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哇,面包真香!”一个大眼睛的小男孩站在商店门外看看柜台里的我——一个面包,舔了舔嘴唇。
我很奇怪,他为什么不走进来把我拿走呢?这种疑惑在他第一次看我的时候便产生了。据我的计算,这已经是他第三天站在门外看我了。
他衣衫槛褛,头发蓬乱,脸和手都很黑。一条破裤子肥肥大大,上面满是补丁,而且一个裤腿长,一个裤腿短。上衣更是没有一个好地方,两只袖子已经不见,都快成背心了。
不过,我特别喜欢他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亮闪闪的,十分可爱。他的穿着也令我感到奇怪:为什么不穿一身漂亮一点的衣服呢?难道这也是人类的流行吗?看来,我们面包是不会懂人类的生活的。
我身后,站着一位穿红衣服的阿姨。每当有人走进店门并从包里掏出一种纸来,阿姨便会满面春风;来人要我们中的哪个,阿姨就会夹起哪个,来人就递给阿姨一张或几张那种奇怪的纸,说一声:“给你钱。”钱?什么是钱?是那棕色的纸?上面有人头像,还写着大大小小的数字,这些古怪的纸大概就是钱吧。只有用钱才能换面包,小男孩也许就是因为没钱,才不敢把我拿走吧。
人类制造出钱来干什么呢?我们面包不是本来就要被吃掉吗?中途多了一道工序,多麻烦!
第二天中午,小男孩又来看我,只不过这次,他手中好像有那种古怪的纸。我竖起耳朵,听见小男孩喃喃:“今天只挣了十块钱,要给奶奶买药。面包还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下次吧,下次再买面包,反正面包的香味我也闻到了。”说着,望了我一眼,转身跑了。我明明看见他眼里有泪光。我真恨不得长两条腿,追上他,跳到他身上,让他饱尝面包的美味。
可这对于我来说,也是可望而不可及。我只能叹着气看着他渐渐消失在街头……
突然有一天,一个扎马尾辫,穿花裙子的小女孩来到柜台前,买走了我。我正担心以后再也看不到小男孩了,忽然见小男孩又在店门口盯着我。我心里如刀绞一般。这时,小女孩也看见他了,转过身,用力把我册成两半,眨着大眼睛,微笑着递给小男孩一半。我虽然很疼,可依然张大眼睛。我看见小男孩先是吃惊地一愣,小女孩又向前一递,小男孩痴痴地接过面包。“吃吧。”小女孩笑着说。小男孩抬起手,把我放进嘴里,生命最后的'意识让我看见了小男孩含笑的泪光……
自从上次乌龟赢了比赛,就有好多做广告的人来找他做广告。如:喝了乌龟牌饮料,长出跑过句子的飞毛腿。
乌龟在电脑上看见了一条新闻,上面写:兔子败给乌龟后,每天都在练习不睡觉神功,打破了一万个小时不睡觉的世界记录。兔子的楼上大尾巴松鼠声称:“兔子真烦人,他不睡觉,我们也睡不好。因为他的脑力太巨大了,让整座楼的电器都失控了,晚上电视一开一关,谁能睡着?”这条新闻后面又写着:小乌龟,你敢不敢在20xx年1月6日来挑战?不来不是好汉。(这一段的睡觉和比赛有什么关系?要设想出来。另外,乌龟看到新闻后怎么想的?有什么行为和心理也要写出来。
到了比赛的日子,乌龟慢腾腾地走到了赛场,发现兔子在起跑线上等着它呢。
比赛马上开始了,兔子像汽车一样飞快地向前跑,乌龟在后面慢慢地爬。不过,兔子发现了一棵大胡萝卜,就立刻跑上前去吃萝卜。吃完了,兔子看了看四周,发现乌龟还没有追上来,就又开始跑。
而乌龟,却碰到了一点小难题,他爬的太慢了。这时候,有一个占卦的人走过来说:“太好了,今天正好缺一个龟壳。”说完,那人就把龟壳拿下来,把乌龟给扔了。那个占卦的以前是个铅球运动员,这么一扔正好把乌龟扔到了终点。等到裁判员宣布乌龟获胜时,兔子才刚刚跑到终点。
兔子心里想:苍天啊,我不过叫了一根萝卜嘛,为什么又失败?我白练了一万两千个小时不睡觉的神功,白废了。(乌龟说:“练什么都没有用,不专心才是你的硬伤。”
如果有个让你长生不老的秘方,恰巧被你得到了,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可能,你会选择长生不老,但是,看了这本书,你会知道,长生不老的坏处,你可能就不这么想了。
在这件事上,塔克一家是受尽了苦头,他们无意中发现了这股神秘、神奇的泉水,无知的他们喝下了水,变得刀枪不入、长生不老。经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一直不变。最后,塔克失去了温妮,陷在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看了这本书,我对长生不老这个词有了重新的了解,以前,它是幸福、是梦想;现在,它是痛苦,是永恒。羡慕的汉武帝也不过如此,长生不老会给他带了多少麻烦?
我宁愿做个普通人……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感受很大,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了,下面我就讲讲吧!
温妮是这故事的主人公。有一天,天气很热,闷得受不了,有一只蟾蜍蹲在那儿,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温妮,她喜欢上了那只蟾蜍,天天给他喂水。有一天,她突然觉得家里太无聊了,就离家出走了。可是,她迷路了,就躲在灌木丛里监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叫杰西,和他的哥哥迈尔斯在一起游戏说笑。有时喝一些一个小洞里喷出的水,当他们转过头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温妮吓了一大跳,非要喝那水,杰西和迈尔斯连连摇头,一起说:这水很脏,你不能喝!温妮她非要喝,这时候,梅来了。把杰西、迈尔斯、温妮扶上马,就去一座破旧的小屋了,一个穿黄风衣的人紧紧跟着他们。
到了一条小溪边,温妮大声的哭了起来,梅连想也不想,就用手掏出音乐盒子,播放音乐。温妮这才不哭了,说:昨晚姥姥说这是小精灵,这却不是。音乐盒子让这气氛融洽多了,杰西和迈尔斯告诉了温妮不老泉的秘密,这全让穿黄风衣的人听见了。
穿黄风衣的人就要告他父母,用这片林子换女儿,他们为了女儿,送了这片林子,穿黄风衣的人就走了。
梅无意间打死了穿黄风衣的人,警察很气愤,就要把梅***死,反正梅也死不了。温妮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爬进去,她来代替梅,就可以了。杰西奖给温妮一个瓶子,里面装着泉水,杰西说: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它,你就找我,咱们总能碰面的。
温妮把这些珍贵的泉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到80岁的时候死了。
《不老泉》这本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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