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一种美丽寒冷的冬天,狂风卷来,肃***着万物。当雪花纷纷飘落之时,赤裸的桃枝正在风雪中哀鸣,瑟缩着。阴翳的天空,裹住了那瘦骨嶙峋的桃枝,渐渐的,飘落的桃枝上的雪花已凝成冰凌。面对雪压冰欺的痛楚,桃枝唯有默默的忍耐着,等待着。因为它知道,尽管冬天再怎么猖狂,它终究会被春天取代。
只要能够忍耐住痛苦的煎熬,明媚的春光就会到来。瞧,它独自在苦难中盼啊,等啊!终于,残冬丢盔弃甲而去,一个五彩缤纷的春天,重展在人间。同时,那纤弱的桃枝,已被抚慰于东风之下,呵护于阳光之中,终于也鼓起了点点紫苞,绽放出了朵朵粉色的花。桃枝的忍耐最终也成就了自己的美丽。
现实就像那桃枝的经历一样,人生存于社会之中,不可能都是阳光明媚的春天,也会有阴冷的冬天;不可能都是晴朗祥和的日子,也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刻;不可能都是风和日丽的白天,也会有寒气逼人的夜晚。在阴冷的的冬天、在抑郁的雨季、在寒冷的黑夜,我们都不能焦躁、不能放弃。我们必须默默地等待,默默地坚守,默默地忍耐。想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出冬天,迎接春天的鸟语花香;才能走出雨季,迎来晴朗的蓝天白云;才能走出黑夜,迎来火红的旭日朝霞!
曾经记得一位哲人说:“接受阴影,才会有明媚灿烂的阳光;拒绝阴影,人生只会是阴天,不会有阳光。”相信,任何事物的美丽靠的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必须在痛苦的泪水中孕育,在忍耐的土壤里生根,在等待的岁月中发芽,在坚守的季节里开花。它唯有忍受数次量变的痛苦,才能升华到质变的美丽。
朋友,换个角度看世界,相信忍耐,这也是一种美丽喔!
每次开学的第一天,我就会迫不及待的问班上的人:你喜欢写作文吗?可回答总是在意料之中:“不喜欢!”我很喜欢写作文,但就是写不好,我一直在锻炼自己,希望有一天能让所有人看到我的文章,并且喜欢我的文章……
从三年级开始,我就参加了小桔灯作文比赛,第一次接触作文,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又有一种紧张的心情。那次的题目是:《小猪流浪记》,是一篇想象作文。我把他编成一个无父无母的可怜小猪,但他的生活渐渐地有了好转,所有动物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我特别希望能拿特等奖,因为奖金是500元钱的现金,可结果一发下来却是——三等奖。妈妈鼓励我说不要放弃,这个成绩对于一个三年级生已经很不错了。我暗暗下决心,没事,还有下次,失败乃成功之母。于是我每天开始写日记,在慢慢的开始练作文。
四年级的时候,我又去参加了小桔灯作文比赛,这次的成绩还算不错——二等奖!至少进步了。
老师也鼓励我说,其实写作很简单,只要用心去写,天天去练,自然会成为一件快乐的事。于是,老师让我参加了学校一年一度的读书节活动,我写的一篇《读书励志,放飞梦想》作文在全校得了二等奖,奖了500元的学费卡。我继续前行。
慢慢的,我把写作当成了一种习惯,每天阅读几篇文章,看看别人的作文好在哪里,改正自己的缺点,因为我牢记:写作是一种快乐!它在帮助你成长,能让你学得更多,更好!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成就了我;我爱好写作,因为它是种快乐。我希望所有人的笔都能在纸上留下清爽的字迹,都能享受这一种快乐!
这也是一种兴趣我妈常说我怪,这个年代同我一辈的学生,已经很少会常去图书馆了,对读书这是也永远不会意兴阑珊。在这方面,我是不谦虚的,甚至有些骄傲。借阅与阅读,是我的一大兴趣爱好。
兴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业余生活的佐料。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已是认真地投入了进去,并且得到了回报。叶林凤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这一语点破我的心境,人的写作境界往往来源于他阅读的层次和自身的感触。但这又和借阅有何关系呢?
借阅成为我乐于做的事的原因,主要是其范围之广。书店的书多也多不过图书馆。而在图书馆中,旧书新书,皆陈列的有条不絮。凡是真正爱书的人,都会喜爱在树丛中走来走去的氛围,古今中外,都是知识,而这知识你又可随意翻阅,多么好的体验!最后一点,就是在图书馆找到了自己想在书店买而错过的书,好像瞬间拥有了幼童的欢兴鼓舞,比在商场减价时还要高兴。
说句题外话,借阅还是一种心理作用。我带回家的书,都会尽自己所能将精华摘录进一本本子里,这大大提高了我的读书效率。相比之下,有些图书,买回家后放在床头,任日累月积的时间加起来也少去翻了,所以说,借阅有时间限制的特性,是很好的。
有读必有所思,有思必有所想。只要认得字的,皆会读书,可是为何文豪只有那些人。区别就在于读书方法四字。每每阅读后,我总会思考,并且对此事充满了兴趣,乐此不疲。从一点看到了一面,从故事情节推敲作者表达的用意。文字是可以偷的,可以复制的。可是思想不行,你窃喜你摘下的句子,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作者知识之树的一颗果实。你没有把书读透,没有结合一切外在材料把作者的思想读进自己的思想,没有“取精华,避糟粕”,这种情况之下的任何人跟我说:我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看来,都是个巨大的笑话。你不仅没有读透,还把时间浪费了,多么愚蠢的作法!
再来说“有想必有所写”。写作是展现读书成果最好的方式,也是对书的尊重与回报。我热爱写作,几乎可以用不能自拔形容。出门可以不带手机,钱包,却万万不能忘记了带笔和纸。周国平曾在《风中的纸屑》中提到: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于是常在灵感涌现时,在大街上写起东西来,虽说尽是些零碎的小句子,可是这个兴趣习惯,一直保存至今。
这些琐碎的记事,有人看来是一种嗜好。可我已任然让它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一大兴趣,一有时间就重复其过程。乐在其中,这便是最伟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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