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格列佛他是1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人。他是一个勤劳勇敢、机智善良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勇者。
书中的第一部分“小人国之旅”中的小人国,描写了小人国王国中最高的职位要通过跳绳(不是以人的能力品德)来决定,谁跳得最高,谁就能获得最高的职位,实际上反映了在当时的英国平常人难以凭真才实学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书中的第二部分“大人国之旅”中的大人国则充分暴露了大人国国王对英国如此喜好战争也表示出极大的憎恶,这也正是作者借大人国国王之口来谴责战争带给人民的恶果。
书中的第三、四部分也分别表达了作者赞成和平制度和反映出由于历史的限制,作者无法找出摆脱人类丑恶的态度。
过了一个钟头,凡卡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了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凡卡睡得正香,忽然感到一阵揪心的疼痛,他睁开眼睛一看,一下子吓得不知所措,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自己面前,手里握着一根木棍,正气势汹汹地瞪着凡卡
凡卡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又犯什么错了,干活的时间不是还没到吗?自己才刚休息不久。难道写信的事被老板娘发现了?凡卡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如果信真的落到了老板娘手里,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自己不仅会遭到一顿毒打,以后想再跟爷爷联系上就更困难了。不过,这事老板娘怎么可能知道呢?凡卡正感到疑惑不解,老板娘突然操起木棍往凡卡身上狠狠打了一棒,恶狠狠地吼道:“你这个懒鬼,叫你做一点小事你都做不清楚,叫你给小宝宝摇摇篮,你居然敢在这儿偷懒!”听完老板娘的一番话,凡卡这才醒悟过来,刚才确实是自己太大意了,只顾着写信,竟忘了自己的任务。凡卡拖着疲惫的身躯朝老板娘的小宝宝的房间走去,身后又传来了老板娘不满的吼声:“你这个坏东西,下次再敢偷懒,我非打死你不可!”这一回,凡卡并没有对老板娘的话产生恐惧,相反,他在心里暗暗得意:“已经不会有下次了,再过几天爷爷就会把我接走了。”想到这,凡卡不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自己终于可以告别这地狱般的生活了。
可是一连几个星期过去了,凡卡根本就没见着信的影子,更别提爷爷的回信了。或许凡卡心中已经明白了,可是他不愿意揭开事情的真相,他只是把这份甜蜜的希望埋藏在心底,等待着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从书上知道了《长江七号》这部电影,一下子就被介绍吸引住了。今天放假,就赶紧在网上搜来看。这部电影讲述了小狄和爸爸以及一只外星狗之间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浓浓的爱意,让人欢笑不断,也让人泪水不断。
小狄家境贫寒,他爸爸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打零工赚钱,却省吃俭用让小狄上贵族学校。小狄每天身处富家子弟之中,看别人玩最新的玩具、吃最奢侈的佳肴,心中难免不是滋味。他痴痴地期盼父亲可以送他梦寐以求的智慧玩具“长江一号”。狄爸买不起新玩具送小狄,却在垃圾堆里意外捡到神秘外星生物七仔。
这个七仔具有神奇的力量,它闻了闻小狄家的坏苹果,顿时,坏苹果就变成了香香甜甜,完好无损的好苹果。这让小狄兴奋极了!这个发现让小狄做起了美梦,梦见七仔打败了最凶恶的狗,梦见七仔给他制作了一副眼镜,戴上眼镜好就可以看到其他同学的答案,考了一百分。还梦见七仔给他一双超级无敌运动鞋,跳高,游泳,踢足球他都成了高手。
醒来后,小狄把这一切都当了真,他让七仔帮他考一百分,七仔却给他拉了一坨便便,小狄却以为是七仔给他的道具,考试的时候用手捧着便便,等着传递考试信息,结果时间到了,他连一道题也没有做。结果考试了0分,小狄怕爸爸知道,就把成绩改成了100分,爸爸知道后特别生气,小狄却和爸爸大吵,要爸爸以后不要再管他,爸爸说只要他能考及格,爸爸就不管他。
小狄真的努力考了65分,可是爸爸却在工地上出了意外,老板赶紧把小狄爸爸送到医院急救,最终,小狄的爸爸没有能抢救过来,非常不幸离开了人世。老师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了小狄,小狄伤心至极,放声痛哭,把老师赶出家门,幻想着自己睡一觉醒后,爸爸就能回来了。这时,七仔就把自己身上所有的能量传送给了小狄的爸爸,救了小狄的.爸爸。小狄醒后,发现爸爸就躺在身边,高兴极了!对爸爸说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做一个对社会用的人。可是,七仔却耗费尽了自己的能量,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看到这里,我的泪水大颗大颗的涌了出来。
