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涯即将结束分离也是不可避免的事,然而,令我最难忘的同学就是跟我成天在一起的___梁雅雯。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齐刷刷的刘海,让她多了几分可爱,但这只是表面,实际上她在我们中间却是个吃货,我们还送了她一个称号——“大胃王”。
记得,那是小学的最后一次春游,我背着满满一包的食品来到学校,本以为我带的东西是最多的,但我一进教室,吓了我一跳,“这好像是旅游的那种大书包吧!”一个同学说。只见梁雅雯脱下一个大铁块般重的书包,左手拿着一瓶水,右手拿着一块糖慢慢的吞下去,裤兜里还是鼓鼓的。她拿着一个袋子向我走来,嘴里还含着一块糖,她用开朗的语气对我说;卓娅,这些是我帮你买的,其实“这是我觉得比较好吃的一些东西,,你不用客气,尽管吃吧!如果你吃完了,我这里还有一大堆的东西,你就放心的吃吧!”说完便又从兜里拿出来一块糖咀嚼起来,走向自己的座位。他一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时常拿出一点小零嘴,慢慢地偷吃起来,即使她的东西好要被她吃的一半了,但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用尽各种不被老师发现的动作来吃。想让自己的胃口得到满足。
她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人,是令我难忘的同学,是我们中间的大胃王。然而,就是因为她能吃,贪吃才让我难忘,她将永远在我心中,即使是分离之后,她也仍就是“大胃王”。
他呢,外表真是十分“出众”,头发直竖直竖的,像鲁迅先生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面容十分清秀。两个眼睛躲在里面,似乎很害怕外面的世界,像两个大窟隆。上面的介绍可能没让你觉得“出众”。别急,接着往下看。
每当他站起来时,身体都会蜷缩起来,让我不禁想起“软体动物”甚至比“软体动物”还要软体。他的字真是“乱石铺街”。于是老师经常和他去“品鉴”一番。而我们也为他高超的书法艺术而叹服。他的言语不是很多,离他远些的同学往往只听到几只聒噪的苍蝇的嗡嗡声。但他的搞笑最突出的便是他的表情了。有时装作一个老太婆作年迈之状;有时作一个苍苍的老者沉目思考状;有时变成了猪八戒。真是十分有趣。
但如果你认为他全向身上下都是搞笑,那你可是错了。他也很勇敢,据说他曾经不小心掉进河里,他自己描述的十分夸张,说:“我当时掉在河里,心惊肉跳的,但正好水特别深,我没办法,就拼命地往岸上游。突然扑哧的一声……”大家一看他不计,十分焦急,但他却再也不开口了,大概是卖卖关子吧。
他平时言语不多,但却像一些女生一样很细腻。他家养了一条狗,叫“钢蛋”。也不知他是哪儿来的灵感,但他说是看他妈打麻将起了这个名字。他经常给他狗刷毛、喂食、星期天带狗出去玩啊,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他家的车正好遇到了我家的车,透过窗户,我正看着他抱着小狗呢!不过由于他比较内向,所以班上知道的人不多。连我也是因为这件事,也才略晓一二。
有些人外表鲜明,与常人不同。所以他们的内心往往就这样被忽略了。而我同桌,就是这样的人。
“嘭”一记漂亮的回旋踢,结束了这场比赛。带着伤痕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此刻,脸上的水珠也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完成绝***的便是我的前同桌——余昊阳。方方正正的脸上有一双精致的双眼皮眼睛扑闪扑闪的,秀气的鼻子下边一张大大的嘴巴。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同时脸上还带有一丝桀骜不驯。
此前,我与他之间没有太多的交际,我觉得他十人高冷,对人默然冷淡。但自从那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在与他做同桌的一天,天空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可我的心确是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因为我闹肚子,在早上的第三节课时我的肚子和我又“友好”的开起了“玩笑”,十万火急,坐立不安,可我又不敢对老师说。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低着头小声嘀咕着。
同桌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转过身悄悄的问;“怎么了?”
我抬起头喃喃的说:“我闹肚子,憋不住了!”
他诡异的一笑,道:“就地解决。”
说完他就举手给老师说:“我同桌闹肚子想上厕所。”
于是乎,老师示意让我去厕所。
向老师鞠躬道谢后,我就急忙飞奔而去。
自此以后我对他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他不但爱助人为乐,而且还在体育方面出类拔萃,曾在“市运会”上为校争光。
虽然这件事时隔已久,虽然我们已不在是同桌,虽然我们现在交流甚少。但与他共度的时光是美好的,他已在我记忆的相册里珍藏!
