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吃的水果可多了,有菠萝、西瓜、苹果、香蕉、橙子,可是我觉得最喜欢吃的还是草莓。
我最喜欢吃草莓。它颜色鲜红,像一颗火红的心,还有一顶遮阳帽――绿色的叶子,真可爱。它浑身长满了像芝麻似的小点,别以为它长满了小点就很坚硬,如果你使劲捏它,它就会破。
我奶奶家的后院种着十几株草莓。草莓没熟前是绿的,渐渐地变成黄色、橙色,成熟后,就变成红色的了,这时,也正好是秋天,奶奶总是摘下一袋送过来。有一次,奶奶送草莓时,我发现袋里有一个又黄又红的草莓,我好奇地问奶奶:“这是怎么回事?”奶奶说:“这很简单,黄的是受光少的······”奶奶的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说:“红的就是受光多的了!”奶奶夸我说:“真聪明!”说着,我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当我的舌尖一触到草莓那细而软的小点时,一股醉人的香味便流向心头,那细腻的果肉比表面还红,轻轻一咬便“化”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草莓。它全身粉中透红,身上还长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根部长着几片小绿叶子就像戴着一顶绿草帽。它的直径大约是2——3厘米,和一个鹌鹑蛋一样大。摸上去软软的,虽然闻上去没什么香味,但是非常好吃。
把它洗干净放在水果盘里,就像一颗颗美丽的玛瑙,我的口水忍不住都要流下来了。只需轻轻一咬,草莓那甜甜的汁水就会流进你的嘴巴,越吃越爱吃。就连带着满身甜水的甘蔗,也比不上它!
春末夏初正是草莓上市的季节,市场上就数草莓的生意最红火了。可是我一年四季都希望妈妈给我买草莓吃,即使是暖房里的我也无所谓。妈妈告诉我,暖房里的草莓没有天然的草莓好吃,可我不在乎,只要看到那红红的草莓,哪还有心思管这些啊!除了爱吃草莓,我还爱吃一切有草莓味道的东西,比如草莓蛋糕,草莓冰淇淋,草莓牛奶和饮料等等。
草莓,你是我的最爱,也是我一辈子的朋友。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雅舍谈吃》,是多么新颖的书名啊!我读过有关天文历法的书,也读过中外名著,都从未读过有关写”吃”这个话题的书。于是,带着满满的激动,我开始捧书阅读。
书还是崭新的,纸页雪白。一走进梁实秋的散文中,我便被”吃”文化所吸引了。”民以食为天”,不错的,梁实秋先生却把这种理念体现了出来。这也是文学大师梁实秋唯一的美食散文集,从生活中对平平淡淡的”吃”谈起,谈出一种新的境界,令人深感那滋味的美好。在那些令人垂涎的美食中,字里行间更是一种对故土浓浓的思念之情。
“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馋”,基于生理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沉浸在梁实秋的文笔下,更让我看见美食,看见感情,看见生命。全书浅显而隽永,并没有很多华丽的文笔,但读者在文字中感受到令人垂涎欲滴的各种各地美食。
不禁的,我也回想起儿时所吃过的美食。从书中更回忆起那令我难忘的各地美食。似又铺开在我面前,令我唇齿留香。书中虽大多只是普通的老北京美味,却更是进入了高雅脱俗的境界。
睡前读上一小段《雅舍谈吃》,回忆的那美食的色、味、香入睡,心中不禁暖暖的,甜甜的。远去的喊喝声,十里飘香的美味,早已幻化成丝丝清风,悄然入梦。张爱玲曾说过,”带着记忆和乡愁的香,是吃的精华。”我觉得这也是《雅舍谈吃》的字里行间的妙中之最。作者对似水年华的追溯,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正是这本书的动人之处。
懂得生活的人,才懂得那食之味。
今天我们全家一起去郝老婆火锅店吃火锅。
我一踏进火锅店,就看见有许多人正在吃火锅。
我们要了很多食物,如四盘羊肉,鱼丸火锅等。
我们把食物在锅里煮了一些,我尝了一下,大叫“哎呀!”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尖叫吗?原来呀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羊肉味,熏得我差点晕倒,于是我便说不吃了,后来妈妈问了一下火锅店的阿姨为什么羊肉味这么浓,阿姨说放点辣椒就盖住羊肉味了了原来呀爸爸怕我们吃不下辣椒,就告诉火锅店的阿姨别放辣椒。
于是妈妈听了阿姨的话让阿姨放了些辣椒,妈妈率先尝了一下,随后连说好吃,我也试探的尝了一下,果然好好吃呀,我认为辣椒的辣味可能压倒羊肉味了,这样火锅就好吃多了,我于是大口大口地吃起火锅来,吃了一碗又一碗,直到再也吃不下为止!
我从这次吃火锅懂了做事情要勇于尝试才能知道其中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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