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名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那会儿我还很小,睡觉时会闹觉,可是只要妈妈一讲故事时我就会静悄悄的,听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后来我家的故事书我都可以背下来了。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会把书拿出来,读给人家听。大家都夸我聪明,其实我的'书拿的都是反的,为此闹了很多笑话。后来上幼儿园了,学了拼音。我开始自己读有拼音的那种小故事书,妈妈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读得吃力又认真。
终于,我上小学了。哈哈!我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开心得不得了。每天一有时间就拿本书在那里读,懂的不懂的都看。妈妈告诉我:读书不能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只看个热闹是没有用的。我按照妈妈的意见不断地看书认字,学会了很多的知识,长了许多见识。
长大一些了,我的书成了我的命根子,折一点都不可以。可是妹妹偏偏向我借书,我碍于面子只好借给她了。几个星期后,我的书被还回来了,不过它是“负伤”回来的。书的封页坏了,中间还掉了好几页,我都要心疼死了。为此我和妈妈吵得面红耳赤,并且下定决心再也不借书给妹妹了。我同别人借的书就更加珍惜了,很怕脏弄破,看完了赶紧还给人家。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真的让我爱不释手。为了能尽快地读完,我几乎废寝忘食,也常常随着故事里的情节浮想联翩。有好几次我都想半夜起来偷偷地看,书对我的吸引力就像磁石吸着铁器一样强大。
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愿意在书的海洋里继续遨游,实现我的梦想!
我喜欢看书,名著,小说,百科全书,我都喜欢,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漫画书,因为妈妈老是说我三心二意,为此呢,我吃了不少苦头。
记不清是多久了,我就已经在看书了。看的都是些连环画,看不懂内容,看的是图画,到现在还是在看漫画。
喜欢看漫画使我每天都会和妈妈发生“抢书战”。
每天,我看完漫画总会把漫画放到我的枕头下面。可是,一天晚上,我准备看漫画的时候发现漫画书不见了!不可能呀,我昨天明明把漫画书放在我的枕头下面的,书又不会走,怎么可能不翼而飞呢?难道是妈妈拿走了?有可能喔,嗯,去看看妈妈。果然不出我所料,哈哈,妈妈的房里果然有我的漫画书。不过,我再也不敢把漫画书放在枕头下了,每天我的漫画书都会换一个位置,看妈妈还找得到吗?
虽然我现在已经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了,不过我还是喜欢看漫画。
从小时候起,我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是因为我喜欢书,所以我才会因为书而闹笶话。下面就由我来诉说一两件事吧!
星期六,一个清爽的早晨,我伸了个懒腰,便起床了,我想起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买书﹞,便把我那正和周公约会的老爸叫醒,叫他给我去买书,若爸半睡半醒式地答应了,然后把买书的钱给我,然后继续和周公约会。我呢?一下就闪就没影了,到是书店里又多了个“爱书如爱命”的人,我看到一本我上次没看完的书—《格林童话》,我盯住了那本书,如同饿虎见了食物,我一个“饿虎扑食”,转眼间,书己经被我抓在手上了,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时间过得飞快,一个上午过去了,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原本挤满人的书店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空荡荡的了,我赶紧起身,买了老师叫买的书,一下冲下楼,老爸来了,(我每次都忘记时间),所以老爸二话不说,见我上车了,便冲刺下去(恐怕比火箭还快100倍)。
“看书。”我星期一唠叨的事就是看书,我边走边看,“当”撞着一物,也不看神马(什么)东东,就说∶“对不起,同学。”(估计这棵大树会在心里诅咒我一万便的),呆瓜语句一出囗,旁人惊得说不出话,在我走了30步的0·000001时,我回头一看,周围己笑倒一大片了﹝可以震塌学校﹞!我真是为我自个默哀!!我喜欢读书,所以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我国古代文学家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意思就是说:书像药一样,好好读书可以医治愚蠢。
我十分喜爱看书,所以人送外号“小书虫”。
为什么我会如此爱看书呢?这里还有个故事呢:小时候,我刚从老家来到盐城,小区里的小朋友都不认识,只好在家里发呆。这时,我刚好看见旁边有一本书,就随手拿来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书里精美的插图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从此,我便迷上了书。
