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梳妆镜前,仔细的端详自己的脸庞,不错,镜前那个扎着蓬松马尾辫的女孩便是我。
我喜欢生活,尤其喜欢与大自然的拥抱。在树林里,我会深吸一口气,将大自然最熟悉、最浑厚的`气息与我融为一体,用心去倾听身旁泉水的叮咚声,去感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清晨,我会屏息谛听着鸟雀们清脆的鸣叫。小小演奏家们那超人的的技艺,有时会令我忍不住拍手叫好,而我却会惊动了它们。雨天,我会举着一把小花伞,去聆听大自然最欢快的一首歌。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享受生活,可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一次,一位叔叔来家里串门。我先拿了个球抵在门根处,这样门就只能半开。啤酒肚叔叔拼命向门里挤,“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叔叔挤了半天也没进来。我嘴里却在说:“吸气,吸气!”门就卡在叔叔的大肚子上,他怎么也挤不进来。“再吸,再吸,马上就进来了!”我见叔叔用足劲儿,便使了个坏,把球移开了。门忽然大开,轰的一声,如洪水猛兽一般,叔叔扑了进来,一直扑到柜子上,头上磕出了个包。这样的“好事”,我可谓“如数家珍”。
但是,我却时而淘气,时而安静。我最喜欢读书。每个人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读过的每一部书都有印象,但英国著名作家格雷厄姆的作品《柳林风声》给我的印象最深,它是一部关于动物们之间的友谊,家园的最美丽的经典作品。我喜欢了解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鲜明特征﹔喜欢在文章的字里行间中去感受语言的美感﹔喜欢在文章中谈论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认识和了解社会。我喜欢探索什么是美丑,什么是真假,什么样的人生是有价值的人生,什么样的世界是文明人类理想中的美丽世界……
我是一个拥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他,今年九岁多,是我的挚友,非常特别,很有趣。
他的外表不凡。高高的个子,不胖不瘦,胳膊和大腿都有小块肌肉;大方头,头发有些发黄,被同学们称为“金发狮子”;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单眼皮;脸上还有一道小小的“孔乙己”伤痕。
他从小苦学传统文化。因家人的喜爱,所以一直在上“私塾”,而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每天在私塾朗诵“四书五经”,把它们背得滚瓜烂熟,《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更是横流倒背;武术也是他们的必修课,如长拳、太极拳和猴拳都会一点儿。每次我们搞集体活动时,他都能随口背诵一大堆古文,或来一串武术动作,一招一式真不含糊,看得我们惊叹不已。
此外,他的艺术细胞也非寻常。那些外国动画片的主题歌,他只要听一两遍就能记住,唱起来还十分动听,真像一位小歌星。最近,他又学上了小提琴,不懂就问,非常认真。听说,学琴之前还与妈妈签订了“协议”,三年之内必须刻苦练习,不得怠慢,否则,就要接受惩罚。
他的综合素质一点儿都不差。他爱好象棋,因为他爷爷是当地远近闻名的业余象棋高手,所以,每当他回老家,就常常跟他爷爷学下象棋。只要有机会,无论走到哪儿,只要碰到别人下棋,他都要露一手。如今,他爷爷也有点儿斗不过他了,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他的脑子还转得特别快,当我们俩一起玩打斗游戏时,他常常“虚晃一抢”,然后撒腿逃跑。
他的这种现象比较特殊。因为没怎么学数学和英语,所以,简单的算术都经常出错,英语也只能说几句。可是,他没有那么大的学习压力,有足够的时间自由活动与休息。我想,这应该引起家长和全社会的关注与思考。
这就我的朋友,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也许她和别的女孩不同,一般的女孩差不多都很文静,话很少,而她和她们恰恰相反:她很顽皮、很乐观、有韧劲、很粗心。
她天生是个乐观派,整天嘻嘻哈哈的,看到她的人总会疑惑地问:"你为什么每天都在笑呢?"
