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座茂密的大森林里,许许多多的鸟儿们幸福地生活在这里。可是好景不长,自从彩虹鸟当上公主后,她们就没有一天好日子过了。
这一天,鸟儿们又聚集在一起,轻声议论着。八哥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彩虹鸟没来,便说:“彩虹鸟当上公主后,她整个人都变了,以前,她是只既善良,又漂亮的鸟儿。可现在她要求所有的'鸟儿都要恭敬地称她为“彩虹鸟公主”。她每天什么事情也不做,只是吃最好的食物,玩最好玩的玩具,还经常发脾气训这个骂那个的。”“是呀。”喜鹊和其他鸟儿都深有同感。
这时,在一群金丝雀的簇拥下,一只有着五彩羽毛的鸟儿朝这儿飞来,她长长的尾巴流出美丽的彩线,格外显眼。大家立刻静了下来,迅速排成整齐的一队,恭恭敬敬地向她鞠躬表示尊敬和欢迎。原来她就是新一任的森林小公主——彩虹鸟。
彩虹鸟动作优雅地落在了一棵树上,轻蔑地扫了一眼鸟儿们。她发现了悄悄站在角落里丑陋的麻雀,于是故意带着一种嘲讽的语气对她说:“麻雀姑娘,这条棕色斑点皮衣还合身吗?再瞧那黑色的眼睛,还挺亮啊!”说完,便哈哈大笑起来。麻雀张了张嘴,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她虽然生气,但又不敢还口。谁叫彩虹鸟是森林小公主呢?麻雀只好偷偷地流泪。彩虹鸟还显得意犹未尽,又开始嘲笑在麻雀身旁的鹦鹉:“你这大衣不错,色彩鲜艳。你那弯钩嘴是不是用来扭钉子的啊?”说着,她还用尖嘴拔鹦鹉的羽毛。孔雀实在看不下去了:“彩虹鸟,你不要欺人太甚。”她拦在鹦鹉面前,阻止彩虹鸟,“你虽然是森林小公主,但是也不能随便欺负人!我们都是鸟类,要互相关心,互相尊敬啊!”孔雀又为麻雀擦去了眼泪,安慰了几句。而彩虹鸟不以为然:“我是森林小公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管不着,再说,你就不过有一身蓝色羽毛而已,有我漂亮吗?”“你……”孔雀气得说不出话来,脸涨得通红。彩虹鸟脸上却尽是得意的神色。
树公公通过魔镜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他决定还鸟儿们一个公道。于是他变出了一道闪电,打在彩虹鸟身上,彩虹鸟美丽的羽毛顿时变成了黑黑的,她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鸟儿们被这突发事件惊呆了,但看见彩虹鸟的样子,都拍手大叫:“乌鸦!乌鸦!”彩虹鸟伤心极了,她觉得自己是多么丑陋,又想起以前是怎么对待别人的,她很后悔,不禁哇哇大哭起来,结果把嗓子都哭哑了。乌鸦的名字也因此就流传了下来。而树公公为了奖励勇敢、正直的孔雀,便赐给了她一身美丽的彩色羽毛,并让她成了森林小公主。
孔雀关心大家,是非分明,而且跟大家和平共处,所以,每当经过这座大森林时,总会听到鸟儿们欢快的笑声……
悲剧?这一词又是什么意思?难道斯科特的死亡是一种悲剧么?不解其意
想着,看着我猛然大悟,文中的最后一段那可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呀!是啊!有价值的毁灭难道不能称之为悲剧吗?
斯科特的肉体虽然倒下了,但他毕竟战斗过了,命运或许无法改变,但你可以与之搏斗
斯科特回程的路上,每次找到食物储藏点,煤油都变得稀少,食物也变的珍贵,在这冰天雪地中,挫折一次次与他们打交道,痛苦一次次这折磨他们,不平的命运也嘲笑似的考验着他们,渐渐地,死亡的危机到来了……
两个人死去了,对于他们这群在死神掌心中寻生的人来说,生亦不如死;亦不如一死了之,逃脱了这痛苦的境地;亦不如给他人求生的几率增大。
剩下三人在生死线上挣扎着,每一次就在三人被命运百般摧残的时候,都会有一种精神能将三人拉回生死线,将命运中注定的生死改变,而那种精神叫座不屈!
