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脑海中,有一位阿姨她给我的印象很深刻,虽然彼此不相识,只见过一面,但是她却给我雪中送炭,让我念念不忘。
那是几个星期前,上课时,老师向同学们推荐两本书,一本是《复活》,另一本是《狂人日记》,我听了如此兴奋。一放学就狂奔向附近的汕樟书店去看有没有,有就下午向妈妈要钱后买回来。到了汕樟书店,一进门,就看到堆积如山的.书本。我找篇整个书屋,就是没有发现这两本书。唉!我长叹一声,怅然若失。
周末到了,我向妈妈要37元买书后,坐了5站公共汽车到达新华书店。我一进书店,就能看到一排排书柜堆满了琳琅满目的书。啊,在那哩!我兴奋地喊到。一手抓起两本书,看也不看一眼书价就冲到付钱处去了。售货员出了价单,说:一共是42块8!但本书店做了一次活动,凡是买两本书以上或刚好两本书的就便宜8角!呀!好贵啊!我钱钱不够。那您可以下次再来。售货员给了我一个建议。可我又心急如焚想马上看这两本心爱的书。正当我犹豫时,排在后面的阿姨说:小朋友,没事的!你把身上所有的钱拿出来,有多少?我只带了37元哩。我的声音小得连自己也听不见了。那加上5元钱就够了。来,给,拿好钱!阿姨顺手从她的钱包拿出5元钱并递在我手中。我欣喜若狂,感激又腼腆地对她说:谢谢!阿姨说:不客气!你爱看书好啊!阿姨莞尔一笑,走了。我当时心里无比感谢她。
虽然我只见过这位阿姨一面,但是当天她为我付5块钱的场景却常常在脑海里出现!
回首从前,从刚刚见到它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明白,它在我的生命中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
——题记
20××年8月,妈妈把我带到了一个叫“大家音乐琴行”的地方。她想让我感受且见识一下各种乐器。在那里,我看到了长笛、钢琴、二胡、小提琴等各种乐器。我还欣赏了优美的长笛曲,沉稳且大气的钢琴曲,婉转动听的竹笛曲……可我,偏偏选择了它——长笛。
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了它——银白色的笛身,一个个小巧玲珑的按键,浑身散发着艺术的美与灵动。它的声音婉转、细腻、优扬、轻柔,使我陶醉于其间。于是,我便很快地认定下来,它,就是它了,那个将陪伴我终身,在我忧伤时为我加油打气,在我失败时使我重新站起的
乐器——长笛。
妈妈见我如此喜爱长笛,便答应让我学习长笛。她给我找了一位好老师,也是那个琴行的主人——闵老师。
闵老师的长笛吹得很好,使那时小小的我认为,那是人间最美妙的声音,从他指间,所有好听的乐曲都可以流淌出来。
他先是教我吹笛头,嘴巴放在笛头的那个小小的孔上,只有用不急不缓,正合适的气流把音吹出来才好听。刚开始时,这个分寸把握可难住了6岁的我,不是吹得太急了,把音吹破了就是吹得太轻了,发不出声。闵老师就耐心地手把手地教我,亲自示范,直到我掌握技巧吹得符合要求为止。好不容易笛头吹得过关了,老师要开始教我吹笛身了,也就是把整个笛子拼在一起吹。这下难度更大了,因为笛子并不轻,对于当时只有6岁的我来说,端上个两三分钟是真不容易。一分钟过去,手臂酸胀得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得将它放下。可我很不甘心,就是不相信自己坚持不下来。于是,我一次次地尝试,一次次地对自己说:“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行!”果真,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终于克服了困难,端多久笛子都不是难事了
当我初次接触长笛时,我就对自己说:“你一定要坚持下来,把这条路走下去!”现在,我依然在练习长笛,并且越练越好。我克服了长笛学习中的一个个困难,勇往直前,永不退缩。
现在,我能吹出像《我心永恒》、《致爱丽丝》、《幽思》等一首首高难度的、动听的乐曲。而且,我在这条长笛之路上也获得了一定成就——考过了六级!