上帝除了给了她乐观之外,还给了她一份韧劲,让她在感兴趣的事上刻苦钻研。常常,她会为了了解一道数学题,花上几个小时,用掉几张验草纸,才在凌乱的头绪中理出个所以然来,解出这道数学题。除此之外,她会在别人说她做的题有错时,仔细检查,如果觉得是对的,她会保持她的答案,坚信她是对的。
她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她可以在数学上与男同学一较高下,可以和他们一起从天文谈到地理,她都可以给他们说上几句,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可同样,她还是一个女生,她喜欢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心爱的《童话大全》、《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
她有时会很粗心,不是涂改液找不找,就是作业本不知道哪儿去了,可翻遍整个抽屉﹑书包后,它们又会突然出现在某个熟悉的地方。粗心给她带来了许多麻烦,可她却总是改不了,唉,人无完人嘛!
第一次看到她的人可能会被她的文静的外表所迷惑,可是她并非他们想象的那样文静。因为男孩会玩的游戏她基本没有不会的,她有时还有点孩子气,所以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假小子"。这就是与众不同的她,一个乐观的她、一个有韧劲的她、一个聪明的她、一个粗心的她,她就是我姐姐!
叮铃铃,清脆的铃声响起,数学老师伴着铃声走近教室。他问一只鸡两只腿一个头,一只兔四只腿一个头,现在鸡兔12头,34腿,问鸡兔各几何。原来鸡8兔4.但老师说,如果一个很大很大的树怎么办,接着他引进了一元方程,我们很快就学会了。在课堂上,他是良师,为我们解决所以的难题。
如今,我们已上初二了老师也调走两年了,我们刚升进初中,他就调走了。我们真的好想他,希望他回来。老师,老师,你在哪里啊,我们想您了。
踢,快踢啊,真笨,快啊,要不就完了,你说这声音分明是一副孩子气,如果你以为是一个小孩子,那就大错特错了。你看,那个穿着衬衫,跑的一身汗,浑身肉直晃的'那个人是谁,他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快看,快看,他怎么了,原来他坐在地上了,嘴里嘟囔着什么,我们赶快过去搀扶他,问清情况,原来是失了一个球。他经常与我们呆在一起,他说我们是他的朋友,常常带我们玩一些有趣的游戏。
我喜欢生活,尤其喜欢与大自然的拥抱。在树林里,我会深吸一口气,将大自然最熟悉、最浑厚的气息与我融为一体,用心去倾听身旁泉水的叮咚声,去感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清晨,我会屏息谛听着鸟雀们清脆的鸣叫。小小演奏家们那超人的的技艺,有时会令我忍不住拍手叫好,而我却会惊动了它们。雨天,我会举着一把小花伞,去聆听大自然最欢快的一首歌。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享受生活,可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一次,一位叔叔来家里串门。我先拿了个球抵在门根处,这样门就只能半开。啤酒肚叔叔拼命向门里挤,“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叔叔挤了半天也没进来。我嘴里却在说:“吸气,吸气!”门就卡在叔叔的大肚子上,他怎么也挤不进来。“再吸,再吸,马上就进来了!”我见叔叔用足劲儿,便使了个坏,把球移开了。门忽然大开,轰的一声,如洪水猛兽一般,叔叔扑了进来,一直扑到柜子上,头上磕出了个包。这样的“好事”,我可谓“如数家珍”。
但是,我却时而淘气,时而安静。我最喜欢读书。每个人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读过的每一部书都有印象,但英国著名作家格雷厄姆的作品《柳林风声》给我的印象最深,它是一部关于动物们之间的友谊,家园的最美丽的经典作品。我喜欢了解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鲜明特征﹔喜欢在文章的字里行间中去感受语言的美感﹔喜欢在文章中谈论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认识和了解社会。我喜欢探索什么是美丑,什么是真假,什么样的人生是有价值的人生,什么样的世界是文明人类理想中的美丽世界……
我是一个拥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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