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做一件事,用心过了头,这容易忘了为什么要去做;但是不用心的话,又会耽误事”。这是心灵花园导游陶姐姐说过的话。所以,很早很早以前,我一个很厉害的老师说:“用心过头和不用心,都不好,只有中间的地方,最难找”。
这个故事里的大人们就没有找到:和妈妈结婚时,爸爸居然没有出现在婚礼上,跑去做他心爱的蛋糕去了!而那些重视婚礼的新娘们,为了在婚礼上看起来漂漂,不惜花很多时间去跟肥肉和高跟鞋作战,什么花招都愿意试。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吃什么偏方......
写到这里,我又想:有没有一种完美的课程,教我们怎样找到那个中间点?我想到了一个爱睡觉的小狗,它很想开一门爱睡觉的课,课上没有老师,只要每个人用自已喜欢的姿势呼呼大睡就行了。小狗态度好,它找到了时间和地点,做自已喜欢的事。
这是一个神采飞扬、甜美灿烂的故事,既有小姑娘乐呤开朗活泼,也有蛋糕香甜味道,再加上_:快活、模范、食神和爱美的小花童主角出演,真是奇妙无比!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点了。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我的教育观、语文观、学生观,乃至于我的性格、为人和其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书中的第五章《行无言之教》部分对我的触动颇深,受益颇多。
这一章的开篇便引用了老子的话:“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其中的“不言之教”指的就是“身教”。身教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身教”无痕,而且于老师认为这种影响在小学阶段尤为显著。因此于老师说:“老师就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学生天天看的‘无字之书’。”
接着于老师指出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深远 的“无言之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第一节课就能赢得学生的好感。” 于老师在书中说道:“我的老师和我的语文教学经验告诉我,写字的意义太大了,小学生要写好字。”于老师强调练字要成为教师备课的重要内容,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自己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词语,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要琢磨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看准每笔的起笔、落笔,不把每个字练好,不会善罢甘休。
二是朗读。于老师说自己备课除了练字,还练朗读,而且练朗读花的工夫比练字多得多。“朗读受朗读者智力、能力、感受力、表现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制约,所以教师要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教师如能达到“见文生情”的朗读水平,即便不讲朗读技巧,只是一遍一遍地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一遍一遍地跟读,时间久了,学生的朗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提高。
三是作文。这本书,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的,好几个夜晚,最享受的事就是静静的坐在书桌前拜读这本书,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小学生作文教学,平时,经常听到有语文老师说,语文教学,最难的就是作文教学,学生总是不肯动笔写文章,或者是没有素材,或者是语句不通顺,或者是字数写不多,各种各样的原因遏制了学生的写作***。我想,如果要做到像于老师那样亲自带着学生去校外体验生活,带学生去博物馆,去山上,去划船,去采花,这或许已经不符合我们现在的教育形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那么,他的另外几点做法还是可以借鉴的。于老师最让我佩服的是他每次要求学生习作的时候,自己都会写“下水文”有时候一个题目写好几篇下水文,自己站在学生的立场习作,只有通过写“下水文”,才能更好更有感受的去教好这篇习作,也更能亲近学生,并且,学生也喜欢阅读老师的习作,这样一来,师生共写的状态大大促进了学生的写作***。所以,一直以来,于老师都坚持写“下水文”。这不仅能提高自身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拉近与学生的距离,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如今,我们的孩子或许已经会写记叙文,但如果要求写说明文,写报道,写海报,写转述,写照片说明这些生活中比较实用的文章,或许很多孩子都无法表达清楚,我想,我们依然可以借鉴于老师的做法,开展一堂实物展示课,让学生画海报,在海报上写清实物展示课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纪律要求,在展示课中,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展示物品,然后让学生观察,讨论,最后自己挑选写报道或者物品说明,老师当场修改,学生可在一节课中学会写物品说明和报道,这样的课堂不但有意思还有效。
最后,写作命题也有一些小小的学问,第一,命题宜小不宜大。学校开完运动会,如不假思索地出一个《记我校春季运动会》,就大了。学生会不知从何写起。我们可以出一些小题目让学生写,如《记男子200米决赛》 《女子跳高趣事》 《开幕式》等等。第二,题目要有趣味性。写我和我的同桌,可以这样命题。《远亲不如近邻——我和我的同桌》 近朱者赤——我和我的同桌》 《井水不犯河水——我和我的同桌》等。第三,命题要让学生动情,激发学生的表达***。即将毕业的学生写自己的.母校。可以这样命题。《老师,请记住我》 《请原谅我——写给我曾经的同桌》 《把母校看个够》 《母校的曲艺社》等。第四,命题要命到学生的心眼里去。写读书收获可以命题 《书——谢谢你》 《书——你是我的好知己》等。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我的教育观、语文观、学生观,乃至于我的性格、为人和其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书中的第五章《行无言之教》部分对我的触动颇深,受益颇多。
这一章的开篇便引用了老子的话:“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其中的“不言之教”指的就是“身教”。身教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身教”无痕,而且于老师认为这种影响在小学阶段尤为显著。因此于老师说:“老师就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学生天天看的‘无字之书’。”
接着于老师指出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深远的“无言之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第一节课就能赢得学生的好感。”于老师在书中说道:“我的老师和我的语文教学经验告诉我,写字的意义太大了,小学生要写好字。”于老师强调练字要成为教师备课的重要内容,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自己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词语,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要琢磨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看准每笔的`起笔、落笔,不把每个字练好,不会善罢甘休。
二是朗读。于老师说自己备课除了练字,还练朗读,而且练朗读花的工夫比练字多得多。“朗读受朗读者智力、能力、感受力、表现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制约,所以教师要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教师如能达到“见文生情”的朗读水平,即便不讲朗读技巧,只是一遍一遍地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一遍一遍地跟读,时间久了,学生的朗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提高。
教师要奉献全部光和热。教师要不断学习,剔除以往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中陈旧的落后的东西,采取现代化的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去教育和引导学生。教师必须勤学不辍,不断充实自己。知识贫乏是不称职的教师,对教育事业不忠诚是失职的教师。教师要大力开发学生的聪明才智,让每个学生身上的才华都放射出灿烂的光彩,让每个学生身上蕴藏的智慧火花,都炽烈的燃烧起来。
教师要有自制力。自制力是意志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教师来说,具有自制力,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行为能够约束自己的动作、语言,抑制无意的激情和冲动,这既是职业修养中不可缺少的的心理品质,也是教育技巧高低的尺度。冷静是智慧的源泉,急躁是无能的表现。教师在盛怒时,要学会忍耐,压抑脾气,心平气和的跟学生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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