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是创新,不是死板地盲目从众。有时候,在一件事情“山穷水尽”时,只要动一下脑筋,发挥创意,就会柳暗花明,走向成功的彼岸。
记得小学时,学校里举行了科技发明大赛,班主任推荐我参加大赛,但我一直想不出点子。有一天,我看到柜子里放着一堆音乐卡片,桌子上摆着一辆玩具车,我顿时有了灵感。我拆开小车,再花很大的力气装进音乐卡片。历经一天一夜的努力,我终于组装好了音乐小车,这项发明在校发明大赛中获得了一等奖。
读初一的时候,学校要举行寝室美化评比,大家都争先恐后地购买装饰材料,准备对寝室进行美化。
傍晚五时,我们回到了寝室。陈同学拎着一大袋贴纸,张同学端着一大盆水,林同学拿拖把,徐同学手执抹布,谢同学与章同学握着扫把正清理着地上的垃圾。
美化进展得很顺利,拖地的用力拖,擦窗户的认真清理灰尘,贴图装饰的一丝不苟……没过多久,寝室就大变样了。
然而,细心的陈权发现了寝室的一个大漏洞:我的床围旁边的墙壁上有一大滩污渍,且难以清除。这个污渍是开学时我不小心甩笔时留下的。
如果不清除污渍,我们寝室就不能被评为“美丽寝室”,大家一时都想不出办法,陷入了一筹莫展的困境。
我望了望天花板,上面贴着几张七彩的便利贴,那是以前的小学住校生贴的。我灵机一动:我们可不可以用便利贴,把它贴到污渍处,上面写上我们寝室的成员介绍。
我把这个创意告诉了寝室成员,他们都十分赞同。寝室长张同学对我十分赞赏:“副寝室长你真是太有创意了!”
我向宿舍管理员要来一瓶强力胶水,把胶水涂抹到便利贴上,贴到墙上。每个寝室成员都陆续地写了便利贴。
所有的美化过程做完,已是六点多了。我们心中无比的畅快。
几天后,在表彰大会上,校长宣读了寝室美化比赛获奖名单:109室、104室、107室……当我听到自己寝室获奖的消息时,我和寝室成员们非常激动。因为我们寝室获得了全校第三名的好成绩。
生活中,一个小小的创意,就可以使旧物焕发新生;科学上,一个创意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
创意,可以使走投无路变成绝处逢生,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我要在今后的道路上更多地发挥创意。
我很喜欢看书,像《上下五千年》、《三个火枪手》、《母亲》和《三国演义》等名扬四海的书,常常使我入迷,仿佛是它们带我进入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世界。有时是它们使我常常忘了吃饭,好像我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留在我身边的只有那珍贵的书籍。我和它们交流、谈话,好像交了许许多多的知心朋友,把我想知道的知识都告诉我。
有时,书上讲述的故事催人泪下;也有些时候,它们会使人哈哈大笑。但有时,我能感觉到,光读书是不行的,还要把牢记在心中,这样才可以充分地吸收知识。
有时候在闲暇之余看看漫画书,那生动有趣的图画,能令人捧腹大笑。这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不少情趣儿。
这些书籍会让我提出很多问题。就拿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来说吧,每读完一章后,都会带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让我去思考,去解答。令我兴奋的是,每解决完一的.问题后,似乎对这些内容更加了解,使它变得更加精彩绝伦。
有一次爸爸买了一本《少儿百科全书》。我一见到它,就想迫不及待地翻开它,体验从中获取知识的乐趣。到了晚饭时间,妈妈叫我吃饭,我虽然嘴上说:“马上去,马上去!”可是手里的书就是放不下。没办法我只好拿着书跑向餐厅,妈妈一看说“不得了,不得了,吃饭时是不能看书的!”我执意要看,但还是被妈妈拿走了。经过那件事后,我知道了读书虽然重要,但也不能看太长时间,会把眼睛累坏的。
我看书虽然有节制了,但还是抑制不住对书籍的热爱。一有空儿,我就看书。我好像和书结下了“生死之交”,不论什么时候都在一起交谈着。
书,是我快乐的天地,我在那里汲取知识,获取快乐。让我们在浩瀚无际的“书海”里游泳、观赏吧!