是的,纵使命运无法改变,总是苍天不可逆,但是不屈的精神会给与其最强的打击!
无衣物水八天后,三人皆亡命南极。只见那只笔翻转着掉在地上它的主人斯科特逝去了,但斯科特却诠释了一个伟大的灵魂;书写了不屈的信念,也书写了一个感人的悲剧、凄婉的乐章……
直到最后我才明白了,文前的那一段话中“成功与失败的真正含义”
是啊!虽然斯科特他们并非第一个到达者,但是他们真的失败了吗?不!他们的精神永存,灵魂永存,感化着万千后人……
反之,挪威人先达到了南极点,成为史上第一人但他们真的成功了吗?连回程的路都不敢面对,无法担保,这难道就是真正的英雄?
真正的英雄应当与日月一战,与天地一战,与命运一战,当有一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精神!而不是那种懦弱到还没遇到困难就留下遗书的人!
所以说这不朽般的史诗,这传奇般的神话应当由斯科特他们来铸造吧……
我们依旧在这片成就了别人的雪地里艰难的`挪动着身子……
“扑通”
这已经是我第无数次摔倒在这片雪地里。起先的时候摔在由松软的雪铺成的地上并不觉得疼,甚至还有种舒适感!可是过了这么久,雪似乎已经被我们压的十分坚硬,每次摔倒都会疼痛不已,直至身体麻痹,现在再无任何感觉……
其实我知道,大伙当中,数我体质最差!可当时就是这片梦寐以求的地方,让我毫不犹豫的加入了探险!
如今,一切都是徒劳。我唯一希望自己活着出去。
拖着被冻掉脚趾的双脚在风雪中挪步,被冻的毫无知觉的下体早已感觉不到疼痛。因为没有了脚趾,所以走起路来显得十分滑稽……
又到了一个站点,资源依旧少的可怜。我注视着我的队友们,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走出去的希望。而我却不在对自己抱有希望,我深知我残疾的双腿只能将我留在这里……
我走出站点,向远处缓缓挪去。直到再也走不动了,我就任由自己倒在冰冷的雪地上。我试图用自己身体仅有的余温,融化这南极的雪。
“队友们,再见了。后面的路要坚持走下去!我,累了……再也走不动了,况且在走下去只会连累你们。我要去见上帝了,我要到他面前去求情,让他保佑你们,离开这个地方!”
我就任由大雪一层层的把我覆盖,我没有反抗,因为那只是徒劳。现在,我只想安稳的,睡上一觉……
谈起那个背上有个甲壳的虫子,还真是个悲剧。在我们笑话别人的时候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悲剧呢?
我们难逃学习一命,不得不学。学不好还要被批,学好了还要继续努力。一但成绩下滑,还要被追究。无形的压力,致使我们真有点悲催,倒像一个悲剧。
蜗牛因为有了“房子”,行走变慢了,但安全却有了。这倒也算是个悲剧吧!
我们因为学习,累的爬不起来,一点单独的.时间,也变的所剩无几。这也算得上是彻彻底底的悲剧吧!
压力无处不在,对我们来说,不仅有老师的压力,还包括父母的压力。这些压力都不是我们想要的。
就好比蜗牛到底想不想要那厚重的壳子一样,我们懒得背负太多的压力,蜗牛差不多也一样吧!