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一起去买书。”我听了这个消息之后一蹦三尺高,立即换好了鞋子,准备出门。来到新华书店,一进门,我便被一楼琳琅满目的书吸引了。那里有金庸爷爷的武侠小说,有冰心奶奶、曹文轩叔叔的散文,有杨红樱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有《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还有……看见我被一楼的书吸引住的样子,妈妈连忙说:“二楼的书更好看。走,看看去!”还没等妈妈的话说完,我就风一般地向二楼跑去。哇!二楼果然有更多好看的书。最终,我在书店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买完书,正值下午,阳光明媚,非常适合看书。所以我一回家便来到自己的小房间,坐在学习桌旁津津有味地看起了刚买回的书。我一看起书,便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快要吃晚饭时,妈妈进来叫我吃饭。由于当时我正看到最精彩的一个章节,所以妈妈进来了我也不知道。妈妈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走到我的旁边,陪我一起看书,可却浑然不知。等我看完了那一章节,突然看见妈妈,吓得“啊”一声大叫。妈妈也被我吓得不轻,说:“你干吗?”我委屈地说:“我没有看见你不行吗?”妈妈连说:“行,小少爷。”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经过这件事以后,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虫”,我也只好接受了这个外号。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名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那会儿我还很小,睡觉时会闹觉,可是只要妈妈一讲故事时我就会静悄悄的,听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后来我家的故事书我都可以背下来了。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会把书拿出来,读给人家听。大家都夸我聪明,其实我的书拿的都是反的,为此闹了很多笑话。后来上幼儿园了,学了拼音。我开始自己读有拼音的那种小故事书,妈妈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读得吃力又认真。
终于,我上小学了。哈哈!我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开心得不得了。每天一有时间就拿本书在那里读,懂的不懂的`都看。妈妈告诉我:读书不能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只看个热闹是没有用的。我按照妈妈的意见不断地看书认字,学会了很多的知识,长了许多见识。
长大一些了,我的书成了我的命根子,折一点都不可以。可是妹妹偏偏向我借书,我碍于面子只好借给她了。几个星期后,我的书被还回来了,不过它是“负伤”回来的。书的封页坏了,中间还掉了好几页,我都要心疼死了。为此我和妈妈吵得面红耳赤,并且下定决心再也不借书给妹妹了。我同别人借的书就更加珍惜了,很怕脏弄破,看完了赶紧还给人家。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真的让我爱不释手。为了能尽快地读完,我几乎废寝忘食,也常常随着故事里的情节浮想联翩。有好几次我都想半夜起来偷偷地看,书对我的吸引力就像磁石吸着铁器一样强大。
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愿意在书的海洋里继续遨游,实现我的梦想!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正因为有了书,世界才会变得如此美好,正因为有了书,人类才会不断地进展,所以只有多去看书才能增长我们的知识。
我从小学的三年级就开始变得爱看书,觉得读好的书能使我感到快乐,就这样,我看的书越来越多,便和书立下了深厚的友谊。
有一次,我在家里看书,都忘了做作业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始终不舍得放下手中的书,当我看到已经到了六点钟了,可是我却心想:“反正还有时间,何况今天是星期五。”想着我又开始一页一页地读起来了,还在书海中畅游的我,根本不知道已经有多晚了,直到开门的声音才让我回过神来,我马上拿出作业来做,可是妈妈开门的速度实在太快了,还没等我拿出作业,妈妈就已经进门了,妈妈看见我没有在写作业,顿时怒气冲天,当天晚上,就狠狠地批了我一顿。
自从那次以后,我吸取了教训,做完该做的事情才来看我喜爱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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