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喜欢在墙上画画。左边画一个电插座,右边再画上一个小插头。上边再画一个喷气式客机,下边还要画上一个小轿车。于是,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学画画。
现在想来,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上了那么多画画课,可记忆中只隐隐约约浮现出这么一点点。
那节课,好像是女老师教我们画太阳的,画公共无人售票汽车以及更复杂一些的小轿车。
以前,我画的太阳是圆的,那节课,我学会了画尖的太阳。开始,幼儿园女老师用白板笔在白板的左上角画了一个角,就像在直角上标上一个钝角的符号,在钝角符号外边又画上几根线,中间画上一个笑脸,然后加上几根皱纹和一些饰品,就这样,尖的太阳就画完了。
在尖的太阳照耀之下,有一辆公共汽车和一辆小轿车在等红灯。老师让我们把她的得意之作再复制一张。我不记得我复制出来的大作是个什么样子。反正还是和那些喜欢赞叹自己得意之作的女生还是有差距的。
放学了,经过"长途奔波",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学以致用"。我恨不得把墙壁一块块的割下来,使劲削使劲削我的那只铅笔,直到把铅芯削没。然后我用刚刚从女老师那里学来的知识,在我家那雪白雪白的墙壁上画出一道道无法擦去的画痕。
也是从按个时候起,我还学会了画方形的小轿车,方形的公共汽车,虽然老师教我们画的是圆的。
上了小学以后,美术课和这堂课有着八九不离十的相似点。小学老师还用过一张不知道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画的画,让我们在课堂上复制。与那堂课的区别是小学的那张画是彩色的,除此之外的不同点是,幼儿园女老师是现场画的。
后来,我再也没上过课外的画画班了,也没在墙上画过画了,因为墙上已经被我画满了
静静地看着那把古木色的吉他靠在书柜旁边,那一根根透明的琴弦将我与这琴系在了一起。
我学这吉他已经快两年了。回忆起学这门艺术的种种往事,仿佛还是在昨天一般。件件往事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令我难以忘怀的是我与吉他的缘起。
我原来六年级时曾上过奥数补习班,在那个班上,我交到了一个很的朋友,她很有才华,自己写了一首歌词,套用了网上的一首曲调,哼起来朗朗上口,我很是佩服她的才华和智慧。那一天,她对我说,我们一起去学乐器吧,她希望以后可以将写的歌弹唱出来。我当时却有些犹豫了,我从未想过学一门乐器,只时小时候偶尔弹一弹电子琴。正在我纠结之时,她又说了,楼下有家琴行,等会儿下课了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下了这节奥数课后,我被她拖到了琴行门口,门口的墙壁上挂着一些乐器:长笛,葫芦丝,古筝等,但我却一眼看中了一把挂在墙角的吉他,那把吉他是多么美丽!从上至下看,这把琴的上半部分(用左手按住的部分)呈笔直的流线,古木色包裹着的琴杆,而下半部分的型态又和上半部分相分,下半部分呈胖胖的接近球的形态,而吉他的中心里面则是空的,这样一连串的美妙琴音就会发出来了。而透明色的琴弦紧紧绷着,坚韧而又不服输似的,手指向上一钩,发出一颗清晰的音后,立刻又像蹦极似的,从空中坠落,回归到原来的位置。不论是这一把吉他,或是任何其他一把吉他,都是那么的匀称、美丽,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那么美丽的,夺目的光芒!
在看完了些乐器后,我很坚定地告诉了那个朋友,我选择了吉他,而她也觉得吉他的声音美妙动听,我们就这么定了下来——就选择吉他啦!
