莓是深红色的,像一颗颗玛瑙;没有熟透的草莓有的'是大红色的,像一个个小灯笼,有的白里透红,像害羞的小姑娘似的。听妈妈说,由于草莓的茎秆软弱无力,支撑不住果实,所以它总是躺在地上,一半受光照,一般贴地面。受光的一面红得发紫,而贴地的一面却是白里透红。
草莓不仅好看,而且好吃。它散发出一种特有的果香味,常常诱得我情不自禁的流下口水,放进冰箱里,过一会再拿出来吃,便会感到清凉爽口,沁人心脾,那汁水比草莓更好吃。
草莓,好看,又好吃,堪称水果中的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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