漫漫长笛路,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了过来。我相信,日后,我一定会越吹越好!
那件事已经过去了一年,但我还是始终不忘那难忘的一面。
那天,我正漫步在市政府宿舍大院,东看看,西瞧瞧,想看看有没有人在院子里玩。这时,一个小孩的面孔映入我的眼帘:他嘴里吃着棒棒糖,脸上有一条疤。看了这个人,我马上就觉得:他是黑帮老大的儿子,于是,当他生下来的时候,就给他的脸上割了一条疤。他向我走来,随后跟来了三四个小孩,我以为他们要打我,急忙溜走了。
跑了一会儿,我往后看,他们已经被我甩掉了。于是,我又慢慢地走起来。没想到,冤家路窄——我又碰到了他们几个。那个脸上有疤的小孩,虎视眈眈地望着我,两只大门牙露出来,我更害怕了。他叫住我说:“嘿!前面那个小孩,等一下。”我停住了脚步,他走到我面前,我看清楚了他的样子——眉毛浅浅的,是个双眼皮,脸上那疤就像灰太狼的疤。他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吞吞吐吐地回答道:“我……我……叫……饶翰文。”他听了笑着说:“一起玩吧,你可以叫我‘刀疤’。”没想到,我一直恐惧的人,既然是个和善的'小伙伴呀!于是我和他们一起玩了“三个字”。
时间快如闪电,“刀疤”要回家了,他对我笑了笑,便走了。现在我又见到他了,和他在同一个作文辅导班学习。我看了他的一篇作文叫《我学打篮球的故事》,一开始,叙事不清楚,经过老师的指点,他又进步了,后来作文还在小报上登出来了呢。
我和他已经是好朋友了,但我还是难忘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从了解到它的那一刻起,我就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绘画与我的身心合并,它就像磁石一样吸引住我,而我也不愿离开。
我与绘画的缘分和我的性格是密切相关的,我从一出生开始,就比其他孩子安静许多,很少吵闹,在幼儿园里,我好想不太合群,参加的活动很少,没有什么爱好,也从来没有想过花花,虽然在那之前,我好像特别喜欢拿笔乱涂,但真正掌握,还是通过了一个机会。
在我三岁时,幼儿园总会安排各种类型的兴趣班,最抢眼的心算班,舞蹈班大大地写在墙上。性格原因,那时我总爱关注一些被人忽略的,所以注意到了,墙角一个小小的“水粉班”,妈妈支持我,给我报了名,其实我还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但也按老师说的准确好材料,上第一节课,我还记得作业是两只浮水的白鹅,我凭自己的感觉去画,自认为画得很美,不过同桌一个小男孩却说:“天鹅的翅膀不是这样的,你画得一点也不像!”边说边在我的画上添了几笔,他认为是美的,而我却感觉不太和谐,不过还是把不快给忍了下去。但我平常用水彩笔作的涂鸦仍不被大家看好,她们说我画得不像,太奇怪,但我总是坚持自己的画法,绘画成为我的生活习惯,一有空闲时间就掏出彩笔,随心图画,慢慢长大后,我有了自己的习惯和风格,技巧也越来越成熟,我至今不认为那些同学说要“像”,至少我不喜欢那样。
我还记得,六年级妈妈从抽屉里找出一张画,画中是一个抽象的人头,没有鼻子,眼口都是夸张的,妈妈说:“这是你两岁自己拿我的笔在客厅画得,我觉得这个人头还有那么点神态,于是就一直给你收藏起来。”虽然画画技术越来越高,我还是依然欣赏那张不含杂质的简笔画。
从一面之缘到不解之缘,绘画带来太多快乐,我很感谢上天赐予我对它的爱,并保佑我一直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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