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了一会儿后,男子把鼻子贴近罐子,猛地吸了一大口气,然后脑袋往后一仰,闭上了眼,徐徐地呼出一口气,脸上的神情无比享受。吴敏不由打了一个激灵,难道他在吸毒?吴敏不敢打草惊蛇,她等男子吸完睡下后,敲开了列车员的`门。列车员听后,当即前去通知铁警。很快,铁警来了,他们把对铺的男子给带走了,吴敏也被叫去配合调查取证。
到了列车长办公室,一讯问,男子大叫道:“我没有吸毒!”列车长盯着男子的脸,说:“你有没有吸毒,我们一查就知道了。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调查!”在吴敏的提示下,铁警们很快就找到了那个铁罐子。列车长小心翼翼打开铁罐子,“扑”地往桌上一倒,一块东西掉了出来。所有人都惊呆了,这竟然是一小块又黑又脏、冻得硬邦邦的餐纸!
大家都把疑惑的目光投向一旁的男子。男子的脸“腾”地一下红了,迟疑再三,才告诉大家,原来,他是个驻藏老兵,不久前老婆生小孩,他回去探亲,现在就是在返回驻地的路上。而这块餐纸,是他儿子用过的,上面沾有儿子的奶渍、汗水,甚至尿液。
男子忸怩地说:“儿子还没满月我就走了,才陪了他二十多天。这一回到高原,就好几年都下不来。所以我把这块餐纸装进铁罐子里,想家、想儿子了,就拿出来闻一闻,闻着餐纸上的味道,就仿佛儿子在我身边一样……天冷,餐纸被冻住了,要闻到味道,必须得用火烤一烤……”
吴敏听完,不由愣住了。列车长郑重把餐纸装进铁罐子,交还给男子,和几个铁警一起,齐刷刷地给眼前的这位驻藏老兵敬了个军礼……
路上一步走错,往往遗憾终生。所以珍重脚下的路,走好人生每一步。
在当今社会中,我们常常看到本应该是老、弱、病、残的一席之地,却被一些英俊、魁梧的先生占领了。
还记得五一节到了,出游的高峰时期来临了。想起了长城砖上的“刻字”,想起了龙门石窟触手可及的地方那些珍贵的小佛像雕刻已经被抚摩得光滑发亮,想起即使在故宫,穿着“文物保护鞋”的游客依然十分自然地把那口脓痰留在紫禁城的院子里……
在广州市一条不足400米长的步行街上,清洁工人清理出人们遗弃的约15公斤的口香糖;在哈尔滨漂亮的中央大街,随处可见斑斑痰迹;在郑州,庆祝节日时摆放的鲜花被哄抢、折毁;北京的一次游泳馆水质抽检结果显示,水中尿素含量全部超标,而街头的自动售货机屡屡被毁……
北京某公司业务部经理宁健乘坐公共汽车时,因制止歹徒行窃,被扎成重伤,住院治疗费共1.7万元。他所在单位以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为由,不给报销医药费,他治病期间的工资、奖金也被扣除。面对手持匕首挟持两名柔弱女青年的歹徒,不满18岁的黄健英勇上前与歹徒博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令人遗憾的是,他用生命救下的两名女青年及其父母对此却表现出惊人的漠然,声称:“我们又没有叫他救人,他自己要逞能,死了活该。”当地一位老人说:“他们伤害的不仅是黄健一家人,而且是全社会有良知的人。”黄健的父母忍无可忍,于今年6月25日愤而将获救的两名女青年推上了被告席,终于在法院讨回了公道。
更有甚者,一些见义勇为者救人反被怀疑成肇事者,受尽被救人家属的刁难和自家人的责备。见义勇为是社会公德最突出的体现,本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所谓“助人为乐”,用不着倡导,更用不着立法保护。而如今,见义勇为越来越难,也就越来越少。仅靠宣传教育已经不能唤醒人们的正义感和责任感。
只有我们培养起好的社会公德,遵守身边的'公共秩序,才能使我们这个民族不负“礼仪之邦”的美誉。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我们居住的这个小镇里,有一位10岁的小姑娘,叫钱倩,她的学习非常好,在班里担任班长。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么乖巧的一位小姑娘,居然染上了毒品。原来,有一次钱倩走在上学路上的时候,一位陌生的男人走了过来对钱倩说:“小姑娘,你的压力大吗?”钱倩回答道“不大。”陌生男人给了她一包白色粉末,说:“吃了它,就一点压力也没有了。”倩雪心想:那我试试吧。”然后就吃了下去,可是,她吃了以后,就犯上了毒瘾,每当毒瘾发作时,倩雪生不如死。她的爸爸妈妈知道后,急忙把她送到戒毒所,帮助她成功地戒了毒。
在这些信息中我们知道:吸毒是不好的,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的,有用头撞墙的,有把牙刷望鼻孔里塞的等等。难道他们不痛吗?他们也是没办法的,有的人就索性不去忍受,去向父母或亲戚骗钱。骗不到了就去偷、抢。有些人吸毒不是故意的而是在毒品贩子的煽风点火下,或是在朋友的推荐下:“你就试一下而已,再说你意志力不是很强吗?没事的。”这样就会有人也这么想结果就去试一试。就是因为这么一试出大事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生命只有一次,同样的选择权也只有一次,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死者的遗恨,生者的痛悔,家人的泣诉,罪犯刑前的自白,无知的选择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痛苦?