毕竟谁不想无忧无虑的,过着滋滋有味的小日子,不被人打扰。
虽说艺多不压人,但有时候却也着实挺累人的。单单学习一方面就有点挺不住了,更别说是其他的了。但说起来学习也挺烦人的,一个不认真,就掉了链子。前进的动力也即将化为灰烬,一干二净。
我们就好比一只蜗牛,背着重重的甲壳。
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状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悲剧,是伟大的……
自然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使自然得到最大的利用。——题记
1912年的3月,南极的一个帐篷里,斯科特和他的伙伴们勇敢地走向死亡。而他们的对手阿蒙森,则意气风发的回航。对于这次探险的失败,茨威格是这样评价他们的:“所用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但悲剧的发生总是有原因的,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我发现了……
斯科特队伍里,有大量西伯利亚矮种马和少量爱斯基摩狗;阿蒙森的队伍里则全是爱斯基摩狗。狗能和人吃同样的食物,而马不可以。由于两支探险队的食物都是靠外界供给的,所以都出现了粮食危机。阿蒙森在到达南极点后,果断的***掉了22只狗作为粮食,驾着仅剩18只狗的雪橇返回。而斯科特的`雪地狗们因为饥饿袭击了他的马群,再加上南极的极地气候冻死、饿死了不少马,所以最后只剩斯科特五人自己拉着雪橇前进。
西伯利亚矮种马不能抵挡南极的奇寒,而爱斯基摩狗在零下50度的天气里也能行走自如,一天走28公里轻而易举。因此阿蒙森一行人一路优哉游哉的驾着狗拉雪橇养精蓄神,每逢休息日还照常休息。斯科特的矮种马总是出现状况,有时还要用人来拉雪橇,自然行进的路程要比阿蒙森慢了许多。
综上所述,我发现在什么样的地方要用适应那种环境的动物,才能做到事半功倍。例如在戈壁滩上最好的工具是“沙漠之舟”——骆驼。它们千百年来已经适应了那种干旱的气候,可以为人类做许多事;而在森林,我们可以骑一些驯良的大象,它们是最可靠的坐骑和保镖;在大海上,聪明的海豚可以帮我们渡过难关。所有的动物都有特殊的本领,但施展这些本领需要相应的地方。西伯利亚矮种马最适应的地方是西伯利亚平原地带,把它强带进南极,难免会失败。
让所有的生物都有利用的价值吧!
我清晰地记得那一天,猪血一般的晚霞染红了半边天。六点左右,我看见好朋友小燕子正骑着自行车飞速地横穿马路。谁也不曾料到,厄运偏偏会在此刻降临在这个天真烂漫的13岁小女孩身上。
随着“嘭”的一声响,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把小燕子狠狠地撞飞到了三米之外。等人们跑过来看时,被撞中的小燕子已经口吐鲜血,奄奄一息了。闻讯赶来的小燕子的父母简直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他们流着泪,一遍一遍地呼喊自己女儿的名字。人们在慌乱中拨打了110。警察叔叔和泣不成声的.父母亲一起把小燕子送到了市人民医院。最让人可恨的是,肇事司机早已逃之夭夭。
9月9日,全校的师生代表含着泪,凑了7000多元钱,交到了小燕子的父母手里。还送去了无数鲜花和祝福卡。其中,一张卡上是这样写道的:小燕子,你醒醒啊!我们六(2)班不能没有你呀!睁开眼,让我们一起唱你最喜欢的《同一首歌》吧!“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大地知道你心中的每一个角落……”病房里,同学们的歌声、哭泣声、呼喊声,汇成了一支深深的祝福曲。
同学来了,老师来了。社会上的好心人来了。可是,谁也换不回停止了呼吸的小燕子。在被车撞去的12个日日夜夜后,可爱的小燕子永永远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我们——十几岁的年龄,正是金子般闪光的年龄,正是沐浴在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的年龄。可是,那越修越宽的马路,越跑越快的汽车,安全意识越来越淡薄的司机,使多少天使般的精灵葬身于他们的车轮之下。
在动荡的年代,人们最怕的是战争;和平的年代,人们最怕的是车祸。不管是强者,还是弱者;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有可能遭受车辆带来的灾难,这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但愿类似小燕子的悲剧不再发生,但愿所有的车轮不再碾碎我们美丽的梦想和幸福的家庭,但愿人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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