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一年的开始。她赋予世界以新的生命和理想。她张扬着蓬勃与希望,与青春的脉搏一起律动。母亲就像春天一样,孕育出我们的生命,把她的爱送我们心中。
“呼——呼——”寒风咆哮着,扑天盖地地向人们卷来。街道冷冷清清的,而我却发现了感人的一幕,让我终生难忘。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她脸上的皱纹清晰可见,身着单薄而又破烂不堪的衣服。只见他浑身上下抖个不停,身旁还剩几把没有卖出去的青菜,看到这一幕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投去怜悯的目光。
这时,一位骑着摩托车的年轻人看到这位年事已高的老婆婆,果断地停了下来,走了上去叹了口气。年轻人微微地抬起头,又使劲地摇了摇头,这让站在一旁的我看得疑惑不解。过了一会儿,他毫不犹豫地伸进口袋,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零钱,一口气买下了老婆婆所有的青菜,离开了街道。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十分感动,心被这微不足道的举动感动了,情不自禁地竖起了大拇指。我的目光移到了老婆婆身上,她的眼角有一个闪亮夺目的晶体,那就是泪珠。
后来,当我路过一个正在建设高楼大厦的工地时,好奇地走进去看,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顿时,我的脸颊上留下了两行深深的泪痕。
他是上次那位年轻人,身上的衣服有好几个补丁,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豆子般大小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流。顿时,我明白了当时让我疑惑的场景。原来,年轻人在工地干活,没赚多少钱,他上次看到老婆婆凄凉的状况,刚想走,又觉得她太可怜了,所以犹豫不决,才买下老婆婆所有的青菜,并让她赶紧回家。天转冷了,我感觉人间虽然有坏人,但好人更多,让我们对人间抱有希望,而不是失望。
“人间处处有真情,只要你有一双会发现的双眼。”让我们一起继续寻找社会中那许许多多的“奇珍异宝”吧!
友谊,是一种生长缓慢的植物,它只有嫁接在彼此熟识、互相敬爱的枝干上,才会枝繁叶茂。《心灵鸡汤》一书中有65个关于友情的故事,有65位追赶友谊的人物。他们用自己的真情追忆一段友情,用自己的真心对待一份友谊。埃伦被困,朋友安科汉舍命相救;保罗……喝着这一碗碗温热的友情鸡汤,温暖的不仅仅是我的身体,更是心灵。
正如莫里斯所说“友情是生命,失去它就意味着死亡”。一颗快要枯竭的心需要亲情+友情共同温润。更多时候,友谊的存在比亲情更能抚平一些伤痛。一些话语不知如何开口诉说给亲人听,朋友便是坐在你身旁或电话那端的人。而这时候,友情便显得更加珍贵。一个从素未平生到相熟相知再到无话不谈的朋友,则体现了这人世间的温情与爱——就算没有血缘关系,心却连在一起。互相鼓励,互相关爱。
而真正的友情到底是什么呢?
哦,它是生命最后的明星,一切善的终点与顶峰。更是春天,那般温暖,那般凉爽。
这样的时候,我曾偶然想起过你。
春季里盛开的微风,蝴蝶飞落发间的嬉笑,和小路上蹦跳着走来的歌声。还有夏日,满满的池塘里一汪绿水,绿波荡漾,每一道波纹就托起了一朵丰满的荷花。
但是,再美的景色也会走开,内心世界就有了浅浅的忧伤。
所以我选择忘记,尽管偶然想起过去,想起你。但过去的时光已经过去,那样遥远,远得没有尽头,那是视线无法企及的另外一个世界,不属于我,不属于你。
那些年,我们走在一样的路上,看着前方。前方的路,怎么会没有岔道,那是生命的必然,也是生命中的绚烂。携手走过一程,我们相对而笑,再走过一程,我们的脚下,已是别样的花草。分别之时,我们不需要忧伤,亦无须在心底刻上一些告别的场景。
因为岁月中原本没有真正的告别,所有的告别,不过是一种外在的仪式。生命中没有仪式,没有告别。生命的存在,只是岁月中的一段行程,简简单单,从从容容。遇见了,看上一眼,分别了,说声再见。之后,两相忘记,我们,都是自己的路人。
于是在更多的夜晚,我常常把自己忘记,把你忘记。我开始把自己想象成一条没有记忆的鱼,没有喜悦,没有悲伤。
其实,我真的该把你忘记。从盛夏的日子里走进秋天,风一吹,满身的冷就把过去的时光覆盖了。覆盖的,还有曾经牵手的那个自己。这样,我渐渐觉得,我已在自己的心底里,像忘记春天一样,把你忘记。
风,出来的不是凉爽,不是给人以精神的力量。而是——那枝上的叶更蔫了,路上的行人不禁又压低了遮阳工具……一个身影在苏杰学校门口徘徊踱步。“天啊,怎么那么热!”我把鸭舌帽向下拉了拉,右手在耳边不停扇动着,但对这燥热的环境似乎无济于事。我抱怨着妈妈:“怎么还不来接我啊!热死了……”。
