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比如苹果、香蕉、薯片、包子、饺子……其中我最喜欢吃的是妈妈做的鸡腿。
我和妈妈约定好,只要我把作业认认真真做完,然后仔细检查、字迹工整,做的质量好,妈妈就会给我做我最喜欢的美食——炸鸡腿。
这不,我这次考试得了99分,妈妈看我的卷面字迹工整,做得质量又好,于是她就开心地走进了厨房给我做炸鸡腿。
炸鸡腿的外皮酥脆,里面的肉很鲜嫩,而且汁也多,所以我超级喜欢吃这个。
妈妈先把油倒在锅里,然后把鸡腿在面包糠里滚几下,就可以下锅了,锅里的温度要适当,不能太高,要不然容易炸糊。炸到鸡腿的表面不再粘稠,最后还要在锅里煎几分钟,炸鸡腿就完成了。
等妈妈做好后,我再倒一些调料在盘子里面的那个调料圈里。炸鸡腿做好了,我拿起一个,把外皮剥下来,把里面肉蘸下调料,这样吃,简直美味得不能再美味了。
看到我说的,你是不是也觉得炸鸡腿很好吃呢,那就回家让你的妈妈或家人去给你做吧!
我喜欢吃的食物有很多,比如牛肉炖土豆、鱼香肉丝、还有麻辣鸡翅,但是我最喜欢吃的还是妈妈做的香辣肉条。
香辣肉条长长的,而且非常有嚼劲,但是它最独特的地方就是非常辣,每次吃的时候我都会辣出眼泪。
一天,我放学回家刚进屋,就有一种奇异的香味扑鼻而来,我立刻脱掉鞋子走进厨房,哇塞!是我最喜欢吃的香辣肉条,而且还是热乎的呢。我手都来不及洗,拿起一根辣条上去就是一口,啊呜,太好吃了,真是色香味俱全呀!我立刻放下书包去洗手,然后就是大快朵颐,哇!太好吃了!香辣肉条的表面呈棕色,虽然这次没有像往常一样放芝麻,但我还是很喜欢吃。
香辣肉条做的时候火一定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火候要中等,这样做出来的肉条才好吃。当那又香又辣的肉条一进入嘴巴,那可真是满口生津,齿颊留香,只要你吃上一小口,就会忍不住吃第二口,第三口……让你永远不想停下来,香辣肉条跟我在北京吃的小吃很有一拼。
如果你不怕辣也可以尝试一下哦!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长得这么“富态”了吧,因为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吃货呀。
看起来黑黑的,却一点也不恶心,而且还不时散发出淡淡的茶香,让我闻了口水直流,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食物——茶叶蛋。
从小我就爱吃蛋,滷蛋、荷包蛋一天吃上好几个都来者不拒。记得第一次吃茶叶蛋,看到那咖啡色外皮上的不规则裂痕时,不禁吓了一跳!心想:“这种破掉的黑蛋能吃吗?”但四周弥漫着一股茶叶蛋的清香,让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决定尝试看看!在我咬了一口茶叶蛋之后,我才深深的体会到“物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个道理,他的口感很独特,外皮QQ软软的,内线却很绵密,原先干***蛋黄在口中变的滑嫩,嘴里散发出不可言喻的香浓滋味,真令人回味无穷啊!
从此以后,我无法压抑旺盛的好奇心,便对茶叶蛋展开强烈的“攻击”,研究出各种美味吃法。像是把蛋黄加入饭里,当搅拌均匀后,我舀了一匙金黄色的饭放入口中,蛋黄那种和米饭融合在一起香甜口感,连原本讨厌吃蛋的弟弟也无法抗拒他的魅力,一口气吃了两碗呢!还有在去壳的茶叶蛋上淋上少许的番茄酱,表面敷满番茄酱的茶叶蛋,吃起来酸酸咸咸的,彷彿成为改良品种,让我更加的喜爱它了。
我希望以后可以盖一座“茶叶蛋工厂”,专门研发各式各样的茶叶蛋口味和吃法,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茶叶蛋的每位,也疯狂爱上它唷!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上网查资料。
在平常学习中,我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问老师有时不方便,问家长有时他们不懂。而网上有许多资料,可以帮助我解决疑难。
有一天,我做了个实验,一个玻璃杯盛满了水,把手捂在玻璃杯口上,倒过来,快速移到玻璃茶几上,而玻璃杯口在玻璃茶几上水不流出来,这是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这时,我想到了我平常最喜欢的一件事——看到不知道、不明白的问题就上网查一查。这时我开始上网,我终于醒悟了,原来是大气把水托住的原因呀。
上网查资料很有意思,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
今天我去阳台收衣服,忽然看见花坛上有只蜗牛缓缓爬上一片叶子。它长着一对长长触角,一双小小眼睛,柔软的身子上背上背着一个螺旋形的壳。恰巧老师在头天布置了观察日记的作业,我决定观察蜗牛。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蜗牛。“蜗牛是害虫还是益虫?”,“为什么它爬过的地方会留下长长的一条线?”,“眼睛和鼻子在哪里?”,“它一分钟能爬多远?”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我跑进屋去问正在看电视的妈妈,妈妈说:“大自然很奇妙!你既然想知道蜗牛的秘密,为什么亲自去细细实验一下?”,听了妈妈的话,我决定实验一番。
想知道蜗牛是益虫还是害虫,我得用我的“食物实验法”来测验蜗牛。我找来树叶、小蚊子。我把它放在小蚊子前面,可是它还是爬向树叶。原来蜗牛是害虫啊!
要知道蜗牛爬过的地方为什么会留下一条长长的线,我得用“查阅资料法”。原来蜗牛的足上有一种腺体,叫足腺。足腺能分泌出一种粘液,这种粘液干了以后,就会形成一条长长的白线。
接着,我想看看蜗牛的眼睛和鼻子在哪里。我拿一片树叶和一根树枝。蜗牛先伸出一对较长的触角碰了碰,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又拿来一个玩具和蒜头,只见蜗牛又伸出较短的触角碰了碰,也吃了起来。经过实验,我发现较长的触角大慨是眼睛,较短的触角是鼻子。
最后,我想看看蜗牛一分钟能爬多远。我捉了一只蜗牛放在尺子上计时,过了一分钟后蜗牛爬行了15厘米,我又算了算大约它一小时能爬9米。
大自然有许多奇妙的现象正等着我们用眼睛观察,用心去发现。你会发现好多的奥秘。
说它是头牛,不会拉犁头。说它力气小,背着屋子走。哈哈!猜不出来了吧!那就是可爱的软体动物蜗牛。
我养的蜗牛有一对长长的触角,小小的眼睛,身上背了一个屋子,屋子是往左旋的。星期天的早上,我一起床就给蜗牛喂了香甜可口的确菜叶子,它们迫不及待地爬到叶子上,慢吞吞地吃了起来。下午四点,它们开始运动了,它们沿着盒子边用腹足慢慢地爬行,它爬得时候,头上的触角伸得老长。要是你碰它一下,它的触角就会收起来,然后再慢慢地伸出来。我把蜗牛放进一个装满水的杯子里,水惊动蜗牛,她就会爬出来。蜗牛要睡觉了,它把整个身子缩进自己的屋子里,美美地睡上一觉。
我喜欢这可爱的软体动物—蜗牛!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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