小狄的家虽然贫穷,却有着太多的爱,太多的自强。爸爸常常对小狄说:“咱们虽然贫穷,但是我们不去偷,不去抢,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们不会拿,只要咱们遵守这些,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别人尊敬的。”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着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爷 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个梦他做的十分甜蜜,还梦见了爷爷来接他了,和他一起坐着马车,回到了乡下,一起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过上了乡下的朴素、美好的生活。
凡卡正在做着美好的梦时,突然头发一阵巨痛,被提了起来,立刻睁开眼睛,在模糊中看见了穿着黑皮衣的老板娘,正怒气冲冲的瞅着他,眼中仿佛闪着怒火,凡卡立刻清醒过来,心里十二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豆大的汗珠从他头上滴滴嗒嗒的掉了下来,屋里清静的连掉一茛细针也能听见,只见老板娘把脸一沉,好似要下雨似的,凡卡心里知道他又栽跟头了。只听她冷冰冰的说:“谁让你睡了,你做好活了吗?”凡卡结结巴巴的说:“没!没!……没有。”说话的同时害怕的低下了头,老板娘像头爆发的母老虎,拉着小凡卡的耳朵拖出了门,凡卡心里一凉,心想:“完了!又得一顿毒打!”老板娘抢走皮带,使劲的抽打着小凡卡幼小的身躯,“啪!啪!啪!”多么响亮啊!你们完全可以想象的到凡卡是多么的痛,每一皮带下去都会留下一条长长的红印,凡卡被打的皮开肉绽,晚上睡觉时,他怎么也睡不着,被打的地方痛的死去活来,只好坐在过道边上倚着墙,透过窗户看着外边那轮皎洁的明月,幻想着爷爷正在干什么,他多么盼望此刻爷爷能来接他。
第二天,他早上起来干完了活,老板娘和老板吃完“山珍海味”后,听见了门外一阵急促的拍门声,凡卡闪进了一个想法,会不会是爷爷呢?他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门,一看,哎!不是啊!原来是一个年轻的绅士找老板有事,他们到酒吧去谈了,家里就剩了凡卡一个人,他心想:“如果我能有好多钱那该有多好!”他悄悄的溜出了家门,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突然在地上看见了一只鼓鼓的皮夹,他打开后,惊喜的发现里边有1000万俄元,他高兴的乐开了花,心想有了这笔钱,干什么都行了,他坐了辆马车回到了自己的村子,见到了心爱的爷爷和泥鳅,买了一栋大房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记得小时候,有这么一首儿歌:“秋风起,麦叶黄,大雁排成行……”这是多么美的一幅图画啊!秋风萧瑟,树叶儿枯黄,大雁排着队向远方飞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再也没看见过这种景象了?
小时候,我总爱踩着枯叶看秋天的天空,那是一种梦幻般的蓝,像蓝汪汪的水晶石。天空上不时飞过一群大雁,它们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排成“一”字形,像天空的哨兵,又好像是大自然的精灵。后来,我上学了,再也没有时间去看大雁南飞的壮美景象。偶然一次机会,我又走在了那条宁静的小路上,大树依然,枯叶依然,天空依然,可那群雁呢?它们哪儿去了?我用力揉了揉眼睛,还是不见那群“精灵”的影子,到底是我的视力下降了,还是……
怀着难过的心情,我走在了回家的路上。凉风吹皱了院子里的一池秋水,我突然回想似乎有好几个夏天都没有听见蛙叫,心里疑惑那青蛙王子是不是和公主相会去了。回到家,桌上摆满了一大桌丰富可口的饭菜。“这是什么?”我指着一盘制作精美的菜好奇地问,“是蛙肉。”妈妈说。泪水一下子就涌进了我的眼眶,我心里像堵着一团麻线,剪不断,理还乱。原来那些青蛙早已被人们当成美味佳肴;那些大雁,莫不是也被人们从天空中把它们打下来吃了?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画面:一只大手迅速将一只青蛙的皮撕下,露出血淋淋地肉;一只黑洞洞地枪管瞄准了一群大雁,“砰”的一声,一只大雁无力地从空中坠落……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宁愿相信青蛙变成了王子与美丽的公主相会去了;我宁愿相信大雁早已飞到了南方,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我默然,现实是残酷的,你不想接受也得接受。我们人类为了贪得一己之私,疯狂的残害身边的动物,可是我们似乎忘记了,他们也是我们的同胞,同样也是大自然的儿女啊。
“秋风起,麦叶黄,大雁排成行……”这首歌谣难道只是梦境中才有的吗?那青蛙王子的童话难道仅是南柯一梦吗?我们一天天长大,可那些美妙的童话也一点点地离我们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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