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的厮***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紫岚希望他们成为狼王的梦就此开始了。
可有一只狼崽被寒冷夺去了生命。在剩下的三只公狼崽中,胆子非常大的黑仔,常常擅自跑出野外。有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时,俯冲下去,抓起黑仔……紫岚悲痛难当,但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可就是因为太过自信,中了猎人的陷阱。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因为双毛一副天生奴仆样。但双毛勇敢地挑战头狼洛夏。就在双毛即将胜利时,洛夏的悲号唤起了双毛的自卑,双毛被洛夏活活咬死……
在我们眼里,狼是凶残的,冷血的,那口尖尖的牙齿和狰狞的面孔,让我们谈狼色变。可是,沈石溪的《狼王梦》,让我感受到了一只截然不同的狼。一只为狼王梦想而奋斗,不惜付出生命代价的母狼紫岚。
虽然紫岚的狼王梦破灭了,但她为梦想而奋斗,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那我们如何让梦想照进现实呢?从紫岚的励志故事里,让我感受到梦想让我们拥有了永不放弃的的力量,当紫岚在四个孩子身上都没有实现狼王梦时,它又把梦想寄托于孙郎身上。马云说,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绝大多数人死在明天晚上。而这正是他自己的写照,马云正是在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后,才有了今天家喻户晓的阿里巴巴。
在《狼王梦》里也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让我感受到梦想让我们拥有了奋斗的力量。紫岚和媚媚经常欺侮双毛,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的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个下午,狼毛都差点让初夏炙热的阳光烤焦了……读到这里,我很震惊。为什么紫岚会忍心让双毛受如此的屈辱?原来,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锻炼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命都保不住,还提什么狼王梦?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学习书法的历程,从小学一年级,爸爸妈妈就让我学习书法。可是我常常三天捕鱼,两天嗮网。爸爸妈妈说我就像一颗陀螺,需要不停地鞭打才能旋转。我知道,任何梦想的实现都需要付出努力,想到紫岚的狼王梦,我真的感到脸红。
梦想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我们都应该为梦想勇于挑战,有不放弃,永不言败,用汗水浇灌绚丽的成功的花。
人若不生不灭,永不衰老、改变,那将是怎样的情境?如果你拥有一眼神奇的泉水,喝下它便能成为永恒的存在,不会变化,身体仿佛定格,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娜塔莉在她的童话中,就挖了一眼这样的《不老泉》。
温妮是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小女孩,家族有着一片林子。偶然地遇上了塔克一家,得到了一个惊天秘密——她的林子里竟有不老泉。
长生不老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谁都想长生不老,永世长存,但是塔克却阻止温妮喝下泉水,因为塔克觉得人若一直活着,跟石头没什么两样。是的,人若不经历生老病死,那还有什么意义。生命不是用时间衡量的。而且若世上的人都是如此,那世界不成为了一张定格的照片?不老泉的秘密,就因此深埋于塔克一家的心中。
但是,这个秘密还是被一个阴险的人发现了,为了守住秘密,塔克一家倍受牵连,女主人梅因为误***了那个对泉水虎视眈眈的人送进了监狱。最终,温妮救出了梅。经历了一次次风波之后,生活又归于平静。林子再也无人深入。
但这个神奇的故事并未结束,温妮,还将面对那个也许决定她一生的选择。
尾声,带着几分凄凉。时间,磨平了往事。林子没了,温妮的宅子也没了,最后,温妮的选择浮出水面,带来了无限的伤感和震撼。一块墓碑上镌刻着温妮.福斯特的名字。
读完后,它带来的冲击仍萦绕心头。无论构思、语言、情节、文字都精妙无比,如真被不老泉滋润过一般,经典永恒!