骄阳依然焦烤着大地,焦烤着我。汗水不知不觉已渗满了我的脊背,热气已将我的灵魂抽离,站在太阳底下的我昏昏欲睡,双脚已无力支撑越来越沉重的身体。中暑所带来的不适,遍布着我的全身。
突然,一声清亮的话语让我一惊,身体渐渐有了知觉。“丁艺婕,你怎么还不回家啊?”聂××边说边微笑着向我走来,我使劲摇了摇头,把自己从混沌中拉回来。我勉强地回应了一个笑容,说:“妈妈还没来接我。”
“啊?已经放学很久了欸,阿姨还没来接你啊?”她顿了顿又说,“你一定中暑了,看你脸色好憔悴。”说着,她从背包里拿出一包纸巾递给我我,“擦擦汗吧。”我感激地接过纸巾。“来!”聂××拉起我的手,塞了一瓶矿泉水。“喝点水吧,至少补充点水分,不会那么难受。”看着她认真而又透着真挚的脸庞,感动已使我说不出话来。
水,顺着口腔滑过喉咙,流经血脉,最后进入身体。凉爽顿时让我清醒许多。这甘甜的水就像是沙漠中的清泉,滋润着喉咙,更滋润着心灵。
看着聂××远去的背影,仿佛暑热已散尽,顿时感到如沐春风。
友情像春天一样。哪怕只是一瓶水,都是有爱的结合。它,就像冬日里的一把火,夏日里的一面扇,秋日里的一阵风。更像是春天,那般温暖,那般凉爽,那般舒适,那般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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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忘记春天一样,把你忘记,我以为我会把你忘记,那是一种真的忘记,从夏的季节走进秋天,风一吹,满身的冷就让人忘却过去的事情了。
过去的事情本该忘记,保留着,虽是一份记忆,但总在回忆之时,让人生出诸多感叹的话语。
有人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刚刚发生过的事情,是喜是忧,七秒过后,便在记忆里永远地消失了,没有痕迹,没有牵挂,所以鱼儿总是快乐地游弋着。
更多时候,看着榕树下的鱼缸,看着它们啜过水面的一串串水泡,我便幻想着鱼的悠闲。我想,做一条鱼该有多好,无论身在湖泊还是身在海洋,哪怕只是在一条小溪里安静地生活,也是一种生命的满足。看着它们,我开始把自己想象成一条鱼,一条没有忧伤,没有欢乐的鱼。
在大自然的面前,总觉得自己那样渺小,渺小的身躯里,又隐藏着人类的自私和***。***让人类看不见自己,自私让我们在快乐来临之前,就已春花萎落。于是我常常去想,该用什么办法让自己平息下来,做一棵树,一株草,或一条没有记忆的鱼。
是的,我以为我会把你忘记,那是一种真的忘记,犹如冬季的旷野里,我接受着冰雪的洗礼。
冰雪之中,一切都那样沉寂。我的影子泛着幽蓝的天色,空旷的枝条上,褪去了浮华的装饰。那刻,我的心那样宽敞,没有私欲,没有理想,唯一拥有的便是独自享受着岁月的清净。我觉得自己分明就是一阵风,从这里到那里,来去无忧。我觉得自己分明就是一块冰,流动的心终于凝固下来,用透明的身躯,抹去往昔的行迹。
什么时候,我喜欢上这样的清净,喜欢上万物凝固的冬天,一如无人打扰的午夜的单纯。
我,千变万化;我,在哪儿都不一样;我,有许多样儿!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个——不一样的我!
千变万化之一——见风使舵
上一次我叫刘思凡出来玩,那是一个下雪的“好”天气,我们就兴冲冲地来到体育馆。刘思凡来到地板砖的大台阶,碰见一个小孩在台阶上滑倒了。刘思凡捧腹大笑。我这位“损友”的机会到了!复仇时刻——我一推,他就一下子栽倒了土堆里。我哈哈大笑。刘思凡火冒三丈,我见势不妙,以超音速般跑掉了。
千变万化之二——博览群书
老爸对我要求很高,没事儿就看书。这不,习惯成自然,我爱上了书。渐渐地,我成了一只小书虫,没事儿就在书这块大饼上东啃西啃,从百页书到了千页书。现在我看的是青春著名作家江南的热血小说《龙族》。这本书听介绍,被誉为“全面超越《哈利波特》”呢!独乐了不如众乐乐,我把这本书的.前几部借给了刘思凡,刘思凡整天给我谈故事情节。看来,这本书的魅力谁也抵不住!就连我去哪玩儿,我也带着它!
千变万化之——结束
这就是我,千变万化,爱变就变,全面超越“七十二变”!
夜幕降临,转眼间星星在天上眨上了眼睛。一轮明月挂在天空,温和的月光洒了满地。我在书桌前伏案苦读,空气中流动着笔尖与纸相摩擦的沙沙声。不知什么时候,妈妈轻手轻脚地推门进来,将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放在我面前,细声说:“累了就休息会儿,牛奶要抓紧喝了!凉了就不好喝了!”说罢就出去了。
我停下手中的笔,凝视着这杯牛奶,白色的雾气幻化成妈妈关爱的话语,像春天一样温暖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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