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作文第1次烧饭(四年级上册作文第一次做饭)

六年级作文第1次烧饭(四年级上册作文第一次做饭)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29 04:05:32
六年级作文第1次烧饭(四年级上册作文第一次做饭)

六年级作文第1次烧饭【一】

今天,我看见了一幅漫画,他是我国著名漫画家华君武先生所画的讽刺画。

这幅画是写在一个候车亭里,有一块牌子,写的是“母子上车处”五个清晰的大字,而有几个大哥哥叔叔当没看见似的,把一对母子挤在了一边,这对母子本该享受待遇,而被别人占了便宜。

难道那些所谓“假文盲”的人的确是文盲吗?你们看,站在最前面的胖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有才、有权的人,他穿着一件羽绒大衣,啤酒肚,怎么看也不像个文盲啊。

再看看他身后这位,带着口罩,知道带着口罩的人,就是个知识分子啊。另外几位也是有头有脸的人,都是中产阶级分子和知识分子啊。然而他们这些人却看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没有身出援手,而视而不见,这种行为实在可耻,令我感到愤怒。

华君武先生先生所画的这幅画,充分的批评了那些遇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不帮助,却装做若无其事的人。我们以后可不能像画中的那些人一样,遇见待援者而袖手旁观,我们以后遇见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及时地伸出援手,给予帮助,做一个良好的世界公民。

六年级作文第1次烧饭【二】

我从前看过许多的漫画,像什莫多啦A梦什莫乌龙院我都看过,可是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着名漫画家:华君武的一幅具有讽刺、批判意义的一幅漫画,叫做《假文盲》。

《假文盲》主要画的是在意个母子候车处的护栏里站着几个穿着整齐,知识分子的男人。却把瘦弱的母子俩排挤在外,妇女只得抱着孩子默默地流泪,而这些男人真的是文盲不识字吗?不是的。那为什莫要装作是目不识丁呢?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能早点上车,抢到一个好位子。却一点不顾及被人的感受。这样自私自利的认知社会中随处可见。

在一个公共汽车座位上醒目的写着老弱病残座,可上面却坐着年轻的小伙子,漂亮的阿姨,却冷落了站在一旁的老奶奶,在城市的街道旁立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此处不要乱扔垃圾可上面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和果皮纸屑,在一块刚开辟出来的草坪上写着:小草有生命,请不要践踏!可上面却热闹非凡,有的在打羽毛球,有的在打毽子,有的在拍皮球。

我想高声对全世界呼吁:世界拒绝假文盲,这些人自私自利,不把被人放在眼中,为了自己的方便,却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社会不需要他们,这些人最后是会被社会淘汰的,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做假文盲,要做一个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人。

六年级作文第1次烧饭【三】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六年级作文第1次烧饭【四】

收到喆妈公益阅读社寄来的《不老泉》后,我欣喜若狂,很快我被这本获奖无数的经典小说所吸引,惊叹于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娜塔莉·巴比特的想象力,更为书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而感动。

刚开始我为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而觉得她很幸运。心想:假如她喝了那泉水,会让她长生不老。那么,她永远都停留在快乐的.童年,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11岁,她真是幸运的小姑娘。要知道这可是多少人们梦寐以求的事呀,可是继续往下阅读,特别是读到了塔特一家人的经历和遭遇后,我的观点彻底的改变了。

善良的塔特叔叔,为了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了让她保守不老泉的秘密,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经过生长、变化,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植物都要经历生与死的轮回,这个轮回就像一个旋转的轮子一样,转的永不停息。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明白,如果人们不遵循这个规律,都去喝那能长生不老的泉水,那么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停留在原地不动,万事万物也会没有一切生机,那是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把杰西给她的一小瓶不老泉水给了自己受伤的好朋友蟾蜍喝,让蟾蜍永生不死,自己却放弃了长生不老,放弃了活在无忧无虑的11岁里。我想:她一定也是不想一直为了隐藏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也不想让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生命就像一支笔,用铅书写自己的人生,享受书写过程中带来的乐趣!直到这支笔用完,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比如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将来是青年、然后是中年、最后是老年、死亡,接下来又是新生……要是我们长生不老,光阴就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不再是生命之轮的一部分,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多可怕呀!

我不要喝不老泉的水,我不想长生不老。我要经历时间的磨砺,享受成长的每一点滴!我也会更加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六年级作文第1次烧饭【五】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六年级作文第1次烧饭【六】

华君武是我国有名的漫画家,他的作品惟妙惟肖,强而有力地讽刺了社会上的不良现象。而他笔下的《假文盲》更为让我思潮起伏,思绪万千……

画上画的四个大男人闭着眼睛,手插在口袋里,心安理得地站在母子上车处,却把一个手抱孩子的妇女挤到站外,全然不顾这对母子的感受,只见母子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在严冬里,这对母子显得多么的无奈与无助。

母子上车处是为了方便孩子的妇女上车,可是却让四位有文化的人捷足先登,能说他们不是文盲吗?

生活中,假文盲真是太多了。电影院里,荧屏上刚打出一行醒目的大字:请勿吸烟。可有的人呢?嘴角叼着的一闪一闪的香烟,仍不肯放下。他们的脑袋,包围在一团青色的烟雾之中,他们所在的环境,简直像缥缈的仙境,而他们却翘着二郎腿,那种旁若无人的神态,则更像神仙了。他是个文盲吗?不然,斗大的字他怎么看不见呢?我想,他们并不是文盲,而是文明盲。

中国是个礼仪之邦,作为华夏儿女,我们更应该继承祖辈的传统。广州亚运会不久就要开幕了,作为东道主的我们,更应该以文明礼貌去迎接每一个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

让我们从此文明有礼,让那些假文盲从此消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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