我回去和妈妈商量后,妈妈很支持我学,只要我能够坚持就行,而我的那个朋友周珂宇的妈妈也答应了她,我们就一起约好了找老师,买吉他等等,直到现在我还觉得这一切如梦般梦幻。
我现在依然在坚持学吉他,我也很惊讶,为什么在那么多的乐器中选了那把位置偏僻的吉他呢?然后又当机立断地买下了它并开始学习呢?也许这一切,都要从缘开始……
今天一早,我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往商店进发,手里的热度快要把十元给燃烧了。到了商店门口,索性将车往墙一靠,飞奔进去冲着老板叫道:“《游戏王》多少元?”老板说:“十元。”我精心挑选了一本,风风火火地赶到学校,摔下书包,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近几天,我除了在学校的阅览课、读书课看。晚上在家里,也告别了一向钟爱的电视,埋头“苦读”起来。一日三餐时,也边看边吃,即使只有萝卜干,我也吃得津津有味,我与漫画书的不解之缘。睡觉前,不看半小时,我简直无法入眠……
自从周飞买了一本《阿衰》,我便整天跟在周飞后面不停地哀求着,希望他大发慈悲给我看一看。三天下来,他终于感动了,便给了我一本,我就像得了一件宝贝似的走到座位上欣赏。不知不觉一点钟到了,周飞无情地要了回去。虽然我一百个不情愿,可为了下次容易借些,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他拿走。过了几天,噩耗传来,他的书不翼而飞了,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我心如刀绞,像亲密的朋友去世了。
但俞江松买了一本《碗豆笑传》,这也算是对我一种安慰吧。我问他要什么东西交换。他竟然狮子大张口要游戏机卡,啊!游戏机卡可是我的命根子。但为了“碗豆”,我只好狠了狠心,忍痛割爱。
我对漫画书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今早还准备买《碗豆笑传》,可惜卖完了。为此我闷闷不乐了一整天。
这就是我的漫画奇缘。
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玩游戏,打羽毛球,打乒乓球……但是我最喜欢的还要数看书。
我爱看书,在我家是众人皆知的。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他说的很对,人想要进步就得读书。妈妈说我是一个大书迷,的确,我连吃早餐、上厕所都要见缝插针地看上几页才肯罢休。
有一次,我正捧着《阿笨猫全传》看得起劲,奶奶却偏要我去热牛奶。我只好“恩恩啊啊”地回应着,随手拿起一盒牛奶,连吸管也没拆,直接塞进了微波炉,接着我便坐在沙发上继续看书。过了好一会儿,也没听见一点动静,我纳闷了:会不会是微波炉坏了呀?如果真是那样可就……想到这儿,我急忙冲过去,一看,啊!原来开关还没打开呢!我真是哭笑不得,只好重新热了一遍。
还有一次,妈妈要洗澡,非让我去拿瓶沐浴露。我正看到书中最精彩的片段,动也不肯动,哪会肯去拿东西呢?所以,我只是装模作样地回答几声。过了五六分钟,妈妈见我还没去拿,就说:“儿子呀,你还不去?”我听出了话里的意思,知道再不去,妈妈就要生气了。我无可奈何地打开柜子,顺手拿了一瓶就扔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卫生间里传出妈妈怒气冲冲的声音:“陈志超,你看看你拿的是什么呀?我叫你拿的是沐浴露!”我走进去一看,才发现我拿的竟然是洗发露!我就是这么一个爱看书的男孩,阅读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还 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真是一举两得!
第一次与书法接触是在20××年3月份,当天晚上的.情景我记忆犹新,因为那毕竟是第一次接触书法。
当天晚上约六点,妈妈拉着我走进了书法教室,只见抬头,“聂氏书法”四个大字挂在上面。我紧张地握着妈妈的手,心中有一些忐忑不安。
进了教室,“师姐”们齐刷刷抬起头,望着我,我不好意思地把头压低了一点,又不知什么勇气,让我抬起头对他们笑了笑。当时,我被安排到了靠右边正数第三张桌子上,我认识了我的书法老师—万老师,她对我十分和蔼,有时略有严厉,到最后,她对我期望越来越高。老师给我拿了一支笔来,郑重地交给了我。我心中不乏有些高兴。
第一节课是让我练习握笔;用食指,大拇指放松地抓住,其余手指紧靠在大拇指一侧下方,我试着做了做,却怎么也抓不住。然后,老师对我说:“假如这儿有一堆爪子,你去抓,怎么抓?”我试着照做了一番,“很好,你试着抓笔!嗯!不错!”“瞧,笔下方叫笔尖,笔上方叫笔肚,写字时,膝盖与肩齐平!”随后,她走了出去拿了几张报纸,她用笔尖蘸了蘸墨水,在报纸上画了一根线,很平稳,很直,她对着我说:“试着画一画!”我飞快地把笔一拉,她一边摇头,一边对我说:“刚怎么说的呀?膝盖要于肩齐平呢!还有书法不要求速度,注重质量!”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照了做,画得很丑,就像心电图一般,波澜起伏,她对我笑了笑,说:“继续练呀!”她走了出去,对其他同学指点了几句。没过几分钟,我望了望坐在对面的妈妈,妈妈转身对我说:“加油练啊!”我不吭声,因为我手十分酸痛,一阵阵炽痛向我涌来,妈妈只好不再说什么,让我四处走动一下。
我离开了坐位,向四处望去,“哇!”我不禁赞叹,他们写得美观极了,对一个书法几乎还没有入门的人来说,是不会用词语来形容的,而现在,我对书法有了一定的见解,楷书规矩整齐,行书不及楷书工整,不及草书草寮,却别有一番韵味,草书则十分草率,快速的,隶书扁平,工整,精致小巧。欣赏完,我又坐下认真练习。
两小时三十分钟飞速地过去了,我于书法的缘分正式启程。虽然缘分短浅,只有两年。
琴棋书画,在小学一、二年级,大家都没有压力时,这几乎成为了每一位同学的特长。大家都有自己的想要学习的一门爱好。或文学或艺术,或舞蹈或唱歌,然而我自己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于是自己也在为自己除课本外的爱好做打算。
