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之歌作文450字

火之歌作文45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2-12-10 21:51:25
火之歌作文450字

火之歌作文450字【一】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平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平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 Valar 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小指头作者:Alvin

火之歌作文450字【二】

魔戒是开山鼻祖,地位不用说了,情节也不说了,光是创造的精灵语说明这是一本倾注了心血的作品。

龙枪,估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第一部完全按照规则设定,有些枯燥,法师还总要记魔法,盗贼随时都能偷东西,后面几部好很多,时间久了记不清了,但是这个剧情是我最喜欢的,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是非常丰满,有血有肉,那个叫雷斯林的法师,是我读过的奇幻魔幻作品里最喜欢的角色了,这个掌握了过去和未来的强者,最后一刻甚至可以封神。

龙枪不好的地方是,小说大概有几十本,不同作者写的,良莠不齐,如果仅看正史,还是非常精彩的。

最后说冰火,也是个奇幻小说,其实背景也很好,而且没写完,后面展开展开,也许能不错。

但是就我看过的1—4部来说,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魔幻版的欧洲宫廷政治斗争史。

给我的感觉甚至可以说里面很多情节掰扯掰扯可能就是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

我对整本书中的这是谁的儿子,谁的女儿,谁的老妈子,谁是私生子,谁是教父,谁是教皇,谁是皇帝非常非常困惑,这东西对我放松心情没任何帮助,只能让我知道宫廷斗争多黑暗。

所有这4本书与其说围绕魔法和大陆命运来讲,不如说是围绕各个皇族之间的斗争在讲。

简化大陆部分情节就是狼和鹿是兄弟,狮子和鹿是联姻,狮子是外戚,玫瑰也是外戚候补,章鱼是狼的养子,狮子害了鹿皇帝,其他的鹿跟狮子斗,鹿之间也互相斗,狼和鱼斗狮子,章鱼占了狼窝,玫瑰蠢蠢欲动,狮子拉拢玫瑰,鹿被打败,后来狼里面有人叛变,狼被屠了。

这么说剧情其实挺精彩,但是跟魔幻毛关系都没有。随便架空一个欧洲中古世纪,往里面带入人物就好了。

外加两部分情节,一个是北地之墙外面,一个是沙漠大陆那头龙女。

里面有很多描写,比如这个岛那个岛,这个宫廷那个宫廷,这个那个的,就好比为了魔幻而魔幻。

结论就是,冰火是本好小说,尤其对喜欢宫斗的同学,冰火潜力也很大,因为挖了那么多坑,后面会填上,冰火也是本残缺不全要素欠缺的奇幻小说。

火之歌作文450字【三】

一部史诗魔幻小说,洋洋洒洒五百多万字。从1994年写到现在,多次获有科幻艺术界诺贝尔之称“雨果奖”。但这些并不能完全描述这部小说的精湛与完美。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我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每当觉得这个角色有主角光环时,在后面的某一章就死了,而且越是牛逼的人死的越憋屈。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

这部小说简直缤纷绚烂的不像是虚构,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扉页甚至带有具体的地图。多种文化,语言,信仰相互碰撞。你很难想象在第一卷提起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诗歌都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后的章节遥相呼应。维基百科上有人甚至撰写了专门的冰与火之歌系列词条来细分这个故事。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一个恢弘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它不愧为一部史诗式的巨著。

火之歌作文450字【四】

小草家喻户晓,各处都可见到,它代表绿色,是春天的象征。对于人类而言,它是渺小而平凡的,它只不过是一株绿色的草。其实,人类的认识是错误的,它不仅是一株绿色的植物,还是春天的象征。

小草是春天的使者,在春天到来之前,随眼可见遍处都是绿草,眼前都是一片绿的世界。作家笔下的小草描写的生动形象,为小草写下了一篇篇颂章,绿草就是富有生命力的。的确,每一株草,不,应是每一种事物都富有生命力。

小草是装饰者,它装饰了美丽的春天,打扮了广大的大地,心灵上的也是一片绿色,一棵小草是一道风景,几棵小草相互依偎在一起是一道独特的风景,那一大片一大片的绿,才是独特的风景,绿了田野,绿了小路,绿上人们的心田。

诗人白居易的《离离原上草》中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更显示了小草顽强的生命力,那一股向上的钻劲正是我们必须具备的品质。

草虽然渺小,但它代表的那种精神就是它的生命价值!

火之歌作文450字【五】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掉奴隶主,解放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火之歌作文450字【六】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xx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d tell you about ser Dun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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