文学,是个美妙的词语。当我写下“文学”这个词,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欣喜。文学像一颗神奇的种子,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播种希望,给我提供一片清新怡人的风景。
我从小就爱看书.,放学同家的路上,我会忍不住拿出随身携带的课外书,边走边看,有好几次撞到树上、墙上,有一次还差点掉进水沟里。后来觉得这样看书比较危险,于是一路飞奔跑到家,美美地看上几页。上厕所的时候,我也会带上一本小书,每次站起身,腿都麻了。为了看曹文轩的《草房子》,我可以低声下气地向班里的“大姐大”借书,哥们笑我怎么打破规矩和女生说话啦?我笑日:“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有一节自习课,我好不容易向同学借来向往已久的一本书,因为急着要还,课间十分钟我都没有舍得出去,上课铃响了,我仍然像打坐一般坐着,津津有味地看书,读到无名侠士施展绝招,一掌劈向恶霸时,我情不自禁地大喊一声“好!”
“李泽龙——”班主任向我走过来了。全班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向我聚焦。
我暗叫一声“不好!”慌忙将书塞进桌肚里,可是晚了,书还是被老师没收了。那是向同学借来的书啊,如果被销毁,我可怎么向同学交代啊!
我绞尽脑汁,发自肺腑地写了一份“忏悔书”,打动了老师的心,幸亏老班也是一位小说爱好者,能充分理解我。他将书还给我,让我以后安排好课外书阅读时间,不要影响正常学习。我连连点头,暗暗松一口气,真是有惊无险哪!
看书给我带来不少麻烦,可也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常常随着书中的人物一起欢笑哭泣,忘了周围的一切。妈妈一见我看书,就叹气:“这孩子,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大脑没出问题吧!”
晚上,一到十点半,家人要求我必须熄灯睡觉,我只好偷偷地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再看上半小时,才不舍地放下书,带着一种满足闭上眼睛,安心地入睡。
我爱读书,也爱写幻想小说。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和好友小曹进行《鹏鹏历险记》PK赛,班级里也形成两个粉丝团,同学们的阅读热情很高,强烈要求小说每天更新。我的写作时间不够用,常常开夜车。一个月下来,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后来忙着小升初复习,在家人和老师的劝说下,我的小说不得不中断了。有好一阵子,手都痒痒,灵感在脑子里乱撞。我就自言自语,用MP3录下来,暑假里继续开夜车,把小说写完,心里才安定下来。
语文老师对我的写作才华也大加赞赏,我的作文经常被当做范文在作文课上朗读。
这学期,语文老师为了激发同学的写作热情,和我们约定:“只要获得10张赞美的小纸条儿,就可以得到一份纪念品。”呵呵,这个约定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开心事,就是没有纪念品,我也会写下去。有时候,在报刊上读到同龄人的文字,我很佩服,但是并不气馁,我告诉自己:用文字抒写心灵,记录生活,写作过程中的快乐就是一份宝贵的收获
我承认都是文学惹的祸,文学的世界太美太诱人。无论黑发还是白头,无论天涯还是海角,我希望H己持一份虔诚的心,微笑着阅读,品味,抒写,在文学之旅跋涉。文学啊,我情愿被你诱惑。如果非要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辈子。
文学最大的魅力,在于可以给人一种在脑海中,自主想象的朦胧感,这种奇特的感受是电影所给不了的,它给人的启迪也不相同但只要带着真心,便会有所启迪。
《百年孤独》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之作,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丰富的想象,创造了一个世界这种喧闹而又可悲的现实,在时间的作用下轮回,一个家族七代成员,都是用着五个相同的名字,不断的做着同样的事来和孤独坐着无声的抗争。每天做两条金鱼,坐满二十五条就熔化重做的上校,感到着实可悲。每个人都在清醒或混沌中对抗着孤独,或许是我的资历尚浅,仍不能领会其中那些微妙的感受,但就在自己的思考里,我突然间顿悟出一种力量,对抗孤独的力量,便给了我在迷茫中抬起头的力量,不再为了合群去做和别人相同的事,只是做好自己,不在迎合他人的目光。
《八十天环游地球记》也是我几年前所钟爱的一本书,瓦尔纳再次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和渊博的知识刷新了我的认知。主人公菲利亚。福格严谨,智慧,也富有爱心,战胜了许多困难,并最终完成环球航行,还收获到了一份珍贵的爱情。他身上的冒险精神让我折服,在面对危险时处事不惊的冷静态度,让我万分佩服。从他的身上学到了很多让我十分受益。
泰戈尔的诗集是极富哲理的,最喜欢的有一句“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这句话仿佛道尽所有选择的真正内涵,每个人都想选择更好的,而为什么只有少数人才可以选到呢,这便是自己的原因,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有了资格,够努力,不服输,才会有机会这世界的成功都不是必然事件,是一个人独立的排除一个个不确定因素后的结果,只有努力才有希望成功。
文学是让我们看到世界的窗口,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让我们为他探索,寻觅真知,挑战危险,做最美好的自己。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