我宣布,从今天起,我有了“讨厌”的对象,我决定从今以后直到永远地“讨厌”他——我的同桌。
谦便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老对儿(同桌)。
谦很帅,穿上西服,像极了“东方神起“里的昌珉。人又不张扬,于是乎便成了不少靓丽的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时有人对他暗送秋波。女孩子常常把探亲时带回来的家乡特产送给谦,谦总是推却。依仗这是舍友,又是同桌,我往往“赵俎代疱”,收下这些礼物。收下的东西他几乎不动,有的放在宿舍里被大家一抢而空,更多的是我独自想用,他只是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有时我一边吃一边开导她,说这个女孩子的苹果好,那个女孩子的梨甜,他就微笑着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和谦在一起有种安全感。他比我小一岁,却很照顾我。我们两个一起吃午饭。每次他总是排着很长的队抢着买饭菜,我则去占座位,以逸待劳。刚开始,他总是用它的饭票买饭菜,事后我给他钱票时,他却坚决不要。其实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后来我有了主意,将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由他保管,他同意了,于是,每天我都不会再为吃什么发愁。谦会很自然的更换菜谱,乐此不疲。谦每次总是挑青菜吃,而且速度很慢,我却风卷云残的将肉菜吃干净。吃饭之后便总想找借口溜走,以逃脱洗盆之苦。
谦很聪明,无论文理科成绩极佳。第一次期中考试,高数是在题库出题,他却不用复习,轻易考了满分,令四十人有十四人不及格的全班举座皆惊。不但在全年级仅此一人,便再上三届也均未出现过满分的现象。令高数方面低能的我十分佩服,五体投地。那一次我借了他的光儿,不但及格,韩大了较高的分。我傻傻得跑去问谦是怎么回事?他想了想,犹犹豫豫的对我说:“这次是蒙的,下次不了”。果然,接下来的各科考试他都只考九十几分,不再考满分。
今天的自习课,老师说要重新排一次座位。听到了老师的话后,我就十分担心,我害怕老师把我和现在的同桌串开,要知道我们俩一直相处得很好。
意外还是发生了,老师真的给我串了一个新同桌。这个同桌个子高高的,还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好像很有学问似的。我的心情很不好,于是也不愿意和她说话。是她主动和我说话的。那天,我忘记带钢笔了,老师要求我们写钢楷,这下可把我急坏了。正当我着急的时候,是她把一管很漂亮的钢笔放在了我的面前。“请用吧,我带了两支”,听到她说这样的话,我十分激动。她在我心中的印象一下子变得很好。
原来,我总以为只有以前的那个同桌才是最好的,可是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我发现好的朋友和同桌绝对不局限于一个或者两个,关键是看我们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他人。我们好好地对待他人,那么同样就会收到他人的友好。
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们相互学习,互相帮助。我的新同桌真好!
新学期开学了,我们都很高兴,不知道自己的新同桌会是谁呢?开学的第一天,我有了新同桌,可我很失望。
放学了,他就知道玩儿,把作业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第二天早上老师问:“杜先耀,你的作业呢?”我的同桌回答:“忘记写了!”老师批评他说:“你在放学前把作业补上!”可我发现他在补作业的时候不是东张西望一会儿,就是左手抠右手一会儿,半天过去了他才写了一行。老师问他:“你写了多少?”他支吾着“就快好了!”老师拿过本子一看,顿时火冒三丈:“上午放学前交不上,中午饭就别吃了!”
快放学的时候他才开始着急,马不停蹄,草草应付,总算把作业交到了老师手里。可是细心的老师找出了他的一大堆错误,过了半天好不容易纠正玩,老师检查课文背诵,他又把背课文的作业给抛到脑后了,唉,这真是一个不操心的同桌呀!看来他的中午饭是没有着落了。
早自习老师抽查家庭作业:“默写的任务没有完成的同学请站起来。”我的同桌不站,直到老师的目光和他交汇。“杜先耀,你没有完成默写,为什么不站?”老师厉声问道。“报告老师,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默写了还是没默写。”全班一片哗然。老师让他在黑板上默写,15个词语,他只对了5个。唉,我也是无语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贪玩,磨蹭,不爱做作业的人!和我刚好相反,老师安排我俩做同桌也是良苦用心呀!我该管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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