不要让血的教训一次次的重演,不要让自己人生的扉页上划下沉重的血色!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到了,大街小巷鞭炮齐鸣,热闹非凡;夜晚绚丽多姿的烟花如五彩缤纷的蝴蝶在夜空飞舞,照亮大地,蔚为壮观。王安石笔下的爆竹烟花多美好呀!它们送走了旧的一岁,迎来了新的一年,给节日增添了欢庆的气氛,让人感觉“年味”真浓!。
换个角度看,承载着人们美好愿望的爆竹烟花似乎并没有那么美好。这个春节它们带给我们家的麻烦还真不小。除夕夜里,那无休无止的“噼里啪啦”鞭炮声,吓坏了小姨家才十个月大的小虎弟弟。大年初一,他就发起了高烧。大人们更是为了他来回奔波,身心疲惫。到了迎财神的那一天,接近疯狂的鞭炮声更是让人无法入睡。
爆竹烟花不仅给我们家带来了不便,它们还制造了更大的麻烦。春节期间它们成了引发火灾的罪魁祸首和制造污染的“环境***手”。
据新闻报道,沈阳一幢五星级酒店因为燃放烟花被烧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从除夕夜里到春节早上,短短八个小时,我们国家因为烟花爆竹引发了将近六千起火灾,损失极其惨重。火灾让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瞬间如鲜花般凋零,在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这是何等的人间悲剧。
为什么我说爆竹烟花是“环境***手”?请你往外面瞧一瞧:马路上、小区里到处都是燃放过的爆竹烟花,如此多的垃圾需要环卫工人们多么辛劳才能清理干净呀;再请抬头看看:节日的天空烟雾缭绕更像是硝烟弥漫的战场;打开窗户闻一闻,一阵阵刺鼻的硫磺味道扑面而来,这肯定对身体没一丁点好处。节日前南京的空气指标已经达到了优秀,可是这爆竹烟花一放,南京的空气质量像坐上了过山车,一下子跌到了重度污染。我们南京一直在实施“蓝天工程”,这样下去蓝天岂不是离我们越来越远。
提倡环保的人都认为应该禁放爆竹烟花。但更多的人会觉得这样“年味”就不足了。所以我想为了满足大部分人的愿望,如果能限量供应爆竹烟花,规定燃放时间地点就好了。每个人少放一点,世界肯定会更美好一点!
望着灰沉沉的天空,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发明一种无烟无安全隐患的爆竹烟花。坚决要让寄托人们美好祝福的爆竹烟花不再恼人!
“爆竹声声辞旧岁,银花朵朵贺新春”。
自古以来,在春节,家家都要燃放烟花爆竹,这是我们中华民族过年不可缺少的一项习俗。传说是为了用噼里啪啦的声音吓走一个叫“年”的怪兽,同时也预示着旧的一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将要到来。为的是表达人们幸福、安宁、祥和的美好愿望。所以那时开始,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一,天上会有许多震耳欲聋、五颜六色的火花结成彩,地上会有千千万万的灯火结成一片红,看到那一幅幅壮观的景象,真是美极了!
不过,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能给节日带来一份热闹,一份欢欣和一份喜悦,但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事:单在去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就有768起,20xx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死亡的就有464人。还记得20__年的襄汾襄浏花炮厂发生的特大爆炸事件吗?26人死亡,9人受伤,原因是礼花弹与遗落在车上的氯酸钾摩擦起火,致使车厢爆炸,并引起了10多间生产车间,20xx公斤炸药爆炸,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件。
不仅这样,烟花爆竹除了给我们带来人身伤害的同时,还给我们带来了环境污染、噪音危害、浪费资源等等。每年有多少人死在这看似五彩绚烂的烟花爆竹下。
所以,我呼吁大家,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需要安宁和环保!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让我们的世界多一份安宁和祥和,多一份幸福和安康,还地球妈妈一个蓝天白云!
新的一年又来了,到了除夕夜晚上,我们会听到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但燃放烟花爆竹会对我们造成各种危害,关系到我们生活的各种方面。
虽然燃放烟花爆竹是间高兴的事,但同样也会造成巨大的危害。首先,烟花爆竹产生的二氧化碳,金属微粒物,等物质会造成空气污染指数严重超标。这样污染的空气,人们长时间的呼吸,回到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发生。另外一些大型鞭炮和大型礼花会发出巨大的噪音,会损害人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对于一些患有老血栓,冠心病,等患有心脏病的老人造成巨大的危害。甚至威胁这些病人的生命。
烟花炮竹的燃放会使空气污染指数上升,达到PM2.5。据说,在2012年的时候,到了冬季,随着气温的下降,使用蜂窝煤炉子来取暖的人也多了,当时空气污染指数超标,国家气象局发布霾狸天气黄色预警。在中国的北京,上海,等人口密集,经济发展地。是污染指数最高的地方。中国气象局在某地烟花爆竹燃放密集的地方进行了空气指标测试,结果爆表,测得空气污染指数为2500。可见烟花爆竹对空气影响有多么大。
燃放烟花爆竹也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是巨大社会资源浪费。放炮可以造成人员伤亡,也会引起火灾。据统计,北京20__年因放炮受伤人数达551人,死亡5人,引起火灾378起。北京因燃放烟花炮竹引起的安全事故虽下降中,但我们也要防范。坚决抵制燃放烟花炮竹。
因此,我们就不要燃放烟花炮竹,因为它给我们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视,如果继续坚持燃放烟花爆竹,将会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所以,从现在起我们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了。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才能有一个清澈明朗的蓝天。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15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16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 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 , 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 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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