说是学音乐,对一个没有半点音乐细胞的人来说,是从不敢多想的。学舞蹈,对一个男孩子怎么“像话”。若说学习书法,那种需要静静地花很多时间才有成效的事情,我自认为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排除这排除那,惟有那在一张白纸能变成五彩缤纷的图画的绘画让我着迷。
那时,是一个周末,母亲带着我去画院看看。我记得那地方市井环境并不好,都是灰沉沉一片,并不像脑海中想像的一般,是个风景如画的地方。进入画院,墙面全是各种颜色杂乱无章地汇在一起,用我的眼睛欣赏,这样一点儿都不美观。
初进教学的房间,墙上粘贴都是同学们的习作画。接待的老师说这是每堂课画得比较好的画才能展现在上面。可我却觉得有些画并不是很漂亮的,最后才知道,进步很快的同学的画,虽然不能算是最漂亮的,但老师也会粘贴到墙上,算是鼓励吧。
老师上课了,但因时间的流逝,早把这节课具体讲什么給忘记了。但我当时还记得,老师画出来的样版比起同学的作品好看极了。若把画比作一块石头,那么老师之作就是女娲补天之石,而同学们的就如一块再平常不过的“石头”了。
当初我记得老师为什么能一笔画得很直很直,这让我很费解,因为我还从未看到过有其他的人能做到。我感到老师就像武侠小说中的修炼很久的绝顶高手。
课后,我对这用笔在纸上描绘的艺术,慢慢开始感兴趣了,而老师也成了我心中当时在绘画技艺最高超的人。后来跟随着那位老师的学习,她的绘画技术越加令我佩服。那老师当初给我们展出了他以前学生最好的作品,也成为我那时的目标,那一笔一画,充满着立体的美,充满着优美的颜色。
人生的第一次虽多,但这次学绘画在我心中的地位,任风吹雨打也没法完全除去的。
在我的认识中,读书既是一种放松,也是一种对书本对自己的挑战。
每天,一旦在晚上有了空隙的时间,我就习惯于躺在舒服的床上,床头放一杯开水,手上捧着一本好书,静静的去读,让自己慢慢的融入书本中去,身临其境地听书中的人物谈话,与他们一起跋山涉水,我感觉自己在书的熏陶下长大了许多。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词句、章节十分难以理解,这就需要你反复去读,直到读懂以后,你会有一种愉乐感,为自己悟出道理而感到自豪。
当我在读:[苏]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时,那是本十分长又十分难懂的书,需要你静下心来一遍又一遍地去读去体会当反复读过许多遍之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向困难低头,相信自己,走自己要走的路。是呀!高尔基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但他依然顽强、自信地活下来了,不是吗?
挫折是一笔财富,这道理也是书本教给我的,面对挫折与失败是不能灰心的应该乐观地去面对,我为自己又找到一次锻炼的机会而高兴。
泰戈尔说:“假如我错过了太阳,我不会哭泣,那样我就有可能会错过星星和月亮”。可能因为一次的失误,但坚决不可以放弃,这样,你会错过更多,星星和月亮不也同样美好吗?
我最喜欢看科幻小说,它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可以紧扣你的心弦,让你的心与故事情节的变动时起时伏,并且它也给了你大量的想象空间,让我自由地翱翔在魔法的'世界里。
书本是一个对你最忠实的朋友,当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你可以无所顾忌地向他索取,他不求回报,当你失败时,他是不会背弃你而离去,反而会给你心灵的安慰。
“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法]笛卡尔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没错,这是我最欣赏也是最赞成的一句名言,是书本使我学会了去爱这个世界,去爱大自然内所有的生灵,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书本其实是有生命的,他们凝聚了作家的心血,他们在向我们传授人生真谛。
书本,我应该感谢你们,是书本让我的双眼迸射出了智慧的光芒;是书本让我的大脑燃起智慧的焰火。
书本,我热爱你们,或许有一天,我也可以成为一名写书的人。
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我看过一些文章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以前,我对书有种短暂的喜爱。当我在书店看到一本我喜欢的书,我便会请求妈妈买下来,并一直抱着它回到家为止,真可以用爱不释手来形容。可当它成为我的书的时候,我便会把它放上书架,偶尔翻一翻,仿佛那不是我要买的,而是我妈妈非逼着我去买的。
说也奇怪,自从我在课堂上学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便改变了对书的那种短暂的喜爱。
文中的作者愿带着一本书周游世界,而我,却从没想过;文中的作者愿意把书读上一百遍,而我,却读不完整本书;文中的作者愿意每读一遍找到一个新东西,而我,却不愿意去找……文中作者那中爱读书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感化了我。
现在的我,对于一本喜爱的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将它买下来,看上一遍又一遍,哪怕只是囫囵吞枣,我也还是会从书中发现新的东西。
谢谢书给我智慧,谢谢书对我还是那样宽容,谢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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