我读了《骆驼王子》后,觉得这是一本特别是富家的家长、孩子必读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成年骆驼在三只中年骆驼的溺爱下,虽然成年,但心灵却还未成熟,最终导致了一只中年骆驼的死和另外两只相继离去的悲惨下场。
的确,现在溺爱孩子的现象越发严重了,什么事都包办,代替决定,使孩子逐渐养成了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等不良的心理。记得书上曾经写到过:一位母亲与丈夫离了婚,孩子判给了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但这其中的爱却是溺爱。这位母亲一直以孩子为中心,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一天,富裕的丈夫将孩子接去他所在的城市上大学。终于有一天,那位母亲尝到了溺爱的恶果&&她为孩子送去保暖的衣服,他的孩子见到她后,认为自己现在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要求她做地下妈妈,否则,就不认她。母亲知道后嚎啕大哭……
是的,如果像这位妈妈一样,那么,孩子肯定会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自然好,但也要是正确的爱,错误的爱只会适得其反。
爱,也是一门学问,只有把握火候,适度的爱,才是健康,正确的爱。
文明是经历过雨露的洗礼,沐浴过阳光的精华提炼而成的优良传统美德。
文盲是指目不识丁的人,现在社会已经很少有文盲了,但假文盲却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里蔓延。
着名画家华君武曾用一幅幽默风趣的漫画―《假文盲》极度讽刺那些不讲文明、社会公德,自私自利的人。漫画讲述了:几个衣冠楚楚、四肢强健的男人站在母子上车处,而一个妇女抱着孩子,眼巴巴的望着。
看完漫画,我百感交集。那几个男人简直在败坏社会风气,只为自己的方便造成他人的不便,为自己的快捷而损害别人的权利。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哼起一首歌来: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但愿世界也像这首歌那样的美好,让文明的阳光代替那使人讨厌的假文盲去洒遍每一个角落!
其实,在当今社会中,这种假文盲现象比比皆是。在公共汽车上,有一排孕妇专座、老幼病残专座,却有些年轻人坐着;在公园里,禁止践踏的草坪上,却有人在散步;在那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的公共场合,人们高声喧哗、随地吐痰、吞云吐雾……这些人不正是那几个假文盲的缩影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假文盲将会被社会唾弃!提醒自己与身边人,做一个文明人,把文明的阳光洒遍每一个角落。
读了《骆驼王子》后,我有一种温馨感,仿佛自己是在温暖的怀抱里,让我无比地幸福。
书中讲了有五只骆驼,其中四只是大骆驼,一只中等骆驼,因为它最小,受着其它骆驼的宠爱,所以被称为骆驼王子,四只大骆驼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它,让我十分感动。
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姐姐、弟弟在树林里玩,突然来了一只蜜蜂,在我身边转悠,我很怕,就立刻跑回爷爷家,那只蜜蜂也回来了,我吓的就打它,它竟然在我耳朵上叮了一个包,我疼的直叫,姐姐回来立刻就和弟弟去外面找可以止疼的药。因为姐姐有这方面的特长,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姐姐拿着草药磨碎了,给我放在耳朵上,呀,真的.好多了,姐姐让弟弟又去弄点草药,她给我弄这弄那,我非常感动,说:谢谢你,姐姐。姐姐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过了一会儿,弟弟回来了,我又换药了药。又过了两个小时,已经不再疼了,正好这时妈妈也回来了,她看了看说:这怎么了,我把事情一五一五地给妈妈说一遍,妈妈听了,高兴地说:你姐姐真是个好孩子。
啊!生活中处处都是爱,让我用勤劳的双手来创造更多的爱。
暑假读了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第七条猎狗》、《雪豹悲歌》、《再被狐狸骗一次》等,觉得他的作品很另类,因为他的作品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与肉的动物,但是他写的有声有色,让我读后为之动容。于是,在寒假,我又买来了他的另一部作品《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匹名叫王子的小野骆驼从幼仔长大的过程。在小小的骆驼群体里,在历经磨难的老一辈溺爱下,小骆驼处处享受种种特殊待遇,成为大家生活的中心:它不需要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只管服从……以至于长大后生活技能低下,缺少爱心和生活的勇气,当家族遭遇强敌时,它选择了逃跑……
使我感受最为深刻的,还是骆驼王子的青春期叛逆,按理说所有人或动物在达到一定年龄时会对亲人产生抵抗情绪,有些还会离家出走,骆驼也一样,骆驼王子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遇到了灰狼,灰狼在骆驼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可因为母亲的过分溺爱,导致骆驼王子的性格定格在幼年时代,对灰狼没有任何防备,直到在骆驼群来了之后灰狼才逃走,在经过了这件事,它变得更加依恋母亲,不能自食其力,最终在母亲离它而去之后投靠了人类。
我觉得,作为孩子,我们应该逐渐学会自立,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过于依恋母亲,勇于冒险,探索未知世界。同时,作为家长也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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